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画面中处在焦点位置那个短发、把我们学校夏季校服穿得最帅气的男孩叫吴广厦,他周围那几个面目模糊、让人过目就忘的家伙你们不用记住,只用知道他们是我们学校最有名的校园地下乐队“The Band”成员这个身份就好。他们当然也是吴广厦最铁的几个朋友,记住这个身份,你就会理解为什么此刻他们笑得那么开心,因为你要是吴广厦的朋友,你也会很难不高兴。
对,我今天要说的这个故事就是有关吴广厦的,关于他为什么会死、又是怎么成为我们学校永远的传奇,还有,他短暂而灿烂的一生。
可能没有一生那么久,毕竟我和他认识也不过就是高中三年,我知道他是谁,但他可能从来都没记住过我。很难说我们认识,只能说,我曾经是他的同学。如果说我们之间唯一有什么联系的话,我们追求过同一个女生——这么说不太准确,实际上我追求李亦宁的时候,她已经是吴广厦的女朋友。他们感情很好,甭管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正在相爱。我知道我试图去破坏这个关系,与其说不道德,不如说是自取其辱。如你所见,我失败了。
还是说吴广厦吧。此刻他们几个在学校教学楼后头废弃的乒乓球台那块儿笑得那么开心,还有一个原因,今天就是我们在这个学校呆的最后一天了,再过三天,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要赴高考的断头台。我说得可能有点儿可怕,不过我们那会儿不像现在,可以出国,可以学艺术,甚至可以不用上大学就开始创业。那是在2003年,除了高考,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对我这样成绩差劲的学生来说,高考基本上就是断头台。可吴广厦呢?他肯定没问题,拿过数学奥赛金牌,成绩虽然不是全校第一,但考个Top 2基本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他是典型的那种学习和玩儿两不误的学生,除了保证基本的成绩,他的时间都花在乐队上了。哦,也许还包括和李亦宁谈恋爱。今天下午第三节课结束,我们高三就会被召集到学校讲堂,聆听最后一次校长讲话——誓师大会。
但我知道这场誓师大会不会顺利进行,在进行到十分钟左右,也就是5点20分的时候,The Band里叫花花的那个女键盘手会负责拉起讲台上酒红色的帘幕,乐队的所有老哥们早已一一就绪——他们一向管自己使的那些家伙叫老哥们,吉他手、贝斯手、鼓手会满脸紧张而亢奋地站在那里,而吴广厦呢,会很酷地抱着他最喜欢的那把吉他站在舞台中间。他们会在那里演出他们自己的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首歌的名字叫做,《虚空雷神兽》。
这就是此刻他们在那里笑得如此开心的真正原因。现在是下午第二节课课间,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开始按计划执行他们17岁最后一场疯狂的闹剧。实际上,今天的课已经没什么内容了,每节课的主题都是忆苦思甜、挥手告别、美好祝愿。
所以今天的课我压根就没去。
至于我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
这得从吴广厦的死说起。
你大概已经了解了一些吴广厦,他除了聪明幽默,长相不俗,成绩优异,人缘好之外——他是个很少感到忧虑的人,他几乎总是快乐的,他的生命力是那么的旺盛,热爱一切事物,让人很难相信他会在17岁这样一个年纪突然死亡。谁都不相信,包括我。但即便知道了他会死,我也还是嫉妒他。我嫉妒他的一切,他的女朋友,他的乐队,他与生俱来的好脑子,他的光环——他的光环让人很难不去注意到他,也让人很难发现其实他也是一个有缺点的人。
他的缺点我很了解,自大,冲动,鲁莽,盲目自信,以及,他其实没那么擅长音乐这件事儿,他写的歌是还行,但编曲着实差了一截。他们那个乐队演奏的东西,在我看来也就是小孩子过家家,骗骗高中生还行,要拿出去演出就有些丢人现眼了。我会这么说不是因为我嫉妒他,我嫉妒他很多方面,唯有这点我知道得很清楚,因为写歌是我唯一擅长的事。曾经有一回,我路过教学楼后台那排石砌的乒乓球台,听到他们在排练,我试着上前指出他们的错误,他的错误,“嘿。”我说。
他们没听见我的声音。我不得不提高了音量,“喂!”
“怎么了?”那个叫胖子的鼓手停了下来。
“你们,你有一个和弦弹错了。”我说。
吴广厦回头看着花花和另一个吉他手——他叫做瘦皮,用眼神询问,你们谁弹错了?
