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早该知道的,儿子有了女友,并且住在了一起,可还是自我麻痹,装傻充愣,在儿子的公寓赖了大半个月,看他心不在焉地陪自己。
她壮起胆,编造种种理由去看他,其实为的是暂时躲避另一个男人,她还想亲口问问儿子,到底该怎么办。虽然她不确定他知道答案。
从新西兰回国,躺在自家床上,孙淑兰才慢慢回忆起那些几乎不可见的细节。房间里似有似无的香水味,淡淡的,水果甜;卫生间洗手池旁边的柜子里,被落在洗漱用品中间的小耳坠;还有睡觉前频繁响起的短信提示音,儿子上撇的嘴角,不是普通朋友那么简单。她替自己的偷窥欲害臊,鼻根和喉咙口里涌上来的,却是酸,牙疼似的,隔了好些天,怎么都摆脱不掉。
三年前的秋天,正是满城落叶的时节,家里院门口铺满卷皱的枯叶,踩上去酥酥软软。她送儿子到新西兰留学,看着儿子穿着松垮的黑风衣,耸耷肩膀,挎个双肩包,消失在人群,头也不回,孙淑兰劝自己:该来的总会来,孩子翅膀硬了是好事。
回到家,一间空房,看电视都带点回声,她削好了苹果,捏在手里,看着它氧化成铁锈色。她拿起电话,拨通物业号码:院门口那儿叶子太多了,碍脚,什么时候来个人清扫一下?
晚饭时间到了,她盯着钟表,心里盘算吃什么好。打开冰箱,里面都是儿子爱吃的菜,太多年了,她差不多快要忘记自己爱吃什么。跑到楼下的超市,买了颗小时候最爱吃的榨菜头,放到砧板上,用菜刀一片一片削开,橙红色的酱汁滴落。
儿子在天上飞,丈夫还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不肯去送儿子,说是怕哭,大男人掉什么眼泪,真是)。切完最后一片,齐整整地垒在盘子里,好大一盘,两个人吃不了,她想着怎么用小碟盛好,分次吃光,找碟子费了不少工夫。当她把它们分好,用保鲜膜封牢,眼泪终于掉下来。
她不知道该怎么独自生活下去。
她不是一个温情的妈妈,至少在儿子看来肯定不是。她用自己被抚养长大的方式,教育和敲打他,希望他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她讨厌哼唧着说话的男孩,讨厌撒娇的男孩,讨厌办事不利索的男孩,讨厌一无所成、仰仗别人的男孩。她就是被当男孩养大的,不许哭,不许当众服软,就算被母亲狠抽耳光,也绝不哭鼻抹泪。眼泪,在她看来是耻辱的等价物,泪腺是人体最无用的部分。
儿子五六岁,被邻居家小虎欺负,哭跑回来告状,鼻涕抹一脸。她二话不说,提溜起他的袖口,找到那小子,厉声告诉儿子:下次这档子破事儿,别来找我!他怎么打你的,你怎么打回去!她期待儿子像头野生老虎,不管不顾扑向猎物,撕咬,流血,昂头迎接胜利。却见儿子一愣,嚎啕大哭,脸憋通红,一抽一抽,快要晕过去。她气不过,边骂那小子,边揍儿子,夜里才发觉手掌心生疼。
还有一次,儿子和她要一辆电动遥控车,就摆在家门口的百货商店橱窗里,四五十块,抵得上半月工资,她本想买来送他做十周岁生日礼物,后来心一横,在经过橱窗时,指着那台遥控车和他说:王一潇你给我记住,这世界上,不是什么都能是你的。儿子仰头看她,那眼神她至今都记得,不解,恨,诅咒,还有誓与她一刀两断的决绝。他扭头走了,用力跺着脚,好几天不肯理她。
哎还记得你小时候欺负你那邻居吧?好像叫小虎来着。儿子翘二郎腿,正在脸书上和人互动,紧盯手机屏幕,大拇指翻飞:不记得。她没敢提遥控车的事儿,他一定恨死她。
