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在人均寿命还不长久的古代,结婚早是可以理解的。那么指腹为婚,或称娃娃亲发展成为一项关于婚姻的制度性安排,甚至在有些时代和有些地域成为婚姻缔结方式的主流,就不得不思考一下背后的原因了。
翻览古籍,最早有关指腹为婚的记载见于《后汉书》卷十七《冯岑贾列传第七》:“又北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刘秀爱将贾复在真定作战时负伤,恐怕命不久矣,刘秀说了这样一番话,有解除贾复后顾之忧,收买人心的意味。这件事本身,也顶多归结为上层社会的交往行为。
在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指腹为婚都只能见于典籍中所记载的官宦之家。《南史》列传第四十八记载了韦放和张率各自指腹为婚的例子。韦放和吴郡的张率的妾同时怀孕,俩人就指腹为婚。后来各生男女,但张率早逝,留下未长大的孩子,韦放常给予接济。到他做北徐州刺史时,不时有豪门势族来攀亲,韦放说:“我不能失信于亡故的老友。”就让儿子韦岐娶了张率的女儿,又把女儿嫁给张率的儿子。
这是拿来当作韦放“笃旧”的证据的。
《魏书》列传第二十六记载,崔浩作为德高望重的长辈,也曾为王慧龙妻与卢遐妻指腹为婚。云:“宝兴少孤,事母至孝。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及遐妻俱孕,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及昏,浩为撰仪,躬自监视,谓诸客曰:‘此家礼事,宜尽其美。’及浩被诛,卢遐后妻宝兴从母也,缘坐没官。宝兴亦逃避,未几得出。卢遐妻时官赐度斤镇高车滑骨,宝兴尽卖货产,自出塞赎之以归。州辟中从事、别驾,举秀才,皆不就。闭门不交人事。袭爵封长社侯、龙骧将军。卒,子琼袭爵。”
王宝兴是王慧龙的儿子,他的母亲是崔浩弟弟崔恬的女儿,卢遐妻又是崔浩的女儿,因此才有“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的说法。后来崔浩被诛杀,卢遐也受到牵连,全家流放,王宝兴还尽卖家财将从母赎回。
也大约是从此时开始,指腹为婚的习惯走出了官宦世家,成为民间流行的婚俗,又有怕男女长成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所以娃娃亲又叫“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
有趣的是,到了宋朝,因为社会风气和学术理念的变化,指腹为婚这件事逐渐受到了批判。比如司马光在《司马氏书议》中就写到:“世俗,好于襁褓,童幼之时轻许为婚,亦有指腹为婚者。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宦远方,遂至背信弃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这就是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思考指腹为婚的合理性了。因为子女长大之后,两家人的身份地位和最初约定时可能千差万别,又或者因为疾病或品行不佳,有一方已经不是理想的结婚对象,因此导致的毁约诉讼非常之多,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成本。
当然,也可能是为了黑金国,与蛮夷划清界限。因为据 《大金国志》记载:“金人旧俗多指腹为婚姻。既长,虽贵贱殊隔,亦不可渝。”显然金人是习惯于指腹为婚的。而到了元朝,指腹为婚在法律上明确禁止,但在文艺作品中还时有出现,作为增加所塑造角色道德感的桥段。《元史·刑法二·户婚》记载:“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而关汉卿《绯衣梦》第一折就写道:“俺两家指腹成亲,后来我家生了个女儿,唤做国香,今年十七岁;他家得了个小厮,唤做庆安,他如今穷了也。”书生李庆安与员外之女王闰香由双方父亲指腹定亲,后因李家家道中落,王员外意欲悔亲,闰香不从,两个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这是典型的对完美女神的意淫了。
但要想完全禁绝一种在民间已广为流行的缔结婚姻的习俗,是非常困难的,虽然元朝开始,指腹为婚在法理上就立不住脚,但直到明清,指腹为婚依然在民间大行其道,未有丝毫衰退。
据《明实录》, 嘉靖年间, 大学士桂萼曾经上书建议严禁“指腹结襟”, 在礼部覆议的时候, 却答复道: “祖制严禁指腹结襟之弊,又必有司善体朝廷之意,不劳民伤财,而可以阴助政化之成。若不论地方所宜、人情所欲,一概取必,则驱迫条约,必非妇人女子所便,或反戾于风俗。”礼部的回复首先肯定了桂萼的建议是合乎礼法的,但最终仍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理由是风俗,可见指腹婚在民间有多风行。
而到了清朝,更是有了指腹婚的变种——童养媳。据《请稗类钞·婚姻类》记载:“燕赵之间,居民家道之小康者,生子三五龄,辄为娶及笄之女。家贫子多者,辄利其聘赀,从俗遣嫁焉。女至男家,先以父母礼见翁姑,以弟呼其婿,一切井臼、烹调、缝纫之事,悉皆任之。夜者抚婿而眠,昼者为之着衣,为之饲食,如保姆然。子长成,乃合卺。”童养媳这种习惯,或许最初就出生在燕赵之地。
及至现在,指腹婚(或曰娃娃亲)就消失了吗?事实是不仅没有,在某些地区反而可以被称为主流。比如民俗学者岳永逸在河北就遇到过与自己年纪相仿的30多岁妇女,家中10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都已经订婚了的情况。
这种婚俗历经千年不绝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除了最早如文献记载中所显示的那样上层社会的收买人心或政治盟约式结亲外,最根本的原因是这一地区婚配资源有限,必须尽快展开争夺、商议和妥协。这种局面通常见于两种地区,一种是外地人不愿进入的贫困或边远地区,另一种是自己人不愿意外出的富裕或有特殊之处的地区。
比如拿山西晋县的梨区来说。梨区自公元6世纪开始,就是贡梨产地,直到如今,梨区的梨依然是当地最主要的经济产品。也因为此地的梨有名,所以当地人对梨种和梨树的保护非常严格,各位想必都知道王戎和杏子的故事。外地姑娘嫁入本地,往往要向村内缴纳一定费用,才能参与梨树的分配,而这也通常要到十年之后。其结果自然史外地人不愿意嫁入,而本村居民因为有优势产业,在没有更好的去处之前,也不愿意错过每十年一次的梨树分配,所以婚姻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
历史和现实中的指腹为婚、娃娃亲,说起来,大多是出于这一类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