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庄
16:56。我呆在这韩国料理店已等足了她二十分钟。从我特意选靠窗的座位坐好之后,店内陆续进来几个客人。都是女孩子,一拨像是四个A大的学生好友聚餐,一拨似乎是两人拿着别人在网上团购的优惠券来胡吃海塞。窗边的天花板上悬着一排队列整齐的贝壳风铃,空气调皮时,它们就顺势你推我攘,响得稀里哗啦。
这二十分钟间,我听了五首半的CNBLUE,瞄完了店里大部分韩文字画和杵在墙壁格子间里一动不动的小韩服人偶(真的是一动不动,我盯了她们好久)。
窗外,下午四点多的南方夕阳把几近刺眼的光落在每个路人身上。各种模样的车子来往在马路上,前赴后继地扬起尘粒,又不遗余力地碾压尘粒。马路对面有家小刺身店,我看见店里并排坐着一对情侣正浓情蜜意着。一辆公交车迅速滑过我眼前,再看到那对情侣时,刺身店亮起橘红色的灯,与外面的白光不同,它看起来暖洋洋的,不热烈,也不冰凉。这倒突然使我发笑。于是我又瞎猜,公交一定是急赶着去接下班回家的人。就像那对情侣一定表情灿若生花,也是我猜的。
交错的车子们都被我盯得生出了重影,头顶的风铃用细碎的声音帮我赶走重影,重新描好每个逐渐靠近又逐渐远去的车子轮廓。不知是听久了还是腻了,这陶瓷贝壳互相击打的声音弄得我心烦意乱。我又一次收回朝向窗外的视线,低头看了看他以前送我的电子表,17:09。我承认,我等她的耐心快被耗没了。这女人,真磨人,真不知他怎么看上她的。
一个月前,我在微博上头发现她。一天前,我在她私信列表中冒泡。自然,联系她之前,我就知道她叫阿妆。不过她至今都不知道我叫小庄。
我是从他转发的微博中发现了她。那条微博是她分享的一张照片,点开,只有背影,长发被胡乱捆成一束,发梢抹着几绺粉色至粉紫,那些颜色不太安分地趴在她肩膀。她身着浅淡的绿色长T,把右胳膊的袖子高挽起,右手被个人牵着,她前方的背景中有张Apink组合的海报。我通过那张海报跟老同学打听到了这家韩国料理店,在那之前,我通过他转发微博带出的一句话,意识到了她的存在。其实说来也有些滑稽,我怎么也认不出照片里面是他的手,却因为“我摄影技术还不赖嘛”这几个字而挖掘出了她的信息。
首先,点进她的微博查看个人资料,无奈她除了所在地什么也没填。但经过我对她所发微博的逐条翻阅,还是发现了她是A大在读研究生,研几暂时不知,总之不是研一。她跟我一样哈韩,喜欢摇滚,钟爱电音节奏很强的音乐,讨厌民谣唾弃文艺狗。我推测她大概比我大两岁,比他大一岁,射手座,有轻微洁癖,略喜欢看最近被网友们吐槽的一系列青春怀旧类烂片,但碍于面子从不说那些电影好看。她极少发自拍,照片都是有些另类的风景或是漂亮的吃食或是自己画的不咋地的素描。我猜她一定长相一般或者很丑,因为这年头,哪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不发自拍上传于社交网络呢。我默默在她微博主页点了几下,成功地把她变成了我的悄悄关注。微博真好,访问他人主页也不留痕迹,还能悄悄关注对方而不被发现。嘻。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感谢微博又自鸣得意来着。接下来就是坐等她发些有关他的蛛丝马迹啦。可是接连两周,除了我等待得心急火燎,她的微博并没有任何动静。我仿佛掉进空间裂缝中,钻入到了另一个平行空间里。当然了,我终究是耐不住性子又点进她主页看了四次,三次无果,最近一次发现她赞过的微博中多了两条。一条是个博主发的不知所云的日语,一条是一个美剧的剧透。想来,前者应是她手滑所致吧。
这两周里,他倒是发了不少微博,且条条都有关于她的痕迹。他的微博大多发在傍晚,这让我悲伤地发现他跟她住在一起了。有些白天的微博,他经常变着花样地说想她想见她,然后艾特她,她却很少回复他,偶尔回一下仿佛施舍一般敷衍地点个大笑的表情再发送评论。我替他感到不平,却又借此安慰了知道他们同居的自己。
17:32。一个背荧光绿双肩包的女孩踏入韩料店。对没错,就是那种拿余光去瞟都会刺瞎狗眼的荧光绿,像小学时候用过的某种颜色的彩笔,蜡笔可没这种色。我稍合了会儿眼皮,微微缓解下被闪瞎的瞳孔,没想到一睁眼,荧光绿已摆在我面前。我有些吃力地把惊容藏掖到笑脸里。
她妥帖地在我对面坐下,招呼服务员拿来菜单,貌似连服务员都认识她,她一定是这店的常客。我的老同学果然没在蓉城白瞎三年,蓉城里大大小小好吃的饭店餐厅,他几乎都知道。我向他请教的结果应该没错,这里就是苟旬跟她常来的韩料店,不过今天我来时通览店内都没看到Apink的海报,还以为整错了。我选择这店约她见面是有深意的。自打从微博上获取了她的喜好信息,我就更加坚定自己不远千里只身跑来蓉城追回她,是正确的。她跟我所喜欢和所讨厌的事物都太相似了,我没法并且不得不认为苟旬是找了一个我的替代品。还是个比我老两岁的替代品。与年上的赝品分道扬镳,跟年下的正品双宿双飞,有何不妥呢?应该称为太尼玛正确了。
