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猫在宠物店寄养得了肠胃炎,我年初四就飞回了上海。闺蜜阿怪听说我回来了,从杭州赶来约我吃火锅,说有正事儿要聊。
坐下第一句话:服务员,来瓶蒙古王。
第二句话:我跟老张要结束异地恋了。
老张是她谈了三年的男朋友。我就这样望着她:我的猫生病了,你跑来找我给我撒一把狗粮,这是你的正事儿吗?
没想到,这真就是她的正事儿,让她苦恼了五天,都没过好年。阿怪说,曾经她一直苦苦期盼结束异地恋,现在只想再异地十年。
都说人类的很多问题都源于无法独处,而如今越来越多的问题,源于无法相处。
老一辈儿的不过是恐婚,恐孩子;现在的90后小情侣,连同居都恐。
我的头发和你相处不来
阿怪在杭州工作,她男朋友在北京闯荡。阿怪自己住了两年多了。
刚开始,她其实挺怕一个人的。
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强迫症般地去检查门锁很多次;
洗澡的时候冲头发不敢闭眼太久;
出门忘记带钥匙,只能打电话给110,还因为花了300块开门心疼了很久;
养了只猫作伴后,自己从超市拎猫砂回家,勒疼了左手给右手,还念念有词:来,右手,你帮我拿会儿。
但如今的她,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姑娘了。
自己住久了,真的会无所不能。前段时间,她的微信个性签名是:没有我阿怪拧不开的瓶盖儿。
她说,她和老张的生活习惯太不同了。每次老张来,前两天都挺高兴,第三天的时候,她已经在想他什么时候走了。
“老张一进家门就会把电视打开,不管看不看,都要放在那儿听声儿。”
“他挤牙膏从中间挤,你说我牙膏被挤两天还行,要是同居,这肚子不就再也鼓不起来了。”
“我们刚躺下的时候都会抱在一起,但是真正睡觉的时候都一把推开,各睡各的。每天晚上分开的时候,我的头发都被他压着,可疼了。”
“有一次夜里我去上厕所,我往下一坐差点儿掉马桶里!他经常忘记把马桶盖放下来,我们一起住我肯定会得心脏病。”
“我喜欢软床,他喜欢硬床,以后怎么睡?”
“他还打呼噜!有次他来,打呼噜特别响,气得我爬起来拿出了我的机械键盘,开始假装工作。那键盘我平时自己都不用,因为实在太吵了,影响我思路。结果我在那儿使劲儿敲,他居然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阿怪机关枪式吐槽了20分钟。每说一条还不忘涮个毛肚或者鹅肠,干下一杯蒙古王。
酒过三巡,她突然又软了下来。她夹起一块刚出锅的南瓜饼,说:这玩意儿在纽约叫“心太软”。
阿怪:我不是不爱他。我真的很爱他。
我:嗯…可能就是因为你太爱他,才这么紧张吧?
与其那样,我们现在不是挺好的吗?
阿怪怕他俩会像楚楚和她男朋友那样,本来谈异地恋谈得挺好,结果当牛郎织女真的相会,一切都变味儿了。
楚楚之前在美国读研,她男朋友在国内工作。两个人无时不刻地联系着。一个早安,一个晚安。一个在吃水煮蛋,一个在撸串。彼此觉得,好像多过了一种人生。
两人感情好得不得了,直到楚楚回了国。
楚楚在美国有只猫,带回了国,可她男朋友偏偏对猫过敏。于是猫给了爸妈。
楚楚很喜欢花花草草。曾经因为猫总把花当成沙拉,所以她只好放弃养花。这会儿终于没猫了,她又得知,男朋友对花也过敏。
楚楚是典型的小清新文艺女青年。鸡蛋要放在牛油果里,牛油果要放在骨瓷碗里,骨瓷碗要放在实木板上,开始早餐。
曾经两人异国视频的时候,男朋友看到这些都觉得楚楚精致。但真一起生活了,他觉得这些简直就是矫情。
他俩还吃不到一起。楚楚的西红柿炒鸡蛋是西红柿和鸡蛋一起放,还要加料酒。男朋友的番茄炒蛋必须单独炒蛋,番茄要加很多糖。
他俩吃顿饭,要炒两盘番茄炒蛋。
两人在一起还越来越颓废。她醒了看他还在睡,于是继续睡。他醒了看到她还在睡,他又继续睡了。最终天都快黑了,两人坐起来,埋冤起了彼此。
楚楚说,一个人住的时候,没有人倾诉会觉得思绪无处安放。两个人住的时候才发现,真是什么都无处安放。
她总觉得房间很乱。一天晚上,男朋友又脱下袜子往地上一扔,楚楚一下就崩溃了。她男朋友听她一吵,一下也崩溃了。他们就这样,分手了。
这也是阿怪所担心的——谁知道一起住会出什么幺蛾子。得不偿失啊。
“我们适合谈恋爱,可我们未必适合做室友啊。与其冒这个险,现在这样不也挺好吗?”她说。我连连点头。
我更喜欢一个人看片儿
我和男朋友是沪上和京城两地异地。
今年过年,亲戚还都在催我,什么时候搬回北京啊?老这样异地也不行啊。
我其实挺怕回北京的。
说来,我也希望有人能天天陪我吃火锅,来大姨妈有人给我泡红糖水,洗澡有人给我搓泥儿。但是,我无法想象那种完全没有自己的空间的生活。
我常常下班后就摊在床上看个无聊的剧。这种时候,我真的只想一个人。不想跟任何人说话,更不想更任何人解释我为什么要看这个,以及这个无聊的剧前几季发生了什么。
我和阿怪在网上看到一个测试《你们准备好同居了吗?》,里面说,判断是否适合同居有三个重要条件:
1 你们在一起吃饭是不是舒服
2 你们在一起聊天是不是舒服
3 你们在一起睡觉是不是舒服
我们想想,都很舒服啊。但是如果在每个前面都加上“每天”,好像就都不舒服了。
有些人天生适合同居,比如我朋友Kathy。她和她男朋友,养着一条柴犬,过着狗·男女的生活。为了写这篇文章有些正面素材,我给她打了个电话,那边狗叫得可欢。
我:同居要注意什么?
Kathy:注意避孕。
我:还有什么?
Kathy:还有就是,老这么朝夕相处…
我抢答:会腻对不对?
Kathy:不是,是偶尔分开的时候,会非常难过。
我:我还有事,改天聊吧。
既然有人如此适合同居,那也就有我和阿怪这样的人,真的没有同居的天赋。
我们结婚之后可以住一个小区啊
近些年,有一种新的生活模式在西方很火,还出了个新名词叫作Living Apart Together(LAT)。就是一对长期伴侣,包括夫妻,选择分开居住。也有人翻译成“走婚”。
据统计,在英国有10%的长期伴侣都选择了这种新的生活方式。
在中国,云南的摩梭族可fashion了,是走婚的先锋。在泸沽湖畔,男人们都是夜里去老婆家住,白天各自在自己家。他们的婚姻特别自由,考虑的就是爱情,根本不用什么门当户对,有车有房。
我曾经和男朋友聊过,我俩要是一起住,一定要有两间房。要是再有点钱,我们住对门也很好啊。
夜里,我玩够了手机,会洗好水果,敲敲他的门,爬上他的床,用他的肚皮暖脚。
这样过一辈子,是不是也挺好。
每一对情侣都不该放弃去寻找最适合两人的方式。不适合做室友,未必影响你们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