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

两者

它们像暗器一样划过天空,然后在路边的树林里各自飞散。

12月 19, 2019 阅读 1606 字数 16811 评论 0 喜欢 0

1         

二〇〇三年的春天,舅舅从火车站出来,左手牵着个五六岁女孩,右手牵着个三十来岁挺着个大肚子的女人。

舅舅在广州经商十来年,每年从广州回来两次,一次是四月,一次是过年。他喜欢从广州带一些新奇的东西回来,这一次彻底把所有人给新奇到了。那一年的春天人人都戴着口罩,舅妈也不例外,我看到舅妈眯起的眼睛渐渐僵硬,可以想象口罩下的笑容也凝固在脸上。

舅舅走过来,站在舅妈面前,没有说话,他身后站着一对相互依靠的母女。舅妈也没有说话,眼泪被口罩的海绵吸收。

那年我八岁,因为上学方便,住在舅舅和舅妈的家里。舅舅在广州做生意,挣了一些钱,盖了个三层环绕式的小楼,非常欧式。舅舅和舅妈用深红色的木头代替了大部分的水泥黄沙,使这栋房子看起来像是历经了祖祖辈辈人朝拜的教堂。其实我知道让我住在舅舅家里还有一个原因——舅妈没有孩子,她生不了孩子,因此我妈认为在舅舅不在家的日子里我能给她陪伴。其实我觉得她并不需要陪伴。舅妈生活得很有规律,生物钟科学又健康。她喜欢收拾屋子,上下三层的小洋楼一旦收拾起来可能需要一整天。在天气好的时候,她会在早上弹钢琴,阳光穿过薄薄的窗帘,她在一楼客厅的最中间,穿着黑色的睡裙。我趴在三楼走廊的栏杆上看着她,琴声在楼层之间萦绕。她是个钢琴老师,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教过一个学生。她总是在这个客厅里一个人弹琴,有时候她会起身拉开窗帘,然后绕着钢琴赤着脚跳舞,脚落在地板上,能清晰地听见脚趾骨骼的响声。跳的时间长了会出汗,每踩一步就是一个脚印,然后她会花上很长的时间把脚印擦干净。印象中她在家从来不穿鞋。她养了一只叫舒伯特的金毛,舒伯特是她最喜欢的音乐家的名字。她不常跟我说话,应该说她不常跟任何人说话,但是对我很好。她给我买衣服,还帮我洗衣服,晾的时候非常认真,不允许有褶皱。我所有关于晴朗的早晨的记忆,都是她对着太阳抖衣服然后踮脚挂在晾衣绳上的样子。她有时会去学校接我,然后牵着我的手走回家,路上跟街坊邻居象征性地打招呼,大部分的时候低着头。

从我五岁开始,我就这样和她相处。她从来没有凶过我,甚至没有任何一次不耐烦。有一次晚上十点多,我在三楼听到一声开灯的声音,然后脚掌落在木质楼梯上发出击鼓般的响声,脚步很急促,她敲了敲我房门,说,你睡了吗?我以为她是监督我早点睡觉,于是装作慵懒的声音说,舅妈,我睡了。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有听到有人敲玻璃的声音吗?我起身打开房门,一楼客厅幽暗的黄色灯光穿过三楼的栏杆,在地上形成一道监牢似的影子。我说,舅妈,不会吧,我没有听到。说完我两只手扒在栏杆上,伸头看着楼下,像是教堂般的小洋楼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躲在三楼祷告。那晚我们在客厅看电视,看到很晚,她看着看着睡着了,最后我关灯,关电视,拉上窗帘,然后从她的卧室里把被子抱出来盖在她身上。她睡得安详。那年我七岁,“这世界上孤独的女人最为脆弱”,这个道理我明白得比大部分男人要早一点。

那天,舅舅把那对母女安置在外面宾馆里,然后就去和朋友吃饭了。我和舅妈在客厅里对坐着,面前摆了一桌子的菜。过了很久,舅妈说,你先吃吧。我看着舅妈。舅妈说,没事,你吃吧,不用等你舅舅。于是我拿起筷子狼吞虎咽。舅妈苦涩地笑笑,然后转身又坐在钢琴前面。我埋头吃饭,同时翻着眼睛看着她,我觉得她很难过。她伸出一只手,心不在焉地弹着琴。我艰难地咽下一大口饭,然后说,舅妈,你以后是不是不会再弹琴了?

舅妈的手凝滞在琴键上空,然后慢慢合上了琴盖,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

第二天早上我醒的时候大概是早上七点多,天气难得的晴朗。楼下客厅里的电视机在大声地播放非典相关的新闻,我走出房间向下看,客厅的沙发上坐着那对母女,舅舅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舅妈坐在琴凳上,脚上穿着鞋。几个人沉默着,没有人开口。舒伯特趴在舅妈面前的地板上,尾巴左右扫着地。我知道这是成年人之间的游戏,关于婚姻,关于未来,他们需要沟通,重新做出选择。我穿好衣服,下楼,舅舅看到我,说,醒啦。

我说,醒了,舅舅。

他说,今天不上学吗?

我说,今天周六。

舅舅点点头,看了看沙发上的那对母女,侧着身费力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人民币,从最上面抽出一张来,然后招招手示意我过去,说,你带小妹妹出去玩会儿,舅舅和舅妈有事要商量。我转头看了眼舅妈,她低着头,头发遮住了眼睛,我没办法得到她的态度,站在原地不敢动。

小女孩倒是很听话,立刻从沙发上跳下来跑到我身边,我又看了看舅妈,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把这理解为一种无力的肯定。我想她应该允许我带着小女孩出去玩,只是她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了。我接过钱,打开厚重的防盗门,舒伯特立刻站起来窜了出去,舅妈伸出手想叫它回来,但是它已经消失在门口的花园里。我说,舅妈,我出去了。

