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金灿
应该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真是毫无头绪。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二人称?抑或第三人称复数?还是源源不断地臆造出毫无意义的叙述方式?假如可以这样讲 :我也就是他们看到月亮升起来了;或者这样讲:我也就是我们的眼睛痛;甚至于这样讲:你那金发的女人曾经是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面前飘忽不定的云彩。真见鬼了。
开始讲故事吧,假如能够走开,去喝瓶博克啤酒,同时机器还自动运作(因为我用打字机写作),那就太完美了。这可不是随口说说,确实会很完美,因为将要讲故事的这个漆黑的洞口也是一台机器(但是跟打字机种类不同,这是台康泰克斯 1.1.2相机)。和我,你,她 —那金发女人—或者云彩比起来,一台机器也许会更了解另一台机器。但是我可没那么幸运,我知道如果我走开了,桌上这台雷明顿打字机就会像石雕般纹丝不动,一直运动的物体一旦静止下来就会显得死气沉沉。所以我必须写下去。要讲述这个故事,我们中的一个都必须写下去。还是由我来写比较好,因为我已经死去,更加了无牵挂;我眼前只看得到云彩,所以能够专心思考、专心写作(那边又飘过一朵云,镶着灰边)、专心回忆,因为我已经死去(我也活着,这可不是要骗谁,到了恰当的时候自然会水落石出。我还是从过去、从起点,从我还活着的时候讲起吧。到头来你会发现讲故事最好还是从头开始)。
刹那间我问自己为什么偏要讲这个故事,我们竟然会开始质疑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什么,即便只是质问自己为什么要接受晚餐的邀请(这一刻飞过去一只鸽子,我觉得像是麻雀),或者为什么听别人讲了个好故事,立刻就会觉得百爪挠心、坐立不安,非得闯进隔壁办公室把故事复述一遍才痛快,才能回去安心工作。据我所知没人解释过这种现象,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开始讲故事。讲故事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因为毕竟没有人会为呼吸或者穿鞋这种事情觉得难为情;这些都是人之常情,除非出了什么岔子,比如鞋子里发现了蜘蛛或者呼吸的时候感觉有碎玻璃划过,那么就一定要说出来,告诉隔壁办公室的同事们,或者告诉医生:“哎,医生啊,我只要一喘气就……”一定要说出来,一定要解除百爪挠心的困扰。
既然我们要讲述这个故事,那顺序就不能乱。让我们沿着这栋房子的楼梯走下去,回到整一个月前,十一月七号那天。走下五层楼,就到了星期天,巴黎十一月的阳光明媚得撩人心绪,让人想要出去走走,看看风景,拍些相片(因为我们以前是摄影师,我以前是摄影师)。我终于明白了,最难的是以什么人称讲述这个故事,我也毫不避讳把这一点再说一遍。难就难在没人知道到底是谁在讲述这个故事,是我呢,还是发生的事情本身,或者是我眼前的这些东西(云彩,偶尔飞过的一只鸽子)?如果我讲述的仅仅是我认为的真相,那么它就算不得真相,只不过我自己觉得百爪挠心,管它是不是真相,都需要跑出去把它说出来。
我们慢慢讲。随着我写下去,发生了什么事便会一目了然。如果我被替换了,如果我词穷了,如果云彩都飘走了,飘来了别的东西(因为我总不能够一直盯着眼前飘过的云彩和偶尔飞过的鸽子,把它们当故事来讲),如果真的发生了这些……在这个“如果”之后,我又该写什么,该怎么正确地结束这个句子?但是如果我开始问这样的问题,就没法讲任何故事了。还是好好讲下去吧,也许讲故事可以作为一种答案,至少给读它的人一个交代。
