每次在酒吧里有女孩问我名字时,我都会喝一小口酒,微微停顿,然后说:“叫我Mr.Seven-Eleven.”她们似乎都觉得这样的神态和名字很有吸引力,多半会扑扇沾着闪粉的假眼睫毛继续问,“为什么?”
其实世界上哪来这么多为什么。
如果她长得还行,通常我会负责任地回答,“因为我只抽mild seven,喜欢搭11路车。”这时她会适时地笑上几声,然后转移到最关心的问题上,“你经常走路?不开车吗?”我会再喝一小口酒,漫不经心地说,“车子撞了送修,最近走走路。”
Mr. Seven-Eleven的魅力瞬间液化氧化汽化,她们转身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只是喜欢在酒吧里看这些年轻女孩们,她们的浓妆、高声的粗话和嬉笑、缭绕的果味烟雾、不同色泽的美瞳、带着体味的香水气,和她们的青春一同生猛地扑面而来。她们天真又世故,像是虚张声势的红翅膀小鸟,扑棱棱地在物质与欲望里飞来飞去。
不过,我不常去酒吧,因为我常常要上夜班。是的,你猜对了。我不抽贵价的mild seven,买不起车,我只是一个7-11便利店的店员。
我每天最大的乐趣是给顾客取不同的名字,猜测他们身上发生的不同故事。我的工作和我的人生差不多一样无聊,除此以外我简直不知道要怎样打发才好。
一、思乐冰小姐
她第一次来,什么也没买,径直走过来说,“我要最大杯的思乐冰。”那时正是湿冷的春天,我一边想,她不冷吗,一边把26安士的纸杯递给她。
当我回过神来,她已经走了。我想,她肯定家境不错,不然也不会喜欢填不饱肚子的冰沙。
思乐冰小姐第二次来时,天气已经回暖了些,买思乐冰的人多了起来,不过始终只有她会买26安士的超大杯装。
第三次,她还是装了满满一大杯。我想她应该还是个学生,周末就回家喝妈妈煲的汤水,无忧无虑。我看着她专心地犹豫着要选哪种颜色的吸管,简直要嫉妒她了。
“我要……”“最大杯的思乐冰?”又听见她的声音,我条件反射地取出26安士的纸杯递给她。她朝我笑,夏初亮烈的太阳光从落地玻璃外投到她脸上,非常灿烂。我一下子想起刘红以前念叨的某句诗:“她自身就像是那光彩夺目的苹果花瓣。”以前刘红反复跟我强调她觉得这个句子有多么美,我说我只吃过苹果没见过苹果花。我敢肯定她也没有见过,但这正是我最怀念刘红的地方:她一直是个用审美来生活的人。
思乐冰小姐来得越来越频繁,我想她一定常常逃课。她有种漫不经心的表情,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对自己也不在乎。她总是穿着人字拖和宽松的T恤短裤,笑容像那种棉花糖形状的云朵,洁白蓬松没有半分阴影。我认定她还是个女孩。女孩与女人的差别,不在于性,不在于年纪。这差别是女孩对自身的美无知无觉,像山花一样兀自烂漫。而女人懂得如何利用她的美丽,她们是捕猎者。不过死党乔马说,这是个狗屁理论,他说,女孩和女人的差别,就是“一日之间的事”。
乔马是我念大专时的室友,我读了一年就退了学,而他一直呆到毕业。现在他在网游里打装备卖钱,手气不顺的时候就做点兼职,手气顺的时候差不多隔天就要来买点卡。这天他又过来,“连续打了十三个小时都没打出什么好装备,丢那妈。”他点起一支烟,指了指收银台玻璃下压着的三十元点卡。但是我没理他,因为思乐冰小姐在这个时候走了进来。她竟然化了妆,踩着高跟鞋。我第一次看见她这个样子,她像戴上了和别的女人没什么差别的面具,让我觉得很陌生。她的高跟鞋还不是踩得很稳,但那微微的晃荡流露出一种初次成型的风情,乔马盯着她的背影,挤眉弄眼地笑,“正啊,如果穿黑丝就更好了。”
我有点沮丧地自我安慰着,她本质上还是个女孩子,会穿短裤、人字拖,露齿大笑的女孩子。不过我想,她大概恋爱了。
她再来的时候,依然化着妆。“我要最大杯的思乐冰。”“小姐,最近在做活动,22安士的思乐冰原价五蚊,现在七蚊两杯,要不要试试呢?”她买了两杯,脸上还带着一点活泼的神气,但是眼妆有点晕开了,像倦怠的黑眼圈。我想,恋爱真是一件让人面目全非的事情。
晚上我在家里看《本能》,我妈走过来,“今天我碰到刘红她妈,她女儿保送了北大研究生。她妈说刘红想暑假回来和你见个面,你定个时间。”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屏,“你帮我找个借口推掉吧,我不想见她。”她嘲讽地笑了一声,“想你也没脸见人家!”
