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深吸一口气,腰上系的带子就紧一分。带子紧了三分,勒出玻璃花瓶似的腰身,三口气直往上蹿,胀得她一张脸通红。
腮红淡粉,唇膏艳红,表姐翻了个白眼,说,耍猴似的。转身从包里拿出另一支自己的。黑色外壳上,香奈儿的LOGO磨得褪了色,打开来,只剩下浅浅一层,是稍许黯淡的红,化妆师皱眉头,说,哪有新娘用这种颜色的。
表姐索性自己涂,刷子蘸了口红,在唇上一层一层地刷。这颜色,会沾到今日亲吻她的新郎唇上,染红他们敬酒的杯沿,一路留下行踪。
一群颜色鲜艳的女人涌入房间,包围着表姐。用暗红色口红的新娘,躲到洗手间抽了根烟,对着镜子喃喃自语,结个婚罢了,何必这么兴师动众。
她跟新郎认识三个月,恋爱三个月,结婚的消息来得突然,却又理所当然。新郎是北京人,东城区的户口可比人金贵多了。表姐二话不说就答应嫁了,要说多喜欢,可真谈不上。
婚礼定在四季酒店,三十桌宾客,一多半都不认识。亮马河波光粼粼,却不是她要的。表姐说过,婚礼要有山有水,一路走来,婚纱沾上泥土,才会觉得未来的日子能过下去。新郎千万别穿西装,衬衫就行,第一个纽扣得敞着,可别喘不过气来。
今日的新郎自然是穿着齐整又昂贵的西装,挺直身板站在门口迎宾,远处有个人走过来,微驼着背,像是装在自己那身衣服里了,我一眼认出是师父。多年不见,他仿佛变矮了些,右手依然藏在兜里,不愿见人。
我喊他,师父,你来了。
师父点头,想抱抱我,大概又觉得不合适,缩回手,往后退了一步。
我带了糟肉来,你帮我跟厨房说一声,要加菜。
一碗怎么加?我帮你放冰箱里,回头我拿到表姐家去。
三十碗,桌桌都有。借了旧东家的厨房,连夜做的。
师父的手又藏得深了些,我心里难过,跑去找表姐,却被她一口回绝。
菜都是定好的,他来添什么乱?少了他一道糟肉,我这婚还结不成了?
那要不你见一面?
不必了,你见过了,就知道他挺好,我本来也不挂念。
表姐嘴上说不挂念,追光下入场时,眼神却一路游移,直至找到师父,却也不再多瞧一眼。爱过的人,怎敢再交换眼神?
婚礼结束,师父就走了。我追出去,他说赶飞机,我问去哪儿,他说清迈。我不知还能说些什么,穿戴整齐两手空空去赶飞机的师父,我是陌生的。可始终没法呆在一处好好过日子的师父,我又最熟悉。
他怕我伤神,背着身子挥了挥手,就真的走了。我都没来得及要一个电话号码。都什么时代了,他不用微信,也几乎不上网。手机号常换,总是找不到人。表姐敬完一圈酒,将新郎按在桌前,自己溜回房间。我进去时,高跟鞋甩在一旁,她一个人坐在地上,手里端着一碗糟肉,大口吃,眼泪串儿似的往下流。
那些日子,表姐也好,师父也罢,甚至是我,都回不去了。
我跟表姐、师父一起长大,他俩同年,长我四岁。就这四岁,我成了永远的小屁孩儿,不配跟他们平起平坐。
师父是只准我叫的,表姐叫他大名,陆周平。
陆周平成为我师父,是因为他什么都会。弹珠到他手里,跑得最远,捉迷藏轮他藏,太阳下山也找不着人。玩的秘诀,好像全被他一个人掌握了。可不止于此,一年四季,任何时候,无论人们是喜欢还是讨厌,他都能找到快乐的窍门。我抬头看比我长四岁的男孩,就像看见了一片天。
上学以后,陆周平带着我翘课。原本是要带表姐的,可表姐是三好学生大队长,睡觉闭上眼睛了都得躺得笔直起表率作用,不打他小报告就算仁义了。我作为替补队员,高兴得不得了,跟着师父抓鸟钓鱼杀鸡烤兔子,无论是什么,只要碰到师傅,就得变成今晚饭桌上的一道菜。
