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于三月春末在一次声色嘈杂的聚会上相遇。聚会设在他们城市的一家四星级酒店的中餐厅,一场小型丝绸新品发布会结束之后。天空中雾气蒙蒙,一个回暖天后正常的降温。停在庭院里的汽车上和地面上落满了早樱花瓣,粉白潮湿,每个人经过庭院的时候都会不慎踩到。
在这次参会的42个无所事事的人里面,17个跟他一样,都是男士,15位女性超过他年龄太多,3个又过度年轻,6个长相普通或者只是不对他脾胃,只有一个人吸引住了他,并且正好坐在他那桌左手的位置。
她穿着一件藏蓝色的连衣裙(上半部分是紧身针织毛衣,下面是拼接的多层雪纺长裙)和一双白色尖头猫跟鞋。没有穿丝袜,白色大衣挂在椅背上。弯腰时刻他注意到那女人右腿膝盖后位置有一颗红色的痣,撩起到齐肩短发的的时候,耳垂上可见也有一颗,戴着一枚金色的圆圈耳环。除此之外,干干净净。
这是一次注定的邂逅。两人聊了起来,并且互加了微信。他辗转难眠了两个晚上,最后还是给她发了一条消息:
雪梨小姐,我不知道怎么说,也许塞林格的话会比我能够说出的更合适——爱是想触碰又缩回手。
众所周知,这句著名的情话来自于《破碎故事之心》。小说不过是他买过的两本塞林格作品集中译本里头,相对好读的一则。比起这则短篇爱情故事,他更喜欢《麦田守望者》,因为更有共鸣。他十八岁读大一那会,有小半个月的时间他梦想过自己能不费力的写出这样的故事。关于这篇小说,他记得被假设的蠢头蠢脑的开头,但是压根记不住贾斯汀·霍根施拉格和雪莉·莱斯特两个绕口的名字,更不用说里头翻译的一连串滑稽的外文名。他惭于跟她说自己的四级考试都没考过,所以选择以中文打出她的英文名(他听到餐桌有人叫她Shirley),大学毕业之后也没有做过一份能够持续一年之久的工作,目前月薪也刚刚超过八千块(之后他在新闻上读到今年这个城市毕业生的平均薪水超过了8434元,吃了一惊)。他记得主角是一个混迹于纽约的31岁的失败者,和这时候的自己几乎同龄,却没记住主角的职业,是油漆工还是印刷工。他没法跟对方介绍清楚自己究竟是算一个商业记者,还只是一个配合广告的软文记者——他所在的杂志社更像是一个软文输送站,单篇售价很高,但分到他手里的少得可怜。2016年,他想过根据自己的兴趣做一个公号,但是仅仅做了两三期,就武断地认为错过了风口,再也没能续上过。
他不知道为何自己头脑里蹦出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为了写好这条短信,他不得不又把短篇小说找出来看了一遍,以确定原句中间没有“的”,不是一个偏正结构。之后他按了发送键,并在惴惴不安中等了一个小时。
她比他年轻两岁,比故事里的雪莉小姐年长9岁。她经常怀疑自己只要过了三十就是一条垂头丧气、无人问津的老狗,不知道是不是其他女性也会一样想。她一个女朋友安安,五年前改过自己身份证上的年龄,也曾劝过她也那么做,但她还在犹豫。另外两个女朋友,朱莉已经于三年前结婚,为了到底要不要和公婆同住,每周会跟丈夫吵一次到两次,另外一个朋友温汀,则在筹备9月8日的婚礼(但是到了五月下旬,便因为酒店选择的分歧,和恋爱了七年的男友忽然分了手)。而她自己,在一家丝绸进出口公司做了快五年了,薪水比刚开始上涨了30%,但和物价的上涨比起来依旧显得杯水车薪。从一部电影里头随意找来的英文名字,不管谁读听起来都很愚蠢,她最擅长和做的最频繁的事情是逛淘宝,或者买商场打折的包袋或者裙子,每天晚上入睡前看三到四篇明星八卦,刷两个小时微博,或者看两集TVB剧或者日剧,最近改成了看十分钟的泡面番。一年中的四月和十一月,她总想着职业晋升和换份工作,但是却从来没有主动提出来。所有的钱都用来还信用卡、花呗、房租以及外卖。一分钱也攒不下来。一分也不能。她得努力克制几次过度的消费冲动,才能买下最喜欢的那管口红。
她读完短信之后,深深被打动了,她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准确来说是侧脸),在她弄掉了毛巾之后,曾经帮她捡起来过,于是快速从网上找到了这句话的出处,并且找到了这篇故事,她知道塞林格,知道这句话,但是还没仔细读过他的小说。她仔细读过的小说不超过十本,成年之后读得更少。但整篇小说里,最打动她的不是他引用的那句,而是另外一句,雪莉小姐的自陈:
你看到的是我精心打扮过的样子。擦掉这些脂粉,相信我,我一点也不漂亮。请写信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能接待访客。我想让你重新看看我。我要确信你不是被我虚假的外表给骗了。
