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文/张拉灯
我算是半个音乐发烧友,喜爱音乐的种类繁多。
目下比较喜欢的三张专辑是《Abbey Road》《1701》以及《白银饭店》。音乐歌曲和其他的艺术形式有很大不同,比如绘画,雕塑,设计甚至是舞蹈,你都看得见,摸得着,毕竟眼睛不会骗人。可音乐不一样,它没一个现成的模样摆在你面前。
同样一首歌曲,每个人听到的感受都不一样,虽说情绪可以共鸣,但每个人的心中总有自己的感受。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听的歌大多数比较老,总感觉不太合群。初中时去KTV唱歌,大家都在唱流行歌,而我点了一首张国荣的《当爱已成往事》。本人唱歌水平有限,但也算尽心尽力,然而难免还是听见了一些杂音,比如:听死人的歌总感觉怪怪的。
当天我再也没点过一首歌,晚上回去内心复杂,但也说不出来为什么。突然脑海里蹦出这么一句话,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一首歌,不必强求所有人都一样。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的音乐类型也更加繁多,总免不了听一些小众的音乐,不太敢发到朋友圈分享,怕别人说装逼。但后来我也想明白了,这是多虑,连自己都不能坦然接受自己,还指望别人来接受?那纯粹是开玩笑。
赶不上潮流也不用赶,最近一档音乐综艺特别火,有朋友知道我喜欢乐队,问我看没看。我坦诚地说没有,也没啥原因,就是没有。我觉得自己喜欢的已经足够好,我能在自己喜欢的歌曲中得到快乐,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再找其他的呢。我不会因为个人喜好去贬低其他歌曲,但同时也保留不去听其他歌曲的权利。
生活也是如此,有时候合群只是一个虚伪的假象,为了合群而合群的人往往失去了快乐,也得不到真正想要的。当你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就很难被满足。没想清楚不要紧,我们都需要时间去慢慢想。
音乐歌曲的记忆常常与情绪合在一起。很多歌曲一听,整个人就回到了当年的处境,那些人那些事疯狂涌现,要是四下无人,深夜寂静,搞不好会流出泪来。那是属于一个人的内心柔软,由不得其他人随意触碰。这就是音乐的魅力。
不论是摇滚还是爵士,是民谣还是意大利歌剧,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首歌。要坚持自我,不必随波逐流,这是我们平凡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净土,愿我们都能好好地珍惜!
《浪花一朵朵》
文/专三千
世纪初的前三年,我还没到上小学的年纪,最小的表哥还没被姨妈赶去广东的服装厂打工,在镇上的中学混日子。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度过了一段尿布夹着荷尔蒙的别样童年。
小表哥是镇上出了名的二流子,在小镇,要当一个合格的二流子并不简单。你要有遮住嘴唇的发型,要会李小龙和成龙的几招几式,要会唱时下最流行的歌曲。
而任贤齐作为风靡两岸三地的顶级流量,成为了书桌上那台老式录音机的常客。表哥最喜欢《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我最喜欢《浪花一朵朵》。
年迈的收音机是姨妈的嫁妆,经常卡带,放着放着磁带的黑线就搅成一团。这时候我哥就会指挥我,把铅笔插进圆孔里,逆时针旋转一点点把黑线转回去。
我很喜欢磁带,因为除此之外我再也没遇到逆时针转圈圈就能复原的东西。
天气好的时候他会骑着那辆二手飞鸽载着我去街上撩妹,看到漂亮妹子就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遇到特别喜欢的,他就让我帮他唱,唱一句给一个西瓜条纹泡泡糖。
我问他:你自己怎么不唱?
他说:真爱,要特别对待。
可是,我常常一上午拿十个泡泡糖。
天气更好一点的时候,他会约上几个好友去粮管所屋顶打牌。粮管所所长的儿子会带一个小录音机,他们打牌,我负责切歌。我一听到《浪花一朵朵》就倒带。他们质问我,为什么要单曲循环,我说这歌听着欢快。
我没跟他们说实话,我喜欢这首歌是因为我看了这首歌的MV,里面都是比基尼小姐姐,白花花的大腿和胸脯让我纯白的童年多了一抹黄。
在天台打牌很酷,唯一的坏处就是风一刮,牌就少了一半。他们试了很多方法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们为什么不打麻将?