我妈从来就没明白,我不想见刘红,是怕我再也见不到刘红了。人总是要变的,这我知道,但我始终无法想象刘红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开始化妆、穿高跟鞋和咄咄逼人的职业套装了吗?她被潜规则了吗?她也开始喜欢LV、Chanel和BMW了吗?她还读那些不知所云的诗歌和什么新小说吗?这些鬼问题我一个也不想知道。对我来说,刘红永远是那个圆脸、戴一副有点掉漆的黑框眼镜的十七岁女孩,她永远那么不切实际。
如果那天我没有值夜班,那么思乐冰小姐也将永远是一个像苹果花瓣一样简单好看的女孩子。那
时已经接近凌晨一点,这个时分通常只有在旁边医院门前等客的的士司机会来买包烟抽。但是,思乐冰小姐来了。她的妆还完好,只是唇上的颜色褪了,一张脸显得很苍白。她没有买思乐冰,拿了一盒安全套,匆匆付了钱然后离开。我突然觉得有点失望。
第二天补完觉以后,在家又看《本能》。看着莎朗斯通美丽的香槟色肉体在床上与男人纠缠时,我忽然想,她是不是也有着这样漂亮的身体,在家里无人时偷偷把年轻的男友带回家,拉上睡房里的粉红色窗帘,生涩地诱惑他?不过无论如何,她驾轻就熟地买了安全套,她必然早就不是乔马所定义的女孩子了。
再一次见到思乐冰小姐时,我已经很淡然了,埋头点算着零钞。她还在打着电话,“你不乖,不乖妈妈不买糖给你吃,不送你去幼儿园,晚上不给你讲故事了。”她一口气地恫吓着,脸上仍然是微笑的,最后买了一大包牛奶软糖和她的最大杯思乐冰。各种各样的想象不断涌上来,搅得我头皮发麻。
思乐冰小姐是个重返大学进修的未婚妈妈,还是说年纪轻轻已经辍学结婚,抑或是个为富商生下私生子的小情人?不得不承认,当我发现她和大部分人,和我并没有什么不同,都热衷于沉浸在世俗的快乐当中时,我有些失望。而现在我简直有些恨她了,这就像是有朝一日我在街上撞见了刘红,她右手提着个菜篮子,左手牵着个胖儿子,还蹲下来给他擦脏兮兮的鼻涕。我无法接受这些事实:人都是要结婚生子、买菜做饭、交水电费、变老变丑、躺在病房里死去的。
谜底逐渐逼近。这天思乐冰小姐挽了一个男人进来。那个男人高大,皮肤白净,一副温和的表情。她一直热烈地和他说着什么,像只叽叽喳喳的小鸟。她还是拿了大杯的思乐冰,他买了包湿纸巾,轻声说,“看你说得满头大汗的。”我想他大概是个年轻的富二代。但是他们看起来并不像一对寻常夫妻,他们为什么不结婚?
