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子的轰鸣由远及近,从路的尽头一点点传过来,碾过石子和草地的轮胎费力地往坡上爬,最后在铁丝网门口熄火。伍德从吉普上下来,打开后盖,垫着的毯子上已经渗了一点血,他走远几步,从口袋里掏出烟,在草地上蹭了蹭靴头上的污泥。后面两个人接着从车里下来,男孩抖了抖肩膀,夹克衫西索作响,他把枪叠在一起交给同伴,用手擒住麻袋扣从车上拖下来扔在地上,几个软噗噗的东西顺着麻袋口滑到草地上。
伍德朝他们了个手势,让他们先进去,又转过头去。他的视线外是这一片连绵的棕色山脉。女孩只好把手上的烟又塞回去,去搬枪械和工具箱,另一个在后面嗤笑着撞她的背,她马上转头怒骂道:“当心走火,你个白痴。”
他们把东西在仓房外搁好,大部分人已经回来了,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等着吃晚饭,他们懒洋洋地打了招呼,脱了衣服坐在地上聊天。
“嘿。”来人把夹克挂进里屋,路过新来的女孩身侧时打了个招呼,那女孩顿了两秒才开口回应,“嗨”的大半个音节被对方迅速的关门声给盖掉了。她把头转回来继续看书,耳边的声音嗡嗡的持续不断。她的听觉很灵敏,每次车子回来的声音,以及门外人群的说笑,都若有若无地从缝隙里钻进来。这种声音通常会转换成无意义的声波,顺着仓房内的烟囱管缓缓地流走。她通常在这群人回来之前就已经把饭吃好了。早上她醒得很早,但是她会识趣地等到房间里的女孩都起床了再爬起来,也会和其他人一起吃早饭。他们都吃得很快,也比较赶,于是她反而可以吃得慢些。
她听到一阵起哄的声音,是东边仓房的几个男孩,那个声音最尖利的,正在给其他人讲笑话,晚饭后是他的表演时刻。她只能捕捉到他大部分的高音声部,因此故事听得也不是很完整。他们那里还有个不太说话的人,比她还要阴沉,但是他一笑就能让她心里打哆嗦。她私下给他起了个代号叫鼹鼠,因为他看起来长得就像那动物。她把腿盘得更紧一点,把那页书翻过去。
2
一早房门就被叩响了,门外伍德叫她的名字。其他女孩被吵醒了,纷纷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她小心翼翼地从床上下来,套上衣服。猎人在门外准备工具,看了她一眼:“帽子戴着。” 她翻了半天没有找到,他随手就在挂架上摘了一顶:“戴上。”
他抱了一堆工具和猎枪,把东西放上吉普车,去开铁丝网的门:“今天下午天气不好,我们早点去早点回。”
她点点头,他们一路往山地开,这和她原来想的不一样,雾气还没有散去,隐隐透着一点日光。往山上开了一会儿,壮阔的地貌便显现出来,牛群与羊群三三两两地往高处走,这片区域被一个个围起来,每到一个铁丝网门口,总要把车停下来去开锁,驶入,再下车回头把门关上,这样来来回回了许多次,最后在较高的一处坡地上停下来。
他跑到五十米左右的地方固定好靶子,又拿了两个铁罐子挂在靶心。
“没问题吧?”
