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点什么吧。”明琦说。
她侧躺着,胳膊懒洋洋地搭在沙发的边缘,就那么一荡一荡地,不着痕迹地擦碰着他的裤脚。唐吉这才留意到,不知何时,明琦已挪到了沙发的最左侧,离他近在咫尺。
有那么漫长的几秒,唐吉盯着她白皙的手腕,两个人都没有做声,时间仿佛就是在这时融化的。接下来的一瞬间,唐吉熟练地捉住了她,而明琦却像一头不称职的猎物,只是象征性地挣脱了几下,便很快任由摆布了。
他们在沙发上纠缠了十分钟,明琦的蕾丝内衣已经被一把丢到了水晶吊灯上。沙发太窄了,唐吉完全施展不开。去卧室。明琦指挥着他,唐吉红着脸膛,喘着气,笨拙地向床边移动,他们的身体还交合在一起。
他们几乎是同时到达高潮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交谈,没有温柔的前戏,也没有不解风情的试探。与以往的每一次都一样,精疲力尽的唐吉平躺在床上,手心轻轻摩挲着明琦靠近他那一侧的冰凉的肩膀。这种细腻的触感可以让他感到平静,明琦的肩膀,是他抚摸过最好的肩膀。
但他并不想和明琦谈恋爱,他不想和任何人谈恋爱。恋爱是一件需要花费巨大心思的平衡之事。年纪渐长,唐吉越来越发现,他要的东西恋爱给不了,他只要少许激情少许慰藉,不需要安全感。他喜欢一句不知名的小诗,“谁也不能和风一起跑完全程”。他想,这漫长的人生也一样。
整个冬天,十三次,唐吉只在周一与明琦约会。为什么是明琦,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也许是因为她足够美,但这不是最重要的。对于唐吉而言,外表所带来的赏心悦目,比不上一则好故事给他的快感。他是作家,从头到脚都装饰着傲慢与偏见。
秋天刚过去的时候,唐吉和明琦还不是很熟,在朋友家的狼人杀聚会上他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在座的大多是新朋友,但好在游戏让大家很快放下了拘束,所有人都盘着腿喝酒,在客厅的地板上挤成一团。主人储藏的两支波尔多迅速被干掉,又有人下楼去买来一支巨大的香槟。
唐吉注意到,明琦从始至终都没有添酒。她坐在靠窗的角落,双手握着高脚杯的杯口,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但那杯酒却怎么也不见底。在猜测谁是狼人时,她转动着眼珠悄悄打量在座每一个人,就像一只警惕的小鹿。尽管这样认真,但显然她并不擅长说谎,当她拿到狼人牌时,那笨拙的发言简直像是在招供,全然一副处于食物链最底端的无辜脸孔。
唐吉暗自感到她有些可爱。
果然,连续几局下来,明琦的脸上已经换了一副挫败感十足的表情,她的发言越来越简短,甚至中途开始心不在焉地摆弄起了手机。这一切被唐吉收入眼底,他自告奋勇当上法官。接下来的一局,狼人们发挥异常出色,在相互保护下,最后一匹深水狼坐实了好人身份,连续几轮都逃过了排查。就在他们即将大获全胜的关头,唐吉无耻地作了弊,他发简讯将答案告诉了一直埋头看手机的明琦。
收到简讯的瞬间,明琦的眼睛立即恢复了最初的神采,她迅速抓住了狼人们的逻辑漏洞,直指那匹原本正隔岸观火的深水狼,仅仅两个回合,狼人们的心理防线就彻底崩溃。真相大白后,所有人都惊叹明琦的逻辑实在太缜密了,而明琦全程只红着脸,趁人不备偷偷向唐吉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
唐吉后来形容,明琦的眼底藏有灵诗的巢穴,以至于故事的灵感向他汹涌而来:主人公患有深海恐惧症,为了克服这种恐惧,他查阅了图书上记载的所有深海生物,花费巨资去逐一品尝它们的味道,从食物链上去获得一种征服欲。这种方法颇见成效,他在浮潜时看到鲨鱼忘了恐惧,想到的只有鱼翅的味道。他甚至从此开始迷上了深海旅行。有一次,他在马里亚纳海沟深处发现了一条货真价实的美人鱼,他们隔着潜水艇的玻璃窗一见钟情,她为他歌唱,带他观赏海底的火山喷泉。临别之时,他在岸边长久地亲吻了美人鱼,这才恋恋不舍地放她离开。旁观的友人羡慕不已,问他,和人鱼接吻是什么感觉。