罗伯特 ·米歇尔,法国人,也是智利人,翻译家和业余摄影爱好者,于今年十一月七日星期天离开王子大道十一号(现在飘过两小片云,都镶着银边)。三周以来他一直致力于把圣地亚哥大学何塞 ·诺韦尔托 ·阿连德教授撰写的陪审员回避制度和上诉制度的专著译成法文。巴黎这座城市很少起风,更少起这种在街角追逐翻腾的旋风,它飞扬起来,敲打着斑驳的木制百叶窗,窗后面一惊一乍的女士们翻来覆去地谈论着这几年天气如何不稳定。但是太阳悬在空中,灿烂的阳光乘着风,洒在猫儿身上。阳光如此明媚,我便忍不住想去塞纳河码头上转转,拍一些古监狱和圣礼拜堂的相片。才十点钟,我估摸着到十一点光线就正好,会是秋天最好的光线。为了打发时间,我特意绕远路去到圣路易岛,在安茹码头闲荡。我驻足仰望了一会儿洛桑酒店,心里默诵了几段阿波利奈尔的诗,每次经过洛桑酒店,这几段诗就会闯入脑海(假如是我,我就会想到另一位诗人,但米歇尔就是这么顽固不化)。风猛地停了,阳光比原来至少强了一倍(我想说的是至少比原来弱了一倍,但其实是一回事)。我坐在栏杆上,觉得周日的上午真是令人心花怒放。
消磨时光的办法有很多,最好的便是摄影。应该从小就教会孩子们摄影,因为这项活动可以培养纪律性、审美观、观察力和准确有力的手指。摄影不是像新闻狗仔那样窥探秘密,埋伏着偷拍唐宁街十号走出的大人物的笨拙身影,但是无论如何,只要身上带着相机,那就必须专心致志,不应该忽略阳光在一块古朴的石头上反射出耀眼的美妙光芒,也不该忽略买回面包或牛奶的小姑娘一路飞奔、小辫儿在空中舞蹈的画面。米歇尔明白,每当摄影师拍照时,相机便居心叵测地代替了他自己观察世界的方式(现在又飘过一大片云,几乎是黑色的),但他不以为意,因为他知道,只要不带康泰克斯出门,他就能重拾悠闲的心情,看风景不用考虑取景框,感受阳光不用考虑光圈和 1/250秒的快门。此刻(什么词啊,此刻,真是愚蠢的谎话)我可以坐在河边的栏杆上,看着黑色和红色的松木船来往穿梭,不用考虑怎么给眼前的景色拍照,顺其自然就好,在时间之河中一动不动地随波逐流。风已经停了。
后来,我沿着波旁码头一直走到小岛的尽头,那里有个私密的小广场,我很喜欢,喜欢得无以复加。(说私密是因为广场很小,并不是因为它隐蔽,毕竟它敞开怀抱朝向塞纳河和天空。)广场上只有一对情侣,当然还有鸽群,也许我现在看到的鸽子就是从那儿飞过来的。我跳起来坐到栏杆上,裸露着面庞、耳朵和双手(我把手套放在口袋里了),让自己沐浴、沉醉在阳光里。我没心思照相,百无聊赖便点了一支烟;我记得,在火苗凑近香烟的那一瞬间,我瞥到了那个少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我一开始以为是情侣的这一对其实更像是母子,尽管我立即意识到他们也并不是母子。看到两人倚在栏杆上或者搂抱着坐在广场的长凳上,我们一般都会认为他们是情侣。既然我百无聊赖,就有足够的时间揣摩少年为什么那么紧张,他紧张得像一匹小马,像一只小兔子。他把双手插在兜里,突然抽出一只手,再抽出另一只手,用手指梳过头发,不断变换着姿势。我尤其想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害怕。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流露出因羞耻而难以抑制的恐惧,显然他有股冲动想掉头离开,因为他的身体似乎已经准备好了要逃跑,现在僵在那里不过是最后那一点可怜的仪态。
