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嗜酒,特别是黄酒,琥珀色温柔的液体。天凉了,黄酒要烫热了吃,加些许姜丝,暖胃。
小雅不喝市面上的石库门、XX一号,只喝绍兴酿造的老酒,一瓮一瓮的往家里搬。绍酒入口柔软,后劲十足,像不动声色的火焰,烧得她两颊泛红。
K先生总在周末的午后拜访,带一本书或一束花。阳光透过窗格,斜照在一小丛波斯菊上。这样的下午,容易醉人。
花雕加饭酒,善酿女儿红。
与K先生对饮,小雅经常喝得断片。那是记忆出现了空白,怎么拍脑袋都想不起来。K先生说他也断片。好在两人的断点不一样,事后你一言我一语,大致可以把那些丢失的时光找回来,记忆也因此打满了补丁。
小雅的第一次断片,是毕业的散伙饭。她拉着姐们的手,余光瞥去,那个暗恋了一年半的男孩来来回回地敬酒,就是敬不到她这一桌。
慢慢地,手中的酒杯变得柔软,仿佛用力一捏就会变形。哭声笑声远了,视线开始模糊。
一睁眼,发现躺在自己的小床上。阳光倾泻,同寝的姐们睡得鼾声震天。
后来才知道,三个姐们费了吃奶的劲,才把醉得死沉的她扛上楼,搬上床。
小雅有点紧张,我说什么了吗?
姐们懒洋洋地翻个身,没啥,你就是死命攥一姑娘的手,说真喜欢你啊,以后怕是见不到你了。
还好。这话,本该讲给另一个人听。
毕业后,父母托关系,帮她在家乡找了份轻松闲适的工作。每个周末,小雅都会去一家酒吧打工。并不是缺钱花,而是喜欢那里的氛围。店里往来着流浪歌手,白天没客人的时候,她喜欢听歌手们聊天,怎样一把吉他行走江湖,怎样穷困潦倒颠沛流离。她听得入了迷,心想,这才是人生吧。相比之下,自己朝九晚五的工作是多么的无趣。
后来,来了个叫阿进的。别的歌手都留长发、穿破烂的牛仔裤,拇指中指间有烟火味,阿进理个平头,戴一副黑框眼镜,穿宽大的格子衬衫,像个IT男。流浪歌手里,唱摇滚的看不起唱民谣的,唱民谣的看不起通俗的,阿进什么都唱,特别爱唱那些老掉牙的情歌。一开口,小雅就服了,沙哑苍凉的嗓音,像身体里藏着一头年老的狼。
那晚阿进弹着吉他,眼睛瞅着小雅,“你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我?” 一遍遍的,琴弦颤动,空气在燃烧。小雅的脸烧红了。她是油锅上的一条鱼,拼命扑腾,怎么都翻不了身。
两天后,阿进说他要走了,去成都,那里有更多的酒吧和更出色的歌手。他盯着小雅的眼睛,轻声说,一起吗?
小雅摇了摇头,眼眶红了。
晚上小雅没有出现,阿进的歌唱得心不在焉。第二天清晨,在长途汽车站,阿进被谁狠狠地撞了,然后腰被紧紧抱住。是小雅。
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他俩一站站地漂下去。每到一个新的城市,阿进就背着吉他到处找酒吧。一个酒吧唱三五天,再换地方。吃喝拉撒都在店里,凌晨客人都走了,长沙发里埋头一睡,或者几把椅子拼一张摇摇欲坠的床。
小雅有点失望,原来阿进也不是一直都那么潇洒的。他会赔着笑脸,求酒吧老板多留他们一个晚上;也会在唱完一首歌后,带着最谦卑的表情,请顾客买他自己的碟。有人反感这种“商业化”的行为,唱歌就唱歌嘛,怎么还推销起来了?嘟囔着起身离去。
大概是喝多了,小雅一阵气血上头。她踉踉跄跄地冲过去,拦住了两位客人,带着哭腔,先生,买一张碟好吗?就一张。酒钱算我的,我请……
客人拿了两张碟走了,酒钱是老板垫上的。小雅吐了自己一身,第二天醒来什么都不记得。她只知道,阿进从此再没卖过碟。几百张碟片装在一个巨大的黑色垃圾袋里,走的时候扔了。
小雅没法找工作,因为她不知道会在这座城市呆多久,甚至不知道明天会睡在哪里。白天,除了蒙头大睡,唯一能做的就是去菜场买回肉和菜,然后在酒吧的桌子上给阿进包馄饨。五花肉米加荠菜或是白菜,拌上料酒葱末,有时还添一点木耳丁,吃着爽口。阿进说,小雅包的馄饨最好吃,一辈子也吃不腻。
一天,阿进把小雅安顿在一个朋友的家里,让她洗个澡。晚上阿进和朋友去了酒吧,她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打开电视,电影频道在放《千与千寻》。虽然看了好多次,她还是愿意重温一遍。
千寻找不到爸妈了,天黑了,又迷了路。她蹲在台阶上,用力拍着脑袋,哭着对自己说,这是梦,这是梦。
小雅想起了严厉刻板的爸爸,想起了磨叽唠叨的妈妈。平时不是不想,是不敢想,想了心会疼。她已经让他们彻底失望了。离家出走这件事,让她和家人闹翻,爸爸再也不接她的电话,妈妈为此住进了医院。此刻,她多想吃一口妈妈做的韭菜炒蛋,再喝一碗爸爸炖的鲫鱼萝卜汤。不知何时已泪流满面。这是梦,这是梦。
好像是王小波说过,这种无法醒来的感觉叫作现实。