他回味了很久,才说,甘甜,没有腥味。
听完故事的明琦当场没有任何表示,但那个周一她约唐吉到家里吃清蒸多宝鱼。唐吉旁敲侧击地问她,就两个人吗?她笑着说当然,一条鱼不够太多人分。
多宝鱼刺少肉多,清蒸最简单,明琦不需要多精湛的厨艺就足以让唐吉吃得津津有味。唐吉吃鱼的时候,明琦并不动筷子,只在旁笑吟吟看着他吃。他们也聊天,一开始只是说些笑话,唐吉跟姑娘聊天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抖机灵,显示出滑稽而粗鄙的一面,但明琦的反应却让他很受用,她总能在他讲到精彩部分时,报以恰至好处的惊讶、好奇,或热情的击掌大笑。
后来不知怎么说到多宝鱼,兴许是在唐吉卖弄学问的过程中不小心绕到这上头来了。
唐吉说:“这种比目鱼非常容易捕捉,它们喜欢匍匐在浅海的海底,落潮时分,它们随着海浪扑腾着离开,在沙滩上留下一串串脚印,涨潮时又沿脚印返回原地,熟练的渔夫通过观察那些特殊的脚印,就能轻而易举地将它们捕捉。”
“处于食物链底端的愚蠢生物。”他这般评价。
但这次明琦却没有表示出认同,她说她知道一种生活在红海里的比目鱼,连可怕的鲨鱼都拿它束手无策,因为它的皮肤能在瞬间释放出一种毒素,环绕在身体周围,敌人只要一触碰到就会出现痉挛反应。
“即便处于底层,也可能令顶级掠食动物望而却步。”她总结道。
这样的反驳让唐吉有点不爽,尽管明琦说的只是个例。来明琦家时,他特意提前买了一小盒避孕套,但现在他有点退缩,这个“被女孩邀请到家里”的约会并没有他臆想得那么香艳,明琦绝不是那种可以轻易被俘获的无知少女。
他敷衍地拨弄着盘子里剩下的鱼尾巴,脑海中飞速盘算着礼貌撤离的方式。及时止损,降低沉没成本,这是唐吉一贯的处世哲学,曾让他少走许多弯路。
最后,唐吉用了一个拙劣的借口,说要回家赶稿。明琦也不挽留,只是带着难以捉摸的笑容,执意送他到门外。等电梯的间隙,两个人一言未发,就那么干等着,在外人眼中,他们就像一对大吵过后正处于僵持中的情侣。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唐吉本想再客套几句,但明琦忽然拥抱了他,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温软的嘴唇就封住了他的全部思维。那是一个漫长而激烈的吻,电梯打开又合上,连续十二次。
从此,唐吉总在等电梯的间隙回味那个吻。明琦和他,到底谁是谁的猎物?他想不明白,但这并不重要,他和她都乐在其中。
可这当然不是爱情,唐吉从未遇到过这样没有前提的爱情。明琦不问他几岁,来自哪里,甚至不怎么在意他今晚是否留下过夜。也许在她眼里,唐吉只是十六岁正在初恋的孩子。当她开口问唐吉,你有没有想我,她总是不给唐吉回答的时间便自话自说,不用想。
明琦需要在他这儿获得什么,唐吉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这正是他不和任何人谈恋爱的原因。谈恋爱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让他有无穷无尽的创作激情,但与此同时,恋爱也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你总要想方设法去证明自己爱着对方,证明对方的唯一性。在明琦面前,爱情仿佛一件过时的潮衫。
受到明琦的灵感启发,唐吉的第二个故事是这样的:在某个世界,成年人只有一次哭泣的机会,之后就再也没有眼泪可流了。这么珍贵的事当然受到更多的重视,有人选择郑重其事的举行一个流泪的仪式;有人将这个机会一直留到弥留之际;有人一次挥霍了上百滴眼泪,被视为壮举;也有人不小心梦见了一个不曾见过的人,掉了一滴泪在枕头上,瞬间就不见了。