一群二流子愣住了,当天下午,他们就偷来了一副麻将。
后来,他们一群人因为在一个大爷养鱼的鱼塘里钓鱼被抓了。较真的大爷拿着斧头一家一家算账,威胁姨妈不赔钱就砸电视。姨妈赔完钱后小表哥就提着行李南下广东了。
之后我常常一个人抱着扫帚当吉他,在门口唱:
时光匆匆匆匆流走,也也也不回头,美女变成老太婆。哎呦那那那个时候,我我我我也也已经是个糟老头。
满脑子都是青春的肉体和大海的浪花,从没想过自己再想起这几句歌词的时候会流泪。
上周,小表哥在家族群发了一个视频,他在高温车间,拿一张塑料卡纸刮着脸上的汗。因为长期上夜班冒出的白发像海浪里的泡沫,格外扎眼。
我说:艹,你怎么已经是个糟老头了。
《想想就心酸》
文/热海
16岁那年我第一次听到林宥嘉,自认为和他声线很像,在KTV模仿着他的腔调唱了《说谎》。
据Icy说,她是在那个时候对我心动的。当晚我们从人人网加上QQ,聊到深夜,聊到我们坐飞机去澳大利亚。
在澳洲,我给交换家庭的朋友Liam推荐了林宥嘉,重点推荐了《心酸》这首,它编曲简单,结构上来看也好唱一点。
当时他的中文还不是很好,我一句一句地教他唱,还一句一句地翻译:
走不完的长巷 原来也就那么长
跑不完的操场 原来小成这样
时间的手 翻云覆雨了什么
从我手中 夺走了什么
他扯着五音不全的嗓子,意犹未尽唱完这首歌,说,真美。
那年我和Icy十六岁,通过高中的项目到墨尔本的姐妹中学做一个月的交换生。
到那里的第二周,我在淘金小镇之旅上和Icy表白,她牵住我的手。我第一次体会到恋爱的感觉。我们逃了听不太懂的文学课和计数学课,到图书馆后面的墙边接吻,在水塔边、餐厅里、告别晚会上等所有地方不顾旁人地吻。负责我们高中本校对接的Lorraine说,我最好不要和你们学校汇报这件事。我们哈哈一笑,决定低调一些。
回国的第一个学期,我们在校外的铁道桥下接吻被教导主任抓到,情至深处我碰巧抬眼,居然见到那个五十多岁的古板女人。她就站在我们边上目睹了全程。
再后来,高考,我们在不同城市上大学。在人来人往中牵着的手就被推开了。
高中校庆的时候,我再回去,所有人都问起我们俩怎么样?我尴尬地笑。走在操场和教学楼里,好像还会下意识地寻找她的身影。
可笑的是,我记着教学楼里的每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死角以及每层楼的路线,我们曾经轻车熟路,在那些地方偷偷接吻和拥抱。
现在我发现我可以唱很多林宥嘉的歌了,里面的歌词也正好代表着我的心意。包括那首《说谎》里我曾经唱着会皱眉的开头一句“是有过几个不错对象”,我也能厚着脸皮唱出来。《浪费》里的“没关系你也不用给我机会”追女孩的时候我也在宿舍里嚎过。
但我再也没有在K歌的时候主动唱过《心酸》,我不敢唱那些歌词
“闭上眼看,十六岁的夕阳
美得像我们一样。
边走边唱,天真浪漫勇敢,
以为能走到远方”
写词的人真毒啊,我好奇施人诚是怎么写这首词的,那里面是不是有一个真实的故事,那个故事里面是不是也有一个16岁的时候和你一起在冬天踩碎每一片落叶的女孩。
《Last Summer》
文/陈允皓
那年盛夏,校园林荫下的小路上。
你发消息问我在干吗?我说走在放学的路上。
你分享给了我一首歌,让我戴上耳机。是一首英文歌,叫《Last Summer》。
你说也在路上,我们一起听着这首歌回家。
“爱人,让我们回到去年盛夏。爱人,让我们重返旧年时光。我沦陷于你惊鸿一瞥,钟情于你,一眼万年……”
歌声婉转悠扬,你问我像什么?
我说就像是在一片茂密的银杏林里,我和你平躺在落满银杏叶的土地上,闭上眼睛,感受清风吹拂的凉爽和你的呼吸。
你呢?
你说就像是在下班后的傍晚,我坐在沙发上,你依偎在我的腿上,泡上一杯咖啡,一起聊聊一天下来同事们的八卦,慵懒的猫在脚下连连打着哈欠。
后来我们一南一北,你说你很忙很累,我说没关系呀,慢慢来就好了。你说你未来迷茫异地很累,我说只要未来可期,我能等。你说没有感觉了,还是分手吧。我没说什么。
直到现在我时常单曲循环这首《Last Summer》,旋律里透着向往,歌词里写着忧伤,旧年时光已再难重返,去年夏天,我与你看月亮升起,今年夏天,我与你天各一方。唯愿你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