漂泊、流浪,这些词好像会发光,引发着诸如风、才华、浪漫之类的美好想象。有多少女孩会在心里拒绝和一个帅气的歌手浪迹天涯呢?厌倦的是日常,向往的是远方,走了很久才知道,远方一样是柴米油盐琐碎的日子。她有点害怕了。远方是什么,远方是吃不完的馄饨,远方是醒不来的清晨。
那天上午,阿进还在沉睡。小雅盯着他看了很久。最后一次,她亲吻他瘦削的脸颊,然后背起
包,走向长途汽车站。车站还是那么喧哗,和大半年前一样,背包里的东西也一样,不过是吉他、曲谱、换洗衣服,和她心爱的树袋熊。不一样的是,这次一个人走。
小雅没有回家,她一个人去了上海,进了一家广告公司。她打电话告诉爸妈,自己“正经上班”了,不混出个样不回来。剪去海藻一样的长发,穿上职业套装。站在镜子前,她笑了,终于成了自己曾经鄙夷的模样。
她受够了没钱窝囊的日子,她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哪怕有一天所有人都离开她,钱不会,钱是她的胆。其实在她的心底,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要是五年后阿进还没混出来,她要给阿进出专辑。
从此没日没夜地干,有一顿没一顿地吃。凌晨两三点回家是家常便饭,冲一把澡,倒头睡几个小时,第二天还得出现在早高峰的人群里。有时她甚至感谢这份工作,占据了她全部的时间,让她无暇念及那些漂泊在外的夜晚,和那个沙哑的嗓音。
这座城市每天制造着巨大的梦想和废墟,冰冷的大楼日夜吞吐着灰烬一样的人群。她在上班的公交车上无声地哭泣,没人会发觉。下车了,自己擦掉眼泪。一次次深夜归来,高跟鞋敲响寂静的小巷。冷风吹过,她打了个哆嗦,自己的梦想,父母的期望,阿进的专辑,就像这秋天的落叶一样,都飘远了。
半年后,她加了薪,从群租房里搬了出来,换了一间老房子的阁楼。这时她的肝脏、肠胃都出了问题。别说喝酒,喝凉水都难受。
全力以赴,不过是挣得一份再普通不过的生活。
偶尔有几个夜里,身体无比疲惫,大脑却停不下运转。明知离天亮只有两三个小时,再不睡,一整天都会像重感冒一样难受。可越着急,越清醒。
这时她想念酒,像想念一个老朋友。
原来真正让人绝望的,不是不知道明天会怎样,而是知道明天、后天、大后天……每一天的模样。
公司拿下一个大项目,当晚有庆祝酒会。小雅穿着露肩的小短裙,端着酒杯,一遍遍默念着辞职的话。不断有人过来敬酒、寒暄。小雅脸上挂着礼貌的笑,一杯一杯闷。
不是酒找人,而是人找酒。
后来的事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在小阁楼睡到中午,醒来一身疲惫,昨夜像隔世的烟云。
秋末冬初,已寒未凉。
和K先生并肩坐在地毯上,喝着暖暖的酒,窗外是市声喧哗。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他说起这些年怎样爱一个女孩,那女孩不管不顾去了美国,又和她的一个师兄订了婚。K先生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女孩明年回国办婚礼,他要去抢婚,他要当着所有人的面问她,说过的话算不算数。
小雅笑着递过纸巾,心慢慢地凉了。
很想告诉K先生,告诉他深夜的惦记,酒醒后的迷茫,每一次K先生在黄昏时离去,身后拽着长长的目光。想告诉他,她有多喜欢他,但以后不了。以后就解脱了。一拍两散,仇深似海。
蠢动的心思,像壁炉里的柴火,噼噼啪啪地响。
她想起大二的时候,那时她还不会喝酒,她深爱的男友背叛了她。白天,她努力不去想这回事,该学习学习,该运动运动,还揽了一大堆学生会的活,忙得连轴转。黑暗料理,烧烤火锅,各色饭局都少不了她,她大声说着笑着,谁都看不出她是个失恋的人。深夜,世界退去,他的面容浮现。
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哭哭不出来,喊喊不出来,死死不掉。
那个周末回到家里,半夜找出了爸爸烧菜用的黄酒,一两块钱的那种。打开瓶盖,一小口一小口地抿,居然喝光了整整一瓶。当夜,她睡得死沉。醒来时枕巾湿透了,带着酒香。
酒不能浇愁,但酒帮她挨过了最难的时光,像患难时的朋友。
酒不亏待她,她也不能亏待了酒。从那天起,她成了酒鬼。
啤酒太胀,红酒太酸,白酒太辣,还是黄酒好,有点苦,心里苦的时候喝不出来。
喜欢一个人是一场漫漫无望的修行。说不出来的爱情,像寄不出的信,锁在日记里的心。
K先生还在絮絮叨叨,小雅已经听不清他说的话。低下头,慢慢靠近他的肩膀。小雅确信,这一刻会断片,会永远地从他们的记忆里抹去。仿佛刚才喝下的不是酒,是孟婆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