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什合斯到我家店里打酱油,真是令人惊讶。我妈问他:“为什么不是来打酒的?”他问答得挺痛快:
“2000年了嘛,喝酒的任务嘛,基本上完成了嘛!”
可是才过几个小时工夫,这家伙又来了,他把我们家门一脚砰地踢开,眼睛通红,头发蓬乱,外套胡乱敞着,上面扣子一个也没有了。他绕着很复杂的曲线走向我,把手里的瓶子往柜台上重重一顿……——又来打酱油。
我一直都想不通酒到底有什么好喝的,我开始还以为他们酗酒是因为想要打发无聊——一堆人凑在一起借酒装疯可能会很热闹。
可是后来,我又发现还有很多人都更愿意孤独地喝酒的。比如杰恩斯别克,偶尔会悄悄地进来,让我们给来一瓶二两装的二锅头,靠着柜台慢慢地,享受似地啜着。冷不丁一有人进来,就迅速把酒瓶盖一拧,口袋里一揣,然后若无其事地和来人打招呼,耐心地等着对方离开,然后又继续掏出来享受——像是一个馋独食的孩子一样。显然,酒带给他的乐趣肯定不是我一直认为的——那种通常电视剧和小说书里才会解释出来的“麻醉”呀“逃避”呀之类的说法。
更多的人是只让我们给斟一杯散酒,接过来就一饮而尽,然后匝着嘴付钱。满意地离去,掀开门帘大步走进外面的寒冬之中。那样的一杯酒我们卖五毛钱。
我喜欢这样的喝酒的人,我觉得他们真的把酒当成了一样好东西来品尝。酒在他们那里,最次也是一种驱除寒冷的必需品。而不像那些群聚拼酒的人,又唱又跳,又喊又叫的,喝到最后,估计给他上点白开水他也无所谓了——甚至分不清了,照样兴奋得要死。我觉得他们不珍惜酒。
还有另外一类酗酒的人——占了喀吾图酒鬼中的大多数——总是在以一种非常可怕的——可以称之为“精神”——的态度在酗,他们狂饮烂醉,大部分时间却是沉默的,而且毫无来头地固执、鄙夷一切稍有节制的行为。
他们喝酒的状态与程度往往有一定规律可循——在柜台边站着喝或坐着喝的人,可能刚刚开始喝或只喝了一瓶;盘腿坐到柜台上喝的,一般来说两瓶已经下肚了;至于高高站到柜台上面低头顶着天花板的,不用说已经喝到第三瓶。假如喝到第四瓶的话,就全睡在柜台底下了。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加那尔喝过四瓶,是一定会踩着墙头上房顶的,而秘列提喝到第四瓶,通常会跑到河边从桥上往下跳。
我很生气,因为我爹还没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