在新西兰奥克兰机场看见儿子,他还穿着那件黑风衣,开辆奶白色跑车,车门上喷着五颜六色她不懂的符号。她想走过去抱抱他,毕竟两三年没见。每年春节他都在上课,圣诞节假期又和一大群朋友跑出去玩,平时顶多视个频,聊的都是新西兰的空气多好,食物多匮乏,至于学上得怎么样,考试怎么样,交女朋友了没有,一概不谈。他身边冒出太多能和他聊这些的人了。他也早就不是那个放学后牵她手给她讲白天班里发生的事的小孩了。
最近这两三年,儿子不时闯进她梦里,仍是小时模样,噘着小嘴好像在生气,一转眼又跑不见。她找啊找啊,在人头攒动的商场,在无人的森林或旷野,在车流涌动的交叉路口,在幼儿园后院那条熟悉的长廊。哭醒,想起儿子早不在身边,抹干眼泪,擤擤鼻涕,蒙起头继续睡。她总以为自己弄丢了他,可他明明好端端在那里,在家里床柜上的相框里,在手机屏幕后头,在越洋电话那头。
妈,能不能把床头我那照片换一张?丑爆了。儿子说过。她假装忘记。照片里,他们一家人登上泰山,正披着临时买来的塑料雨衣,龇牙咧嘴笑。孙淑兰记得很清楚,那天淅沥沥下着小雨,下山的台阶湿滑,像被谁洒了层薄薄的蛋清。老公从身后提拽着她的背包,儿子在一旁死死攥住她的手。他们那时都迫切需要她。那时全家人还在一起。
她绕过跑车,径直走过去,正想张开胳膊,儿子低头扛起地上的行李箱,哐当一声塞进车后备厢。她拍了拍儿子肩膀。算是抱过了。
他再不是那个拎起袖子就走、伸手打到屁股的小淘气包,个子蹿到一米八多,不过就是一眨眼。孙淑兰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他有所惧惮,也许是高一时因为他成绩烂骂了他几句,他不吭声,瞪着她,瞪到眼睛充血,她慌忙移开视线。也许是她没忍住,偷看了他的日记,他发现后把那本字迹潦草的日记撕个稀烂。也许是她赶到学校时,看到他正和一个男同学在篮球架底下缠斗,几个人都拉不住他,她声嘶力竭喊停,眼前那个熟悉的男人像头不受控的猛兽,鼻子流着血,一半校服拖在地上,回头看向她时,眼神陌生,她吓得快哭出来。
和他并排坐在跑车里。车载音响里放着她听不懂的音乐,念叨,嘟囔,呻吟,音效夸张,耳膜咚咚响。她几次想求他关上,让她安静地看看风景,但她没有。儿子是个娴熟的司机,换挡,变道,停车,介绍公路旁的山坡和湖泊。要是当初买给他那辆遥控车就好了。她想。
翠绿色的山丘高低起伏,吃草的牛羊零星点缀,一座座红顶小木屋堆叠在山脚,城市就在不远处的海边,视野里蓝色和绿色都是干净的。小路上没什么人,车库能容下两辆车,院子里架起烧烤架,角落里栽着一棵树,结了一树红彤彤不知名的小果子,草坪平整,一二爬虫经过,阳光从落地窗洒进客厅。这就是儿子生活的地方。比她年轻时强百倍。就冲这点,她不该后悔送他出来。
可她还是后悔。
如果儿子在国内,她也可以像她同事那样,寒暑假时带他买新衣服,过年时替他换洗上个学期攒下来的衣服和被褥,平时再靠搓洗穿脏的内裤和袜子打发时间,她或许不会觉得自己做母亲一无是处,儿子也不会和她行如陌路。假如儿子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家里就不会资金紧张,丈夫也不会拿出全部积蓄偷跑去炒股,更不会为这事儿和她撕破脸,直接搬到大伯哥家住。
这个家是从哪一刻开始支离破碎的呢?儿子消失在人群的背影?生了锈的苹果?榨菜的酱汁?还是儿子每学期开学前发来的待缴学费单?起伏不定的股票K线图?春节时屋外礼花炮竹的空响?