故事的主人公决定把这珍贵的机会留给他的此生挚爱,他很幸运,妙人很快就出现在他的世界里,他们经过一番商议,决定在婚礼上为彼此献上眼泪。但不巧的是,婚礼的前一天,这位男士不小心滑到,拇指当场被压骨折,他痛得眼泪止不住淌下来,唯一的眼泪就这样没有了。他惴惴不安地等待着天亮,期待已久的美好婚礼变成了日渐逼近的审判。
那是十一月的最后一周,唐吉想在自己的生日当天由明琦陪他度过,可后者根本不知道他的生日。他又不愿意乞讨似的主动说出来,于是那几天他格外易怒,总因为一些小事在生气。这种幼稚的行为一直持续到他生日的前一天,明琦病倒了,病毒性流感引起的高烧。
那一整天,唐吉都在医院里陪着明琦打点滴。明琦一直在昏睡,他就坐在她床边,望着她那惨白的脸颊和轻轻颤动的睫毛,看了足足十分钟,他忽然开始忏悔——他发现自己原先的欲求不满在此刻忽然得到了填充,他并不是想过什么生日,事实上前两年他的生日都是事后才想起来的——他只是想有一个光明正大向明琦索要陪伴的理由。
明琦睡醒后听到他讲的故事,表现得很开心,说唐吉写出了人性的枷锁。人类将自己的一切行为赋予意义,同时也被这些意义牢牢捆绑,扭曲了天性。故事里的“眼泪”就像现实中的“爱情”,也是一种被赋予的意义,当人们彼此倾慕,喜欢就在一起欢愉,这是多么伟大的天性,但当这些被归纳为“爱情”,欢愉的同时,平白无故多了一种负担。只为了一个爱情的虚名,好不值当。
唐吉也很开心,尽管他压根没想过这一层,他想描述的只不过是一种“初心遗失半路”的荒诞。但没有什么好强求的了。这个世上可以彼此理解的人够少了,能拥有一点点共同语言,已经足以令唐吉欢欣鼓舞了。
他抚摸了明琦病恹恹的头发,用嘴唇从她的肩膀一直吻到指尖,仿佛她的身体上有可以让他找到回家之路的面包屑。他记得自己陆续说了很多话,但明琦一言不发,只是微笑地注视着他,一直到他昏睡过去。
冬天的最后一个周一,唐吉没有去明琦家里,他妈妈来北京旅游,一大早就要他作陪去爬八达岭。花了三个小时登上最高的烽火台,天色忽然阴了下来,好像要下雪,妈妈跑去拜托其他游客帮他们拍合影,继父示好般跟唐吉吐槽:“说在电视上看看就得了,她非要亲自来,也不知荒山野岭有什么可拍的。”唐吉笑着附和,说只要她开心就好。
拍完照,一家人去吃全聚德。妈妈问他,什么时候找女朋友。唐吉奇怪她怎么会突然问这个。过去二十几年里,她从未关心过自己的儿子是如何长大成人的。她在唐吉四五岁的时候就离开了他,和另一个男人私奔,唐吉对她的印象始终停留在她留下的一张艺术照上,照片里她头上戴着的白色纱花特别扎眼,用现在的审美看会觉得好似奔丧。
再次见到妈妈,是他初二的暑假。她来家里看望唐吉,带了很多橡皮擦,各种香味儿各种形状的,装在精致的小盒子里。那天下午,妈妈和爸爸在客厅吵得毫不避讳,唐吉听得一知半解,大概是妈妈当初死心塌地跟的男人是个杂碎,她又被抛弃了,爸爸只是一直冷笑,让她滚。唐吉关上卧室的门,一个人趴在书桌前闭上眼睛,把橡皮擦挨个拿到鼻子前面闻,猜是什么水果。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妈妈,后来她们只用电话联络。
等到唐吉读大一的时候,妈妈又结了婚,嫁到了乡下。唐吉认为这次她已经坦然接受了命运,寻找的是后半生的安身之所。但没有,没出半年她又去了附近的城市打工,一年只回乡下几天。她的生活似乎变得更加落魄了,每次跟唐吉通话,没寒暄几句就会急着问,“最近有去打工吗?赚不赚得到钱?”仿佛其他一切都不值得关心。唐吉大学四年打工赚到的钱几乎都给了妈妈,但要不是这次来北京治病,唐吉相信她连自己在哪所大学就读都不知道。
饭桌上,妈妈没理会唐吉的反问,只是自顾自地说,“刚才爬长城,我在后面看着你的背影,那么小一个,觉得很孤独。”唐吉愣了愣,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妈妈接着说,“你从小就内向,怕见人,但也不能总惯着自己,总把内心封闭起来,对身体也不好的。”唐吉“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但他觉得妈妈的语气其实更接近自言自语,也许她早已猜到自己时日无多。
望着妈妈毫无神采的眼珠,唐吉忽然想,不知道明琦现在正在做什么呢?
