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有点特殊。有人叫我“小偷”。我不喜欢这个称呼,听起来不太尊重人。就好比演员被叫成“戏子”也会感到屈辱。也有人叫我“侠盗”,他们觉得我做的是一件正义的事。正义就是把不平等的事变成平等。例如罗宾汉,他把偷来的钱散给穷人而不是自己私藏,一样是偷,人们就觉得他正义。对我来说,这只是一种职业,和道德、正义没什么关系。替人办事,收取佣金,仅此而已。
我在这个城市的城郊地段租了间小办公室,租金不算贵,却也是笔开销。对我的职业而言,正儿八经的办公室并不是必需品,但能起到一个隔绝的作用。将我的工作和生活隔离开。我的委托人并不多,这不是一个可扩散的业务。所有从我这里出去的人都很满意我的服务,然而当他们走出我的办公室,他们选择保持缄默,就像他们从未来过,走入茫茫人海。
来找我的人有穷困潦倒的,也有富甲一方的。富的大多强烈怀疑,他们会问很多问题,尽管我逐一回答,他们的信任度仍然很低,他们要求我签署违约责任,还有事成之后的保密协议。这种态度容易让人不愉快。但是他们支付高额的报酬,在钱面前,很多人和事都能被原谅。穷的则将信将疑、孤注一掷地将我当成最后的希望。他们只想急切地知道我是否能将他们的命运改变。他们没有钱,却幻想得到后的富足,许诺我分享他们尚未拥有的财富。我清楚地知道当他们得到想要的东西后永远不会和我再有交集,但我仍愿意为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服务。生来贫穷是一种不公平,生来富裕也是。我深信上帝赋予我特殊的能力是有意义的,它不是只为金钱而生的。为富人服务能使我生活得更好,为穷人服务能使我的良心得平安,这是我的公平。
客户很少会用真名跟我交流。我表示理解,况且我不擅长记人名。为了分辨他们我用编号来区分。038是一个肥胖的大胡子男人,他的胡子很茂盛逼真,只是嘴角那里没有贴好,说话的时候会一翘一翘。我必须很努力才能把注意力集中到他的叙述上。C16是一个戴帽子的女士,说话的时候声音压得很粗,神经质地将婚戒取下又戴上。而K2,是所有客户里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
三年前,夏末的最后一场台风,我被困在办公室里,吃完了仅剩的薯片。K2按响了门铃。像一头从河里爬起的不明生物,拖着流淌的水渍进入我的办公室。他整个人隐藏在泥水横流的黑色雨披下,好似一袋巨大的垃圾。
我请他坐下时,他也没把雨衣脱下。湿漉漉地坐沙发上。我倒了杯热茶给他。来找我的人各有各的乔装方式,K2并没有太特别。
他从雨衣里露出小半只手握着茶杯,雨水从帽檐滴落。窗外闪电骤然张开,办公桌的反光犹如蜿蜒的白刃。
“你……是真的吗?”粗哑的声音从雨帽深处传来。
他说得没头没脑。但我听懂了。
“是的。”我回答。
“那我能指定想偷的人吗?”他的声音越发混浊。
“可以。但你要提供对方的信息,我会核实。”
“什么……信息?”
“就是你指定的人有哪种才华,他的生活状态,经济状况,是否有家庭。他的才华对他的生存是否构成影响。”
“他的才华,”他重复着这四个字,低低笑了一声,“没有影响。对穷人来说才华是必需品,对有钱人而言才华是消遣。想抒发的时候弹个琴,时间太多的时候画幅画。不是这样吗?”
我认同他的观点,所以我才会成为一个偷才华的人。这也是我为什么愿意为穷人服务。才华可以使他们拥有更多机会,甚至改变人生。而富人,想要才华只是为了多点炫耀的资本。我从富人那里收取高额报酬,给穷人无偿的帮助,来达到心理的平衡。
“他有一家公司,四幢别墅,妻子很美很贤惠,两个孩子。男孩9岁,女孩5岁,都很可爱。他很有才华,经济上的,运动上的,还会拉小提琴。他对金钱很敏感,总能知道做什么会成功。”他平静而流畅地叙述着。身上的滴水逐渐停滞,凝在边缘摇摇欲坠。
“如果你说的都属实,那这个人符合我的要求。我可以把他的才华取来移植给你。”
他迟滞地问:“……费用呢?”