让她奇怪的是,自己此刻竟一点不期待接下来十几天的共处。她怕和他单独待着,不知道除了空气和水多干净,还能和他聊些什么。
开启话题太艰难了。
高中时他住校,三年下来母子相处的时间只有两天周末,还被用来补课。他只在晚饭时出现,埋头吃完,撂下碗筷,进屋。其余时间留给她的只有房间里的一个背影,永远在低头鼓捣些什么,篮球杂志,电影期刊,日本动漫的卡片人,音乐专辑,她不了解的事物。她时不时送切好洗净的水果进去,送感冒药进去,送温开水和果汁进去。她像一个仁慈的看护,因为太过孤独,所以在职责之外想多和他说说话,多看一眼他长大了的脸,想亲口告诉他别离开她,留在这个家,直到娶妻生子,她会对那姑娘好,不会找她麻烦。她甚至可以帮他照顾孩子,为他洗尿裤,喂温热的奶粉,陪他识字,玩游戏。她什么都能做,只要他愿意。
“多喝点水,嘴唇都干了。”最后她只说了这么句。他用鼻子哼了哼,当作回答。
再早些呢,儿子读初中时,她在备考会计师资格证,那时她才四十刚出头,事事要强。园长开会时说,园里缺一位既了解园里情况又办事麻利的会计,她便主动请缨。会计的工资每月比老师的工资高出100块钱,一年就是1200块,攒下来,给儿子上学用。园长给她一年时间。她白天上班带一个班的孩子,晚上骑自行车横跨市里的三个区到夜校学会计,回家之后再熬夜背题。第一年,没考过,第二年,过了。会计的岗位早就来了新人,比她更年轻更专业。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做到了,虽然没了那1200块钱。挺长一段时间,她都喜欢把这件事挂在嘴边。“潇潇,你得学妈妈,什么事,只要坚持,没有办不成的。”“以后咱儿子就得像我,千难万险都不怕。”她不晓得,儿子最需要的不是这些话,而是解题方法、日渐起色的考试成绩。他需要的解释还有很多,比如身体的变化、躁动不安的情绪、无处释放的愤怒。她通通不知情。
开启话题即便难如登天,谁想最后难倒她的,竟是微波炉和洗衣机这么简单的玩意。怎么设定时间,怎么开始暂停,怎么设定模式。她端一盘生牛排,深蹲下去,眯着眼用力读那些毫无意义的字母,直到儿子推开她,三下五除二弄好。牛排的血水淌进她袖口。
什么都变得意义模糊。路牌上的标识,景点前的导游词,超市里的分类标签,蔬菜水果的称重方法,自助付款的行动次序,排队的方式,打招呼的回礼。就连走在路上,儿子都不耐烦地说:别总指来指去的,不礼貌,别总贴人家那么近,不好,别抢,来得及,你别动,我来。
废人,文盲,莽撞无知的中老年女人——在别人眼里,自己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
儿子上幼儿园那会儿,她就是他的神。她教会他穿衣服,系鞋带,教会他在扎预防针时咬牙闭眼忍住疼,教会他算术,拼音,写字,和人打招呼的方式。她给他买最贵的进口蜡笔,穿体面的衣服,让他在小伙伴中树立威望,不受人欺负。妈妈!只要在幼儿园见到她,儿子会踮起脚隔着人群喊她,嗓门洪亮。她那时多让他骄傲呵。她年轻,长头发乌黑发亮,戴镶小钻的黑色发箍,发旧的束腰牛仔裤,白衬衫,那时最新潮的搭配。她是全园最受欢迎的老师,能边弹琴边唱歌;午休时送来一大盆洗好的苹果和梨;带他们到公园秋游,替他们摘树上发黄的秋叶。她无所不能。
从前在家里,也是她替丈夫和儿子打点一切,几十年从没出过什么差错。现在一不留神,她就成了差错本身。
旅途中唯一一次骄傲是替儿子。那天他们从基督城开车去特卡波湖,几个中国游客在公路加油站前一筹莫展,琢磨怎么加油,怎么用信用卡付费。儿子大步走过去,三下两下搞定。她嘴里说:甭见外,都是中国人,出来要互相帮衬。嘴角止不住上扬,客气里带着得意。扭头一看儿子,早回到车里,从摇下一半的车窗里看她,一脸嫌弃的表情,像看路边讨饭的叫花子。