舅妈顺势挥挥手。我看着她挥手的样子,像是从冰洞里伸出一只手向我求救,我却不知道能为她做些什么。小女孩从我身边挤了出去,我跟着她走出门。

我带她去吃了早饭,北方的早饭她吃得不是特别习惯,但还是礼貌性地吃完了。然后我带她去逛了家旁边的一个公园,她坐在斑驳的树荫下摸着舒伯特,我在不远处踩着漫步机。夏天快来了,我想如果舅舅没有回来的话,舅妈这个时候应该弹完钢琴,正在晾衣服。毋庸置疑舅妈是很美的,如果她有个女儿,那一定是个温柔的女孩,舅妈一定会责令她穿鞋,就像每次我赤着脚在家里走的时候舅妈总是让我去穿拖鞋,她说赤着脚会着凉,说完她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说,我是习惯了这样,你不行。从一个外甥的角度来看,我确实没有在舅妈身上发现什么缺点,除了不能生孩子,这算缺点吗,那个年纪的我不是特别能理解。

我看着远方的小女孩,吃饭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叫李初,小名阿初,她说是她爸爸给她起的。我突然在想为什么舅舅会给她起一个这样的名字,要知道舅舅的最初是舅妈,但是他抛下了舅妈,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了,然后生了个女儿,居然叫李初。远处树荫下的舒伯特被李初摸得很舒适,这只死狗彻底没了立场,我真替舅妈觉得难过。我喊道,嘿,阿初。她抬头看着我,我说,你不怕舒伯特咬你吗?她说,它不会咬我的。我跳下漫步机,看着远处的大狗和瘦弱的小女孩,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来。我走过去,说,阿初,你看过电视里的人骑马吗?阿初说,看过。我说,那你敢骑着这只狗吗?阿初低头看了眼舒伯特,然后拍了拍舒伯特的屁股,舒伯特乖巧地站起来,阿初看到舒伯特那么善解人意,显得很有信心,抬脚就要骑上去,舒伯特往前踏了一步,李初骑了个空。我说,你这样骑上去舒伯特肯定要跑,你这样,你手抱住她的脖子,抱紧了,然后翻身直接骑上去,抱紧了就行。李初将信将疑,但还是双手环抱住了舒伯特的脖子,我托着她的屁股往上一举,她顺利地骑上了舒伯特的背。我说你准备好了吗。李初声音有点颤抖,说,哥哥,我不想骑了,哥哥你抱我下来。我说,那不行,骑上去就不能反悔。然后我数一二三,一跺脚大喊一声,舒伯特快跑!舒伯特箭一样的飞了出去,李初突然哭出来,双手死死地抱住舒伯特的脖子。她一边哭一边叫着我的名字,我玩得正开心,当然不会理她。舒伯特跑出公园,我一边捂着肚子笑一边追了出去,当我追到公园门口的时候,我只看到舒伯特向我跑来,背上的阿初已经不见了踪影。我吓了一跳,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祸,连忙蹲下来,摸着舒伯特的头,我说,舒伯特,阿初呢?舒伯特伸出舌头舔了舔鼻尖,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带路的意思。我顺着公园找,终于在公园的侧门口找到了满脸是血的阿初,她坐在地上,居然没有哭,或者是被吓得哭不出来了。我喊道,阿初!她转头看着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得撕心裂肺,那是我所能想象的一个小女孩哭得最惨的样子。我跑过去,掀开她的头发,鬓角上面有一道大概三厘米的伤口,流出来的血已经在脸上凝结成血泥。我说,别哭了。她没有理我。我牵着她的手往回走,她很乖巧地站起来跟着我,但是仍然在哭,就这样一直哭到家。

家里的谈判已经接近了尾声,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们各自坐在我出门时他们坐的位置上,没有变化。舅妈前一天晚上跟我说过,她不会离婚的,她不会同意离婚的。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抱了抱她。我很少主动拥抱她,印象中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她肚子疼,疼得厉害,当然过了好些年我才明白那是来月经了。当时的我以为舅妈生了场大病。我说舅妈,我叫我爸爸过来带你去医院吧。舅妈躺着,眉头紧紧地锁在一起,说,不用,你能帮舅妈去倒杯热水吗?我转身跑进厨房,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她从床上坐起来,喝了一小口,然后两只手握着杯子。我看着她,然后伸出双手环抱着她的腰,我的脸贴着她的肚子,她从痛苦中挤出一个笑容。

此时,她又挤出一个笑容,说,回来啦。

我说,舅妈,李初头摔破了。

沙发上那个大肚子女人闻声立刻蹦起来,左手扶着自己的肚子一步迈到我面前,右手掐着我的肩膀把门缝里露出一个头的我拽进来,然后打开门,李初呆呆地看着她,没有哭,眼神里有些对未知的恐惧,仿佛做错了什么事。这个女人右手搂着阿初的肩膀,左手扶着腰,甩头看着舅舅,眼神里是杀气,仿佛受了万般委屈。舅舅把她的眼神传递给我,好像已经认定阿初的摔伤是我故意为之。我走到舅妈的身后,没有给予他们任何回应。舅舅从餐桌旁的椅子上站起来,抱起李初摔门而去,木质防盗门把门框都震得颤抖,舅妈紧张地肩膀一缩,然后再也没有任何力气,趴倒在钢琴上。

中午李初从医院回来,径直爬上三楼,推开我的房门,头上包着纱布和网,像是在展示自己的伤口以便让我产生内疚。我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说,我伤口那么深。她张开拇指和食指费力地比划。虽然她的手很小,但是我知道她仍然夸张了,真实的伤口并没有那么深。医生用针和线缝起来了。她说。

我又瞥了她一眼,问,怎么缝的?她说,就像缝衣服那样。我脑补了一下舅妈缝衣服的样子,立刻被吓到了,至此第一次对她产生愧疚。楼下传来那个女人的声音,李初,走了!阿初答应了一声,然后嘟着嘴,说我要走了。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应,我说,好,以后常来玩。阿初跑下楼,我蹲在三楼的栏杆后面,看到舅舅站在钢琴旁边,一只手抱起向他奔跑过来的阿初,一只手牵着那个怀了孕的女人。舅妈没有出现。舅舅仰着头看了一圈这个房子,眼神唏嘘,阿初在舅舅怀里,扭头看着栏杆后面的我,然后舅舅迈步走了出去。走出这孤岛一般的房子。