她点点头。
“那个靶子,你先练练,记住了,野外不比室内,物体离远的时候,眼睛就不准了,需要往右偏一厘米,离开越远,偏离越多。”她一边听着一边观察着他,伍德的皮肤很红,是常年在外晒出来的结果,两颊遍布着零星的雀斑,睫毛的颜色很淡,他瞳孔的颜色也很淡,他的帽檐在眼睛上方留下小片阴影。
“我们试试吧。”他拍拍她的肩膀。
那个铁罐子是最容易的,难的是靶子下面三个小孔。伍德拿望远镜观察了一会儿,有两个罐子被打得爆开,他接过她手里的枪,上保险:“可以了,我们走吧。”
过去她父亲好像也教过她用枪,她有点记不清了。她皱了皱鼻子,风有一阵没一阵地刮过来。他们在一片高地上停下,脚底下是一片广袤的林场。
“它们移动地很快。你眼睛要不停地移动,多来几次就能摸清他们洞口的位置了。”他拿着枪佝着身体走在前面,停在坡中的一棵老树后方,让她从枝干中往林场眺望,她眯起眼睛,很久才看到有两个什么东西停在草丛之间。
“捕猎的时候,身体要尽量往下压,尽量选在它们静止的时候,打的时候,找它们的前腿根。”他回头用淡褐色的瞳孔看她一眼,“那里靠近心脏的位置。要是打在后腿上,很容易就被跑掉了。”
她跟他换了个位置,把眼睛凑近瞄准器,猎物的耳朵在微微颤动,它们伏在草地间,瞳孔是深黑色的。她拉开保险,手指轻轻地用力,扳机扣动了。
枪声在林间回荡,逃过一劫的动物迅速移动着,身影在林地间浮现,很快就不见了。她又空放了两枪,猎人握住她的枪管,摇摇头。
他们随后贴着山走过一排窄窄的坡地,然后躺下伏在那块坡地边。他朝她作了一个禁声的动作,用手肘和膝盖慢慢地朝前移动,朝远处指了指,大概有两三只。
她眯起眼睛看着瞄准器。
“看到了吗?记住了,一旦它们尝试移动就很难瞄准了。”
他话音刚落,只听一阵枪响,猎人吹了一声口哨,“旁边还有一只。”她秒速开了第二枪,她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打中,但是伍德看起来很高兴。
“好孩子,好孩子。干得漂亮。”他忍不住笑起来。她知道一定是打中了。
他这样唤她的时候,她突然心里一抽,但是马上就扭过身去。
“把保险上了,你总是忘记。”他说着,从坡地上迅速奔下去,弯腰在草丛里拨了两下,她看到他用脚在地上用力碾了一下,然后才走回来,手里捏着两对兔子耳朵。
有一只耳朵上有个洞,子弹擦过了耳朵,正中脑部,血顺着眼睛淌下来,直接死透了。另一只是她仓促中打的,打在了屁股上,脖子软软地耷拉下来。伍德把兔子往她面前一送:“是你的了。”她犹豫了一下,把它们接过来。伍德走在她前面,她趁他没有看见,迅速地用另一只手摸了一下其中一只的背,是温暖的,茸茸的触感。她知道她是绝对不该做这个动作的,这样以后要怎么办呢?它们沉甸甸的,在她脏兮兮的牛仔裤旁轻微地晃着。过不多久血就在毛发上凝固了。
他回头看她一眼,朝她指了指天,她赶紧把枪管朝天指。
这里的野兔已经成灾了,回去的路上伍德告诉她,再下去林场的草就会枯竭,家畜与野兔分食的东西就越来越少,这两年农场主极其欢迎猎人。
而这片土地太过辽广,还有极其容易隐藏的灌木丛和草堆,加上天气越来越冷了,打猎变成了一件不太容易的事。猎人们也需要这些年轻的男孩女孩来帮助他们分担一点劳动力。待他们熟悉了就需要自己行动了,而猎人则需要去追捕更大的猎物,好拿到几倍份的佣金。
她倚在窗边,手臂维持着枪管的平衡。天色变暗了,他们驱车在山林里,在车内往外瞄准猎物。鹿群在雾中出现了。