我回去就学英语。她上车后赌气似的说。
别学了,不用就忘,也就这十几天,何必呢。
也就十几天,大概是他的心里话吧。陪这个没用的妈妈挨过十几天,他就重新回归自由了。不用因为怕她晕车而故意平缓地开车,不必偷躲在餐馆外吸烟,再嚼口香糖去除烟草味回到桌边,不必在玩手机时假装友善地和她搭话,不用烤牛排时顾及她的牙口。和他那群好朋友开车出游时,也一定不必带上中国超市买来的电饭煲、烧水壶、麦片、方便面、榨菜,不用在麦当劳和人臊眉耷眼地要热水,不用在爬山时停下来等待。和女朋友同居时也一定不用在她睡着后轻手蹑脚,努力弥合两代人的作息时间差。明明是母子,却这样勉强地生活在一起,连自己都觉得太过唐突了。
她从来不知道平时和他一起度过周末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会不会劝他喝下过量的酒,在他喝醉后会不会把他平安送回家。会不会有女孩和他接吻,会不会有外国姑娘对他好。他会不会像大部分男人那样惯于说谎,骗女孩上床然后随便抛弃。他会对她们好吗,还是和他爸爸一样,好像只是随便娶了个老婆回家,然后稀里糊涂一辈子,做什么都三心二意,让她辛苦扛起整个家的重担。
来新西兰之前,这一连串问题常常让她彻夜难眠,她拿出当年考试的劲头,翻来覆去苦想出一百种可能,却无法证实任何一种。她想打电话给他,干脆问个清楚,他懒洋洋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她费了半天力气,只吐出一句文绉绉的傻话:天冷别忘添衣。
特卡波湖是做梦的地方,不适合垂钓。她踩在湖边厚实的落叶上,露水打湿了靴头,山和天浸在雾气里,和湖水一样,都是朦胧的淡紫色。几只野鸭从湖面游过,荡开三两道波纹,之后一切回归宁静,只有芦苇杆在风中打出唰唰声,轻极了,静极了。偶尔有几只长耳朵的棕色野兔从草丛中奔过,踩扁几株紫色的鲁冰花,消失在树后。
孙淑兰望一眼不远处的儿子,正奋力挥舞手里的鱼竿,一次次将钓鱼线甩进湖里。一次,两次,若干次,他看上去那么不耐烦,那么气急败坏。来的路上,他把一张英文垂钓许可证晾给她,说自己不费吹灰之力钓起过一条鳗鱼,像条蛇一样长,在院子里烤一烤,美味得很。
她不在乎什么鳗鱼,只想让他停下来,别再和钓鱼竿过不去,陪自己踩一踩被露水打湿的叶子,在湖边拍几张看起来显年轻的照片。她想和他聊一聊,那天院门口的枯枝败叶被清走之后,自己再次经过那里时内心空落落,又多么后悔给物业打了那通电话。有几次,她经过小区的垃圾桶,甚至探头寻过那堆无关紧要的树叶,固执地想重新铺回去。
她想和他聊一聊,他上大学第一年,家里进了贼,偷走了两架老照相机,里面存着陈年的旧胶卷,都是他小时候的照片,每次想到这里,她都觉得胸口一阵缩紧,好像正被一节钝器一寸一寸戳进去。她想说,逢年过节她多希望接到他的电话,盼他说,今年回家,就这么四个字就足够了,足够她乐呵好几个晚上,靠安眠药才能争取些睡眠,不过她不在乎。她会在他回家之前用他爱吃的食物填满整个冰箱,去超市买来新拖鞋、新被子、新床单、新浴巾,在家门口挂上愚蠢的小黄灯,一连几个夜晚看着它们兀自闪烁。她再也不怕独自一人到百货商店听欢快的过年歌曲,看别人家的爸妈领着孩子欢天喜地逛商场,不必用无脑的电视剧占据空闲的时间,假装房间里一片热闹。她会不自主地笑出声来,因为知道他马上就要回家了,马上就会睡在他上中学时睡过的那张小床。她想和他说,去年得知新西兰遭遇地震时,自己是如何大脑一片空白,双手颤抖地打开书桌上那台台式机,不熟练地点开网页,操作鼠标,只为了确认他平安,直到他在视频里一如往常说“挂了挂了,拜拜”之后,她关掉手机,痛彻心扉地哭泣。
“妈的,一条鱼也没有。”儿子收起鱼竿,自言自语地经过她,指着不远处的小石房子:“喏,牧羊人教堂,去看吗?”