师父会做饭,得益于苦家阿婆,他得叫外婆来着。苦家阿婆当然不姓苦,大概是姓古,或者别的什么读起来类似的字眼,叫着叫着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她的日子也随了名字,不怎么好过。独自带大了女儿,女儿结婚不久女婿就没了影子,留下一个半大的小子远走高飞,再没回来过。苦家阿婆本来个子就矮,把师父拉扯大,个子也一点点变得更矮,反倒是师父个子蹿得猛,很快就比灶台高了。师父成了家里掌勺的人,苦家阿婆喊一句,师父就做一样,后来苦家阿婆不用喊了,师父做的饭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苦家阿婆所有的看家手艺,他学得十足,蒸辣椒面花卷儿,扯拉条子,煎洋芋格格、韭菜盒子,做扣肉、糟肉,包粽子、饺子……吃过的人都说,师父不用上学了,开个餐馆,不知要赚多少钱。
师父大概也这么想,从来没好好读过一天书,每天顾着练习掌勺的手艺,真正有了赚钱的念想时,才知道苦家阿婆卖了房子都不够他开餐馆的本钱,原来竟不是什么如意算盘。
师父的先天性心脏病,也是那时候第一次犯的。他告诉我,医生说,能活到现在就不错了。我也才知道,师父的爸妈就是因为这病才分崩离析,苦家阿婆不懂什么先天性心脏病,只知道生了就得养,这才留下了他。
表姐始终不知道师父有病的事儿,师父不让我告诉她。我猜,他是怕表姐知道了,就不跟他好了。
那时候,我们不说“谈恋爱”,说“好”。一女一子,凑成一对。
表姐从小学到高中,十二年全班第一,长得美,连刻薄都成了可爱。她讨厌谁,谁就是众矢之的,她让对方如何孤立无援,都是绝对正确。
师父追表姐,在别人眼里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就连我这个帮着送信的,都遭了不少白眼。一开始,我是不肯送信的,明明回到家,下楼走个二十米,再上楼就能见上面,还非得学校里明目张胆地送一遭。我当然不明白,张扬虚荣如表姐,更吃这一套。师父其实比任何人都了解她,她的好与坏,就像盲文一样,他抚摸了千万遍,字斟句酌,刻骨铭心,早就吃透了。谁让他吃透了也心甘情愿,非追到她不可。
表姐这种好学生,享受过程,却始终没给明确的结果。于是师父跟着她努力学习,大学一同考去北京,买了一辆自行车,每个周末骑半座城去找她。表姐在北京的花花世界里长了见识,跟各种各样的男孩谈恋爱,再分开,每次都走得干净利索,一点亏不吃。师父总在她一个人的时候,远远跟在她后面,看她去自习、去食堂、去宿舍,她打水的时候帮她拎一把,她哪天去食堂晚了就帮她抢一份排骨,可表姐从未正眼看她。
他们俩青梅竹马的说法成真,是在表姐去了香港以后。
表姐不甘心就这么留在北京,家里没钱送她出国,咬咬牙只能去香港读个研究生。师父硬是跟了去,留下来,两人成了一对。我只知道,表姐刚去香港时,粤语一句不懂,身边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师父过去,两人住窄窄的一间房,师父的好手艺又羡煞旁人,想不好上都难,于是他就刚好成了那个“能说话的人”。
大一放暑假,姑姑赞助我去香港小住,顺便替她看看表姐过得怎么样。表姐借口电话费贵,总不肯往家里打电话,打过去也是随意应付两句就挂掉。表姐比我想象中过得好些,她跟师父租了独立的一居室,屋顶还有个简陋的泳池。我去之前特意买了件泳衣,谁知浅水湾不是游泳的地方,只能去表姐屋顶的泳池聊以慰藉。有一天游完泳回来,听到表姐跟师父说,都这么大的女孩子了,连内衣也不知道要配套,说跑来香港就是为了吃顿翠华,怎么不在机场吃完,再买张票直接回去呢。反正我这个表妹啊,怎么折腾都不体面。