就在他们的车前。他们开得极慢,那些鹿站成了一排从雾中隐隐地显现,身后是森森的树,它们的耳朵灵敏地颤动着,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她的枪管还支在车窗外,但是鹿群没有逃离,它们看着他们,竟朝着他们的车子跟了过来,远处的牛群也慢慢地跟过来。
它们对他们感到好奇。
那是圈养的鹿,伍德说,听久了,圈养的牲畜不怕枪声。
她和以往一样以沉默回应他,它们也与她沉默相对,最后渐渐消失在雾气里。他们在林间慢慢地开,她觉得猎人对自己有些失望,她需要瞄准的时间太长,空枪也放得太多。他们打的最多的是几个月大的小兔子,有些兔子没听过枪声,同伴死了还呆呆地留在原地。开到这片林地,伍德就不让她开枪了:“这里旁边是另一家农场,不能冒险。”
他迅速地扭转方向盘,从一排排巨树之间穿过去。树下正是很多野兔的洞穴,惊起的兔子纷纷移动起来,它们前后跳跃着,从人搭设的铁丝网下钻出去。钻出去,就彻底安全了,就完成了暂时的逃离。但是期限只到第二天太阳升起之前。她把头往后靠,恍然想起了曾今的隔壁的那个女孩。钻出来,钻出来就安全了,她朝她伸出手。但是她说的不对,她们都知道不对。
钻出来……钻出来就安全了。钻出来,只是今天安全了。
她困倦地合上双眼。
3
傍晚日暮时分,羊群都被赶进内圈的围场,他们坐在仓房外围着篝火。有个女生走过来叫她别用她的帽子。
伍德给她和几个还不太熟练的队员演示剥兔皮。这是他们的工作之一。每天他们都有一个捕猎的数量标准,单人最低五十只,年轻人们无聊之余开始做竞技榜,上榜者能得到更多的奖励品,也许是毛皮,也许是更多的肉,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个不太笑的阴翳的男孩每次回来,麻袋都是胀鼓鼓的。把带回来的兔子皮肉分离,毛皮可以卖掉,兔肉的回收率很低,通常就自己吃掉,剩下的喂狗。她抬起头,远处传来躁动的犬吠。她回过神,猎人的刀包搁在地上,他用小刀挑断了兔子后腿的脚踺,各划开一道口子,往上汇聚到肚子下面。这一步做起来很不容易,刀子划得太轻割不开皮毛,要是力道没吃准划过头了……
“妈的!”她听到不远处一句咒骂,然后是男孩子的嬉笑声,有人把那牲畜的肚子划破了,内脏流了一手。她记得那男孩好像叫布雷迪,是个冒冒失失的人,他用沾满了血的手假装要擦人脸上,几个人争相跑走,时不时用脚反击他。她转过头来,伍德看了她一眼,接着他拉住兔子脚上的刀口,一点点往上剥,毛皮和肉就慢慢地分离了,露出被白色内膜包裹着的粉红色身体。他把皮毛一直拉到脖子处,然后用手快速地拧转兔头,力气越来越大,她来不及看别人的表情,只记得最后兔头猛地耷拉下来,他用脚踩住,刀飞快地一割,皮毛就在脖颈处分离开了。那兔头留在脚边,眼神定定地往她这边看。她瞄了他的手一眼,是干净的,一滴血也没有沾到。
伍德给他们小刀,朝地上堆起来的兔子扬扬下巴:“等你们熟练一点了,就得打它们的头,尽量不要在身体上留下枪眼。”
隔壁那群男孩似乎已经完工了,他们的声音被远处的山谷吸收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则被火焰炙烤得更加热烈,回荡在林场之上。他们开了几瓶啤酒,有的人回去了,有的人遥遥地唱几句歌。他们年纪很轻,身上有这个年纪独有的燃烧着的生命力,他们感觉人生无比美好。这种生命力让她感觉惶然,让她更觉得自己像一根还没燃烧就冒出了黑烟的木柴。她看了看手里的兔子,有几个人摇摇晃晃朝她们这边走过来,嘻皮笑脸道:“学会了吗?”
她没有说话,尽量露出懵懂而友好的神态,她很早就学会了运用这种表情。
不过他们没有善罢甘休:“嘿,新来的,你从哪里来?”