2         

舅舅带着那对母女在姥姥家住了几天,听说姥姥非常喜欢这个新媳妇儿,尤其是新媳妇儿的大肚子,还有可爱的孙女儿。她只有一个儿子,因此能亲手抱上孙子孙女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我小的时候非常讨厌姥姥,主要原因可能就是她如此轻易地就忘了舅妈,接受了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大肚子女人。长大以后我理解了很多,其实谁是她的儿媳妇她并不在乎,她只在乎那个儿媳妇能给她带来什么。

然后舅舅就带着阿初和那个女人又回了广州,每年依然是回来两次,只不过是直接带着妻儿回姥姥那,再也不回那栋小洋楼。他走了以后我又陪着舅妈在那里住了三年,我周末回自己家,平时都在舅妈那里。那年四月,舅舅又回来,去我们家吃饭,正好我在家。他跟我妈说让我回来住,我妈听到以后没有说话。自打舅舅和舅妈摊牌以后,舅妈和我们家这边的联系越来越少。舅舅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知道你跟你舅妈处得还行,但是你要记住,你跟我有血缘关系,跟你舅妈没有。你舅舅永远是你舅舅,但是你舅妈是可以换的。我妈在一旁依然没有说话。

我十一岁那年,正式结束了和舅妈一起的生活。我在那里住了整整六年,舅妈很难过,帮我收拾了一整天的衣服。她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立场留下我,她失去每一件东西的时候都是这么的沉默又无力。我楼上楼下地检查还漏了哪些行李,舅妈就一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叠衣服,整理我的几个箱子。差不多收拾完以后已经是傍晚,我上三楼,站在栏杆前,看着一楼客厅里的舅妈。舅舅和舅妈分开以后,家里就再也没有大动过,栏杆的红色油漆已经脱落得差不多,再也没有曾经的庄重感。大梁上悬挂着一只带着水晶吊珠的电灯,看起来摇摇欲坠,我早就让舅妈找人来把它拆下来,她一直答应我但是我一直没有看到有人来。舅妈的钢琴上蒙着一块红色的防尘布,那一年我一语成谶,她真的没有再掀开这个钢琴盖。

她看起来有些疲惫和苍老,偶尔会抬起头来看我一眼,眼神像是一个懦弱的母亲,看着要离家出走的儿子。

然后我就走了。走的时候舅妈没有看我,而是躲进了卧室。这六年已经是我们修来的福分,我们在偌大的房子里互相陪伴,她总是如此温柔地说话,我总是可靠地陪伴着她。我想她应该比我更明白,我们的缘分寄托在她和舅舅的缘分上。

我已经没办法再陪伴她。 

那年春节,舅舅带着阿初回来了。据说那个女人生了个男孩子,旅途劳顿刚生完孩子不便出行,于是只有舅舅和阿初回来了。

第二年春节,舅舅一家四口人都回来了。抱上了孙子的姥姥开心得好几天没睡好,听说抽烟对孩子身体不好,抽了五十多年烟的姥姥为了整天抱着她的孙子,愣是年前年后没有抽一根烟。一直以来都受到最高礼遇的阿初受了冷落,只能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带着她吃遍了整个小城,她很开心,尤其是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她很喜欢雪,缠着我给她堆雪人,被我拒绝无数次,我说,为什么,凭什么?她想了很久,没有想出答案来。有一天我正在睡懒觉,突然一双冰冷的手伸进被窝,我不睁眼都知道是谁,我说你干嘛,她说我想到了。我说,你想到什么了。她说你睁开眼看看。我睁开眼,看到她伸手把自己的刘海儿撩起来,说,你看我这道疤,就是你害的,就凭这个,你得给我堆个雪人。我无话可说。

我没有敷衍她,我给阿初堆了个巨大的雪人,为了堆这个雪人我把整个街道的雪都快铲干净了。阿初开心得恨不得晚上抱着雪人睡,我说,阿初,它会融化的。阿初正站在凳子上往雪人的头上插胡萝卜,似乎没有听见我说的话。我说,在太阳出来了以后。阿初从凳子上下来,说,那明天太阳会出来吗?我说,也许会。阿初低下了头。

吃晚饭的时候,阿初端着个碗守在电视机前,姥姥怎么叫她都一动不动,当电视里的播报员说“大雪”的时候,阿初扔下碗冲下楼,一把抱住楼下的大雪人。那晚雪果然越下越大,我带着阿初顺着街道跑了很远,她穿得像个球,跑起来像是被门将给了一记大脚。我们拐弯,跑,再拐弯,再跑,停下来买了个烤红薯,再跑。小城的脉络被飞舞的雪花覆盖,街与街彻底地相连。再跑,阿初停了下来,手撑着膝盖,大口喘气。她说,我们该回去了,有点晚了,我们跑了好远。她回头看看,我跟着回头看,没有尽头的街道,雪花在暗黄色的路灯下飘扬,下沉,积淀。她从来都有点忌惮我,她说,真的好远,我们回去吧。我知道她是怕了,怕我又害她。我摆摆手说,你回去吧,我有事。她知道我只是搪塞她,追问道,你要去哪?我往前走了两步,脑子里闪过一个人,又回头,阿初的头发上落满了雪,我说,我要去看舅妈,她一个人在家,你妈把舅舅抢走了,她只能一个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想到这么说一句,其实在她问出来我要去哪之前,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我趾高气扬,像一个法官审判着她,觉得很过瘾。

小阿初低下头,几乎要把自己卑微到积雪里。我有一点点于心不忍,但是还远远没心软到愿意安慰她的地步。我说,你要回去就自己回去吧,我要去找舅妈。阿初嘟着嘴站在原地难过了很久,事实上我知道她一个人一定找不到回家的路,我不敢让她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敢把她扔下在这里。过了很久她终于抬起头看了一眼我,像是检查我还在不在。她不知道自己是该一个人摸索着回去,还是应该继续跟我往前走。我搓着手,不耐烦地等待她最后的答案。然后她抬起头看着我,我才发现她哭了,小孩子总是说哭就哭。她擦擦眼泪,说,她不是只能一个人,是你搬走了她才一个人。