明琦似乎永远都是一个人。一个沉迷在数字里的生意人,“账簿总是比情话好看”,她这样总结自己。对于唐吉这样的穷光蛋,明琦的日常开销都是天文数字。唐吉在她家里抽烟,忘了带打火机,她翻出一盒火柴,每一根都比唐吉一包烟还贵。物质层面的天壤之别,导致唐吉每次上她家都要找点借口,今天买一个极路由,明天买一个宜家的廉价沙发,她照收不误,一样的欢天喜地。这些幌子能令唐吉安慰自己“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不然他就会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被用作泄欲的工具。
“像你这样的人,不需要太多快乐。”唐吉曾装腔作势地对明琦说过这样的话。对,“像她这样的人”,唐吉眼中的明琦不是明琦,而是一类人,与他的生活隔着天然壁垒的另一物种,他大可以不在乎明琦的想法,但就算他想在乎,也触碰不到。
有一些瞬间,他认为明琦是爱他的,比方说当他约明琦出门散步,她总能比约定时间早到半小时以上,他说他喜欢吃草莓酱吐司,下个周一准能在明琦的厨房里发现崭新的烤面包机。但更多的时候,尤其当他试图去验证这件事的时候,他得到的全部都是失望。有一阵子他迷恋篆刻印章,废掉了好几组练习石之后,他总算小有心得,他想给明琦刻一枚印章,于是问她刻什么,明琦听完笑个不停,说不如刻一枚我公司的二维码。
明琦从不为人情加码,不会为你突然迸发的灵感而心动。明琦的心太遥远,遥远到他无法揣度,以至于开玩笑像故意,而每一句真情流露都近乎于谎言。
思绪回来,妈妈殷切的目光依然在灼烧。
唐吉说,我有女朋友的,她叫宋明琦。你要是见到,会喜欢上她的。
春节过后,唐吉去明琦家里的频率高了一些,也不再只是周一去。明琦告诉过自己家的大门密码,但他总是记不住——那些与明琦有关的事,他都不怎么能记住,他对她的在乎就像是对待印象派的画作,必须后退几码,才能领略到色块活跃起来的奇迹:她散发着热带水果气息的情趣,候鸟般的规律作息,还有苔藓植物悄然侵染一整个世界的能力……
可要是凑近了看,每一个细节都是模糊的,失焦的。她的生日、星座、喜欢吃的菜和最常穿的那件衫,都是他的盲区。就连他对明琦做出的承诺也像玩笑,约了晚上六点见,有时候忙到凌晨一点才能想起来。
这么看来,唐吉着实称不上是个好伴侣,但明琦并不介意。唐吉知道,这种不介意并非包容——包容里隐藏着在乎,但她显然只是不在乎。她说的话真假掺半,既有着过分修饰的真诚,也有着粗糙的,丝毫不加以掩饰的欲望——又或者,那种欲望也是她精确模拟出来的,就像女孩们都懂得如何在床上假装高潮那样。
她从不向唐吉索要那些虚假的安全感,问最爱是谁这种蠢问题。唐吉陪她看偶像剧,女主角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始终无法确定谁才是自己的真爱。明琦说,“为什么不能两个都爱?如果是我来制定这个世界的规则,我就允许人的一生只可以梦见两个人。”
唐吉问:“为什么是两个而不是更多?”