“你能给我多少?”我问。
他的脸埋在阴影里像一个深幽的山洞,哑声说道:“我只要他一半的才华。”
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讨价还价的方式,失笑道:“先生,并不是只偷一半就更便宜。对我来说,要么全有,要么全无。举个例子,才华就像一个气球。我可以把气球偷来,也可以不偷。但你只要一半,就相当于我偷来一个气球,小心翼翼地把一半的气放到另一只气球上,再把那只气球送回去。这样的事没法操作。”
他沉默了片刻,坚定道:“我只要一半。我可以把我所有的财产都给你。但我只要他一半的才华。”
这一次换成我沉默。雷声在天空的边缘隐隐约约。他说:“既然你都说了操作的方式,你一定能办到。”
他的手伸到雨披里,摸索了几下,拿出两张潮湿的纸币,放在办公室桌上。又拿过茶杯,压住那两张钱。
“我只要一半。”他再一次强调,“如果不是一半,我就不办了。这是今天的咨询费。”顿了顿又道了声“谢谢”。
这个电闪雷鸣的台风天,K2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也挑起了我的自信。我挪开杯子,展平那两张纸,对他说:“一周以后来取。”
一周后K2来到我办公室,依然穿着那件雨披。那天的阳光很温柔,有微风。所有好的开始都应该是这样的天气。我先将他催眠,然后把承诺过的一半才华移植到他身上,再将他唤醒。
K2在离开前问我:“真的是一半?”
我问他:“你不担心我是骗你的,其实什么也没给到你?”
他喃喃道:“我刚刚看到了很多事,以前的事。大概是他的记忆。我知道你给我了,我只是怕不是一半。”
我突然觉得这趟买卖虽然辛苦,但值得。一个不贪心的人,上帝会给他更多的机会。
K2离开了。黑色的雨披在阳光下有银色的光泽,看起来不再那么像垃圾。
仅仅因为这件事,K2还不足以成为让我印象最深的人。我的职业太特殊,遇到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我说过,所有从我办公室里离去的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三年前K2从这里满怀希望地离开。如果不是半年后他再次穿着黑雨披寻到这里,他的确不算特别。
冬天天色暗得早。他坐在沙发一角,即使透过雨披也看得出他的身体有些佝偻,这使他看起来漆黑如墨,一线光亮也没有。
“你真的给我了一半了吗?”他的声音相比以前越加喑哑,一缕怨忿缠绕着这句疑问从雨披下传来。
我尚未回答,他又急切地自答。“我知道,你给了。你没有骗我。我原本不会小提琴的,我现在会了。我可以拉给你听。”
“可是,不够!”他在雨披下躁动不安,“我错了。我要得太少了。一半不够。要一半跟没要一样。智商200是天才,但智商100只是个普通人。减掉了一半的才华不是才华。你说过,才华像个气球,是不能被分割的。我想要另一半的才华。我给了足够的钱,我应该得到一整份而不是一半。”
我从未在一个人身上窃取两次。当然原因是我从未试过只取走一半的才华。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发展。更多的才华没有让K2改变命运,只徒生了怀才不遇,时不与我的癫狂与懊丧。
我告诉他我需要考虑一下这件事,过几天再给他答复。因为我从未对一个人下手两次。
他逐渐平静。站起身整理雨披,好似整理一件体面的西服。
“我并没有多要。你原先就是打算给我全部的,我只是分了两次来取。”
离开时,他礼貌地关上我的门。
“还有,他过得很好。被偷走了一半才华没有影响他的生活。”
我考虑了两天,决定再去偷取另一半。K2的一句话戳破了我。我是一个偷才华的人,我从来就是偷走全部,一开始我的确是打算给他全部的。那他现在的要求又有什么可指责的。
K2指定的这个人名叫廖致远,第二次找到他很容易。他是个生活有规律的人,半年来他的生活轨迹没有任何改变。我以客户的名义约见他,顺理成章地进了他的办公室。他的记忆里没有我。我一向做得很干净,所有被我窃取才华的人都不会留有关于我的记忆。相反的是,我在偷取他们的才华时,往往能探触到一部分与他们的才华捆绑的记忆。那些记忆如流光般闪过,与才华一起奔涌而出。而我能坚守的底限就是不去窥探。