我咂舌,转过身去不敢看她。她说得没错,是我搬走了她才一个人。

然后我往西跑,阿初跟着我,大概二十多分钟后,我们到了那栋小洋楼。我大概已经两年没有来过这里,我以为我走后舅妈会懈怠点生活,其实没有,院子里的树依然那么精神挺拔,雪花平整地落在草地上,像一大块平整的豆腐。我走上前去,敲了敲门,没人回应,也没有任何声音。我从地毯下面摸出备用钥匙,打开门,阿初站在我身后五米远的地方,没有要进来的意思,她看着我,眼里充满了乞求,她真的很想回家,我知道。她还是个小孩子,但是已经能明白这洋楼里的女人之所以只能孤独地老去,是因为自己降临到了这个世界。她羞愧,又害怕。我像是个污点证人,逼她直面她的羞愧。

我从门缝里探了半个身子进去,里面一片漆黑,有一点淡淡的酒味,我也有点犯怵,不敢动弹。阿初看到我犹豫了,像是抓住了希望,她说,我们回去吧,我爸肯定急死了。我想了一会儿,看看阿初,看看天空,还有纷飞的大雪,然后收回身子,准备离开。这时我突然听到一声瓶子滚动的声音,然后黑暗中走过来一只老狗,它已经十几岁了。它慢慢走近我,一张垂暮的脸慢慢被雪反射的一点点光亮勾勒出来,我看到它眼里荡漾着温柔,像是湖面。我突然流出泪来,然后跑进去,凭着记忆找到了电灯的开关,我看到舅妈躺在满是血迹和玻璃碎片的地板上,她脸上仍然是疲惫的笑容,她说,我就知道是你。语气中有一点骄傲,骄傲自己仍然被人记挂着。屋子里满是酒瓶,我看到舅妈仍旧赤裸着脚,而她的左脚从脚心到脚踝有一道血红的伤口正在往下滴血。舅妈说,我喝了点酒,想跳舞,但是忘了地上有摔碎的酒瓶……我蹲下来抱着舅妈,她也抱着我,她双手冰冷,瘦了一大圈。我慢慢地抱起她,然后扶她坐在钢琴凳上。我的脑子在过去和现在之间穿梭,我想起她对着太阳晾我的衣服,又想起阿初说是我搬走了她才一个人,又想起舅舅当初从这个小洋楼离开的步伐。是的,一切都怪他。门缝被慢慢推开,阿初伸进来一个头,看着我,看着舅妈。

阿初在路边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等来一辆车,我们把舅妈送到了医院,然后用医院的电话给家里打了电话,十几分钟后舅舅就到了。他推开急诊大厅的木门,先看了一眼角落里的阿初,又看了一眼我,然后视线落在舅妈身上。护士正在帮舅妈的伤口消毒,她咬着牙,急促的呼吸代替了粗鲁地喊叫,让人听着更加觉得锥心的肉疼。舅舅转过身,走出急诊大厅,阿初跟了出去,像是犯了错。她总是以为自己犯了错,事实上如果今晚一定有人犯错的话,那个人只可能是舅舅。他铸造了这一切。

伤口缝好以后,舅舅把舅妈背进了病房,舅妈没有任何的挣扎,舅舅也没有推辞。我和阿初坐在隔壁病床上,舅舅坐在舅妈病床旁边的凳子上,他们彼此沉默着,安静到我几乎能听得到吊针里的药水滴落的声音。然后舅舅出门,他去医院门口的饭店给我们弄一些吃的。我想他肯定有些话想说,但是他到底是没有说出口。舅舅出了病房以后,我坐在舅妈床边,我说,舅妈对不起。舅妈摸摸我的头,说,你长高了。然后她看着阿初,说,你叫李初对吗?阿初从隔壁病床上跳下来,舅妈笑着看着她,阿初紧张得半个身子躲在我的身后。舅妈说,你越长越可爱了,几年级了?舅舅带阿初回家过年以来这个问题阿初已经回答了无数次,她说,我一年级了,阿姨。舅妈重复一遍,你越长越可爱了。阿初腼腆地笑笑。舅妈说,看到下雪玩疯了吧,你们广东不下雪的。阿初放松了很多,说,我们同学都没有见过下雪,哥哥还给我堆了个超级大的雪人。阿初把手张开,努力地比划那个超大的雪人。舅妈看了我一眼,很欣慰,应该是欣慰我成为了一个好哥哥。她最后又看了一眼阿初,说,你名字很好听。阿初被夸得有点害羞,伸了个懒腰缓解尴尬。舅妈跟我说,你没事可以回来住住,你的房间我一直都收拾着,随时可以回来住住。我点点头。

舅舅回来了,带了一些馄饨,鸡蛋,还有玉米,放在舅妈床头柜子上。然后舅舅带着我们回去了。临别时我和阿初很默契地都回头看了一眼舅妈,她靠在床头吃馄饨,对我抬了抬下巴,算是告别。我们走出医院,雪越下越大,阿初已经逐渐习惯。

3         

在后来的一些年,我在阿初和舅舅回老家的时候,又和她去过几次那栋小洋楼。我一直试着想象舅妈一个人的生活,事实上舅妈一直活得比我想象中要健康得多。她仍旧会收拾屋子,甚至学会了修建院子里的树。但是喜欢上了喝酒。她和阿初说她有时候会失眠,喝点酒才能睡去。阿初说,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她说,那就永远睡过去。她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坐在她的琴凳上试着弹钢琴,尽管我完全不懂钢琴。

在那次受伤以后她开始穿拖鞋,长袜,袜子的长度正好遮住了脚上那道长长的伤疤。那么些年里,她做出或者被迫做出了一些改变,但也有从不曾改变的。她远远看着我,看着阿初,看着舅舅,她说离得远才看得清全本戏,站得近也不是戏中人。