我故意弄响了门口挂着的风铃,走进去把晾在显眼处的内衣扯下来。表姐大概以为我第二天就会收拾东西走人,可我偏偏赖着,就让她看着不顺眼。当然了,留下还是因为师父。我从小就喜欢师父,这么多年,若无其事总该学会了。
师父说要做糟肉给我吃,邀我出门去菜市场,他教我挑猪肉,自然难挑到满意的,但手艺放在那儿,味道有九分像从前,师父的心意补一分,就是十分了。我问师父,香港人喜不喜欢你做的糟肉?师父苦笑,哪轮得上我掌勺?洗碗罢了。我说,那总会在家做给表姐吃,她离开家这么久,也是想的吧。师父叹口气,说,她倒是真不想。
我说这话,本来也底气不足。
表姐最会入乡随俗,她迅速爱上了吃粤菜,周末跟着本地同学一起去喝早茶,一顿一顿的工夫,粤语也能听个半懂了。师父喜欢的自然是这样的表姐,可这样的表姐也不再需要他了。我替他叹口气,他看着我说,才发现,你怎么也长大了。我说,既然比你小四岁,就得永远小四岁,你老了,我也得跟着老才行。他像从前那样弹了下我的额头,说,怕是你也快要不喜欢吃我做的菜了。
我欲言又止,那天看到表姐穿得又短又美跟几个同学去中环玩,凌晨才回来,师父不知是装睡还是真睡熟了,只翻了个身,一言未发。且不论谁还喜欢吃他做的菜,他那副人生落魄户的模样,都已经露了行迹。
师父后来又熬了两年,终于受不住,离开香港,回了家。当然是独自一人。
表姐似乎决定留在香港,反正奋斗的方式不只一种,有心总能找到捷径。
我大学毕业后也留在了北京,刚开始工作的那一年,又苦又穷。师父要了我北京的地址,每个月一次不落地给我寄吃的,逢年过节更是补给丰盛。过年回家前,我去四季民福片了一只烤鸭,抱在怀里给他带了回去。他让已经不记事的苦家阿婆先尝,自己才吃,我问他好吃吗,他说,必然比不上去店里吃,但我的心意厚重,吃到嘴里就是金鸭子了。我鼓起勇气一问,你什么时候来北京?我请你去店里吃。他回,没赚两个钱,怎么先学会请客了。
没说来,也没说不来。
既是过年,表姐也从香港衣锦还乡,没想到的是,特意约了我跟师父去他们高中毕业时吐过一场的火锅店吃饭。吃饭是假,喝酒是真。表姐失恋了,香港变成了伤心地,她回不去了。我没问是跟了当年的哪个香港男同学,或者是后来认识的谁,反正都是戴着金丝边眼镜,行色匆匆的负心人。表姐从未真正失恋过,为这第一次失恋她喝醉了,醉得彻底,倚在师父肩上,鼻涕眼泪一齐往上蹭,师父顾不上自己,搂住她,替她唉声叹气。我自觉是局外人,轻手轻脚地起身,默默退场。
过年时下的雪,总是最厚,能盖过脚面,踩起来嘎吱作响。小时候,师父年年冬天给我堆雪人,随着一场又一场雪,雪人还会长个子,最后比我还高。如今,恐怕等到雪化了,他也不会给我堆雪人了。
应该说,他再也不会给我堆雪人了。也许该怪我,长大得太快了。
那年开春,师父就跟表姐一起去了北京,表姐在金融街上班,依旧顺风顺水,师父找了个川菜馆子跟着大厨当学徒,他在厨房里天赋异禀,迅速成了店里的二把手,赚的钱也多了。师父是天生的北方人,在北方才过得舒展。那段日子,他跟表姐,眼看着就要修成正果了。
表姐总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们俩的家里吃饭,我住在东边,他们在西边,其实过去挺麻烦,可能见到师父,坐再久的地铁都不算什么。师父变着花样地给我俩做饭,我喜欢李安的《饮食男女》,师父每一桌菜的架势,都不亚于电影里的。
那时候,师父的川菜做得麻溜,我却依然最爱糟肉。表姐说我这人没意思,口味跟人一样寡淡。我习惯了她说话不留情面,那天却不知怎么生气了,说总好过她,是不寡淡,心比天高,最后还不是窝在这60平米不到的旧房子里,冬天抹黑夏天流汗地过日子。