在岛的尽头,栏杆边上只有我们三个人,五米开外的情况一览无余。起初我只注意到少年的恐惧,而忽略了那个金发女人。我想到这一点,便从下一秒开始就端详起她的面孔,现在我把她看得更清楚了(她猛地转过头,像是一片黄铜做的风向标似的,而那双眼睛,那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我隐约猜到了这少年可能遇到的事情,便劝说自己应该留下来静观事态(他们在窃窃私语,声音随风而逝)。如果我还有什么长处的话,我认为自己懂得观看之道。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有欺骗性,因为目光所及之处已经远离我们自身,毫无保障可言;如果是闻气味,或者……(米歇尔一开口就离题万里,不能让他自由发挥,侃侃而谈。)总而言之,一旦预见到可能存在的欺骗性,就有可能好好观看;在见与所见之间斟酌选择,将事物华丽的外表层层剥去,也许就足够了。当然,要做到这些已经很难了。
说到那少年,我先记起的是他的留影,然后才记起他真人的模样(后面你就会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另一方面,相比她的留影,我确定我更清楚地记得那女人真人的模样。她纤瘦高挑,用这两个词来描述她的样子其实还不够贴切。她穿着一件算是黑色、算是修长、算是漂亮的皮大衣。那天上午的风(现在不算微风轻拂,也不冷)吹起她的金发,勾勒出苍白阴郁 —这两个词也不够贴切—的面庞,她漆黑的眼睛衬得周围的世界静止而孤独。她的目光犀利如两只迅疾的鹰,如两道冲向虚空的洪流,又像是两股由疾风裹挟的幽绿的淤泥,落在猎物身上。我形容不出来,只能试着去感受。像我刚才说的,由疾风裹挟的幽绿的淤泥。
公平地说,少年的穿着相当体面。他戴着一副黄手套,我敢说是他哥哥的,他哥哥读的一定是法律或社会学;看到手套的指尖从外套口袋里露出来真是滑稽。有好一会儿我没看到他的正脸,只看到侧面,他的侧影看上去并不笨,像受惊的鸟儿,像弗拉 ·菲利波画笔下的天使,像一块米布丁。从这个少年的背影看来,他想学柔道,还曾为了一个观念或者一个妹妹跟别人打过几架。刚满十四岁,也许有十五岁,看得出来他衣食无忧,但是从父母那里一定要不到一分零花钱,所以即便只是买一杯咖啡、一盅白兰地或者是几支烟,他都要和小伙伴们合计好一会儿才能决定。他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想着女同学们,或者想着要是能去电影院看场最新上映的电影,买几本小说、几条领带、几瓶绿标或白标的威士忌该有多好。在家里(他家一定是体面的,中午十二点准时吃饭,墙上装饰着浪漫主义的风景画,门厅黑洞洞的,玄关立着一个桃花心木做的伞架),时间缓缓流淌,他要成为母亲的骄傲、父亲的翻版,要写信给住在阿维尼翁的姨妈,要好好学习。所以他更愿意待在街上,十五岁的他拥有整条河流(尽管他兜里没有一分钱)和这座神秘的城市,拥有门上的标牌、战战兢兢的猫群、三十法郎一袋的炸薯片、对折了两次的色情杂志、像衣兜一样空空荡荡的孤独、对美好邂逅的渴盼,以及对新鲜事物的热爱,它们像风和大街一样触手可及,即使他无法完全理解,也依然能够让他全情投入。
那个少年,或者任何一个少年的生活轨迹都大致如此,但现在尤其是他,落了单,被金发女人的喋喋不休困住了。(我并不想喋喋不休,但是刚刚飘过两片长长的、边缘参差不齐的云。我猜那天上午我一次都没抬头看天,因为当我预料到少年和那女人之间会出事,便一直看着他们,拭目以待……)长话短说,那少年焦虑不安,让人不难猜到几分钟前或者最多半个小时前发生的事情。少年来到岸边,看到那个女人,被她的姿色吸引住了。这正如她所料,因为她等在那儿就是为了守株待兔。也有可能是少年先到,她从阳台上或者汽车里看见了他,便走过来,随便找个借口搭话。她早就料到自己会让他紧张,让他想逃,她也知道他一定会自以为是地留下来,生硬拘谨地装成寻欢作乐的老手。接下来的部分就容易猜测了,因为五米开外一切还在继续,任何人都能揣摩出这场游戏、这场滑稽可笑的剑术攻防战的进展。最有趣的部分不在于观察当下,而是猜测结局。少年会胡乱编一个借口,说自己有约在身,然后慌慌张张、跌跌撞撞地逃走。他想要潇洒地离开,但是那女人嘲弄的目光紧追不休,让他无地自容;也有可能他会留下来,他被蛊惑住了,或者只是没有勇气主动离开。那女人便会抚摸他的脸蛋,揉乱他的头发,在他耳边轻言絮语,然后突然挽起他的手臂带他离开,除非,他自己因为欲火难耐或者心存恐惧而烦躁不安,主动去搂住她的腰、亲吻她。这些都有可能发生,但还没有发生,米歇尔坐在栏杆上幸灾乐祸地等待着,几乎是下意识地端起相机,准备照下岸边这生动的一幕:一对不寻常的男女,正在交谈,互相打量着。