天真冷。国内还是春天,飞到南半球,带来的单衣都不足够御寒,湖边站不到半个钟头,便飘起雪,一粒粒洒进身后的帽子,冻得两只脚没有了知觉,膝盖像浸在冰河里。她努力弯起膝盖,不让自己脚步踉跄,紧跟在儿子身后,向那个小小的石房子跋涉而去。她想回到公路对面的酒店公寓,回到柔软的床上,沉沉入睡,暖一暖冻冰的脚。她和儿子两人共享两层楼的套房,儿子把有落地窗的大房让给了她,从那里望出去,可以看见整片特卡波湖。她从没住过那样豪华的客房,睡过那样舒适的大床,就算是做梦,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居然独自一人乘飞机十六七个小时,横跨南北半球来到新西兰,顺利找到了儿子。
鱼不重要,湖水和石房子不重要,她是来找儿子的。
儿子就站在她身边。
她却把他给弄丢了。
晚上九点多,她昏沉沉倒在床上,门开了,她探出头,看见儿子头顶扣一顶棒球帽,一手提着渔具包,正准备出门。
“干什么去?”
“钓鱼。白天没有,晚上肯定有。”
“外面下着雪呢。”
“没事儿,衣服防水。”
“冷得要命,你一个人出去干吗?”她一下子清醒了,来不及穿拖鞋,踮起脚尖走到门口,一阵冷风灌进她的睡袍,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哎呀,你别管我了。”他甩开她的手,头也不回钻进黑夜。
她跑出来,踩到了门口没收走的脏盘子。“王一潇你给我回来!大半夜的!又不让我安生是吧?”她几乎喊破嗓子。隔壁公寓的窗帘唰地拉紧。月亮被乌云遮住大半,月色惨白。
那个身影站住,回身,帽檐遮住眼睛,只露出不动声色的鼻头和嘴。“我说了,你别管我。”
“这里就咱俩!就我,跟你!不管你,我管谁?你说我还能管谁?”她几乎带着哭腔,不知是冷还是怕。她想求他回去,知道他在房间里,她就安心。她怕他去那该死的湖边,灌木丛,落叶树,野兔,野鸭,黑不隆冬,她怕他凭空消失。
那身影摇摇头,低声说:“回去把鞋穿上。”她低头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脚。
乏味。就是乏味惹的祸,他偏要激她一激,他想看她着急,报复的快感。可他究竟要报复什么呢?从小到大,他每一次恳求被关注、被赞赏都失败了,每一次报复都不了了之。他的青春叛逆期就像挥拳捶在一团棉花上,每一拳都力气用尽,却都绵软无力,无处发泄。那个叫母亲的人,用固执和冷漠拆解了他使出的每个招数,再将这些招数一一施展在他身上。
她从来不记得他的生日,在一整天的期待过后,她会轻描淡写地说,哟,今天是潇潇生日,妈妈忙忘了,别见怪。没收到过一次生日礼物,没吃过属于自己的生日蛋糕,没吹过蜡烛许过愿。他曾天真地以为所有小孩子都和他一样,是不过生日的。他考过几次好成绩,为的是给她看,她却总在忙别的事,连“不错”两个字都不肯说。
他放弃了,是因为她先放弃了他。
他故意把一本原本不存在的日记放在桌上,就为了试探她会不会看,她果然看了。他那天只想在她面前痛痛快快地打上一架,让她看见凶猛,看见血,那个挨揍的男孩是无辜的。他故意倾了倾盘子,将牛肉的血水灌进她的袖子,偷窥到她在水池边用力搓洗,仿佛看见少年时的自己在她的奚落之下,默默洗净沾有秽物的内裤,边洗边把眼泪吞进肚子里,委屈,难堪,连啜泣声也必须被流水一并淹埋。
那天下午来了个收拾房间的毛利男孩,大雪天穿一条短裤,端一杯热咖啡,唱着歌,在楼上厨房刷碗,他手脚麻利地将垃圾倒进大塑料袋,用钢丝球抹净灶台上的油渍,像变戏法一样,眨眼的工夫把床铺得整整齐齐。他和他攀谈起来,得知他和自己同龄,打过很多份工,在世界各地的酒店铺过床,自学过几门外语,会说简单的中文,还上电视卖过床垫。那男孩多快乐啊。
他若无其事地把这些讲给她,她却露出不解的神色:铺个床能铺出花来?一看就是上学的时候没好好学习。