不过也许像我常常说的,很多事情本就没有为什么。
而夏天也差不多完全过去了。
初秋一个格外干爽的早晨,思乐冰小姐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出现了。她看起来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脸上泛着晒伤的红斑,眼睛里有种灼灼的神采,非常美。她以前是好看、漂亮,这些都和美不一样。美是凛冽的、伤人的,不折中也没有任何妥协。我呆在那里,直到她重复了一遍,“我要最大杯的思乐冰。”我才把22安士的纸杯递过去,“多谢,五蚊。”她有些错愕,“我要最大杯的,六蚊那种。”我解释:“小姐,26安士那种纸杯没有再生产了。”她追问原因,我耸耸肩,“不太清楚,这是公司的决定。听说是因为买的人不多,和生产厂家的合同又到了期。”她似乎有些出神,低低地重复,“合同到了期……”过了一阵,她说,“谢谢,我不要了。”表情十分坚定。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思乐冰小姐。
二、EC2先生
EC2先生每次来只做一件事:买EC2牌子的西柚味湿纸巾。在思乐冰小姐消失以后,我开始留意他。我想从他身上找到我一直想不通的答案——事实上,他就是那次思乐冰小姐挽着的男人。
他常常和不同的女人来,神色亲密。这次,女人站在外面等他,隐约看着有几分像我们从前的级花沈雨桐,那个近乎全班男生都递过情书的漂亮女孩。不过不可能了,沈雨桐早早就嫁了人。我这么想着,一边找钱给他。第一次注意到他的皮肤好得出奇,像女人一样细致得看不见毛孔。
我想他大概是要继承家业的,明知无法逃避,只能年纪轻轻便游戏花丛。不过这也不关我的事,我一直觉得世界不是圆的,而是狭长如同榄核,他在离我非常遥远的另一个顶端。
这天他又过来,一个人,拿了包柠檬味的湿纸巾,犹疑了一下,说:“我要这种游戏点卡。”我记起乔马的嘱咐,扮作一副他乡遇故知的样子,“你也玩这个网游吗?不如加入我们的QQ群,一群朋友有个照应。”他迟疑了一下,“我才刚……好吧。”
当晚我极力向乔马鼓吹发掘了一个大买主,为此他请我到海珠饭店吃了一顿。这名字听起来排场十足,实际上是间破破烂烂的大排档。就像乔马这个名字听起来挺气派,其实只不过因为他爸姓乔,他妈姓马,随便凑到了一块。我和他说起我觉得世界像榄核一样,他皱了皱眉,“果肉还不是他妈的叫这些人吃光啃净的。”
没过几天乔马又眉开眼笑地来找我说要请吃饭。“来半打啤酒。我跟你说,那人出手好大方,买多贵的装备,眼都不眨。”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不过看着乔马的兴奋劲,我什么也没说。
最近没有排夜班的晚上我多了个消遣:留意常常挂在线上的EC2先生。我想从他身上找到一些关于思乐冰小姐的讯息。可惜他的空间、博客都是加密的,什么也看不到。我这才发现原来我对思乐冰小姐一无所知。她就像呼出来的一口烟一样,彻底从我的生活里蒸发了。
我很少抽烟。不过有时候还是会坐下来陪乔马抽,拿他的烟,这多半是我去他家拷毛片,带着几瓶啤酒的时候。以前有个什么词来着,围炉夜话?差不多就这意思,我们管这叫“煲烟”。
这晚我俩在他家阳台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吞吐着烟雾。他又开始兴致勃勃地讲起他的买卖,我装作在听,想起小时候父亲逼我和他一起去教堂听布道,牧师连续几小时不间断的话差点没把我弄疯掉,出来以后我问父亲他是怎么熬过去的,他说,你想自己的事情就好了。从那时起我就知道,绝大多数人的绝大多数话语,都是没有意义的。
大约是见我没有反应,乔马又加重语气地重复了一遍,“告诉你,你介绍那个大买主,原来是个gay佬。”“什么?!!”一口烟卡在喉咙里,我猛地咳了好一阵。乔马对我的反应很满意,得意洋洋地继续说。“我就说,这种天气哪有男人天天来买湿纸巾的。我本来只想看看他空间里有什么好加密的,你知道,那种密码对我来说是小意思。结果一看,不得了,都是跟个男生的合影,看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想起思乐冰小姐和她的孩子,抽了口烟,说,“说不定是和他弟弟。”
话虽这样说,我开始格外留意起EC2先生来,其实只要稍加注意,就能看出许多不寻常的地方——比如藏在他发脚下的钻石耳钉,牛仔裤脚反卷起来是一圈红色的格子边,露出一小段的脚链,球鞋是突兀的大红色,衬着荧光黄的袜子。比如他说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柔,简直是阴柔,一副慢吞吞的腔调,似乎极有耐心。种种女性化的特征令我不得不开始相信乔马。
回想起来,思乐冰小姐似乎并没有和EC2先生有过什么特别亲密的动作。也许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也许他们是姐弟?我猛然想起思乐冰小姐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合同到了期”。也许他已经向家里坦白,而他富有的家庭逼迫他找一个代孕妈妈,以合同的方式来保证香火有继?