二〇一五年,我在南京读大三,阿初在广州,高三在读,厌学情绪高涨,没日没夜跟我打游戏。那一年受互联网经济的影响,线下门店的生意越来越差,舅舅做的品牌服装代理生意举步维艰,四月份他意外地没有带阿初回老家。五月份姥姥重病离世,他紧赶慢赶还是来迟了一步。等他从广州飞回来,姥姥已经长眠于土地,最后只给舅舅留下一句话——不管日子过得怎么样,那栋小洋楼永远留给舅妈——她指的是“前任舅妈”。老太太一生只认孙子不认人,最后却给舅舅留下这句话。阿初说,人总是在死的时候才能活明白。那个时候,舅舅和那个女人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舅舅带着阿初生活,那个女人带着阿初的弟弟。

再后来生意越来越差,舅舅干脆关了几家门店,然后把门面出租出去,每个月也有不菲的收入,尽管如此生活依然是不如意,醉酒成了常态。我经常在和阿初连麦打游戏的时候,听到醉醺醺的舅舅在旁边唠叨,从絮絮叨叨地说话,变成愤怒地咆哮。阿初无动于衷,甚至依然精确地操作着游戏里那个角色。我说,阿初,你爸在跟你说话。阿初说,你别理他,我不想跟他说话。我于是不再说话,但是仍然会听着语音那头的动静。

阿初越来越喜欢沉默,我明白这是青春该有的样子,但还是不能释怀。我总想劝她,但是我又想到我青春期叛逆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别人的唠叨,根本一句也不可能听得进去。想得多了,我也累了,不再去想,然后继续带着阿初打游戏,晚上打到凌晨三四点,然后阿初早上去上课,晚上八点半继续打。我猜想她上课的时候应该都在睡觉,因为她每天晚上都很精神。

那天晚上十点,我们正在打一个最难的副本,我听到阿初那边传来一声拍桌子的声音,于是我关了游戏音效,只留下连麦语音,仔细窃听那边的动静。几声脚步过后,我又听到了一声挪椅子的声音。舅舅说,你还拿我当你爸爸吗?阿初沉默,游戏里的人物停止了一下前进的步伐,然后继续挥舞着手里的剑。舅舅突然暴怒,耳麦里传来一阵嘈杂,耳机被重重地摔在了键盘上。我想象着网络那边的正在对峙的两个人。舅舅说,你从明天开始,不准再用手机,见一次我砸一次!阿初仍然没有说话。这时候最锐利的武器就是不屑的沉默,这父女俩果然在伤害别人这件事上一脉相承。然后我听到一个响亮的耳光,清脆得像是我头顶的灯泡炸开了,耳光以后,依然是沉默。父女俩沉默地对峙。然后阿初继续打游戏,舅舅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说起从前,怎么对阿初好,怎么关心阿初,又说起自己生意上的苦楚,大概说了整整两个多小时。阿初跟我说,我习惯了,一喝酒就是这一套,一说就是两钟头。

我说,阿初,你要试着理解他,舅舅是爱你的。

阿初说,我知道,我最近也很乱。

其实我非常能理解,青春期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很烦,重重心事,想长大,又拒绝长大。我给阿初提了个建议,我说,阿初,你可以试着散散心,多出门走走。

阿初不置可否。第二天晚上七点,我和舍友走出校门准备去吃晚饭,一个小阿初就站在学校对面的梧桐树下,面对着树站着,像是在接受惩罚。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从出宿舍门开始,我就一直在左顾右盼,我觉得阿初真的会听我的意见出门散心,而且一定是从广州散到南京来。事实上她真的来了。她肯定以为我会非常惊喜,但我肯定不能表现得像她以为的那样。我瞥了她一眼,然后就赶紧收起目光,以免被她发现我已经看到了她。

阿初看到我,没有说任何话,而是静悄悄地跑到我身后,跟着我走了一分钟。我跟舍友聊起游戏,足球,上课总是点名的美女老师,阿初发出浅浅的笑声,然后仰着头,干咳了两声。我没有理她,继续和舍友说话,假装没有发现她。阿初有点无趣,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头,面无表情地说,你怎么在这里?

阿初震惊地看着没有任何反应的我,气得要哭。小女孩总是这样,愿意付出,并且期待回报。她以为我会激动地跳起来,甚至会情绪爆发开心地抱着她。我能理解她跨越一千多公里而来时的满足感,然而事实上在期待回报的时候她就已经输了。

我带阿初去吃了晚饭,我们喝了一些酒,过程中她一直在说话。然后我们去逛了夫子庙,秦淮河,在十一点的时候我们打车回学校。路过长江大桥的时候,她让我给她拍照,我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但还是圆满完成了任务。她很满意,然后靠在栏杆上。我们带着酒气,有点将醒不醒的意思。那时候十月将尽,她看着荡漾着阑珊灯火的江面滚滚东逝,头发在江风中随意地飘散,满载的货轮像靠近猎物的鳄鱼一样在水里弹出个头,吞吐着淡淡的雾气。白天限行的大卡车在桥上呼啸,发出令人寒颤的震动,白日里熙熙攘攘的城市此时像是回到了工业崛起的时代。初秋已过,整个城市浸泡在江水的寒意里。

我有点能理解她的不快乐,因为我也曾这样不快乐。我提起往事,关于舅舅,关于舅妈,关于钢琴,关于舒伯特。又说起未来,我说未来那栋小洋楼会拆迁,舅妈说过如果拆了钢琴就送给你,如果到时候舒伯特还在,就由我来养。她问什么时候会拆。我说快了,不会太久。

她转头看着我,不会太久是多久?