这一次却有些特别。廖致远的才华只剩下一半,在我抽取的时候,他的才华流动得有些缓慢。交织的记忆像默片一般流转。
第一次触摸小提琴,他拨响琴弦。
吃早餐的时候捧着书,一个年轻女士面有愠色地抽走了他的书。
放学后,一个男孩把自己的作业本交到他手里,转身对他挥挥手。
运动场上视线跟随着足球从天空滑落到草地。远处,几个男孩脱下球衣狂喜地向他奔来。
我没有再看下去。无疑,他的才华是和他的努力是相连的。所以我才能看到他以往的努力。
我把这一半才华植入了K2身上,唤醒他。他在雨披下瑟瑟,许久才站起来,一言不发地推门而去。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K2。他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咸鱼翻身我并不知道。像所有的客户那般,他再也没有回来过。我的生活一如往常。偶尔会有需要才华的人,嗅着不知从哪来的信息将信将疑地找到我。
有些人天生喜爱追求与众不同的生活,他们往往有特殊的才能或特殊的心志。然而无论多么特殊的职业,只要当成一份工作来做,所有的光芒都会湮灭,还原成最平凡的生活。我的职业早已进入平淡期。客户的奇特要求不再让我兴致盎然,他们的伪装不再让我好奇。凡事都有因果,可能每人都会有一段陷入虚空自扰的时期。空闲时间我读了大量宗教书籍,想找出为什么我拥有这种能力的原因。但终于还是不了了之。
直到我再次遇到廖致远。
我从未偶遇过被我偷走才华的人。那些人和我的生活圈没有交集,而人的阶层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邂逅这两字,对熟人来说尚是机缘,何况是只见过一面,不同阶层的人。
我和他在一个小巷中的便利店相遇,应该说,我在一个便利店里看到了他。那时夜已深,以我之前对廖致远的调查,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家中,在床边给小女儿讲睡前故事,床头灯的光温暖地圈住他们。
但现在,他坐在便利店的日光灯下面无表情地吃着方便面。他穿着件灰蓝的旧T恤,也可能新的时候是藏蓝色。右肩有条开线,白色的线在空调风中没有规律地摇摆。一只苍蝇停落在他头发上,顺着一缕爬到另一缕。便利店的门开开关关,营业员没有表情地喊着“欢迎光临”,来往的客人没有表情地寻找,结账,离开。廖致远喝光最后一口面汤,将面碗拧成一团,掏了掏裤袋,什么也没找到。他用手背迅速地擦了下嘴,拖起公文包,离开了便利店。
我突然理解了因果。K2通过我种下的因,廖致远得到了果。
我结束了偷才华的业务,开了家小酒馆。每晚都会有人走入我的酒馆,有结伴而来的,也有独自过来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也会愁容满面地进来,心满意足地离开。和以往不同的是,他们离开了还会再来。偶尔,半醉醒的客人会找我聊天。他指着墙上《盗梦空间》的海报说:“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就好了,我就到老板的梦里,告诉他那个小人就是个垃圾,你这个瞎眼的猪居然升了这种垃圾而不升我。我已经做了五年了!凭什么升他不升我。还有,我还要去客户的梦里,让他给我签上一百份合同!”
“这只是电影。”我拍拍他,“世界上哪有这种事。”
他摇晃着杯子,垂着头:“是啊,哪有这种事……其实,那个小人的确比我有才华。做了五年又怎么样,做事拼的不是谁做得久,而是谁做得好。”
“你相信有人能把别人身上的才华偷来吗?”我问他。
他的笑声断断续续。
“世上哪有这种事……你的笑话太冷了。”
所有的传说都会被时间掩埋。关于我的传说也是如此。来寻找偷才华的人越来越少,来酒馆喝酒的越来越多。距离上一个求我重操旧业的客户,已经大半年没人再找到我。我一度以为他可能是最后一个想偷才华的人。但生活的本质就是让人意外。
又有一个人推开酒馆的门,却不为喝酒。他找到我问:“听说你能取走别人身上的才华,再移植给另一个人。这是真的吗?”
