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因为下雨躲在一家超市的屋檐下,超市老旧的音响里放着音乐,音质并不好,但我却一下听出是SHE的《不想长大》,明快的情绪中带着浓厚的伤感。记忆中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15岁,那时候的SHE火到不行,这首歌在当年也是洗脑神曲一样的存在,与他们同样受人瞩目的还有孙燕姿、林俊杰等一众歌手,想想到现在差不多有10年光景了。记得当时自己看着三个比自己大的姐姐在台上唱着这首歌,心中就有一种疑惑,这几个大姐姐真的奇怪和矫情,长大有什么不好的。那时候的自己对于成长有一种极端的渴望,因为长大对我来说就意味着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意味着再也没有繁重的作业考试和老师无聊透顶的脸;意味着能够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做任何喜欢的事;意味着我在日记本上列的愿望清单都能实现;直到后来我才渐渐体会了那种被时间拖着走的无力感,明白了成长其实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
15岁的时候暗恋过一个隔壁班的女孩,因为我是英语科代表,正好我们又是同一个英语老师。每次都借着去他们班拿英语课用的写满语法的小黑板的机会偷偷看她,印象中的她似乎是最特别的女生,喜欢扎马尾,露出整个光滑漂亮的额头,在超短裤开始流行起来的夏天从来就没有穿短过膝盖的裤子。那时候的自己觉得她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这也导致我到现在对露出额头,扎马尾的女生还是没有一点抵抗力,我想我对于女生的审美观就是被她影响改变的。后来,我们竟然认识了,而且是她主动给我写的信。初中那会,学校里面流行的给自己喜欢的男生或女生写信,一般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一个传信人,而我们的传信人就是她的闺蜜,正好在我们班。那时候没有手机的我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维系彼此的关系,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明目张胆,因为早恋在学校是明令禁止的。(ps:在这里我就不对这个事情进行详细描述了,因为那个时候认识我的人都知道的,再说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写什么言情小说。)
初中的时候我是不折不扣的好好学生,是班长兼学习委员兼英语课代表,是“学霸”一样的存在,成绩永远是班上前三,学校前十,上课的时候从来不会打瞌睡,也不会因为身后的同学恶作剧闹出的声响而回一下头。政治和历史课本熟悉到可以随便说出每个知识点在哪一页,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颁奖都能轻而易举的拿回5张以上的奖状,内心有着属于那个年龄段小小少年的傲骄。
高中时候叛逆心理和厌学情绪达到了最高点,青春期特有的浮躁和悸动充斥着整个身体,自己再也无法静下心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父母和家人都无法接受,以前都习惯了别人拿我作为榜样,是传说中的厉害的隔壁家的孩子,渐渐变成了你不要像某某一样不好好练书,估计大学都考不上。心里的落差是有的,但那时候的自己不以为然,固执的想用自己的方式去与整个世界对抗。
17岁的时候,与那年经历南方冰灾、藏独、汶川地震、毒奶粉等水深火热的其他中国人民一样,我升入了高三,即将面临人生中第一次战场。18岁那年,我参加了第一次高考,不幸的是以失败告终。19岁的时候,通过复读最后三个月的努力,我勉强混进了一所本科院校。
整个高中对于我来说,基本上只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篮球,那个时候疯狂的痴迷着休斯顿火箭队的麦迪,时常逃课去打篮球和看他的比赛。总觉得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变成职业,并有所成就,是一件看起来很酷的事情。另一个关键词便是书,当然肯定不是教科书。高中的每个晚自习,当周围的同学征战于题海,或冥思苦想,或抓耳搔腮时,我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段时间看的书很杂,从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到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从蔡骏的《猫眼》、《神在看着你》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从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幻城》到四块钱一本的《花火》、《爱格》、南康白起的《浮生六记》,各种各样的东西,但我从来没有像寝室其他同学那样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天蚕土豆之类的网络修仙小说,总感觉这类小说实在像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无聊透顶。我看的大部分书都是自己买的,那时候为了省钱买自己喜欢的书,经常要节省本就不多的生活费,有时候甚至要饿肚子,或者只吃米粉、兰瓜饼之类相对便宜点的东西,但是每次买一本新书都会感到无与伦比的满足,仿佛一切都值得。买书的次数多了,就自然而然的跟学校书店的老板熟络了起来,每次有什么好的新书他也会主动介绍给我,给我打折或者少一些零头,那时候总感觉书店老板才是我的知音,犹如伯牙遇到子期一般,现在想想这不过是他的营销手段罢了。买的书多了,班里的甚至是隔壁班的同学都会时不时的过来找我借书,虽然很多都是有借无还,但是自己喜欢的书能与同学一起分享实在是一件快乐的事,但那时候更多的是希望能遇到一个懂我的朋友,不让大家从心里给我贴上“上课总是不听讲,看课外书的家伙“这之类的标签。不过在我高中毕业离校清理东西回家的时候,剩下的书还是满满当当的有整个出租车的后备箱。读书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在自己喜欢的或者是认同的地方做一些批注,然后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下自己的感想,现在这几本写满青春与回忆的日记本还安静的躺在家里的柜子,但我再也没有打开过它们,有些时光或许更适合用来珍藏。