我说,就是很快,不会太久。

阿初转头又看着长江,桥上一闪一闪的指示灯倒映在江水里,她的眼睛给这乏味枯冷脉络组成的秋夜,注入了一些风吹麦浪的诗意。她说,我交了个男朋友,前段时间。

我说,我知道,那两个月你没打游戏。

她说,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初恋就这样没有了,他还挺白的,挺帅气的,爱打篮球,但我总觉得可惜。因为我突然想到过很多年我会怀念起我的初恋,而我的初恋结束得也太草率了。我甚至还没来得及说我爱你,虽然我没那么爱他,但是总是要说的嘛。那天我们去了海边看日出,我想跟他说我爱你,但是没有说出口,日出也没有看到,起了很大的雾。太遗憾了,我的人生再也不会有日出了,至少不会有初恋时的那一个日出了。

她说这些的时候左脚脚尖在地上悠闲地左右晃动,头发从耳廓上脱落。我有点难过,我想她更难过。然后我们去了学校旁边一个特别简陋的旅店,因为我们都没有带身份证,而我印象中记得舍友说过这个旅店不要身份证。一个胖子老板把废弃的厂房改装成了一个旅店,挑高六米的大车间被隔成上下两层,然后每层用空心墙体隔成二十多个房间。这旅店非常便宜,唯一的缺点就是隔音很差,优点是的确不要身份证。在上楼的时候,阿初又从前台拿了一扎罐装啤酒。进房间后我们没有洗澡,互相避讳着,盘着腿坐在各自的床上,喝啤酒,谈话,舍不得睡去。到凌晨四点,我们躺在各自的被窝里,睡眼惺忪,仍在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我觉得我神志几乎已经错乱到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这时候好死不死地下起雨来,雨点落在厂房的铁皮屋顶上,发出巨大的响声。阿初手机充电器上的红色指示灯照得整个房间一片诡异。然后阿初突然坐起来,像是诈尸,她说,你是不是一直恨我,是不是一直替你心心念念的舅妈恨着我?你是不是一直觉得虽然不是我的错,但是我也是有罪的。

我发誓我真的忘了怎么回答她的了。我只记得她听完我的回答,又无力地砸倒在枕头上。然后终于睡去。

4         

第二天中午,在我醒来的时候,阿初已经洗好澡,穿好衣服坐在床边了。我很不好意思,然后回了趟学校,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再出来的时候,阿初依然站在学校门口那棵梧桐树下。她正在接电话,表情有些低落,我猜想是舅舅打来的。

阿初看到我出来,放下手机,说,舒伯特死了。

我说,舅妈打给你的?

阿初点点头,不敢看我。她依然害怕我,她害怕舒伯特的离去会引发我不好的回忆,然后我又把一切都归咎于她。其实人是不会变的,此时的阿初站在我面前,一如当年那场雪中的小女孩,哀求着我带她回家。

我说,算了,你回广州吧,舅舅肯定找你找急了。

阿初走过来,拉着我的胳膊。我们无声地僵持了一分钟,我没有改口,只是倔强地皱着眉头,不去看她。她眼眶一红,就转身走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伤害她,事实上我比谁都明白这一切从来都不是她的错,事实上即使是她的错我也没有任何立场代替任何人去惩罚她,而她只是个不快乐的少女。

其实阿初被我赶走以后没有回广州,而是回了苏北小城的老家。大巴车到了小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她去了小洋楼,舅妈正在门口的花园里埋葬舒伯特。她没有说话,推门走上三楼。舅妈没有骗我,她一直都在收拾我的房间。阿初睡下,补了一大觉。半夜醒来,拨通了我的电话,她说,你听好了,我也要在这里住六年,我要陪着她六年,有多少错,我都在这里赎回来。

我说,你在哪住六年啊,你在说什么啊?

她说,我在小洋楼,你心心念念的舅妈这里。

我在广州白云机场,拿着电话,心里百感交集。机场里脚步匆匆,白色的瓷砖反射着密集的行李箱的滚轮。我终于明白她跑一千多公里去南京找我,我却面无表情时她的失落感了。

她说,你在哪呢?

我说,网吧,打游戏呢。

她说,你打吧,我以后就在这里住下了。

我说,哦,我挂了。我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机场的大喇叭里传来了女声的抵达提示。我挂了电话就在想,她应该听到了吧,她应该能听到的,她应该可以推理出来,我是在机场。我会在哪个机场呢——当然是广州白云机场。她应该听得到的,她可以想得到的。这个时候她肯定偷偷在被窝里开心。想到这里,我也很开心。

可事实上她并不知道我去了广州。我在广州住了一个晚上,然后第二天搭火车回去了。进火车站之前,我请人帮我拍了一张全身照,背景是广州火车站。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和阿初吵架了,我就把这张照片给她看,我告诉她,其实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我曾去广州找过她,只不过完美地错过了。

5         

舅舅飞回来三次,阿初都没有跟他走。

第一次是阿初住下三天以后,舅舅得知阿初原来回了老家,连夜飞回来,阿初坐在洋楼三楼的栏杆上,她说你敢上来我就敢跳下去。舅舅大骂一句,你想死我就让你死!说完就要冲上楼,舅妈当然没让他上去,拼命拦着。不久以后我妈和我爸也到了,劝了舅舅几句,舅舅就走了,在姥姥生前住的老宅里住了一个晚上,然后回了广州。

第二次是半个月后,舅舅又飞回来,他坐在一楼的地板上,和阿初商量,初啊,你好歹先把高三给读完,读完今年爸爸绝对不管你。阿初不屑地翻了个白眼,她说,我不会跟你走的。舅舅最后又开始闹了,闹了半个晚上阿初也没离开过三楼。

第三次是两个半月以后,舅舅觉得阿初一定已经闹够了,此时只要给她一个台阶,她就会跟他回到广州。那次舅舅飞机落在了南京,然后带着我一起回来。他把最后的宝押在了我的身上,路上他说,你一定要劝劝阿初,跟我回广州,这我现任妻子生的孩子,住在我前妻那里舍不得走,算是怎么回事。我说,嗯嗯,可能因为你们都太关心她了。舅舅看了我一眼,好像听出来我话里有话。大巴车晃晃悠悠终于到了苏北小城,我和舅舅站在洋楼的客厅。这座曾经辉煌的教堂,现在像是一个年久失修的破庙。舅妈说它快要拆了,快了,过了年就要拆。舅舅看了她一眼,说,放心,拆了全是你的,我什么都不要。舅妈没有说话。舅舅仰着头,喊道,阿初,你哥哥来了!过了很久,阿初从我曾经住过的那个卧室里走出来,穿着睡衣和拖鞋,懒洋洋的样子,手撑在栏杆上,睡眼惺忪地看着我和舅舅。