这个人是廖致远。
他当然不认识我。他的记忆里没有我。而我的记忆里,已经见过他三次了。前两次,他穿着体面,光彩自信。第三次却是潦倒憔悴。正是他使我做出隐退的决定,我不是上帝,我无权修改他人的命运。
这是我第四次见到他。他衣着光鲜,神情自信温和,有如初见。一切又恢复到了最初的样子,仿佛那次便利店里的邂逅只是我的臆想。
“我已经结束业务了。”
“那你能不能再破例一次?”他注视着我,“因为我的要求和其他人不一样。我想请你取走我的才华,移植给我的哥哥。”
我还没回答。他笑了笑,又道:“其实他和我一样有才华。但是可能少了点机会,所以我想给他更多的才华。是金子就会发光,才华够多就会被发现。”
我把廖致远带入厨房旁边的办公室,让他伸出手。我触碰到他手指,他闭上眼头歪在一边沉沉睡去。我很久没做意识探入,花了一点时间。熟悉感逐渐回来,记忆的流光慢慢积聚。然而那里没有才华。廖致远的体内空空荡荡,他的才华的确已经消失了。
我把他唤醒。他问我:“你都拿走了?”
我说:“是的。”这次我没有骗他。
他交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有他哥哥的照片和住址。他叫廖明志,他们是双胞胎。
我循着地址找到廖明志的住所,在那条我曾遇见他的便利店小巷。看到照片时我已经明白,那晚便利店里的相遇不是廖致远,而是廖明志。
我在门口从黄昏等到天黑,等来了廖明志。他停在两行路灯的间隔中,脸兜在黑暗下,像披了件黑色的雨衣。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他的声音粗哑混浊又惊慌。熟悉得真叫人意外又释然。
“有人想送你一样东西。”我说。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是廖致远。他知道我偷了他的才华,他想我问我要回去,所以让你来。”
廖明志,或者说K2后退了一步。我突然想到他在台风天里第一次找到我说他只想要一半的才华。
“我们是双胞胎。为什么他拥有这么多,我却什么都没有!上帝太不公平了!是他偷走了属于我的才华,让我一事无成。我只是想要回公平!”
他凌乱的脚步使他终于完整地暴露在路灯下。那张和廖致远全然一样的脸,在不同的光线下看起来并不相像。
廖致远找到我的那天。我第三次对他做意识探入。那里早已没了才华,独留记忆。
“妈妈,今天的诗朗诵我拿了小红花。”
“明志,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年轻的女人轻抚着孩子的头。
“老师也表扬了小远,说他也很乖。还奖励他摸小提琴。妈妈,你给小远也买一个小提琴吧,他可喜欢了。”
女人转过头。
“致远,你喜欢小提琴?”
廖致远点点头。
“那我跟爸爸商量一下。但是,小提琴买来就不能浪费了。自己要学的东西就要坚持到底,知道吗?”
廖明志躲在母亲身后,对他眨着眼,比了个V。
“你居然在看琴谱!”少年推开门,抽出他手中的书,啧舌道:“这是天书啊!”
少年躺倒在床上,将琴谱扔还给他。“早知道你会变成这样,我当年就不会让妈给你买琴了。上次我们一起踢球是什么时候?一个月前?好像不止。”
“胡扯,上周才踢过。”廖致远从床下扫出一颗足球,“走,踢球去。”
少年一跃而起,伸腿一挑,足球腾空而起。
“小远,帮我个忙。”少年拿着一叠本子放到他面前,“如期完成哈!我来不及了!”
“上次你说最后一……喂!”
他话还没说完,他已经一溜跑远了。
他默默地坐下。翻开本子。沉思了一会儿,拿起了笔。
“廖明志。”
“是。”
监考员对比了证件上的照片,毫无异议地把准考证还给他了。
他找到座位坐下。抽出纸巾擦干了手心的汗。
“我以为是明志把他不要的时间送给了我。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他的人生就是我的人生。我们是共同体。只要我越努力做得越多,我们就会生活得更好。”
天色渐暗,酒馆的灯笼亮起。廖志远望着窗外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错了,没有人能替代别人的生活。是我偷取了他的时间。”
他把一个信封放在桌上:“把你刚刚拿走的交给他。”
“我想把用时间换来的才华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