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来,我一直研究我的人类同胞,但至今了解不多。每当有人跟我说他对一个人的第一次印象向来不错的时候,我就耸耸肩。我想这种人不是无知,就是自大。拿我自己来说,我发现,认识一个人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感到困惑。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在今天早上的报纸上看到爱德华•海德•伯顿在神户去世的消息。他是个商人,在日本经商多年。我跟他并不熟,但是对他挺有兴趣,因为有一次他让我大吃一惊。要不是听他亲口讲述这个故事,我根本不会相信他能做出这种事来。这件事之所以特别令人惊讶,是因为无论是外表还是风度,他都让人想到一种非常明确的类型。要说真有表里如一的人的话,那就是此公了。他个子很小,身高不过5英尺4英寸,身材纤细,白头发、蓝眼睛,红红的脸上布满皱纹。我估计自己认识他时,他大约有60岁光景。他向来衣着整洁素雅,合乎他的年龄和身份。
伯顿的办事处设在神户,但他常常到横滨来。有一次,我正好因为等船,要在那里呆几天,在英国俱乐部经人介绍与他相识。我们在一起玩桥牌。他打得不错,牌风也好。无论在玩牌的时候,还是在后来一起喝酒的时候,他的话都不多,但说的话却都合情合理。他挺幽默,但并不咋呼。他在俱乐部里似乎人缘不错,后来,在他走了以后,人家都说他是个顶呱呱的人。事有凑巧,我们俩都住在格兰德大酒店。第二天他请我吃饭。我见到了他的太太――一位肥肥胖胖、满面笑容的半老妇人――和他的两个女儿。这显然是和睦恩爱的一家人。我想,伯顿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主要还是他这个人和善。他那双温和的蓝眼睛有种令人愉快的神情。他说话的声音轻柔;你无法想象他会提高嗓门大发雷霆;他的笑容和蔼可亲。这个人吸引你,是因为你从他身上感到他对别人的真正的爱。同时他也喜欢玩牌,喝鸡尾酒,他能绘声绘色地讲个来劲儿的段子什么的,他年轻时多少还是个运动员呢。他是个阔佬,但他的每一个便士都是自己挣来的。我想,人们喜欢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非常瘦小、脆弱,容易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你觉得他甚至连只蚂蚁都不忍伤害。
一天下午,我正坐在格兰德大酒店的大堂里,伯顿走了进来,在我旁边的椅子里坐下。
“喝一点,怎么样?”
他拍了拍手招呼侍者过来,要了两杯杜松子汽酒。侍者端来酒的时候,有个人从外面街上走过,见到我招了下手。
“你认识特纳吗?”在我点头致意的时候,伯顿问道。
“我是在俱乐部里认识他的。听说他是个靠国内寄钱过日子的人。”
“是呀,我想是的。在这儿这种人可不少。”
“他桥牌打得不错。”
“这种人一般都玩得不错。去年这里有一个人,凑巧还和我同姓,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桥牌打得那么好的高手。我想你在伦敦没有碰见过他。他说他叫伦尼•伯顿。我相信,他加入过一些相当高级的俱乐部呢。”
“嗯,我实在不记得这个名字。”
“他称得上是桥牌高手。好像对牌有一种本能似的,简直神了。我那会儿常和他一起玩牌。他在神户住了一段时间。”
伯顿抿了一口杜松子汽酒。
“说来也是件有趣的事,”他说。“他人不坏。我挺喜欢他。他总是衣冠楚楚,样子挺帅。长得也算英俊,蜷曲的头发,两颊白里透红。女人都对他着迷。你知道,他没有什么害人之处,就是野了点。自然,他酒喝得太凶了。这种人总是这样。他每个季度收到一小笔钱,靠打牌再赚一点。他赢了我不少钱,这我可知道。”
伯顿和善地咯咯一笑。我的处世经验告诉我,他打桥牌输起钱来时一定是大大方方的。他用瘦小的手摸了摸剃得光光的下巴;手上青筋鼓起,手白得几乎透明。
“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当他落得一文不名的时候,就来找我了,再说他和我同姓。有一天,他到我办事处来见我,要我给他个差使。当时我颇为惊讶。他告诉我说家里不再给他寄钱了,他要干活儿了。我问他多大年纪。
‘35,’他说。
‘你一直都干什么来着?’我问道。
‘嗯,没怎么干过事。’他说。
我禁不住笑了。
‘眼下恐怕不能帮你忙了,’我说。‘你再过35年来找我,到时候我再看看能帮些什么忙。’
他没有动弹,脸色变得相当苍白。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说,这一阵子他牌运一直不好。原来他不甘心老打桥牌,便赌起扑克来,结果输了个精光。他一个子儿也没有,所有的东西都拿去当了。他连酒店的账都付不出,人家也不肯再赊账给他。他已经山穷水尽。要是找不到点事干,他只好自杀。
我瞧了他一会儿。我能看出他已经完全垮了。这一阵子他酒喝得比以前更凶,看上去足有50岁。姑娘们当时要是瞧见他,准不会对他那么着迷了。
‘嗯,你除了打牌以外,难道什么也不会干吗?’我问他。
‘我会游泳,’他说。
‘游泳!’
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呢,这种回答听起来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
‘我读大学时曾经代表学校参加游泳比赛。’
我听出了一点他话里的意思。上大学时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才不吃这套呢。
‘本人年轻时也是个游泳好手,’我说。”
“突然,我有了个想法。”
伯顿停了下来,看着我。
“你对神户熟悉吗?”他问。
“不熟悉,”我说,“从前有一次路过那里,只呆了一个晚上。”
“那么,你不会知道盐谷俱乐部吧。我年轻的时候,曾经从那里出发,游过灯塔直到垂水小溪上岸。一共3英里多路,灯塔一带有激流,游起来挺费劲。于是,我把这事告诉了那位与我同姓的年轻人,并对他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给他一个差使。
“我看得出,他吓了一跳。
‘你不是说你是游泳好手吗?’我说。
‘我现在身体状况不太好,’他回答说。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耸了耸肩。他望了我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好吧,’他说了,‘你要我什么时候游呢?’
我看了看表。刚过十点。
‘你游这段距离大概要花一个钟头零一刻多一些。我到12点半开车到小溪那里去接你,带你到俱乐部换衣服,然后一起吃午饭。’
‘就这样吧,’他说。
我们握了握手。我祝他好运,他就走了。那天上午我有好些事要办,到12点半总算勉强赶到了垂水小溪。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么赶,他压根儿就没露面。”
“他临阵脱逃了?”我问。
“没有,他没有临阵脱逃。他确实出发了。当然喽,他喝酒作乐早把身体搞垮了。灯塔周围的激流他对付不了。大约有三天,我们都没找到尸体。”
我好一会儿什么话也没说。我感到有些震惊。然后我问了伯顿一个问题。
“你提出给他差使的时候,是不是知道他准会淹死?”
他轻轻地咯咯一笑,用那双和善又坦率的蓝眼睛望着我。他用手摩挲着下巴。
“哦,那时我的办事处可没有空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