我顿时觉得这想法无比荒唐。
三、杜蕾斯太太
一盒大包装的杜蕾斯放在收银台上面。
我没有想过和沈雨桐的重遇会是这情景。但她并没有认出我,从包里摸出一支女式烟点上,等我找零。早几年她派过请帖给我,听说是嫁了个富商,我没去。这么算来我们应该是从高中毕业后就再没见过,也难怪她认不出我。我没说什么,她像任何一个来去匆匆的顾客一样离开了,烟雾里有淡淡的柠檬味道。
我不可能忘记沈雨桐,她看起来比以前更漂亮了。她属于那种皮肤白皙,眉毛睫毛颜色很浓,五官像画出来一样好看的女孩子。高中时候的她虽然整天只扎个马尾,穿样式难看的校服,没有发育良好的胸部,但依然是全年级男生的梦想。重遇她的那天我去乔马家拷了几部新的毛片。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没过几天她又来了。这次买的仍然是十二只装的大盒杜蕾斯。她付钱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指甲,修得很美。我想,也许有钱人就是没别的事可干了,胃口大些也不足为奇。
但是当我第三次看见她的时候,我终于没能沉住气,叫住了她。“等等,你是不是沈雨桐?”其实我更希望她木无表情地说,你认错人了。那样的话我可能还会偶然地想起她,顺带追忆一下我那看姑娘只看脸蛋的纯真年代。她僵住了,马上把杜蕾斯塞进包里,然后仔细地端详我。想了好一阵,“啊!是你!好久不见。”她的表情放松下来,有点兴奋。“是啊,好久不见。”我一边欣赏着她的美貌,一边又感到淡淡的失望,好似看着一个七彩的肥皂泡“扑”的一声破灭掉。
“你的戒指真漂亮。”她又露出她一贯甜美的笑容,“嗯,他知道我特别喜欢粉色的玫瑰花,就定做了这只粉钻的求婚戒指。”那花团锦簇的戒指好似把光投到她的脸上,稳当地打出“幸福美满”四个大字。我不知道怎么回应她。
一种必然却又难堪的沉默隔在我们之间。我突然又找到了话题,“对了,有天我在店里上班的时候好像看见你了,在外面等人,那个是你先生吧?他常常来买湿纸巾。”她一下子神色很尴尬,含糊地说:“啊……不是……只是个朋友……”此时此刻我不禁觉得刘红当初的判断无比正确,美貌确实会影响智力。其实我也没说那就一定是她,她怎么搪塞我都不为过。
我忍不住推测起来。也许EC2先生根本不是什么富二代,而是一个被阔太太包养的双性恋美男子。也许这只是她众多情人中的一个,毕竟她来买过三大盒的杜蕾斯。也许还有她的牙医,也许还将有我……
之后我没有再继续想这件事,毕竟临近圣诞,店里有很多布置和促销要做,而杜蕾斯太太也没再来过了。
平安夜那天我上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的班,和乔马说定了下班就到酒吧去。差不多十点钟,乔马就来了店里,说是等上我才一起过去。我们都很愉快,毕竟今天是平安夜,节日总是欢乐的借口——虽然交班的大婶还没有来,虽然我加薪的圣诞愿望应该也不会实现。
自动门铃响起来,推门而入的并不是大婶,是沈雨桐。我几乎认不出她来,她化了个浓妆,反而显得老了。暗淡的眼影和烟熏妆并没有多少节日的兴味,却让她看起来很疲惫。她走过来说,“陪陪我可以吗?”有一点恳求的神色。