果然她眼里只有那么一丁点儿世界,针孔大小,不管做什么,带她去多少地方,她都不会改变了。他来新西兰上学这件事,可能早就被她炫耀过无数遍,他能想象她说起自己时的语气,好像都是她的功劳。他出国读书,说白了就是为了躲避,躲开她的丧气和冷酷,躲开她想把自己碾进泥土里以彰显自己伟大的扭曲心态。他不想成功,不想赚大钱,不想拥有自己的事业,他曾经想做一个温暖的人,可就是这么卑微的愿望也遥遥无期。他偷偷地拼命练习,练习奔跑,练习呼吸,练习冲刺,练习他所不擅长的事,就是为了听到她说,好了,可以了,你很棒,妈妈很开心。
她永不知足。
爸爸大概也一样,曾经想做出点什么证明自己,最后都一一被她踩碎了。有一次,爸爸和他密谋了一次结婚纪念日惊喜,玫瑰花瓣撒在客厅地毯上,从进口超市买了瓶价格不菲的洋酒,还特地去买了高脚杯,一一摆在不相称的家里。她一进门,爷俩正躲在沙发后面准备撒花,却听见她说,妙妙,你先坐这儿,老师给你弄口饭去。小女孩尖利的哭声像一根细针,戳破了即将升空的气球。他听到她说:“以后钱都花到刀刃上,别弄这些有的没的。”她踩烂了那些玫瑰花瓣。他本以为她会高兴,会笑,会抱起他。
之后每一次争吵都以“我早就和你说过”开始,以“能过过,不能过离”结尾。他听腻了,认真地希望他们分开。
他们却始终像一摊泥那样沤在一起,彼此嫌恶,却偏不肯分开。他们只是悄悄错开了时间。带他去上课外班的是母亲,回家做好饭的是父亲,等他们坐下来吃饭,父亲早早吃完出去了。去学校开家长会的是母亲,周末带他去公园的是父亲。只要有谁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另一个人必然在忙别的事。他们最开始还走进同一间卧室,后来在客厅置办了一张折叠床。他们分睡在不同的地方。他原想,这样也好,有人夜里帮忙看家门,他胆子小,总担心有鬼或贼从大门溜进来。
爸,你没想过找个更好的吗?他上大学前特地问过他。
说什么呢!别让你妈听见。父亲一头扎进厨房,一刀刀剁砧板上的猪排骨。
摘掉帽子,掸了掸上面的雪水,卸下渔具包,独自躺在酒店公寓的床上,回想起菜刀落在砧板上的声音,咚,咚,咚,咚,他想不通,为什么非要忍耐。
又是飘雨的一天。没想到从瓦纳卡湖到皇后镇的路这么难走。山路蜿蜒,错车时轮子刚好压在悬崖边上,每一道急转弯都来得猝不及防,有时车体需要转过180度才勉强开过去。刚来新西兰那会儿,他和朋友们喜欢结伴到南岛挑战这段山路。他们故意把车子开得飞快,在后座喝酒吸烟,唱新学的Rap,每次错车都兴奋地大叫,好像捡回一条命。公路旁的土路上横着一辆摔得粉碎的车,像被随意丢下悬崖的玩具,肚皮朝上仰壳躺在那里。他深呼一口气,握紧方向盘。
慢点慢点。让他们先过。看着前头。别分心。减速减速。她不停嘀咕。烦透了。
好不容易开到山脚,刚接近平路,拐进居民区,一晃神,车子顿时发出清脆的嘎嘣声。慌忙停在路边,跳下车,右前方的保险杠被路角不到半米高的指示牌刮到了。就算雨水和雾气封住了挡风玻璃和后视镜,他也应该知道的,新西兰的路标修得矮小,又总在盲区。这条路他开过两次。愚蠢的错误。
我就说让你开慢点,这下刮了车,傻了吧。母亲从副驾驶出来,看一眼松动的保险杠,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
他没吭声。只要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回头去修一下,不是什么大问题。
还好是在平地,要是刚才在山路上,咱俩的小命都没了。她抖了抖肩膀上的雨水,裹紧脖子上的围巾,碎碎念。
以后你开车也注意点,磕磕碰碰的多不安全。她摇摇头,一副事后诸葛的语气。
能不说话吗。他有点忍不住。
我都吓死了,你不让我说话?我是你妈,怎么话都不让说了?一股气从胃部顶上来,她想吞下去,失败了。昨天夜里她一宿没睡,担心他半夜跑出去钓什么鱼。
你没看见我在解决吗?他刚拨了保险公司的电话,却被她打断了。
又不是我让你刮车的,你冲我吼什么吼,小孩崽子。他最讨厌被她叫孩崽子,好像他是某种没脑子的生物,或者她的附属品。
妈你凭什么总看轻我?凭什么总觉得我不行?他手抖得拿不住手机,差点儿把它摔在地上。
我又怎么了?你怎么不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嗯?