奇怪的是 ,这场景(几乎没有场景可言:那儿只有两个人,虽然都很年轻,但年纪相差不少)里有种不安的气息。我觉得是我把这种氛围添加进去的,因为如果我真的拍下了照片,照片就会重现这其中真实的愚蠢。我会想知道那个戴灰色帽子的男人在想些什么,他坐在方向盘后面,好像在读报或者打盹儿。他的车子停在通往人行桥的码头边。我刚刚才发现他,因为汽车如果停着,就不容易发现车里有人,人在这笼子里像是要消失了一般,只有运动起来、置身于危险之中,这可怜的笼子才有美感。但是那辆车一直停在那儿,形成(或者破坏)了岛上的一部分风景。一辆车:就像一盏路灯,或者广场上的一条长凳。它不像拂过肌肤的风,或者照在面前的阳光,时时都是鲜活的,同样,那少年和女人是独一无二的,有他们在,小岛就换了模样,展示出了一副全新的景象。总之,看报的男人很有可能也在关注着他们俩,跟我一样心怀叵测地翘首以待。这时那女人已经缓缓转过身来,把少年困在她和栏杆中间,我只能看到他们的侧影,少年比女人要高,虽然高不了多少,而那女人气势逼人,仿佛张开双翼的鸟儿凌驾于少年之上(突然她笑了一下,羽毛变成了鞭子),她只不过站着,微笑着,用手在空中比画着,似乎就能将少年碾碎。还等什么?用 F16的光圈,取景要避开那辆可恶的黑色汽车,但是必须把那棵树框进去,用它平衡一下画面中太多的灰色……
我抬起相机,装作正在为一个和他们不相干的取景调整焦距,其实是准备伺机而动。我满怀信心,认为最终能捕捉到那昭然若揭的动作和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表情。我并没有等太久,那女人温柔地禁锢住少年,一缕一缕揭去少年身上残存的自由,像是在不紧不慢地执行一种甜蜜的酷刑。我想象到了可能的结局(现在探出一小朵泡沫状的云,好像是空中唯一的一朵云),我预见到他们来到她家(很可能是地下公寓,到处摆着大靠枕,猫儿们满地乱跑),少年有些惊慌失措,徒劳地想掩饰自己毫无经验,他决定逢场作戏,装出很在行的样子。我闭上眼睛 —如果我真的闭上了眼睛—整理了一下眼前的画面:床上铺着紫丁香色的被子,他们嬉戏着亲吻,少年学着小说中的描写,试图给女人宽衣解带,女人温柔地拒绝了,反而把他脱得一丝不挂。在昏黄浑浊的灯光下,他们看起来真像是一对母子。结局是一成不变的,但是也许,也许会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结局,那就是少年的启蒙没能完成,她阻止了它的发生。漫长的序曲之中,是笨拙的肢体,疯狂的爱抚,在全身游走的双手已经不知何去何从。她会因为他的孤立无援而洋洋自得,傲慢地拒绝他,嘲弄他的天真无邪,使他精疲力竭、茫然失措。这种结局是有可能的,完全有可能:那女人要找的不是情人,而是任由她摆布的玩物。这种占有的目的难以理解,只能将其看作一场残忍的游戏,在这场游戏中,欲望被激起却得不到满足,她全情投入,但完全不是因为这少年,而是因为另外一个人。
米歇尔痴迷于文学创作和编造不切实际的故事。他热衷于想象奇闻逸事、与众不同的人、并不怎么可恶的怪兽。但那女人诱使他浮想联翩,她的举动也许提供了足够的线索,让人能够猜中真相。我肯定会一连几天都想到那个女人,因为我有冥思苦想的习惯。在她离开之前,我决定一刻也不能再耽误了。我把眼前的一切(树、栏杆、十一点钟的太阳)放入取景器,然后按下了快门。我立刻发现他们察觉到了。两人都向我看来,少年吓了一跳,面露疑色,女人则恼羞成怒,身体和面孔决然地呈现出敌意,它们知道自己已经被偷去,禁锢在一张小小的化学影像里,必将声名狼藉。