那个阴翳的男孩在闹哄哄的人群边上,是鼹鼠,她不敢看他,低着头用小刀一点点去割兔子的脚踝,毛皮绒绒的触感隔离了一部分喧闹,他们在互相聊天,也有人调侃她两句,她虚弱又好脾气的笑笑,手里的小刀慢慢地往上割,停在肚皮这里。
“诶,你割得太慢了吧,还有这么多要剥到什么时候去?”有个女孩在旁边插了一句,她手脚非常麻利,一拨一抽,皮毛就和肉分开了。她的声音像一种有点薄脆的铝铁,“你知道……这东西放久了很臭的。”过了一会儿她听到那种薄脆的声音又烧上了一层更薄的胶质,混在了其他的不同声部里。那类语调的声音她在幼年时常听到,也是属于白日里的声音,属于群体的声音:“南方小姑娘不够野啊,做这个上手当然慢了。”
她没有注意到鼹鼠嗤了一声,嫌他们吵闹。他径直朝她走过来:“我帮你啊。”
他从她手里拿过兔子,徒手把皮揪下来,然后抓住兔头朝一个方向使劲地扭,他咬住牙关,脖子上的线条突了出来。他扭了一圈又一圈,她看到兔子的眼睛随着扭动开始往外挤,最后很轻的一声,他放下兔子,那只眼睛因为受压而彻底地从眼眶里爆了出来,扑落落地滚在了她脚边。
4
山野间的日子过久了会疲惫,打发时间最好的方式就是找乐子。麻袋里没死透的兔子越来越多,这是她偶然注意到的。这些没死透的和其他同伴的尸体被装在一起,数量不多,也足够这些男孩们消遣的了。他们想出了一种新的竞技方式,不再是谁打的兔子多,而是谁的兔子能活得最久。或者是谁能把半死不活的兔子扔得最远,很快重量级的垒球手就会选出,再受到下一个人的挑战。
她坐在高高的草堆上看书,视线开阔。伍德从她下方经过,他问她看什么书,她没说话,把红蓝相间的封面亮给他看。
他问她看得懂吗,她点点头,又摇摇头。
看得久了,困倦之间又把她带入到回忆之中,从前她们两个也坐在高高的草堆上,偶尔那么几次。她们一个看书,一个躺在草上,过一会儿那个女孩就唱起歌来。
“别唱了,你这样我看不进书了。”她皱着眉头对女孩说。女孩就咧开带着淤青的嘴角笑了,“那我给你讲故事吧。”
“我的父亲走了。”过了一会儿她对女孩说。女孩顿了顿说:“你真幸运,我的父亲永远都不会走。”
于是她们两个互相看了看,没再说话,都把脚伸直了。
用手拖住屁股把脚往上抬,就会看到脚在浅蓝色的天空前面晃荡。
她揉了揉眼睛,看见伍德走了,她一直很希望他能说些什么,不管是对她也好,对那些男孩也好。但是他跟她一样,他们都不说。虽然他们各自的一言不发又是不同的。她从草堆上跳下来,那群男孩已经走了,她小心地看了看,才敢慢慢靠近草地上的兔子尸体。奄奄一息的,死去的。它们软绵绵地堆成一个小坡,她注视了一会儿,看了看周围没人,又走近一点,扑在地上的几只还在抽搐,她把那些还在呼吸的都挑出来放在旁边,然后弯下腰一只手提着耳朵,然后用脚踩上去,她的脚有点颤抖,所以踩的时候滑了一下,她又一脚踩了上去,那兔子狠狠抽动了一下,跟她预料的不一样,它比之前抽动得更厉害了。
她抬着脚,往它脖子碾,要踩还是碾呢,踩脖子还是脑壳呢,怎么样才能让它尽快结束痛苦呢?她脑子里高速运转着,最后对着兔子蹲下来。要怎么做,要怎么做才好呢?她噙着眼泪,不知所措地把手放在草地上。
5
仓房外的林场内传出肉香,深秋了,过两天猎人要带几个人去捕大型动物,大多数人都很兴奋。
“终于可以不再用点22口径的破烂玩意儿了。”几个男孩笑骂道,“这次可是大家伙。”