“啊?”事出突然,我有些意外,犹疑着。乔马一脸“有好事竟然不和我说”的表情,却迅速地装成和我毫无关系的普通顾客往外走,临出门前他转身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大约是街上的风太大,她不怎么愿意说话。我只好先问,“想去倒数吗?还是想去酒吧?”她却摇了摇头,戴着毛线帽子、围着厚厚围巾的她,侧面轮廓看起来和当年一样明净。错杂着飞蛾影子的路灯光线投到她脸上,她确实是老了。浓妆显然只适合青春。放在她的脸上却只因为那不甘老去的艳丽而显得更沧桑。
“你不化妆也挺好看。”我终于还是没忍心说出后面的话。“我不化妆没办法见人了,这几天。”这一般都是女人假惺惺的自谦,但她的话语里听来却没有丝毫得意的口吻。“怎么了?”问她她也不开口,只是漫无目的地在夜晚的街上走着。我感到很烦躁,一个常来买杜蕾斯的有夫之妇在平安夜把我拉出来陪她在街上乱晃荡,是要谈情还是做爱,女人难道就不能直截了当些吗?
于是在马路中央,高架桥下的安全岛里等绿灯的时候,我忍不住又问了她一遍,“你究竟怎么了?”“他一定在别的女人那里。”她低声说,嘴唇抿得很紧。“什么?”我一下子没明白过来。“平安夜,他和鬼佬客户谈生意?他真的以为我不知道?”她像在自言自语,嘴唇却颤动着,眼泪已经掉了下来。我才反应过来,大概是她丈夫有了外遇,只好说些谁都会的安慰话:“可能有什么误会,他可能真去谈生意了。”心里想着能随便找个什么借口脱身,我不想把平安夜浪费在一个怨妇身上。
但她愈发哭得失控起来,绿灯亮了,来来往往的路人谴责地看了我许多眼,我只好陪着她停在那里。“我买杜蕾斯回去……他看都不看,无动于衷……我以为是他年龄大了……我继续买,塞在柜子里……有一天发现少了一盒……后来,又少了……他以为我不知道?”她从哭声里挣扎着断断续续地讲述着,我装作同情地点着头,瞥见她肩上相当于我几年薪水的LV包,感到一丝卑鄙的快意:这世上本来就没什么没有代价的事情。
“上两个月我找过他前妻的儿子,就是你看见的那个男人。才知道他是向我求婚以后才离婚的,他向来是这样的人……但是……但是我以为我是不一样的……”她说到后面却又开始抽泣。我顾不上理她,只是默默地想着,原来杜蕾斯只是她测试丈夫的道具,而EC2先生也不过是她的继子,并没有什么杜蕾斯太太和她的情人的故事。我有些闷闷不乐,平淡无奇的现实严重地剥夺了我猜想中的故事带给我的乐趣。
“我们走吧,去倒数?”大概是发现了我的无动于衷,而哭诉又全淹没在来往车流的呼啸声中,她终于平静下来。买了几罐啤酒以后我们一直走到中华广场,满眼都是黑压压的人群。广场中央无比巨大的圣诞树不断闪烁着,却依然明亮非凡。前面似乎有接吻比赛,上空的大屏幕里放着圣诞歌,到处都是被呼出来的和暖空气,热烈的情话。我们被挤在人群里寸步难移,喝着闷酒,等待着可有可无的倒数。
这个平安夜似乎有些不同。临近倒数的时候,大屏幕上放出一段求婚的视频。广场的人群沸腾起来,声嘶力竭地喊着,嫁给他、嫁给他。虽然人们由始至终也没有看见那个他和她。情侣们乘机在接吻,而我和她在一片难熬的缠绵气氛里终于等到了圣诞。大束的气球涌向天空,一切都毫无疑问地洋溢着节日的欢乐,而唯一不合时宜的是我身边的杜蕾斯太太,她看着那些飘飞的气球,说:“两年前的现在,我在这里答应他的求婚。那时候的心形气球把天空塞成了粉红色。这算得了什么。”不得不说,命运总是惊人的相似,无声无息地不断重演。
她大概也察觉到了这当中一些悲哀的东西,轻声说,“我的圣诞愿望是一个吻。”她闭起眼睛,眼泪流了下来。她的嘴唇还是饱满的,但是里面某种有生命的东西已经泯灭了,也许是她的爱情,或者是青春。我不知道。我没法同情她,她答应了那场奢华的求婚,就早该预料到今天的结果。