我还能说出很多细节,但是没有必要了。那女人说什么未经允许不能拍照,要求我交出胶卷。她的嗓音清晰干脆,带着纯正的巴黎口音,言语间措辞越来越夸张,语气越来越强烈。对我来说,给不给她胶卷都无所谓,但是了解我的人都知道,如果有求于我,就得跟我和颜悦色。最后我只是摆明了我的态度:在公共场合摄影非但不受禁止,反而得到了官方和个人的支持。我一边说一边暗喜地看着那个少年,乍一看他好像并没有动,但其实他一直在后退。然后他猛地转过身去(快得简直不可思议),接着就跑了起来。可怜的孩子还以为自己是在走开,实则逃得飞快。他从那辆汽车旁边跑过,像一条圣母线一般消失在上午的空气中。
但圣母线也叫魔鬼涎。米歇尔不得不忍受铺天盖地的诅咒,听那个女人说他多管闲事、愚蠢透顶。他故意做出谦卑的姿态,露出微笑,脑袋稍微动了动,都是些廉价的信号。当我开始觉得厌烦时,听到了一声关车门的响声。戴灰帽子的男人站在那儿盯着我们。我那时才恍然大悟,他也是这出喜剧里的一个角色。
他朝我们走过来,手里握着刚才装模作样在看的报纸。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扭曲的怪相,嘴巴歪斜,脸上布满皱纹,那些皱纹不停地错位变形,因为他的嘴巴在不停地颤抖。那怪相从嘴唇的一边滑动到另一边,像是摆脱了主人的意志,成了鲜活独立的生命。但其他的部位都是固定不动的,他像是个脸上扑满粉的小丑,毫无血色,皮肤干枯,眼窝深陷,漆黑的鼻孔向外翻着,那黑洞洞的鼻孔比他的眉毛、头发,甚至是领带的颜色都更黑。他走起路来小心翼翼,似乎马路会伤到他的脚;我看到他脚上的漆皮鞋,鞋底薄得简直要他谴责路面上的每一处坑洼。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栏杆上跳了下来;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给他们胶卷,没有遵从他们似乎出于恐惧和懦弱的命令。小丑和女人用目光交流着,我们刚好组成了一个完美的三角形,这场面令人无法忍受,要用一记噼啪声来打破难堪。我做了个微笑的表情,然后撒腿就跑,我猜我逃跑的速度也就比那少年稍微慢些。跑到铁桥旁边那几座房子前面时,我回望了一下。他们还待在原地没动,但男人手里的报纸掉在了地上,那女人背朝着栏杆,双手在石头上来回抚摩,像一只摸不着头脑的困兽在寻找出口。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在这里,就在此时,在五楼的一个房间里。米歇尔好几天以后才冲洗了星期天拍的照片。古监狱和圣礼拜堂的照片正是它们应有的模样。他还冲洗出了两三张已经被他遗忘的试拍:他想抓拍一只出人意料地爬上了街边公厕屋顶的猫,却以失败告终。此外,还有那金发女人和少年的照片,底片很棒,所以他把照片放大了,放大的照片也很棒,他便又冲洗出了一张更大的,几乎是一张海报大小。他没有意识到(现在他感到疑惑)其实只有古监狱的照片才值得他费这么大的劲。这一系列的照片中,在岛的尽头抓拍的那张是唯一令他着迷的。他把放大版挂在墙上,第一天,他盯着照片看了好久,对比着回忆和已然消逝的现实,为此神伤。已经定格的回忆,同任何照片一样,那里什么都不缺,甚至,尤其不缺“空缺”本身,它才是真正定格这个场景的东西。那女人,那少年,那棵笔直地立在他们身后的树,树冠笼罩在他们头上,天空像石头栏杆一般纹丝不动,云朵和石头融成了一片(现在经过一片云,边缘很锋利,像风暴的前锋一样疾驰而过)。最先那两天我接受了现实,承认自己拍了照片又把它放大挂到墙上。我完全没有怀疑过,为什么翻译何塞 ·诺韦尔托 ·阿连德教授的著作时,我会时不时停下来去看那女人的脸和栏杆上黑乎乎的污垢。第一个令我惊讶的发现其实很愚蠢:之前我从未想过,当我们凝望面前的照片时,眼睛的位置和视角总是跟镜头的一模一样。