初中、高中那会热衷于写点东西,初中的时候在校刊上发表过几篇诗歌,高中的时候侥幸拿过几次学校、市里、省里的作文奖,有时候还范二的想到时候把这些荣誉证书那给我儿子,说老爸当年也是有追求的人,这样就可以轻松避免每次我爸说起他年轻时的往事总是换回我怀疑眼神的尴尬场面,因为铁证如山,事实胜于雄辩;在一些不知名的杂志上有个几篇豆腐块,拿过几次稿费,就天真的以为自己长大后会是很厉害的人物,于是不知羞耻的在高中同学的毕业纪念册理想一栏里写下要成为中国作家福布斯排行榜第一名的愿望。后来,其实没有后来,高中毕业复读考上了南方一所不知名的本科院校,和大多数人一样肆意挥霍自己的大学时光,上课睡觉,下课打游戏,因为孤单寂寞谈一场似是而非,毕业说分手的恋爱,拿着父母的钱心安理得的买名牌,出入各种场所,去很多地方玩,以增长所谓的社会经验为理由进行自我安慰。大学毕业了,做着一份自己不喜欢但是待遇还过得去的工作,只是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在某个下雨的午夜醒来,然后辗转反侧再也无法安然入睡。
前几天,和高中时坐我前面的一个女生聊天,突然聊到各自的理想,她问我说,文姐(我高中时的外号,因为本人那时作为男生长得过于清秀,多次被评为“班花”,于是大家就给我取了这么个外号),记得你当时的梦想不是要成为作家写书吗,现在还在坚持么?我笑了,打过去一串字,梦想都是用来骗小孩子。老子现在要的是RMB和一个美丽的菇凉。然后她回我一句狗血的台词,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虽然狗血,但我一时间竟无言以对。总听人说勿忘初心,但这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人活在世上又怎么可能不在意世人的眼光,不受世俗的纷扰呢。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走那些既定的路,考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买车买房,娶一个好姑凉,生一个胖娃娃。背负着父母和家庭的希望,去与别人比成绩,比工资,比条件,成为大家希望看到的那样,但是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停下脚步,问问自己的内心快不快乐,问问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太多的时候我们是在为别人而活。其实直到现在,我还坚持着写作,只是不再有成为什么的执念,更多的是把他当成一种爱好,一种倾诉和宣泄的方式。
每年到生日的这一天,我都会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时间的年轮又走了一圈,我又大了一岁,我的经历与心智似乎也成长了一些,但我却始终是记忆里那个喜欢回头看的少年。听人说,一个人如果喜欢怀念过去,那说明他现在过得不够好,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样的人。这几天反复做着一个梦,我独自在无人的站台等车,每次都会有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单薄少年透过列车的窗台对我笑,我拼命的冲他挥手呐喊,奔跑追逐,直至筋疲力尽,可是那辆有着斑驳锈迹的列车却始终没有停下过。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从梦中惊醒,眼眶会有不知名的液体流出。我想,时间的列车是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的吧,它只会在清晨第一缕阳光里流逝,从你逐渐泛黄的指缝间溜走,在你越发苍老的脸上留下印记,让你双鬓的青丝染上一抹斑白。但它似乎也是公平的,它褪去了你的青涩,也带给了你成熟;它带给你失败与迷茫,也教会了你成功与信仰;它带给你考验与挑战,也让你渐渐在这个过程中将付出变为了收获;它让你遭遇低谷与灾难,也让你看清了身边很多的人和事;它带给你分离与痛苦,也让你明白了谁才是真正爱你,能够陪你到最后的人。
在我17岁时,我从未想过自己二十几岁的样子,因为我知道过多的想象都是徒劳的,时间终究会将答案揭晓。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曾偷偷许下过愿望,希望自己在25岁之前能遇见一个愿意陪我把《一公升的眼泪》看十遍,会将我所有的日记都读一遍,愿意听我用拙劣的吉他水平弹唱的姑娘,不幸的是我始终还没遇到,吉他倒是越弹越好了,但我并没有放弃。回想这二十几年的光景,就像《七月的夏天》歌词里面说的,我爱过一些人,说过一些谎。也去过一些地方,听过一些彷徨。我们每天匆匆忙忙,行走于路上,冷漠的注视着对方,又有谁会在意你的心里是不是住着一个人,受过一些伤。我时常提醒自己,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回头看,但却还是会忍不住偷偷想念。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遇见一个人,她能触动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我们能读懂彼此眼里的忧伤。关于明天,谁知道,又有什么好过多考虑的,只愿岁月静好,尘世安稳。
Author 周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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