明琦回答:“因为爱和梦一样,只能分出两种颜色,一半给有条不紊的光明秩序,一半是黑暗中留有余地的喘息,再多就要进行分摊,让情感缺少了极致。两个刚刚好。”
唐吉欣赏她的直白,她从不将自己置于咄咄逼人的位置,不刻意计算情感的重量,对她三百分好,她开心,对她五分好,她也一样。这些在她眼里都是命运的额外馈赠。而她爱一个人与否,并不看这些。也正因此,从她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是经过降噪处理,留有回旋的余地。这也是她可以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原因吧,唐吉想。
北京的初雪始终没有落下,供暖停止的前夜,唐吉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他发现自己在创作这件事上对明琦产生了依赖,她看待问题的角度,与习惯了直来直去的唐吉截然不同,两个人稍加碰撞便能开拓出一处意想不到的洼地,十分奇妙。而这也恰恰造成了唐吉的困扰,他的故事里总有明琦的影子,这不是一件好事。他认为创作应该是独立、私密、自我的艺术。
可新的故事里似乎依然隐隐藏着他对明琦的不自知的感情:寄居蟹不想再被其他鱼虾当做一块丑陋的石头,它决定换个新家,于是它从容地擦掉钳子上用来伪装的海草,和屋顶上的海葵告别。海葵挥挥手说,以后别忘了带雨伞。寄居蟹感到有点奇怪,海里怎么会下雨呢?但它还是客气地说,谢谢啦。它走啊走啊,路过了无数美妙的景色,也更换了无数次的新家,坚厚的红螺,古朴的唐冠螺,还有威风凛凛的棘骨螺。每次换新家时,它都会下意识伸出脑袋看看外面有没有下雨,顺带看一眼空荡荡的新家屋顶。
明琦听完这个故事,出人意料地哭了。这让唐吉不知所措,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明琦,印象中的她永远是寂静的、颔首微笑的聆听者,这让他一度怀疑,明琦有没有在认真听他讲话。
那一晚他们都失眠了,黑暗中,明琦在他耳边轻声问:
“海葵会认识新的寄居蟹吗?”
“一定会的。”唐吉回答。
“我觉得不会,它会永远惦记着曾经的寄居蟹,就像寄居蟹一抬头就会想起它那样。”
他们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明琦的手臂缠绕着唐吉,熟练地用嘴唇一点点吮吸着他的皮肤。唐吉记得她说过,每当她的床上出现一个崭新的男人,她就会出现一阵子口欲期人格,像婴儿一样,只用嘴巴感受这个世界的所有。
他没有问过明琦这张床上曾睡过几个男人,但他总是在心里默默估算,大概五、六个吧。在性爱的世界,男人永远比女人幼稚,他不相信明琦的情话,不相信明琦某天凌晨三点不睡觉是为了他,但他却无比相信她口中活色生香的性经历,相信她说自己曾一夜跟三个不同的男人上床。
海葵迟早会换新的寄居蟹,在每一只寄居蟹心上留下一句魔咒。
唐吉最后一次见明琦,时间已经来到了盛夏。妈妈接受化疗后,只在ICU煎熬了三个半月,最终还是不治去世了。继父为她买了一个印着白雪公主的骨灰盒,儿童用的,他对唐吉说,这是她的梦想。唐吉讶异不已,原来妈妈的内心这么少女,这些年他一直责备她对自己的疏忽,但其实他也从未关心过她。她的生日,唐吉也不记得,原来她喜欢白雪公主吗?
从火车站告别了继父,唐吉失魂落魄地来到明琦的家里,对她讲了妈妈的事。这是他第一次向外人倾诉,他的童年,他的悲惨往事。明琦一开始听得津津有味,几次想要打断他展开一番讨论,似乎她把这件事也当成了唐吉的即兴创作。讲到最后,唐吉握着明琦的手泣不成声,“从今天起,我也成了孤儿。”明琦这才意识到他说真的,她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笨拙地抚摸着他的头发。
在这生疏的抚弄之下,唐吉拥有了一种前半生从未体会过的安全感。他双手缩在胸前,将脑袋顶在明琦的肚皮上,不自觉地哼出奇怪的音调。就这样过了许久,直到黄昏落日缓缓爬进门缝底下,在木地板上拉出一道金线,他忽然没头没尾地轻喃出一句,“妈妈。”
“好吧。”明琦忽然吃吃地笑了,她低声说,“那就让我们重新理一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