“不,”我不得不又上前一步,好让吴广厦明白我是在和他说话,“我是说你,你有一个和弦弹错了。实际上……”
他看了我一眼,我们对视了两秒——这大概是这辈子除了开学相互介绍的时候外我和他唯一对视过的两秒。然后他微微一笑。然后他周围的所有乐队其他成员(也许还包括站在一旁看他们排练的几个低年级女生)哈哈大笑。好像那个犯错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他们。
“同学。”我听到有人在身后喊我。
我回头,然后就看见了她。她在那时和我在开学典礼上头一次见到她、和我现在记忆中的她、和我在那三年坐在教室角落视线斜角直线最远处在窗边被光笼罩的她,都没什么不同。每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的心跳都从未低于98次/分钟。这次也不例外。她非常温柔地递给我一张传单,淡蓝色的,是由她自己设计的,“同学,”她说,“下周乐队有个小型演出,来看呀。”她冲着我一笑。
只有她不会叫我“傻子”,尽管她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我已经很感激了。其他人要么就是喊我傻子,要么就是喊我“喂”。没有人知道我也是有名字的。
嗯,我是一个傻子。如果你仔细回忆,你会发现在你呆过的每个班级,都有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同学,成绩差,没有朋友,没有兴趣爱好,不擅长任何一件事,老师从不会让他回答问题,相貌与其说难看不如说你从来就没记住过他的长相,他总是举止怪异,在任何一个集体活动都会被排斥在外,没有人愿意和他说话,哪怕他偶尔会冒冒失失地突然冒出来和你说上一句听着莫名其妙极了的话。“那个人是个傻子。”在你们极少数会提到他——比如对转校来的新同学介绍班级情况时,你们会这么告诫新同学,“离他远点儿。”
我就是这样一个傻子。我这样的傻子除了被同学们长大后永恒地遗忘,还有一种命运,就是在若干年后的同学聚会上突然出现,成了一个有份还不赖的工作、带着位还不错的妻子,可以礼貌待人,并且假装曾经也是班级一分子和大家追忆校园生活往事,仿佛那份回忆和大家没什么不同的,正常人。这时就会有一个还记得我曾经是谁的同学端着酒杯冲我欣慰地一笑,“你变成了一个正常人诶。”我会也举起酒杯和他碰一杯,“谁又不是呢。”我们一饮而尽,仿佛多年前那些敏感和不堪,也随着我们的青春永远地消失了。
如果你没有想起来这样一个人,那么我建议你找出毕业照,挨个儿地检视那上面的每个人,如果有一张陌生的面孔你怎么都想不起来他是谁,那就对了。那个人肯定也是个傻子。
那是我和吴广厦唯一一次说话。他其实压根就没把这件小事放在心里,你看,就算我指出了他的错误,他也没有气恼或是嘲笑我,他总是很有礼貌,就算是我后来做出了很多更过分的事,比如,为了追求李亦宁而干出的那些蠢事,他都没有往心里去,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我相信就算是我直接冲着他给他一拳,他也会阻拦住要帮他的哥们儿,“我没事,别这样,算了吧。”然后拉起揍了他一拳却被反弹倒在地上的我,“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你没事吧?”然后哈哈一笑,就把这事儿抛在脑后了。他是那么的豁达,尽管他这一份豁达是因为他的人生总有更重要的事吸引他的注意,他从不计较这些小事,像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家伙,他就更不会和我计较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他的缘故。
而且我那句话还没说完,“你有一个和弦弹错了。实际上我觉得这个和弦就不该这么写。”我把那首《虚空雷神兽》的乐谱修正了一遍,趁没人注意时塞进了吴广厦的桌洞。我估计他不会看的,就算看见也只当是不值一提的玩意儿随手扔了。
我相信尽管当时他没觉察自己的这个错误,往后总有一天他会发现的。往后总有一天。
现在距离他们实施那个计划还有不到半个小时。我仍然呆在家里,“你为什么不去上学?”我其实挺希望有人这么问我一句,我爸或者我妈,可惜他们总是每天很早就出门了——他们经营着一家早点铺子,就在学校不远的地方,卖完了早点,他们会接着卖点儿饺子面条之类的小吃做中餐,晚餐也是一样,铺子往往会经营到深夜,因为学生下了晚自习,总会去吃点儿夜宵。这生意就可以从早做到晚。我从来没去吃过,所以没人知道那家颇受欢迎的小吃摊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去不去学校,我父母不会知道。老师也不会给我家打电话。我猜我早就被世界给放弃了。就像我被数学、物理和化学统统放弃了一样。我不是没有上进心,也曾试着去报过补习班,可这都没用。我知道那些复杂的公式对我来说,大概就相当于巴赫的琴谱对你们来说一样:没这个命。