又来了。
我找什么原因?我问你,从小到大,为什么你只对我凶?为什么对别人家的孩子那么好?你是圣人。你伟大。你无私。我呢?还有,你凶我也就算了,你凶我爸干什么?你到底想要什么?让我俩给你求饶吗?
他吼出来的声音发颤,路过的人纷纷往这边望了几眼。他踹一脚掉落一半的保险杠,赌气坐进车里。他想径直把车开走,随便开到什么地方去。这一幕在他梦里出现过很多次,丢下她,什么都不管。
转动车钥匙,系好安全带,刚把脚放在油门上,他看见她呆立在那儿,背对着他,好像在哭。他从没见她哭过。印象里,她是不会哭的。
他捶一把方向盘,咬了咬牙,熄了火,等她上车。
雨点砸落在车窗上,啪嗒,啪嗒,啪嗒,像从半空撒落的某种谷物,更密集了。身后瓦卡蒂波湖的上空悬着一团暗黑色的云,正向这边移动,路上的行人跑了起来,几只海鸥在头顶徘徊,发出孤绝的叫声。她还站在那里,捂着嘴,肩膀一耸一耸。
他走下车,一把拽过她,说:下大了,上车。她哭得更凶了。几乎是在号啕。
潇潇,别和我那么说话。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爸他现在已经不回家了。很久没回了。你说我该怎么办?你劝劝他吧。我不念他炒股的事了。再也不念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哭的时候,整个人变得小巧极了。
好吧,我劝劝他。他听见自己说。她的眼妆哭花了,黑漆漆的,铺在眼睑上,眼角有几颗老年斑,鬓角也早就不是黑色的了。她是什么时候变老的呢?他一直在反抗的,不是眼前这个束手无策的老人,而是那个自以为是的女人。她去哪儿了?
妈,其实你不用做太多,每次爸做完饭,你夸几句就行了。
好。她应道,乖巧得像个迷了路的孩子,看他的眼神也柔软起来。
她想说很多话。她想说自己多需要他,甚至想再一次生下他,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抚养他长大。当初送他出国,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男子汉哪有窝在家里的。其实她想说,哪天你累了,啥都不想干了,回家,妈养你。他们唯一拥有的共同语言就是小时候的事,想来却没有一丁点温存的回忆,年轻时的自己果然还是太生涩太坚硬了。
美好的记忆必然是柔软的,像一团雾,一块奶酪,一弹棉花,或者像翻新的泥土,窗帘缝隙的一丝阳光,一场梦境。坚硬的东西是用来经受的,不是用来回忆的。早点想通就好了。
上个星期,她被拉进一个中学群,想来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了。她戴好花镜,点开每个头像,努力辨认当年的影子。和她在土院子里跳皮筋的卫小娟三十几岁死于车祸,她丈夫开的货车夜里翻了车,她就坐在副驾驶。上学时喜欢四处告状的三强做了警察,执勤的时候被打瞎了一只眼,现在在东北农村看玉米地,他在群里许诺等这茬儿玉米下来了,给每个同学都寄几穗。学习最好的刘穗穗在群里发了一封写给丈夫的信,文笔还是那么好,她丈夫得脑血栓走了快一年了,她还坚持每星期给他写信,那信的语气,看了真叫人受不了,她读到一半就读不下去了。她同桌宋桂华在网上帮人做代购,据说能挣不少钱,她还记得她上学时的梦想是当飞行员,她那时跑得飞快,每次运动会都是长跑第一名。还有郭大川,上学时天天往大队委、广播站跑,据说他爹是镇长,老师当年格外照顾,现在在政府做公务员,女儿跑到美国读建筑,每天在群里发些国外的照片。有人提议,什么时候聚一聚吧,当面认个亲。对着一连串笑脸表情包,她迟迟没回应。