“小声点,别让伍德听到了。”又是一阵笑声。
她坐在篝火前加木柴,过了一会儿猎人抱了一堆木柴过来,丢在地上。
两个人也没什么话说,伍德捣鼓了两下篝火堆,冒出一阵火星。
“你射击还是有天赋的。”他的脸在火光下忽明忽暗,“再过一个月就什么都打不到了,打猎的时候不要胡思乱想,你的注意力太不集中了。”
她被火熏得眼睛有点疼,眯了眯眼睛,这一个月都是她自己去的,或者是和人结对一起去。猎场和她小时候看的电影里一样,不,比那个还大,像是另一个世界的门在铁丝网外被打开了。闭上眼睛,鹿群与牛群就会在晨曦和晚霞中显现,枯黄的野草淹没了它们的脚。这是她与它们的时刻。她轻轻哼起一个调子,那个女孩以前很喜欢哼的调子,其实这个调子就是她哼给女孩听的,有时候哼着哼着她就忘记了,再哼着哼着又记起来了。她打不到多少兔子,尽管如此,有时候她还是会故意打偏,想看看兔子会不会跑。很多都会跑,但是更多的就伏在原地。是为什么呢?跟她结对去的同伴不喜欢她,但留着她也不算没用。这样的同伴,反而可以让自己适应任何环境。
“我不是胡思乱想。”她突然淡淡地回了一句。
伍德有点惊讶,愣了一下,这几乎是他第一次听到她说话:“那你在想什么?”
“……每次我瞄准它们的时候,我都会把它们的样子仔细地看一遍。当我从看着它们的时候,我就在想,上帝的枪管是不是也对着我们,谁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瞄准了,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瞄准。”
她把脸凑近火堆:“如果瞄准了,就只能认命,人逃得了命吗?如果真的逃脱了,明天呢,后天呢?未来呢?可以就这样逃掉吗?”
伍德动了动木柴:“把你的书一起扔进来吧,你就是看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书,才会变成这种奇怪的小孩。”
她摇摇头:“书里是仁慈的。”
远处传来人群的嬉闹声,她的目光越过猎人的脸聚焦到远处。他其实还很年轻,尽管如此,他在叫她“好孩子”的时候还是让她想到了她的父亲。尽管她的父亲从来没这么说过她。
有人开始斗殴,几个人在围攻其中一个人,伍德淡淡地看了一眼,身子往后靠了靠,这动作让她以为他要站起来,其实他只是去掏裤袋里的烟。“恃强凌弱是人的本性,人跟动物都是一样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的建议是,无论什么都不要放在心上。你知道人怎么才能过得高兴吗?就是该吃的时候吃,该睡的时候睡,做好自己手里的事。其他多余的事,不要管,也管不了。对我来说,这世界上的事情都无所谓,只要明天还有东西打,我就继续打。”
看着他吞吐烟雾的侧脸,她又缄默不语,过了很久,她突然丢进去一根木头:“是我抛下她走掉了。”
说完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她忽然又耸耸肩膀高兴起来:“这里结束我就去农场,我还要去念书,要攒很多很多钱,我的目标就是赚很多钱,然后开车去一条叫芬特雷的公路,你听说过那条路吗?”