我有一把很破的吉他,是我爸传给我的,红棉。估计你们都没听过这个牌子。不去学校的时候我就会在家一个人弹这把琴。和吴广厦用的那把马丁比,音色当然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我也不想催眠自己音乐技巧和爱音乐的心远比装备重要。没得比就是没得比。哪怕我琴弹得比吴广厦好再多,没他那张脸、没他的好人缘、没他那个命,我也没法让人看到这一点。大家只会视而不见。“哟,想不到你也会弹琴?”曾经有次我留在班里一个人打扫卫生时,忍不住偷偷摸了两下吴广厦放在教室后头那把琴——那天他忘了带回去,The Band的胖子回来帮他取时正好撞见我在弹。其实我挺了解这胖子的,他也是个真正爱音乐的人,所以这才听进去了我的琴音。“没,我就是随便弹弹。”我把琴还给他,然后匆匆走了。过了好一段时间,这胖子才会在一次他们的聚会上提到这件事,“你们知道那个傻子,其实他会弹琴吗?”“哪个傻子?”花花会问他,“就是那个,前一阵老给广厦使绊子的那个。”“哦,就是想追李亦宁的那个?”瘦皮问。“啊?他还想追李亦宁?”胖子问。“是啊,太可笑了。我都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所以才说那是个傻子嘛。”“你们聊什么呢?”吴广厦回来了。“没什么。”
他们说的我干的那个蠢事是当我决心追求李亦宁之后干的无数件蠢事中的一件,只有那一件被他们目睹了。当时我试着写了一首歌,准备在李亦宁生日那天弹给她听。我事先练习了一个月,还准备了一系列“惊喜”。只是没想到当我趁着吴广厦还没下课,提前塞了张纸条在李亦宁的课桌里,告诉她“有人放学后在讲堂等你,有东西想给你看”,走进来的却是李亦宁……以及The Band的瘦皮和花花。而当时我正在讲堂里准备好弹那支曲子,谁想红棉琴偏偏在那时出了问题,六根弦一根接一根地崩断,我的嗓子也突然哑得跟公鸭似的,那首歌唱起来有多难听你们可以想见。瘦皮和花花已经开始疯狂大笑,李亦宁还算有耐心听我唱到了最后。原定此时会响起的礼花炮没按照预想的那样绽放五颜六色的碎纸片,而是喷出了各种颜色的颜料,还好全喷在了我身上。饶是如此,也吓得他们尖叫不已。而最后落下来的条幅,上面本应写着“李亦宁,祝你生日快乐”,却直接掉下来砸中了我。当我晕晕乎乎恢复反应,想展开条幅时,她早已被那两人拉离了现场:“一个傻子,竟然还想玩音乐?”“太危险了!我们快走。”所有的惊喜最终果然都变成了“惊喜”。
当时我还没有气馁。如果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如果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也许我还会再这么做一次。我希望当我回首人生的时候不会因为做过什么事而后悔,但不会因为没做什么事而后悔。
我已经说了很多,现在是5点整,我不剩多少时间了。所以我得抓紧跟你们说说吴广厦是怎么死的。
吴广厦在做任何重要的事情之前都有一个小小的习惯,无论是在他去考试还是参加比赛的时候,他都会用自己的Walkman听一盘磁带。那盘磁带是李亦宁送给他的,里面灌录着她喜欢的歌。那时他们还没有确定关系,只是每天会不约而同一起散步回家,有一天李亦宁塞给他的。那段路每次都是他推着单车,她挂着耳机。有一次他忍不住问她,“你在听什么?”那时他们还不熟。所以当李亦宁没说话,而是直接把耳机塞到他的耳朵里,手指又不小心碰触到了他的耳垂时,他的脸一下子就有些发烫,心也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紧接着他就被拉赫玛尼诺夫第二钢琴协奏曲覆盖了。他说不清那天是拉赫玛尼诺夫还是因为耳垂和指尖的相碰,导致他不由自主地拉住李亦宁弯腰献上了他的吻。总之,这之后,那盘磁带就成了他做重大事情之前必须要听一小会儿的定海神针。
再过一会儿,当他和伙伴们在讲堂后台布置好一切,伺机待发的时候,他会和同伴们打个招呼,让他们按计划准备就绪,然后,他会一个人从讲堂后门走出去,掏出Walkman和那盘磁带听一会儿——
就是在那一刻。
他会看见一个足球向自己砸过来,那是不远处操场上的其他人不小心把球踢飞出操场的,他会有惊无险地闪避掉那个球,然后冲着操场上栏网里头的人一笑,捡起它,退后三步,抬起右腿,把球踢回去。