于是我笑着说,“圣诞愿望说出来就不会实现的了。”她睁开眼,有种遭到打击之后的错愕。但沈雨桐终归是沈雨桐,她淡淡地微笑道,“我也是说笑的。刚刚喝了酒,嘴里的溃疡又疼得厉害,哪
里有什么接吻的心思。明天我大概还得去找一下牙医。”
“然后呢?”乔马迫切地追问,要印证一下他的牺牲是否有价值。“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她说让她的司机来接她。”临走前我问她打算怎么办,她轻笑说,我还能怎么办,我什么也没有。
“唉!吻她一下会死啊!我跟你说,你要是吻了,一切就不一样了。”乔马最后一拍大腿,一脸懊悔他没有留下来进行指导。
也许乔马的话是对的,谁知道那是一个纯粹的吻,还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呢?谁知道她会不会在圣诞节的晚上,和她的牙医说同样的话,做同样的事呢?
无论如何,这些假设再没有得到证实,因为杜蕾斯太太再也没有来过。
四、叉烧包先生
他第一次来是买叉烧包,午夜十二点,我记得很清楚。我想他大概只是个来买消夜的夜班的士司机。生活的平庸乏味常常让我感到非常沮丧,有时我希望它能像蹩脚的连续剧一样发展,哪怕是让我遇上银行劫案、绑架之类的事情,当然最好的剧情是我那消失多年的老爹能突然开着保时捷回来接我。总之,我只想有什么能打破我无比规律的生活,不论是好事还是坏事。
然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依然往来于便利店和家之间,依然每隔三天值一次夜班,而几乎每次夜班我都能看见和我一样规律的叉烧包先生。我逐渐发现他总是一脸困倦的表情,而这和时值深夜没什么关系,他的眼角有点下垂,看起来很温和,又很容易显得睡意沉沉,没有精神。他总是穿衬衣,却又不是的士司机的浅蓝色制服,他大约是个朝九晚五的公司职员,夜里过来陪护住院的亲属。说不定是来陪待产的太太,他看起来正是这个年纪。
隆冬的夜里实在没几个顾客,风从门口里灌进来,发出又冷又硬的声音。看见忠实顾客叉烧包先生又在深夜时分过来光顾,我满怀感激,他实在是这静寂的漫长夜晚里我为数不多的乐趣。这次他却没有径直走过来买叉烧包,我很有兴致地看着他在店里晃荡,先是拿了一瓶婴儿润肤乳,又拿了两盒热奶茶。自动门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真是活见鬼了,大冬天的三更半夜,竟然又来了个顾客。
——竟然是思乐冰小姐。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事实上也不可能记错,她看起来和三四个月前刚见到她的时候没什么变化,只微微胖了些,没有任何脂粉的脸上冻得有点发红。我想,她终于找回了自己。天寒地冻,她大概不是来买思乐冰的。我这么想着,叉烧包先生却走了过来,一副爱怜又责备的口吻,“那么冷,叫你不要来了。”她一脸无辜地把手从口袋里伸出来,说:“手好冷。”他把她的手拉过来,放到自
己的脖子上,表情既痛苦又享受,是一种热恋中特有的傻子似的表情。他只和她差不多高,但这一幕实在是很温情。事情看来再简单不过——思乐冰小姐大概和EC2先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她也许根本不是学生了,只是早早地结婚生子,过着寻常的小日子。她的牙齿真白,笑起来还是那么好看,像光彩夺目的苹果花瓣一样。只是和我再也不会有什么关系了。