他没摇头也没点头。
她轻轻哼起那首歌来。
阳光下的芬特雷公路,白日是如此悠长,夜晚深邃过月光……
抱歉我被这一场紫雨所袭……我知道你终将离去……
“我自己写的。”她的声音和远处的嘻闹声层叠相织,“七岁那年我父亲开车带我们全家从西海岸一路往加州开,没想到路上发生事故,轮胎爆掉了,我们只能在路中间停下,等待维修的人过来,我们那次旅行还是没有去成。我以为以后还会有机会,但是后来父亲走了。那时候我们的车停着,我因为很无聊就走到路边往远处看,四周都是山谷,非常非常美,然后我看到了很远的地方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芬特雷。从那以后我就决定以后要重新回到那个地方,那以后我一直想着,开到那条公路上去,亲眼看一看它是什么样子。”
她说完之后,谁都没有再说话,只有背景声和眼前木柴爆裂的声响。不知道过了多久,伍德站了起来,把已经抽尽的烟扔到地上,用靴子碾了一碾,直到一点火丝也看不见。
“你要是不相信可以去查一查,在地图上根本找不到你所说的这条公路。倒是有一个叫芬特雷的小镇,但是那镇子好几年前就因为地震塌了一大半,里面的人都搬走了,现在那个镇子也已经废了。你看到的路牌,应该是指通向的小镇名字,但并不是指公路的意思……这世上没有叫芬特雷公路。很抱歉。”
6
她感到头很痛,已经很晚了,宿舍里的几个女孩挤在一起聊天,一会儿发出一阵剧烈的笑声。她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好像睡着了,又好像没睡着,很早就爬了起来。没想到同伴已经在门口等她了,是让她害怕的男孩。还有另一个新入队的人。
她把帽檐压低。一路开车过去,男孩也很沉默,这让她求之不得。昨夜的阴云还没全部消散,天气暗沉沉的,让他们的进度变得很慢,于是他们顺着山谷往林场的另一端走,没走多久,脚下已经沾满了许多半湿不湿的烂泥。这种时候很多兔子都留在洞里不愿意跑出来。那男孩瞄得也不再精准,枪枪往屁股上打,像是在发泄怒火,总算猎到一只兔子,他直接拎起兔耳往地面的石头上猛地一甩,兔子便不动了。
那个相似的画面从她脑海深处涌来,他把她往地上狠狠地甩去,一下子就没了声息。她从那个洞里偷看着,满头都是汗……寒意从背脊爬了上来……枪声把她拉回来,鼹鼠接连朝林子边开了好几枪,一串兔子四散逃开。
“等等,那边是圈住的林地,打到家畜就麻烦了。”她急急地说,就在这时候有一头鹿从白杨树林为分界的铁丝网里钻了出来。她不知道它是怎么钻出来的,那个铁丝网破了,也许是昨天晚上的暴风雨,也许是被车轧到的。鼹鼠远远地举起枪。有什么东西无声地扼住了喉咙,让她发不出一个字,鹿的腿边溅起几声枪响,有个弹壳从鼹鼠的枪管里弹出来,正好落在她的牛仔裤上,那块地方有个破洞,那还热腾的弹壳掉进破洞里,烫得她一下子叫出声来。一个低头的时间,等她抬起头来,那鹿感觉已经逃走了。她呼出一口气,然后她定定地看着前方,不……它不是逃走,是走不动了,它跳得比原来慢很多,是打中了。
她的脑袋嗡了一声,手不自控地去拉鼹鼠,男孩动了动嘴巴,甩开她,他的枪管没有上保险,对着地上,他的眼珠颜色很深,嘴有些歪,他的神色里有种阴测又不知为何叫人怜悯的决绝:“这下没有人再会质疑我,你敢妨碍我,我要你好看。”
她踉跄了一下退开了。
不用管,也管不了……她想起伍德的话。被瞄准了,就逃不脱了。再跑,也跑不过命。
又两声零碎的枪声,鹿倒在地上,他们从山坡上跑下去,它在那里嘶鸣。她和鼹鼠一起用绳子把鹿腿绑起来,另一个人把车开了过来。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再开一枪,他们一起把它装进后箱里。