师父躲去厨房抽烟,将抽油烟机开到最大,轰隆隆地响着。表姐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说得对,可她也从未甘心。我急忙认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摇头,哭了起来,说起师父,其实想想,她根本不知道该爱他的什么,总不能因为他对自己死心塌地,自己就非得爱回去,弄得跟做买卖似的。我自然知道,表姐不会就此困住,她是最能挣扎的人,若不小心落水,一定会重新回到岸上。不过哪里是水,哪里又是岸,总让人迷惑罢了。
厨房里安安静静,师父掐了烟,出来收拾碗筷,像什么都没听到似的,说起馆子里的事儿。可我们仨都知道,哪怕师父真的开起了馆子,也给不了表姐真正想要的。这儿和那儿,差得太远了。
自那之后,表姐周末就不太留在家里了。跟同事、跟新认识的朋友,总有许多更有意思的事情可做。在北京的她,与在香港的她,从来都没有什么不同。
我依然坐很久的地铁去看师父。师父的话变少了,听说川菜馆子要关门,馆子里的人隔几天就走一个,我担心师父的着落,他不言语,我以为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师父等到川菜馆子真正关门那天才走,走之前,还跟他的师父喝了顿大酒。他的师父准备回四川老家带孙子,摩拳擦掌地,期待着新生活。可师父,没告诉任何人,他的右手坏了,手腕使不上劲,拿不动炒勺端不起锅,更别提切菜种种。去医院,查不出任何毛病,当做炎症治了几天,又去中医院扎了几天针,都不见效,厨子这条路算是就此断了。
我先觉察出不对劲,逼问了半天,他才告诉我实情。看他勉强拿起筷子,我十分难过。还好,这些年,我早就学会了师父的手艺,他甚至不必像苦家阿婆当年那样扯着嗓子远程指挥,我就能一道一道做下来。也是时候该我进厨房了,我将他按在桌前,拿起他的围裙,就这么接了班。
表姐知道师父的手坏了,周末开始留在家里,我们都不提从前说过的话,重新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可哪怕是齐整的圆桌,时针分针秒针也早将不同的人分往不同的时区,度日如年的人与争分夺秒的人,是无法理解对方的。
我工作变得极忙,不再每个周末雷打不动地去师父家。如果哪一周没去,师父一定会打电话来问我。后来倒是不问了,只嘱咐我下周一定要去,理由形形色色,比如有人送来一块上好的肉,表姐又念叨想吃糟肉,如今只有我能做了。
那块上好的肉,他忘记撕掉上面的价签,分明就是在他们楼下的超市里买的,要说多好也不见得,但做糟肉是够了。一片片被腐乳汁染成粉红色的肉片,码齐了用大火蒸,肉汤和腐乳汁交融,香味儿里透着花椒八角桂皮姜葱的香气。出锅的肉软糯,瘦不柴,肥不腻,夹在刚蒸好的白馒头里最合适不过。
表姐到家,说应酬时喝了酒,一口肉也吃不下。师父怕我觉得白做了,埋头吃完了那一大碗。
秋天来时,师父又叫我去吃大闸蟹,他的右手不利索,却借着教我吃蟹的工夫,自己剥完了所有的蟹,将盛着蟹黄的壳全放在我面前,再拿来一碗泡着姜丝的红醋搁下。姜丝切得粗细不匀,我看了多少有些心酸。问他,不给表姐留几只?师父笑着摇头,说,不必了,她不爱吃。再说,我只切了这些姜丝,不够再泡一碗醋了。