就是在那一刻。
他会在球踢出去的时候被正在讲堂上方修葺这栋百年建筑的某个角的工人,不小心掉下来的漆桶差点儿砸中,漆桶擦身而过,溅起来的油漆会在他右裤脚留下白色的一抹。他会皱着眉头弯腰去检查自己的裤腿。
就是在那一刻。
他会因为被流淌到地上的油漆滑了左脚而失去重心向后倒去,又因为缠绕在身上的耳机被束缚住了手而无法抓住讲堂台阶边上的扶手,直接倒在后面那个凸出来的尖锐的石块上。
就是在这一刻,后脑和联结颈动脉的部位会直接受到最大的冲击,他会当场死亡。
吴广厦就是这么死的。一个意外。一个看似意外实际也是意外的意外。一个谁都不愿意承认也无法相信的意外。一个小小的意外。没有任何错误,没有任何人在此过程中可能承担责任——甚至包括那名建筑工人,因为后门本来是被拦住的。如果不是因为吴广厦他们的恶作剧行动,不会有学生靠近这里。
而我会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就是这么死的。
2、
嗯,吴广厦就是我。或者说,吴广厦就是上一世的我。
我是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世界是这么运转的:在这世界上,每一世的内容都一样,就好像一个大型RPG游戏,这游戏自然有无穷多的副本,无穷多的支线,无穷多的剧情。可所有的内容都是恒定的,就是一盘游戏而已。当你死了之后,你就会跳到游戏的一开始,随机分配到另一个角色,开始一个新的命运。当你玩这个角色时,这个角色的人生就是你的游戏主线。
当我从吴广厦的命运主线里Game Over之后,我被分配到的新角色是,傻子。我不知道这个游戏的设计者写的代码出了什么Bug,让我接连玩的两个命运线竟然挨得这么近。近到我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玩家在我面前扮演我上一世的角色,上演一出出我如此熟悉的剧情,拥有一段我永远不可复制也不可再来的美妙人生。也许你会说,吴广厦死得这么早,有何美妙可言?可你不会知道,吴广厦短暂的一生是那么的愉快,充满了那么多闪闪发光的记忆,拥有那么多朋友,还有那么多和李亦宁共同走过的轨迹。即便我明白对我来说,此生这位傻子的命运才是我的主线剧情,可有吴广厦的人生记忆做对比,我知道,他才是永远的主角。而我,只是一个无名之辈。一个,傻子。
我死了。我又再次活了过来。我从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慢慢长大,熟悉了我的家庭,学习认字,上幼儿园、小学,然后是初中。生命起初的那些年,我就像一个真正的新生者一样长大成人。我没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什么不对,除了我知道自己相貌普通,小学时就开始不可遏制地发胖,缺乏体育能力,掌握不好数学题,到初中就戴上了眼镜,也因为性格内向而没什么朋友外,我觉得一切都还可以。那时我还没有被人当成傻子,大家只是觉得这是位稀松平常的孩子。我这一世的父母对我要求不高,他们除了不太有时间关心我,就只由着我平庸。我只是一直隐隐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脑中乱窜,直到有天我在家里翻出了那盘磁带。当拉赫玛尼诺夫的钢琴曲在我耳畔响起的时候,我此生的噩梦就开始了——
我不知道这个游戏的设计者写的代码又出了什么Bug,他们会让上一世的记忆随同那盘磁带一起留给了这一世的我。我开始慢慢想起我是谁了——我曾经是谁。这些混杂模糊的记忆让我真正苏醒,但这时我都还没有意识到吴广厦和傻子有什么关联。因为那个吴广厦的记忆里,实在是没有傻子这位人物的存在。
一开始我感到难以理解,继而是兴奋。如果说每一世的游戏内容都一样,那我就是知道未来的人了!我慢慢看着世界上那些大事在我身边、在电视上、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中逐一再次上演:2001年9月11号那天,在那两架飞机撞上纽约的世茂塔之前,我就在班里黑板上写下了此番预言。可是在同学们看到前就不知被谁擦掉了。同一年,沪指从2245点猛跌至1514点,股市一片滑铁卢。我试着警告父母在那之前就把股票卖出,可他们只是当我的话是小孩的胡言乱语。还有,那会儿我们市发生了一起系列割喉杀人案,杀人犯流窜了一年,才在南方某个小城被抓住,在那之前通缉令上的照片完全搞错了,是另一个人的脸。我去派出所指出这个错误,可……你知道的,他们又怎么会相信呢?