她出现的一瞬间,舅舅像一尊石像凝固了,当然,我也凝固了。我看着阿初隆起的肚子,明白了她为什么住在舅妈这里死活不肯走。这个十七岁的少女,在那个等到日出的晚上,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不被铭记的晚上,拥抱了自己爱的人。现如今拥抱的代价就在她的肚子里慢慢孕育,慢慢长大。她去了南京,在我们无所不谈的那个晚上,她有些话仍旧是没有说出口,最终她宿命般地又回了这座小洋楼。全世界任何一个人都会劝她打掉孩子,回到高三校园,唯独舅妈不会,因为她说不出口,她怎么能劝一个人,放弃她一生都想触摸的梦想呢?当阿初决定来到这里的时候,就意味着任何人都没办法再改变她。直到此时,阿初挺着个大肚子,想改变,已经来不及。

阿初说,你们回去吧,我要生下他,我要带他去看日出。说完,阿初转身回了房间,一声巨大的摔门声表达了她的决心。舅舅没说话,转身出门。舅妈站起来,目送舅舅出门。

五个月后,小小阿初出生了。舅舅没有出现,阿初的床边只有舅妈。那段时间我在南京非常忙,在小小阿初出生后的第四天,我才抽时间回去。我推门悄悄走进病房的时候,舅妈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摇篮里的小女孩。或者说不能说是看着,而是一种对视,那个小女孩也在看着她。舅妈看到我,眼神还是没有离开,她说,你回来了。我说,我回来了,舅妈。舅妈说,你看,生命多神奇,人就是这么来的。我没有说话,走到阿初床边,她正在睡觉,睡得很香,看起来脸色还行。我坐了一个多小时,阿初没有醒,小小阿初倒是跟我玩得不亦乐乎,她艰难地抓着我的食指,像是牵手。我抱起她,舅妈担心她会哭,但是她没有,她非常友好地对待她的舅舅。我说,舅妈,我也做舅舅了。舅妈接过孩子,说,对,你要做个好舅舅。

出院的时候,舅妈雇了一辆老式桑塔纳,把阿初从医院带回了家,然后照顾两个小阿初。孩子哭了她永远比阿初先醒,孩子饿了她永远能先泡好奶粉。在孩子满月的时候,我回去过一次,那天中午,舅妈正在院子里晒床单,一如当初迎着太阳帮我晒衣服那样。阿初的女儿叫李遥哉,舅妈给起的,她说遥哉,意味着一切都还很远,还需要夜以继日的努力,但是也意味着终点还很远,还都有回旋的余地。所以遥哉,保持前进,保持乐观。我想她这个名字一定是早就起好的,只是自己没有机会用上。

再后来小洋楼就被拆了。三层小洋楼上下将近五百平米,连带二百平米的院子,从屋顶开始被慢慢地推平。舅妈很难过,我也很难过,我们四个站在不远处,看着小洋楼慢慢地在尘埃中消失。然后舅舅回来了,他并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什么都不要,小洋楼变成了三套商品房和两百万现金,舅舅拿走了其中的一套房子和一百万。再后来姥姥的老宅也拆迁了,舅舅把房子装修起来,没事会从广州回来,住上一个多星期。他在小城也买了辆车,阿初说经常看到他开着车,在小区附近转悠,看着舅妈,看着阿初,看着遥哉,然后又消失在街角。

我大四那一年,舅舅正式离婚了。他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卖了广州的三个门面房,两辆车,两套房,然后飞回了小城。那晚我在他家喝酒,酒过三巡他掏出一张卡,放在灯下左右观察,他说,我在广州二十年,现如今所有奋斗过的一切,都成了这张卡,我的两任老婆,都离开了我,我的儿子不再信任我,我前妻的女儿和我前前妻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把卡顺着桌布推到我面前,他说,你把卡给你舅妈。

我没有问为什么,只是把卡收起来。第二天早上我去把卡送给了舅妈,舅妈并没有拒绝。不久以后小城里有了第一个琴行。阿初说,这是我爸以前曾经答应过她的,说买下一个琴行送给她,阴差阳错,还真的送了她一个琴行。舅妈把那架再也没有弹奏过的钢琴放在琴行二楼最中心的位置,神圣而尊贵。

6         

就在舅舅离婚的这一年,我忙着实习和考研,还有陪伴即将奔赴英国的女朋友。很巧的是她也是个广州人,她说,距离没办法打败任何东西,尤其是爱情。她想给我信心,但是我明白没有任何东西比爱情更容易变质。在她去英国的前一个月,我利用一个周末从南京飞去广州找她,飞机上我想到了阿初。到了广州以后,她开着车,带着我绕了一圈广州城。我在心里默默地把这一切当成一种实质上的告别,最后晚上七点她把车停在狮子洋旁边。我们下车,坐在后排,试着说话,我觉得有点窒息,把车窗摇下一条缝。最终我们顺理成章地试着开始一场交合。我想起阿初,总是想起阿初,最终这场交合并没有成功,在试了几次都并不愉快以后,我有些懊恼,当然这种情绪也传递给了她,我们闷坐在后排,各自看着窗外。

然后我接到了阿初的电话,刚接通,我听到了一声“舅舅”,那时候遥哉刚会发声,这声“舅舅”像是从齿缝中挤出来的,可爱至极。我露出一个笑容,说,遥哉会叫舅舅了呢。我打开车门走下车,阿初接起电话,她说,我在大连。我说,你在大连干嘛。她说,遥哉生病了。我说,那么严重吗?跑那么远去看病?她说,也许是吧。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于是只能沉默,她说了一些话,也沉默,但是我们都没有挂掉电话。每隔十几秒,我会试探着跟她说句话,来听听她的语气,揣测她此刻的心情。我说,舅妈呢?她说,她在。我点点头,说,是的,她肯定在。我对着狮子洋,抽了很多烟,手机听筒上凝结了很多汗水。

半个小时后我挂了电话,女朋友的脸色更加难看,我们没有吵架,维持着最后的礼节。我说,你回去吧。她最后振作起来抱了抱我,然后驾车离去。我走了很远,才打到一辆车。出租车向市区的酒店驶去,广州路上很堵,我昏昏沉沉地靠在窗户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酒店门口,司机说,六十。我揉了揉眼,看了一眼酒店,我说,去机场。