是的,这是她能够说出来最为诚实的一句话。如果他能够透过她的外表看一看,会看见脂粉和皮囊下一颗过度自卑、孱弱和苍老的灵魂。当然,她还记得小说的结尾——她一口气读了三遍——在一个“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头,遇到总是遇到而已。就算有一个电光火石的开头,就算之后霍根施拉格会整个月地想起她,但是再过一段时间,他就会遇到一个新的女性,再把雪莉整个地忘掉。
她当然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比霍根施拉格幸运,聚会上的男士远不需要假设在狱中和舍友的监督中写无望的信,并且在苦苦煎熬中等上一个礼拜,或者冒着越狱和死亡的风险,只要等一个小时(这个小时里头他烧了一壶开水,泡了两次茶,并且站到阳台上,抽了六根万宝路薄荷烟),只要等到七点半,就能等到一封郑重的回信——她用手机编纂了一段245字的短信,短信像月亮一样美丽且脆弱地悬挂他深蓝色孤独的屏幕底上。
她在那封信件里字斟句酌,热情洋溢,在最后,她改了又改,写道:
亲爱的L先生:
我想自己正处在生命最年轻而又最沧桑的阶段,以前我误以为对于爱情了解甚多,但遇到你之后,才发现从没真正能够了解过。
我一生里头犯过许许多多的错误,但不希望眼下就犯上一桩。
比起胆怯的回避,我更愿意选择荒谬的勇气。
跟塞林格的相比,她差太远了。毫无信息量,而且不甚连贯。她的比喻和感受至少可以砍去一半,或者她可以效仿着虚拟信件里头,讲一讲自己一连串的失败和不幸,以及那几个处于不同困境的朋友。毕竟她中学时期作文还受过语文老师的表扬,她应该可以写得更好一些,或者更轻松一些。但是他却在隔着十五公里的床上欣喜若狂。因为最后那句话。他回的比她快得多,也少得多。
他写到:
爱是无法遮掩的,只要一想起你,我便会觉得快乐。
他们整整聊了一天和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晚上八点,他们约在城市中心的一家快捷酒店见面,之后睡了一觉,至于过程,男士颇为满意,但女士则恰好相反。但是这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开头。之后两人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以及第四次、第五次。又过了一个月,她第一次当他面卸妆,但是,是趁着灯关灭以后。又过了一个月,他不再躲进洗手间打开排风扇抽烟,而是当她面把剩余的5厘米烟蒂摁进放了三分之一水的白瓷杯里,直到那杯水变黑变黄,才倒掉重新换上一杯。
这些不算什么。跟那些没出口的真相相比,跟他们的谎言相比。她没跟他说清楚,自己还有一个男朋友。两人已经交往了四年。他们总是为鸡零狗碎的琐事吵个不停。她在每次吵架后绝望生气的晚上,躺在床上,总是希望能够有一个人带领她走出眼下的泥潭。但她明白到自己已经老了。年过三十的老。不会有人再像过去一样不计一切地爱着她,自拍一张九宫格,连成爱心的手势去取悦她,或者大半夜开上两百多公里,只是因为她在一个城市的陌生酒店里头喝醉了酒。21岁到25岁,她那像舞会皇后一般黄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
遇到他的前一个月,她和男友为了他前女友的电话吵到了凌晨三点。她穿着塑料拖鞋,背着十斤重的帆布tote包和一只五斤重的笔记本电脑在寂寂无人的高架下走着,后悔自己应该把他关门前递过来的那件粗呢毛线混纺开衫披上,而不是出于不必要的自尊拒绝,暗自发誓如果对方再不打电话就去随便找个人睡觉。这个晚上,他没打电话过来,她也没找到愿意随便跟她睡觉的人。熬到了凌晨五点,她才睡着,连接着睡了十二个小时。一个月之后,这次的争吵和伤害似乎都已经平复,她却遇到了他,并且真的,拥有了一个像爱情小说一样诗意的开头。
当然,他也不是彻底诚实,虽然看起来是这样。他对她说自己的婚姻关系已经完了,但是这一年其实在有所好转,至少妻子同意从客卧搬回主卧。他不会像他承诺的那么快离婚,爱情处境也并没他渲染的那么糟糕。