人们总以为这些事情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人会去深究。我坐在椅子上,坐在打字机后面,看着三米开外的照片,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待的地方正好就是镜头的位置。这样刚刚好,无疑是欣赏一张照片最好的方式,然而斜着看过去应该也自有乐趣,甚至还会有新发现。每隔几分钟,比如当我找不到合适的法语词句来翻译何塞 ·诺韦尔托 ·阿连德教授如此优美的西班牙语时,我就会抬眼看看那幅照片。吸引我目光的有时候是那女人,有时候是那少年,有时候是路上的一片枯叶,它躺在一边,那位置恰到好处,平衡了整个画面。这时我就会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心满意足地回想起照片中的那个上午。我略带讽意地想起女人恼羞成怒、向我索要照片的样子;少年逃跑得那么慌张可笑;还有那白面男人突然闯进画面的情景。虽然我离开得不怎么光彩:如果法国人的敏捷反应是与生俱来的,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在离开之前先展示一番公民的权利、特权或者优先权;但在内心深处我对自己很满意。重要的是,真正重要的是,我帮助少年及时逃跑了(前提是我的推测准确无误。虽然没有充分的证据,但是少年的逃跑间接证明了我的推测)。幸亏我多管闲事,才让他的恐惧最后有了用武之地,现在他可能已经后悔了,觉得自己尊严受损,不像个男人。无论如何,总比和一个在岛上那样看着他的女人在一起要好些。米歇尔有时是清教徒,认为不应该屈从于力量。总而言之,拍下那张照片算是一件好事。
我一边工作一边时不时看她,并非因为这是做了好事。在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她,为什么把放大的照片挂到墙上;也许这就是宿命,是压倒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树叶出其不意地抖动了一下,我并没有警觉,继续翻译着一句话,直到把它圆满翻完。习惯就像一个巨大的标本集子,说到底,一张八十厘米宽六十厘米高的照片就像一块电影屏幕,播放着这个场景:小岛的尽头,一个女人正跟少年说着话,树上几片枯叶在他们头顶上抖动着。
但是那女人的手也开始动起来,这就有点过分了。我刚刚翻译了一行字: Donc, la seconde clé réside dans la nature intrinsèque des dif.cultés que les sociétés(法语,非完整句子,意为:因此,第二个关键点在于这些团体面临的困难之内在性质……),就看到那女人的手指开始慢慢收拢,握成了拳头。我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行永远也无法结尾的法语句子,一台摔落在地的打字机,一把嘎吱作响的尚在颤动的椅子,一片迷雾。少年已经低下了头,像是精疲力竭的拳击手等待着耻辱的最后一击;他拉起了大衣领子,越发像个囚徒,是这场灾难里不可或缺的受害者。那女人开始在他耳边低语,又一次张开手掌去抚摸他的面颊,慢慢地摸了一遍又一遍,摸得少年满脸通红。他不很惊慌,却显得疑虑重重,有一两次,他的目光越过女人的肩头向前窥探,而她继续喋喋不休,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引着少年频频往一边看,米歇尔很清楚那边停着一辆车,车里坐着戴灰帽子的男人,拍照的时候,镜头特意避开了他,但是少年的目光、女人的劝诱(现在不用怀疑了)、她的双手和她替代性的身份里仍然映出了他的存在。