最后飞机从广州白云机场落在了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大连很冷,我在机场国内出口的通道口,裹紧驼色大衣抽烟。情绪慢慢纠缠在一起,嘈杂的噪音穿过厚实的玻璃撞击着我的耳膜。我觉得我的脸在发热发烫,然后我打了辆车,去往医院。阿初坐在医院门口的花坛边上等我。她抱着自己的膝盖,医院门口的白炽灯照过来,她的身体只剩一个剪影,像是一棵没有任何异常的灌木。她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到我,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像是很多年前那个骑狗被摔伤的小女孩,等待被人发现,以使自己的哭泣更具价值和意义。

她跳起来跑向我,我们难以避免地拥抱在一起。她哭了很久,然后我牵着她的手,一起去医院对面的沙县吃了难吃到无法下咽的夜宵。在凌晨四五点我们走出这家并不正宗的沙县,阿初依然紧紧地靠着我。我说我们去看海吧,我带你去看日出。阿初擦擦眼泪,点点头。

凌晨五点,我们站在海边。有几个学生坐在不远处的海崖上,也在等待日出。他们像是喝了一些酒,肆无忌惮地说话。此时海面上已经泛起了红光,天空以云彩回应大海。大连的海有别于广东的海。广东的海,热情,澎湃。大连的海,无情,凛冽。阿初挽着我,眼睛里闪着希望的霞光。我试着安慰她。然后太阳出来了,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太阳,脑子里飘过一些关于到底是早上太阳离我们近还是中午离我们近的狗屁问题。阿初终于不哭了,她嘴角微微上扬。她脱掉鞋子和袜子,砂砾冰冷,朝霞点燃了一整片海域,火势旺盛,绵延千里。远处的几个学生唱着一些关于黄昏的歌,很不应景,却唱得非常开心。阿初盯着太阳,没有被任何声音所打扰。我看着连睫毛都被太阳染红的她,然后低头看看她陷入砂砾的双脚,我问,你冷吗?她没回答我。有一瞬间——不,应该说那一整个早上,我都觉得她很像我的舅妈,那个在洋楼里起舞的女人。她们一样的赤着脚,一样的不曾改变。朝霞慢慢消逝,这两者在海面上慢慢重叠,交融。或者说这两者在我这里本来就是重叠交融的,看到舅妈我想起阿初,看到阿初我想起舅妈。例如此时此刻,我不可控制地想起那次去医院,看到舅妈和刚刚出生四天的遥哉的对视。她不能生孩子,于是她的老公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这个孩子长大了,却跟她生活在一起,而且又生了一个孩子。她们之间必然会有一次对视,容易让人沦陷的对视。

我脑子里飘过一些远古的钢琴曲,有些失神。一群海鸥迎着朝霞飞过。大连的海鸥像是真正意义上的海鸥,像海一样深邃自由,不会停在任何一双捧着面包屑的手掌上。阿初揉揉眼,说,我们走吧。

回去的时候,我看到舅妈,我振作起来和她说了一些话。她老了很多,是真的老了,不是看起来老了。她眼神无力地耷拉着,毫无疑问她也哭了很久。等我们再走进病房的时候,阿初已经躺在遥哉身边睡去。遥哉的睫毛很长,像阿初。她的病叫做SMA-I,我掏出手机查了一下,随后无力地放下手机。我低头轻吻遥哉,她睡得很安详,没有任何异样,像是在耐心等待长大。

一个星期以后,阿初和舅妈带着遥哉又回了小城,我们在机场告别。舅妈让我放心,她说,砸锅卖铁也一定要治好遥哉。我丝毫不怀疑她的决心,只是嘱咐她尽量少喝点酒。她答应我。然后带着阿初走进了安检口。

事实上舅妈并没有砸锅卖铁的机会,回去以后不到半个月,遥哉就离开了。在遥哉离开的前一天,我赶回了小城。在医院的走廊里,我看到了我的家人,还有舅舅,舅妈,但是我没有走过去,我远远地看着他们,然后转身回了家。第二天,遥哉离开,第三天,阿初把遥哉的棺木安葬在小城唯一一座山的背面。那里一到冬天总是积起厚厚的雪,很久都不会融化。

在这个过程里,我一直没有去见阿初和舅妈。我只是单纯地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们,我甚至懦弱得不敢触及她们的眼神。我像是另一个阿初,错不在我,我却畏惧审判。

7         

今年春天,我在南京结婚。结婚的前一天,我开车回小城去接阿初和舅妈。舅妈的神经出现了一些问题,经常忘记很多事,有时候甚至忘了家在哪。有时候她会真实地认为阿初是自己的女儿。阿初说她和舅妈已经很久都没有出门了,她很开心。路上她给了我很多祝福。

在高速上阿初打开车窗,把头伸出去,感受来自陌生城市的风。我说这样危险,她没理我。我看了眼后视镜,她闭着眼,面带微笑,头发在风中飘扬,一道三厘米的疤痕顺着鬓发的纹路突兀着。我说,那天,你从南京回了舅妈的小洋楼,我从南京飞去了广州。你去曾经有我的地方,我去了曾经有你的地方。我不确定头伸在窗外的她有没有听到我说什么,她沉默,没有说任何话。高速两边绿油油的麦田矗立着,静止,摇摆,起舞。在夜晚的渲染下显得非常幽深。星垂平野,高压电线杆和几个手机信号的基站在天空中交错布线,显得凌乱又浩大。有几只苍鹰飞过。那是几只真的苍鹰,并不是其他鸟被我误认为是苍鹰。它们像暗器一样划过天空,然后在路边的树林里各自飞散。一只鹰站在一根细枝头上看着我,汽车高速行驶,我眼睛看着前方,又看看两只后视镜,最后像是宿命般地还是把视线落在他的眼睛上。它眼中有个巨大的黑瞳,在黑暗里发着更黑的光,它看着一辆辆汽车,眼神里像是有一只溺水的月亮,在荡漾。他看着我,又看看远方,然后飞走了,冰冷得不带任何感情,像是受到了某种远古神灵的呼唤。

树叶发出一阵晃动,阿初关上车窗,他也消失在月色里。

无支祁
12月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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