天色慢慢暗了,鼹鼠的眼睛发着寒光,车灯也发着凛冽的白光,她忽然明白了,他要让他们看看他的战利品,让他们都看看,那是活的战利品。她不但听到了鹿鸣,也听到了鼹鼠内心的嘶叫,听到了车胎的嘶鸣,听见了从遥远的地方一直传过来的自己的嘶鸣。她感觉身体被钉住了,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人群已经都围拢到他们附近,嘈杂的声响和鹿的叫声混在一起,她木讷讷地看着前方,看到了很多人,又一张脸都看不清。接着她听到几声枪响,她的瞳孔慢慢聚焦了,先是鼹鼠,再是两个熟面孔的男孩子,他们没有打它的要害,枪眼射进它白色的点状花纹里,这是他给他们的特权……一切都很混乱,她听到很轻的笑声,她看到它在微微地抽动,还有不远处另一个小队倒出来的野兔尸体,凌乱地铺满了一侧的土地。她好像还看到伍德了,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她听见有人推搡着让她走开……
忽然都安静了。
她摸了摸棕色的枪管,拉掉了保险栓,手指扣在扳机上。枪口指着鹿,不,是鹿的上方,她对准了鼹鼠的脑袋。人群先安静了,鼹鼠的枪还指着鹿。他的表情变换地太快以至于一时间嘴巴就那样微微张着,他把手上的枪丢在地上,举起手来。这张脸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和她从前见过很的很多孩子一样。她开始移动枪管,人群有些恐慌,慢慢往后退去。她看到伍德了,他不可置信地瞪着她,嘴巴动了动,但是她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她的枪管移到他这里,没有拿开。
“滚。”她的脸开始慢慢扭曲,从牙缝里憋出这个字,她不知道她的过去,也不知道她的未来,似乎有点知道了,但她好像已经不在乎,或者说没法在乎了,“离它远一点,都滚开……”她重复地说着这句话,“让它走……”
她这样说着。人们这时候已经忘了惊讶原来她还会说话。
“让它走,让它走。”她不断重复着,“让它走……让它们走……让她走……”她看着动物的尸体,她的声音变得越来越轻,“逃吧,逃吧,不要回来了,赶紧走……”
她仿佛看到了成排的鹿群从夕阳中显出轮廓,野兔抽动身体,从草地上抬起头,从她脚底下穿过,鹿群从她的身体穿过,她看到了那个女孩,她已经被揍得动弹不得,她的眼神慢慢黯淡,她们约好那天要去镇中心看新出的电影,她从家里偷偷拿了钱,还涂了母亲的口红,因为听说是个爱情电影。她从后院溜进去叫她,听到她的哀求声,听到她的哭声,她把眼睛凑到她们一起挖的洞口看。那个男人看到她了,她猛地起身,丢下了她,拼命地跑,拼命地逃走了。
她后来怎么样了呢?她也不知道。那时候她逃走了,意味着之后她无论在家,在镇上,还是在同龄人之间,无论再遇到什么自己也只能这样逃走了。大人们说这是没法管的事,不能管,也管不了。能变成什么样呢?不过是那无形的墙一层层往上叠,外面进不来,里面出不去。她后来还回去过一次,她都已经快不认得她了,她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走到哪里去?走到哪里都是一样的,我走不掉了。”
她瞥见鹿眼慢慢地闭上。
逃吧。逃吧。
她用枪管指着他们,慢慢地后退,退了很多步,她扔掉了枪,开始没命地跑,不停地跑。跑过了农田,跑过了林地,跑过了白杨树,跑过了山峦,跑过了风, 跑过了黑夜,她跑不动了,开始慢慢地走,然后她哼起来:
咬上一根草,走在路上,告诉我,乔,你要在这里呆多久……
有些人说这里,在大雪中并不那么美好,你不在乎,我知道……
阳光下的芬特雷公路,白日是如此悠长,夜晚深邃过月光……
你终将离去,因为自由的风,已经吹过了你的发梢……
她走了很久,觉得自己快要走不动了,她很想停下来睡一觉。头顶是晃晃的月光,靴子下的草皮在地面沉沉地发出悉索声,她继续走,走过了风,走过了夜色,走过了月底下黑色的影子,接着她看到了那条芬特雷公路,暗黄色的牌子伫立在风中,和七岁时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