日子越过越快,快到不知道怎么停下来,又怕它真停下来。不记得从哪一刻开始,她习惯用过去的口吻谈论一切。她的膝盖僵直发硬,每下一级楼梯,就得稍稍侧过身子,她开始羡慕那些在地铁站里健步如飞、一跃几级台阶的年轻人,乖乖地排在滚梯的队伍后面。她的腰变得傲娇而瘫软,不再坐没靠背的凳子,对床垫的软硬异常挑剔。她只穿合身的衣服,哪怕质地松垮,不再期求把腰上那坨肉塞进精瘦的衣裤;不敢穿裙子,露在外面的腿一到阴雨天和夜里就疼得钻心;不喜欢黑白灰,怕衬出那张有老人斑的暗黄色的脸。她频繁地照镜子,频繁地挑起眉毛,好抻平眼角的皱纹,频繁地失望。她厌恶把“这衣服显年轻”挂在嘴边的店员,讨厌雪天光滑的人行道,高跟鞋,商场里琳琅满目的染发膏,花里胡哨的所谓时尚。
在她印象里,自己还是三十几岁的样子,长头发乌黑发亮,戴镶小钻的黑色发箍,发旧的束腰牛仔裤,白衬衫,被一群孩子叫老师叫姐姐。她那时总铆着一股劲儿,就为把一件事做好。她不怕得罪人,和所有跟她过不去的人过不去。她什么都想弄明白,到最后却偏偏糊涂了。
她和儿子坐在音乐会礼堂二楼的观众席上。儿子偏要带她来听交响乐,她对音乐一窍不通,除了当年为了教小孩子唱歌,简单学过三五首儿歌的钢琴伴奏,唱过几个不成调的音符,她什么都不懂。音乐厅真安静,连屁股和椅子摩擦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她屏住呼吸,无意义的音符像海浪将她一层层淹没,像一叶小舟,无目的地荡在水面上。来的路上,儿子兴冲冲地介绍说这个乐团有多牛,票有多难买,她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她好像并不在乎这件事,就好像她不在乎钓上一条大鱼,不在乎走去那幢小石房子,不在乎爬上山坡看远处的羊群,不在乎被撞掉的保险杠。她只是表现得事事都在意,似乎只有这样,她才有存在的价值,才有开口说话的底气。
掌声响起,指挥转身向观众鞠躬。下一曲又起。她内心突然生出无比强烈的渴望,她希望音乐厅就在此刻轰然倒塌,她不会惊慌失措,不会找最近的安全出口逃生,她就听着曼妙无意义的音乐,拉紧儿子的手,一瞬间的工夫从世间彻底消失。这是她梦想已久的死亡,一蹴而就,干净利落,比在病床上奄奄一息,被医生用手术刀切开腹腔,或者晕倒在浴室里更高贵。
她当然没能如愿。
躺在自家的床上,一切都像一场不真切的梦境。她和儿子并没有多融洽,也没变成仇人。他们还和从前一样。她不能重新生下他,正如他不能钻回她怀里。
他躺在床上,捂住鼻子,深吸一口,被子里有小时候的气息,像刚刚晒过,以前他听人说那是阳光的气味,那气味分明就是妈妈,混合着洗衣液,化妆品,护手霜,医用膏药的气味,像秋天里漫山遍野的荒草在风里飒飒作响,搅动他最后残存的不安。他显然没必要白费心思,藏起那对耳坠,他应该了解她,越是亲眼看到的秘密,就越三缄其口。他是怕她敞开心扉,和他聊起女朋友,毕业后去哪里,找什么工作,何时结婚生子——像梦里发生的那样,一次又一次逼问他。但她没有。她只和他聊起屋子里的暖气,学校和超市的距离,新西兰的天气,水果和面包。
他翻了个身,用被子捂住头,眼泪从鼻梁滑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