慢慢地,我发现知道了未来的一些事情,并不能改变命运。而我的这些行径,让我逐渐被大家当成一个疯子。嗯,他们还没觉得我傻,只是觉得这孩子总是会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话。
我带着吴广厦的前一世记忆,虽然我知道在那辈子里,我有许多天生的优等装备,而且它们不随着记忆在这一世同样赐予我——我不知道吴广厦在上学时为什么做那些题目会毫不费力,为什么不会因为同样的小事而郁郁寡欢,为什么能够大胆和喜欢的女孩说话,但我除了有一些羡慕之外,也没什么好太过哀叹的。毕竟人是平等的,我玩过了那支Easy模式的副本,再玩一个Hard模式的好像也没什么不公平。也许下辈子我玩的是超Easy模式的王思聪也没准儿呢。
直到我父母咬牙出了借读费让我念了那所高中——我本来以为他们在经受了股灾的洗礼后不会再出这么一笔钱,可他们大概还是比我想象的对我有所要求,我和吴广厦的命运线终于交叉了。
当我坐在班级最后一排看见他走进教室,带着清爽的阳光,一尘不染的校服,嘴角的微笑,同每个新同学打招呼,我才大梦初醒般目瞪口呆。
我勉强从吴广厦的记忆里找到了这个时刻:当时“我”走到最后一排和那个胖胖的发型有些可笑的男生说“你好,我叫吴广厦”时,他像个傻子般看了我半天,然后摇摇头,说,“不,我才是吴广厦。”
不,我才是吴广厦。我才是那个“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吴广厦。我不是一个傻子!
噩梦到此时才真正开始。
曾经那些让我安心玩傻子这个角色的美好记忆的安宁,在我目睹着那些记忆在我面前重新上演的时候全都变成了疯狂的嫉妒和不甘。凭什么那个人此刻取代了我?!那个校园明星、老师的宠儿、呼风唤雨的家伙明明是我啊!那个聪明的头脑和横溢的才华,明明是我拥有的啊!还有……还有……那个有一头长发和腼腆的笑容,只要路过她就会被她身上散发出的混杂着洗发水和青草地气味所打动的女生,是我心跳的频率,和我刻骨铭心的眷恋。而我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全然陌生又无比了解的另一个我,牵着她的手,在校园里徜徉每一处隐秘的小路,制造着对他们来说全新的此刻。和她的记忆是我作为吴广厦的记忆里最清晰的那部分,我深刻地记得他们是在什么时候交换了第一张纸条、什么时候开始不约而同一起回家、什么时候在天文台一起观星时交换了秘密的愿望,又是什么时候拥有了那第一个吻。
我痛苦无比。
我怨恨。我怨恨游戏的设计者如此安排。我怨恨而丧失了理智,我想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可我该怎么做呢?
我试着去破坏。在那节我知道他们将交换纸条的生物课上,我冷眼看着他们交换了眼神,我知道她将首先递过去那张写着“你爱看什么书?”的纸条。我等待。等到吴广厦写好那张写有答案的纸条捣捣同桌的胳膊,准备传回去时,大声举手喊道“老师,有人不专心听讲”。可那天生物课老师竟然没戴她的助听器,愣是没听见我的话。我的喊叫只是让吴广厦的手迟疑了一秒,纸条就接着被顺利传了回去。
在他们一起回家的路上,我偷偷尾随在他们身后,想要找到合适的机会冲过去给吴广厦制造一个难堪,但就在我的右手偷偷抓起口袋里的那把玻璃弹子接近他的时候,却被在校旁边开小吃铺的我爸撞见,硬是让我赶紧给那段时间在医院挂吊针的我妈去送饭。
在天文台,我提前一天溜进去把天文台的望远镜砸了。但第二天学校竟然引进了更高倍数的望远镜,我无奈地看着他们走进天文台,站在黑暗的角落里气得浑身发抖。
我最终明白了,就像我之前做的那些想要改变未来的事情一样,我恐怕也无法改变吴广厦和李亦宁终将在一起的命运。
我继续陷入一天又一天痛苦的折磨中。慢慢地,我放弃了破坏的念头。如果不能破坏他们,我何不努力改造自己呢?