我看到那个男人走过来,停在他们身边打量着他们,双手插在兜里,有些不耐烦,又有些颐指气使,像是主人即将吹哨召回刚刚在广场上撒欢儿的小狗。这时我才顿悟了 —如果这就叫作顿悟的话—在这帮人身上即将发生的事,也是曾经要发生的事,也就是此时就要发生、但是因为我的到来扰乱了次序而最终没有发生的事,先前因为我不知情的干涉而没能发生的事,现在即将发生、即将完成。过去我设想的结局远没有事实那么可怕,那女人待在那里并不是出于自愿,她的抚摸、她的建议、她的煽动都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是为了带走乱发的天使,玩弄他的恐惧和欲望。真正的主人胸有成竹地等待着,因为计划得逞而露出得意的微笑;他不是第一个以女人为幌子,捕捉猎物胜利归来的人。其余的事就太简单了,那辆汽车,随便哪一所房子,一杯接一杯的酒,几幅令人脸红心跳的画,已经太迟的泪水,噩梦初醒发现自己已经坠入地狱。而我却无能为力,这一次我完全束手无策了。我的武器曾经是一张照片,就是挂在墙上的那张,而现在他们为了报复我,耀武扬威地向我展示即将发生的事情。照片已然成像,时间亦已流逝,我们之间隔着难以逾越的障碍,罪恶肯定已经发生,泪水也已经洒落,剩下的只有悲伤和猜测。突然之间时空调转,他们有了生命,行动起来,决心坚定,朝着他们的未来走去。而我在这一边,困在另一个时空的五层楼上,不知道那女人、那男人和那少年是谁,我不过是个相机镜头,无法动弹,无法介入。我将面临最无情的嘲笑,因为他们将当着我的面胡作非为而我却无能为力,因为少年又看了白面小丑一眼,我明白了他即将接受他们的提议,这肯定是一场金钱交易的骗局,我却无法向他喊话提醒他快跑,或者像上次那样再拍一张照片来替他解围,那张微不足道的照片瓦解了那女人涂脂抹粉、费尽口舌搭建起来的圈套。就在那儿,就在那一瞬间,一切即将发生。周围一片死寂,和自然界的寂静不同,它延伸开去,又汇聚起来。我觉得我喊了出来,喊得撕心裂肺,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自己开始走上前去,十厘米,一步,又一步,近景里的那棵树有节奏地摇晃着树枝,栏杆上的一块污垢跳出了镜头,那女人的脸带着吃惊的表情转向我,显得越来越近,然后我偏了偏头,我想说的是镜头偏了一偏,一边盯住那女人,一边向那男人靠近。他眼睛位置的两个黑洞盯着我,惊诧又暴怒地盯着我,像是要把我钉死在空气里。刹那间我看到焦点外有一只大鸟倏地飞过画面。我靠在房间的墙上,松了口气,因为少年刚刚得以逃脱,他再次回到镜头里,我看着他跑开,头发在风中飞舞,他终于学会了飞一般逃离小岛,逃到步行桥那儿,逃回城市。他又一次逃脱了他们的魔爪,我又一次帮他解了围,把他送回那并不安定的天堂。我气喘吁吁地站在他们面前,没有必要再走上前去,因为游戏已经结束了。我只看到那女人的半边肩膀和几缕头发,因为其他的部分被镜头的边框猛地截断了,但是那男人在正中央,嘴巴半张着,露出颤抖的黑舌头,他慢慢抬起手,向近景伸过来,有一瞬间的对焦堪称完美,然后他的身影遮蔽了整座小岛,还有那棵树,我闭上眼睛不想再看,捂住脸像个白痴一样放声大哭。
现在飘过一大片白云,这些日子以来,这段无法计算的时间以来,一向如此。我能说得出来的只有云,一朵云,两朵云,或者漫长的时间里万里无云的澄空,用大头针钉在我房间墙上的一块空白的四边形。我睁开眼,用手擦干眼泪之后,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澄澈的天空,从左边飘进一朵云,优雅地缓缓飘到右边消失了,然后又飘过一朵。有时眼前一片灰暗,天空被巨大的云层覆盖了,突然间,雨点铺天盖地地砸下来,雨对着镜头下了好久,好似泪水倒流。慢慢地,画面清澈起来,也许是太阳出来了,然后云彩又会飘过来,两朵,三朵,还有鸽群,或者一两只麻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