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我却更常想起刘红了。以前我以为我把思乐冰小姐当成刘红,现在我有时觉得我用刘红来代替思乐冰小姐,有时我觉得分不清她们。我想搞清楚谁才是代替品,乔马却说,这没什么不同,就像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苍井空。我想也是,她们也只是我的想象的替代品。毕竟我有很多年不曾见过刘红了,更从来没有了解过思乐冰小姐。最后乔马拍拍我的肩膀,不无同情地说:“看得到吃不到的东西总是比较难以忘记。”
我想刘红,想她有点掉漆的黑框眼镜,想她的番薯干和辉柏嘉牌圆珠笔,想她的摘抄本,想她寄给我的明信片。我没有牵过她的手,甚至不知道她皮肤有什么样的触感。但我还是想着她,像疯子想着脑袋里的幻觉一样地想着她。这要命的想念一发不可收拾,像牙痛一样持续而剧烈。而更要命的是,我真的牙痛起来。
我的智齿常常发炎,但这次痛得格外厉害。在因为牙痛而无法入睡的夜晚,我把刘红寄给我的唯一一张明信片翻了出来。上面只有很简单的几句话,说她寒假的时候要和我见个面。明信片的背面是冬天的未名湖,黑白色里依稀能分清结冰的湖面,雪和泥土。她应该是记得我说我从未见过雪,而选了这样的明信片。她好似那湖畔的雪一样纯粹,美丽而遥不可及,但却是一团模糊不清的影子。
第二天上完一个早班以后,我终于去了便利店旁边的医院。我一边等着护士叫号,一边隔着门玻璃盯着诊室里面,我简直觉得头也痛了,世界好似在眼前不断地肿胀起来。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医生戴着口罩面目模糊,病人躺在牙椅上,一只手垂落下来。一切都没什么值得描述的,除了——那手上戴着一枚花团锦簇的戒指,远看好似是朵粉色的玫瑰。
那个难堪的平安夜令我并不想和她再重遇,她的故事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于是我下楼走走。这天下午并没有广州冬日惯常的阴沉,难得的满地都是耀眼的阳光。穿着病号服的人零零星星地坐着晒太阳,大多是老人,脸上有几分喜气洋洋,大约是临近新年,准备出院回家过年。我发着呆,想着几十年后的某个新年,我和刘红都已经老态龙钟,穿着病号服孤独地在空荡荡的医院里晒太阳,到那个时候我会不会能够牵一下她的手,触到那已经枯干、爬满皱纹的皮肤。我突然发现,所有人的故事对我都已经没有意义。但是刘红和我的故事,我想得到开头和结尾,却没有办法加上过程。她离我那么远,远远地漂浮在我的幻觉里。
当我回到诊室门口时,她已经走了。护士把我带到她刚才的位置上,医生正要戴上口罩,看见我,怔了怔——是叉烧包先生。整洁又本分的叉烧包先生,原来并不是什么朝九晚五的小职员,他是个牙医,而且是杜蕾斯太太的牙医。
世上许多看似毫不相干的人每天都在不断发生微妙的联系,而一些曾以为会发生什么的人,却再也没有了联系。
虽然今天是年初一。虽然在我临出门看烟花前,我妈似乎按捺很久又装作漫不经心地说,“你知道了没,刘红死了。”她偷眼看了看我,又接着说,“听说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大概念书念坏了脑子,跳了湖。”我“哦”了一声,推门出去。