我开始疯狂学习,上各种补习班,试图让成绩提高一点儿。我给每一个同学送礼物,请他们吃饭,提前告诉他们试卷的内容,想要赢得他们的好感。我每天早晨早早起来,跑五千米,希望能够减掉一点自己的肥肉。我去理发店让发型师重新给我换个看起来好点儿的发型……
我发现,尽管我必须很艰难很艰难地去改变自己,但好像还是有那么些效果。考试进步了十分,减肥减掉了十斤,发型虽然看起来还是无可救药的可笑,但那也是另一种可笑。我改变了自己一点不是么?尽管只是一点点。
并且我发现,其实傻子也不完全是一无是处。当我翻出父亲的那把红棉时,厌恶和惊喜同时跌宕让我犹豫了一会儿,只是一小会儿,等我弹起那把琴的时候,我就知道至少有一点是属于我的,音乐才能,以及交织着上一世的和这一世的对乐曲的渴望。我开始想吴广厦是多么可笑和自大,竟然会把自己的乐队取名叫“The Band”。我曾经是多么无知和狂妄的一个人啊。
于是我在默默努力和忍受着毫不费力地当着人生赢家的吴广厦的光环中,蛰伏着。我相信只要我继续这么努力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夺回属于我的一切。就这样,不知不觉,我竟然度过了三年。
直到。
直到高三下学期,那天我看见了吴广厦和李亦宁争吵的那一幕——在我是吴广厦的日子里,我从来也不曾料想到每天放学的时候,在我和李亦宁回家的路上,后面一直都暗中尾随着另一个人。我突然想起来了,为什么我会把这段记忆抹去?为什么我会以为我和李亦宁一直都感情很好?并不是这样的。
我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学校的保送名额,而李亦宁,以她的成绩来看,虽然也会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但她肯定无法和我去同一所大学。我和她都深知这一点,可从来都没有点破过。直到高考不断逼近,她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倒数第二次模拟考试中发挥失常。那天她终于忍不住了,“我们不会去同一所大学的对吗?”
我先是一愣,然后默默点了点头。然后是一段沉默。然后她说,“那我们以后呢?”
“我不知道。”我说。
争吵就是这么发生的。她当然也知道我不会放弃保送的名额,可她也没想到我竟然连一句安慰也没有。是啊,我们已经在一起三年了。所谓的心跳和浪漫,都早已变成一种相伴相随的寻常。隔阂其实早就产生了——
我知道属于作为傻子的我的机会来了。在此之前,我和吴广厦从不正面接触,即便我在他周围晃悠,他也从来不曾注意到我的存在。我也无意再争夺他命运中那些无可更改的东西。三年让我的心态平和了很多。我已经知道吴广厦身上那些光环下的东西,他其实并不像我过去的记忆中那么完美。他的缺点几乎和他的优点一样多。我不再羡慕他什么了。我也开始慢慢觉得傻子也没那么糟,我甚至开始感到些许的自信。
那次路过他们乐队的排练,我实在是有些无法忍受吴广厦弹着错误的和弦还志得意满的样子,才忍不住指出了他的错误。他的反应我自然是知道的,可以另一重视角看着他满不在乎地微微一笑时,我还是感到有些恼怒。为什么我曾经竟是那样一个目中无人的人?!