有三个月的时间两人都很快乐:每天都聊天,关于电影或者书籍。不太方便出去看电影,但是可以聊足够时间的天,并且可以讲的笑话不断。三个月过去之后,很多事情显得麻烦起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不能总是躲在洗手间或者推迟回家,只是为了接她的电话。她也不能向男友解释清楚,为什么总是盯着手机,而且似乎总是避免让他看见。她想过几次跟现任提分手,但是就像她过去无数次辞职决定一样,只有一个混沌而清晰的想法,却始终匮乏纵身一跃的勇气。
故事当然不会顺利地上演下去,他们已经在这段关系中埋下了数不清的手雷,并且会以不同的面目和形式出现。他们不见面的时候和别人在一起。她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总是会想起他,并且被某种致命且疯狂的念头缠绕。而他不论是和她,还是和妻子在一起,则总陷于精疲力竭的边缘,试图解释什么却永远没法解释清楚。
到了6月,朋友未能成行的婚事,以及外祖父的去世等等连接的坏事影响了她的心情,也有人说跟一次水逆的来袭有关,总之两人因为某一个微不足道的观点分歧(大概是报纸上一个女性反性侵新闻)大吵了一架。他这次没有主动来找她。过了三天也没有。到了第四天,她跟他发消息,说明眼下正在他公司不远处的一个咖啡店里,并且发了一张精心修饰了半小时的照片,过了几分钟,她仅仅收到了一个冷淡“哦”。
她一怒之下,删了他的微信号。
她忘记了他的号码,只记得昵称和头像。不管她后悔后,更换名字搜索多少遍,都只有一句相同的冷淡的提示:“该用户不存在”。她想过去中国移动查找聊天记录,才发现两人不知道为何,自始至终,打的都是语音和视频电话。她想过问问聚会组织者是否有参会者的手机号码(组织者正是她策划部门的一个女同事),又觉得碍于自尊和过去的隔阂放弃。她记得他们交换过名片,但是在她拢好的大摞名片,翻了半天,没有找到,在她衣橱的衣服口袋里,包袋里,无论如何搜寻,依旧也找不到。
到了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对他几乎一无所知。可是交往的第二月,一个周六的晚上,她曾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永恒的结尾。
而他在那个像水汽般蒸发的下午,本来只是想短暂的冷战,等她低一低头,看到消息之后,却被莫名失败且悲观的心情笼罩着,选择矜傲地只回复了一个字。等到下午五点,他想找她时候,消息已经发不出去了。当然只要他发送一个验证,她也可能重新回来,两人至少还能继续在一起半年或者更久,可是鬼使神差的,他当天也并没有这样做。他愤然删掉了她,就像从来没见过她一样。
她在之后的一年里想过他,在城市西北一家灯光不太明亮的火锅餐厅,以为他就坐在自己前面,等到她装作取调料走到近前,却发现那人和他的长相完全不一样,轮廓没有他那样精细,肤色也过于苍白。她草草取完,就回了座位,因为没和女朋友说过这次短暂越轨的恋情,几个女友看着她红着眼眶回来,还以为是隐形眼镜过于干涩的原因。其中一个递给她一款日产专用眼药水,她滴了,人造眼泪和她的眼泪一起掉下来。但只有那一两分钟。接下来大家又浸入至餐厅里那种难分彼此的喧嚣和混杂。
他倒跟朋友说过一次,像说个笑话,如果他肯抬头,越过坐在对面的那几个朋友的头顶,越过挥之不去的混浊雾气,在那会儿仔细看看,推门出去的一个女性背影大概会让他呆立许久。但他并没这样做,他只是听见了一阵因风而起的风铃声,坐在靠门位置的中年男人抱怨无故多出来一条缝隙,带入了太多冬夜的寒风。他主动站起身,把门关上了。
什么也没看见。只有黑暗中过度明亮、宽阔的道路。
故事结束了。如果一开始的时候,她不曾欺瞒他,他也没有,两人也极为幸运的,正值单身,但他也许很难因为无法言说的痛苦而打出那句骤然击中她的话,她也可能因为涉世未深的无知和傲慢错过他。
在一则现代爱情故事里,就算男孩遇到了女孩,男孩选择了主动,女孩也回应了他的追求,他们谈论了两人足够多的相通之处,并且一度误以为对方为灵魂伴侣,但是他们依然会遭遇一次又一次的心碎和失望。他们没法解释为什么在遇到爱情之后,依然会不断丧失一切,解决一个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又往复重来,如此延绵不绝,直到他们彻底分开,彻底忘掉对方,再进入下一个痛苦的循环。
爱情故事最优美的部分永远在开头早早出现,却并非他的原创——每一个读过它并且心有戚戚的人也许都曾用这句话来劝告自己勿忘缩手,却又一次又一次不可遏制地像飞蛾扑火一样投入,最终全部被破碎后的幻觉割伤:他们也不过只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