每次在酒吧里有女孩问起我的名字时,我都会喝一小口酒,稍微停顿一下以后说,“叫我Mr. Seven-Eleven。”这次也不例外。
但今晚当这个女孩来问我的名字时,我还是说,“叫我Mr. Seven-Eleven。”不同的是,她没有问为什么,却轻笑了一声,说:“是因为你在便利店上班吗?”我抬起头,面前的竟然是思乐冰小姐。没有浓妆和假眼睫毛,脸上干干净净的她看起来并不属于这里。我忽然觉得我也不属于这里,这大概只是个梦。
“我认得你,我常去那家便利店。”她坐下来。我心灰意冷地又喝了口啤酒,这很难说得上是悲伤,刘红的死这件事本身太不真实了,七年未见的爱慕也极不真实,而我喝得头昏脑涨,根本不知道什么才是真实。我只好随便找个借口来解释此刻我趴在桌上,旁边放着半打酒瓶的窘况,“我失恋了。”
“我也是。”虽然舌头有点重,我还是相当清醒,忍不住问她:“失恋?不是结婚……有孩子了吗?”“什么?!”她有点惊奇地看着我,然后又自言自语道:“算了,你肯定醉了,本来你也不认得我。”“没……没醉,你结婚……和牙医……有孩子……”越说没醉,别人越一口咬定你醉了,她也不例外,自顾自地说了起来,“你还知道他是牙医?嗯,有几晚我陪他值班的时候去过你的店里。”
她漫不经心地喝了口酒,似乎沉到回忆里。“其实他对我很好,你也看见的……我忘了带润肤乳过去,大冬天的半夜他非要去买,我的手很容易冻裂……他很温情,虽然大我七年但还是很孩子气的……但是我们还是分手了。”“为什么?”虽然世上哪来这么多的为什么,但我还是想听她那个版本的故事。
“他二十八了,想我毕业后就和他安定下来。我曾经很迷惑,也想停下来做个专心恋爱的小女人。后来我自己去旅行了一趟,觉得生命里还有太多的路没走过,我不想停。”她又喝了口酒,“毕业以后我想一个人去别的地方,让自己一直在路上,我想知道自己的人生可以有多少种可能性。”这么说的时候,她眼里又有了从前我见过的那种灼灼的神采,凛冽逼人,非常美。“你知道吗,那时起我就觉得,以前和我的人生签下的循规蹈矩的合同,算是到了期,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她微笑着,表情十分坚定。
“你呢?又是为什么?”她似乎说得兴起,忘记我已经醉了。“烟花……给不了她……什么也给不了她……”我想告诉她,大一的寒假刘红来学校找我了,我记得她没有见过真正的烟花,想偷偷到小树林里给她放烟花。半路却被逮住了,那晚她以为我不肯见她,而我呆在教导处。我什么也给不了刘红,她离我那么远,现在更远了。我想告诉思乐冰小姐,但不知道她有没有明白我的话。
之后的事我记不起来了,似乎是思乐冰小姐扶着半醉半醒的我回去。也许我把头埋在她的怀里哭了,也许并没有。
第二天我在自己的床上醒过来,躺了很久。我想着思乐冰小姐,她那些结婚生子的话大概只是和叉烧包先生说的情话,想来她和EC2先生也不过是寻常朋友,从一开始我就猜错了整个故事。而从思乐冰小姐到杜蕾斯太太,原来我猜想中的故事没有一个是真实的。但生活本身又有什么真实可言呢。
窗外下起细雨来,又是一个湿冷的春天了。上一个春天我遇见了陌生的思乐冰小姐,这一个春天我发现了一个全然不同、但依然陌生的思乐冰小姐。
人生犹如一场首尾相接的大梦,循环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