李亦宁发传单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中的疲惫。我知道那段时间吴广厦其实都没怎么在意她,她还是无怨无悔地为乐队做义务劳动。那一刻,不是我痴心妄想想要让李亦宁爱上我,而是,我想为她做点儿什么。
我希望当我回首人生的时候不会因为做过什么事而后悔,但不会因为没做什么事而后悔。
现在,我是为了上一世自己没做的那些事而试着去做些什么。
她生日的那天我知道吴广厦其实什么都没准备,甚至连一个蛋糕都没有。我这才准备了那一系列的惊喜。我还去做了许多吴广厦没有做但应该去做的事,比如,陪她去电影院看《指环王3》,在她生病发烧没能参加最后一次春游的时候给她制造一些小小的快乐,当吴广厦早早结束了自习得回家干别的无聊事已经不再和她一起放学回家的时候,继续陪她一起回家。
这些事有些我是明着做的,有些是暗中进行的。我后来发现那些明着做的事总会意外弄巧成拙,只好不断调整策略,不动声色地去做。可它们对李亦宁其实没什么影响,只有我知道每天放学她是平安到家的,可这并不能减轻她心中的孤独。我看到她独自回到家门口,偷偷擦眼泪的情形。我冲动般想要上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却被树枝勾住了头发,差点摔了个跟头,起身时她已经上楼了。
我终于明白了,我只是在减轻自己的内疚和悔恨。其实不管我怎么做,都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努力。
3、
那盘磁带在我和吴广厦再次相遇之后就找不到了。
我明白它回到了吴广厦的手里。
好在那盘磁带我已经反复听过成百上千遍,里头的每一首曲子我都知道。MP3出现的时候,我央求父母给我买了一个,最小容量,刚刚好能放进一盘磁带的内容。那是我唯一伸手向父母提出过的请求。我把那些曲子拷贝到了MP3里。高三的最后一段时间,我沉寂了。或者说,我放弃了。我必须接受命运的安排,接受吴广厦这个人的生命和我其实只是两条平行线,它们永远无法交叉。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的时候,我出乎意料取得了一个还不错的成绩。当然谈不上好,但看上去似乎勉强能考上一所大学。还不是最差的那种。父母高兴坏了,“原本打算让你没考上就来帮我们开店,现在看似乎不用了。”我也突然觉得有些快乐。在高中痛苦的三年,我几乎没照过镜子。我痛恨镜中自己的那张脸。这时却走进卫生间洗了把脸,抬头看了看自己。我惊讶地发现我变了,我瘦了不少,这张脸比我想象中的自己成熟了许多,也不那么像一个傻子了。
那天我在教室外头听见The Band他们商量誓师大会恶作剧的时候——其实我知道他们那个计划的详细内容,每一步我都很清楚,但我还是莫名其妙停住了脚步。
“所以你们以后都准备怎么办?”我听见吴广厦问。
“不知道,我可能会复读,下一年我得专心了。”瘦皮说。
“你呢?”
“我觉得上了大学我肯定会谈很多恋爱,乐队的事嘛……等我再遇到个你这么好的主唱再说吧。”花花说。
“胖子?”
“我……我不知道。”
他们闲聊了一阵,就各自散了。胖子正要走出教室,吴广厦又叫住了他。
“胖子,我觉得你可以试着考一下音乐学院的。”
“我应该考不上吧。”
“不,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鼓手!肯定可以的。”
“可我父母……”
“他们有没有见过你打鼓?”
“没有。”
“誓师大会的时候家长不是也来吗?到时好好发挥,让他们见识一下,自己的儿子是个天才!”
“嗯,我知道了。”
“加油。”
胖子准备走,可又转身对吴广厦说了句什么。我没能听清,但我知道他说的那句话是什么。
“加油!为了我们共同的青春。”
为了我们共同的青春。这句话好像再次唤醒了我的某部分遗忘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吴广厦是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恶作剧了。他知道自己被录取的是物理系,以后的道路怎么走都不会再和乐队有关了。他也知道自己和李亦宁的未来,也知道自己没有做好一些事。所以他打算用这最后一场演出来表达和挽回一些什么。也许还有,鼓舞。也许还有,告别。也许还有,怀念。
胖子也走了之后我听见他一个人弹起了那把马丁,还是那首《虚空雷神兽》,我惊讶地发现他修正了弹错的那个和弦——他重新写了它,不,他应该是看到了我写的那版乐谱,而采用了我的版本。
我出现了一点小小的混乱,为什么我不记得这件事?还是说,由于吴广厦的不愿意承认,主动选择性遗忘了这个细节?无所谓。总之,他还是重新修改了它。
我突然感到非常想哭。我想抱着吴广厦大哭一场。所有的怨恨和嫉妒都在此消解,我意识到我不是讨厌吴广厦,我是非常地喜欢这个人,不管他的优点还是缺点,我都统统接受。我只是非常非常的孤独,我是多么的想和吴广厦坐在一起像好哥们一样聊聊天啊!我想告诉他,你曾经做错过什么,你又用你的热情影响过别人什么,你的青春曾在谁的心里划下过阴影,又像灯塔一般为谁指明过陆地的方向。
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决定最后一次反抗命运。我希望当我回首人生不会因为没做什么事而后悔。
现在是5点10分,我的故事已经讲得差不多了,再有几分钟我知道吴广厦就会从讲堂的后门走出来。我要救他。
几分钟前我已经从家里出来,现在我正站在讲堂后门的位置,从这里我能清清楚楚地目睹吴广厦是怎么死的。
我没法赶走操场上踢球的学生,也无法让讲堂上的建筑工人停止施工,我知道这些都是徒劳,包括那块我无法搬动的石头。我只能等在这里,在那一刻到来前阻止事情的发生。为了不让他看见是谁救下的自己,我事先戴上了一个布老虎的头套。
5点19分。我看见他了。他走了出来,掏出了Walkman,戴上耳机。
就是此刻,那个足球果然飞了过来。我冲上前,抱住了那个飞来的足球。我接到了!