因为吃蟹的缘故,师父准我喝酒。白酒烧胃,火辣辣地灌到头顶,很快就晕了,断片了。据说那天是师父送我回的家,但我全不记得了。早上起来,灶上温着一锅白粥,稠稀正好,咸菜和白煮蛋盛在盘子里。白煮蛋过了凉水,壳一剥就落。他做了这些,却没留下一起吃。
过年前,表姐告诉我,她从师父那儿搬走了。她说,他们这次是彻底分开了。我去找师父,他已经清退了房子,听说是从西站走的,坐着火车,不知所终。我原以为过年回老家总能看见他,却也没有。听说苦家阿婆去世,我赶回去,才看见师父胡子拉碴地给苦家阿婆办丧事。表姐托我捎去数目不小的一笔钱,我如数给他,师父却说用不上,反复推脱,最后我只好偷偷塞在了他的外套口袋里。又是一个春天,师父安葬了苦家阿婆,卖了老家的房,离开时没告诉任何人。我只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他说,又去见了医生,日子不多了,不想让任何人为我难受,你和她,往后都要好。我难过了许久,却在许久之后,终于将一路的喜欢抛之脑后。他不是我应该喜欢的人,我曾经想这么劝他,如今这么劝了自己。
婚礼上,刚知道师父断断续续地跟表姐联系着,表姐这才寄了请帖过去。她突然想起,师父每每要她给我带好,她却忙忘了,从未转达。我想,大概也是师父的客气话而已。毕竟见到他时,也没问我一句,过得如何。
表姐重新穿上高跟鞋,要最后下去送一送客人。她说,以为他不会来的,却偏偏来了,还带着糟肉,到底是想让谁安心嫁人呢。
一点儿埋怨,一点儿被戳中心事的刻意遮掩,自然后者表姐是不会承认的。
表姐冷着脸跟崭新的表姐夫走进崭新的人生,房子宽敞,门禁森严,想要的都握在手里了,快乐却悄悄溜走,不复返。
三个月后,北京连续下大雨,阴惨惨的天气里,我和表姐接到了师父的死讯。
清迈雨后的公路上,一辆旅游大巴与货车相撞,师父骑着摩托车与车祸擦肩而过,被撞翻的旅游大巴压在身下,当时就挤得变了形,一丝活命的机会也没有。新闻报道时,只说十一位中国游客不幸罹难,没人会知道其中那一位,只是碰巧不幸。
人们将他翻找出来时,随身携带的电话本,记了两个号码,一个是我的,一个是表姐的。表姐的电话跟着通知家属的电话打过来,隔着电流声,哭得死去活来。
我跟表姐把师父的骨灰带了回来,又去四季民福片了一只鸭子,放在他面前。我叹息,心脏病都没要了他的命,谁想却在清迈。这地方,本该在他的人生中不值一提。
表姐诧异,问我,什么心脏病?
我如实道来,表姐却说,不可能。我俩曾经打算结婚,是去体检过的,他什么毛病都没有。如果这么对你说,大概只是想让你多记挂着他点。
怎么可能?我自然也不信,师父会撒这种谎。
你真是,总不会还不知道,陆周平喜欢的是你吧。
明明这么多年。
明明这么多年,跟我分分合合的,心里装的却不是我,我早就烦透了。你自己都不知道吧,你做的糟肉里少一味料,他却从不告诉你。他要你想着他做的味道,他也会时常想着你的。
所以,你从来不吃我做的糟肉?
我不爱吃糟肉,无关谁做的,他最清楚。
回想往事,的确,表姐在糟肉上几乎不动筷子,她对老家的一切都没有念想。这样的人,才能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而不被心里的牵挂往回拉。
表姐为师父哭得天崩地裂,哭完了也能迅速补好裂缝,继续过眼前的日子。分别前,她站在阴凉处补口红,用的还是那只logo褪了色的香奈儿。这支口红,是表姐刚去香港时,师父买给她的。这么多年,她小心翼翼,始终没用完。
而我,是再也不敢踏进四季民福,去片一只鸭子了。
谁还没爱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