下一步是,漆桶。当它掉下来的时候,由于吴广厦没有退后去踢这个被我抱住的球,漆桶只是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倒地。吴广厦仍然站在原地,沉浸在音乐声中。
我看了眼表。5点21分。
这么说,我成功了?!
我不敢相信似的跳了起来,扔掉了那个足球,然后向吴广厦走去,想要给他一个拥抱!
可就在这时,他看到我却好像吃了一惊,见我向他走去,不禁后退了几步。我连忙大喊让他别往后走,他却听不见似的——他戴着耳机,当然听不见!我心想自己怎么会这么蠢。
我冲过去想要拦住他,可来不及了——
他踩中了漆桶,向后滑倒。倒向那个石块。
就是在这一刻,后脑和联结颈动脉的部位会直接受到最大的冲击,他会当场死亡。
我赶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仅存一丝呼吸,似乎在喃喃着什么,我俯身去听,这才意识到自己戴着头套!他就是因为我戴着头套才被吓了一跳!
我只是让他的死亡推迟了一分钟,一切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他看见是我的脸,有些困惑,然后慢慢露出了笑脸。我听见了非常虚弱的一个声音,“管若诚,是你啊。”
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我嚎啕大哭,“吴广厦,是我。对不起!”
校园回荡着我的哭声和一声声的“对不起”。
我看见血从他的脑后流出来,顺着石头缝流到了地上,然后缓缓蔓延爬行。
吴广厦,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别说了。”他笑了笑。我听见他最后说的话是,“为了我们共同的青春。”
我呆呆地跪在地上,看着他阖上了眼睛。
为了我们共同的青春。
我似乎听见了讲堂里传来有节奏的鼓点声。我知道这是胖子他们在发出信号,演出开始了。
为了我们共同的青春。
我擦干眼泪,站起来,平复了一下心情,深吸一口气,然后从讲堂后门走进去。我拿起了吴广厦靠在后台的那把马丁,重新把头套戴上。戴上头套的时候,我发现口袋里鼓鼓囊囊似乎多了个什么东西,我掏出来一看,是那盘磁带。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到了下一世会带着这盘磁带了,这是上一世的那个被我所忽略的傻子放回到吴广厦的尸体手中的Walkman里的。那个傻子希望无论吴广厦的这段记忆美好还是糟糕,都能够带到下一世去。因为他想永远地记住一些什么,他的爱情,他的友谊,他的人生。
每一世都有一个吴广厦,也有一个傻子。吴广厦的下一世永远是傻子,这是两个注定会循环回绕的角色,这是这个游戏的一个小Bug。
我向着亮光处走去,那里是聚光灯所在的舞台,从此刻开始,吴广厦的记忆中止了,他不知道这场演出将会多么的精彩,我会以他的身份替他完成这个演出。不会有人知道是一个傻子替他完成了对自己青春的祭奠。他将作为一个传奇永远地活着。
这份记忆我会替吴广厦记住,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青春,而是我们共同的青春。演出结束后我会提前溜出讲堂的后门,把那盘磁带再次放回到Walkman中。然后,不管能不能玩好它,我会继续按照这个傻子的命运线玩这一盘游戏。这个傻子的角色名是,管若诚。
本文特别感谢arlo提供的故事灵感。
(封面图来自Aziz Achar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