我一定要清楚地告知她替代品的属性。我要告诉她,在之前的三年里,苟旬为了迎合我的喜好,跟着吃了多少次部队火锅,勉强听了多少首韩文歌,坐立不安看了多少部爱情电影。而这些行为,他现在都搬到你的身上。你以为他是在对你依顺对你好,但那仅仅是因为你只是一个投影,他对我的放不下犹如一簇阳光一样照到我们俩的回忆上面,而他恰巧在此时看到了回忆投影出的你,你,只是我的一个影子。在他心里,你是我的替代者。
在跟她约好见面的昨晚,我就一直把这段话搁在心里叨叨。叨叨导致失眠,于是今天戴了一天的眼袋。看到她如此靓丽地岿在我对面,我真后悔自己没有事先贴一张“SK2前男友面膜”再出来见她。原来,她不丑甚至长相透着清秀可人儿。对于这点,我推测错误,不免小失落。失落间,她已点好了自己想吃的海鲜年糕和冷面,把菜单推给我。其实我特别想吃部队火锅,等她的这个小时里,我被周围的部队火锅味道诱惑得快不行了,可是跟前任的现任一起夹着同一个锅里的食物吃,画面也是蛮醉人的。我挑了一会儿,旁边杵着的服务员已经有些不耐烦,在老客与新客之间稍露愠色。我便随便点了个鳗鱼石锅拌饭。
我们都不开口互相说话,她只好奇地看我,眼神里泛着股疲惫的友善。我垂眸眨眨眼复又直视她,落日余晖穿过玻璃爬到她左侧,将她的一半轮廓漆上一袭柔暖的金衣,我这才发现,她剪短的头发闪耀着暗暗的紫,潋滟如无底湖顶的波。
没想到是我的拌饭先上来,我以为会是冷面快一些。蒸蒸白气被撩烫的嗞啦声推向高处,融在我俩之间的空气里。未等朦雾融尽,我问她:“你怎么一下就认出我的?”
“耳钉嘛!我看到你微博晒过一样的耳钉,阿旬送的是吧?还有手表,我记得也在你微博里看过。”
我略略点头,“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小庄,属猴,二旬的大学学妹。”我感到“小庄”两个字从嘴唇边秃噜出去的时候,自己心里一颤,如同大二夏日的某天,苟旬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朝着我耳后呼气,吓得我一抖。此刻是紧张吧,紧张于她知道我名字之后的反应。
“我是阿妆,你应该已经知道的。”
她的脸看不出我所期待的先惊讶再落寞最后掩饰慌张的表情,她只是偶尔盯一下桌上的拌饭。“啊,好久没吃石锅拌饭啦。”她像是自言自语,边说着边四周搜索服务员,企图拉过一个忙嗖嗖的服务员,催一催冷面。但无果。她突然使劲儿用良善的目光瞅我,“我实在太饿了,做了一天实验没吃饭,我能先吃你的拌饭么?”
我又吃力地藏着惊讶,把饭小心推到她近前。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那些部队火锅的香味儿像是被下达了命令一般,不断地钻到我鼻子里,特别认真地完成着任务,让胃酸狠狠刺划我的胃。早知道她这样放得开,我就跟她一起吃火锅了!真悔不当初。
然后我吃了冷面,我跟她一起吃了海鲜年糕。那些我想说的话,被重重食物压到了胃的最底端。我能感觉到,我吃一口,那些字句就多承受一份沉重,可就是因为越来越沉重,我越来越说不出口。我只是默默地吃,她时不时问我来的这段日子有没有去熊猫基地,去宽窄巷子,有没有吃冒菜吃脑花,吃兔头吃牛蛙。我又被她后三个选项的吃食给惊到。她真是给了我太多的出其不意。
可明明是我想让她始料未及。
我看到窗外一群树的叶子被车携带的风刮落,这座城的春末,渗出一种繁华的荒芜。老同学曾告诉过我,这种边生出新的绿叶边掉下旧的黄叶的树叫做黄桷。而我觉得黄桷树这样的方式挺残忍的。硬生生让枯去的叶子被抛弃,还逼着它们眼睁睁见证新鲜枝叶的成熟。
明明没喝酒,可我的脑袋开始胀疼。邻桌的残羹飘来熟悉的香味,男孩子说,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吃的。女孩子温柔地瞪男孩,说吃撑了走不动,要男孩背回学校。恍惚一刻,我仿佛看到了那男孩有着苟旬一样的脸,而女孩狡黠的笑容好像我。
我终于把那些肚子里尚未被消化的字句提拉到咽喉,我望着邻桌情侣的背影问她,“阿妆,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约你见面吗?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约你在这家店见面吗?”
蓉城的盛夏真不是盖的。我醒来发觉身上覆了层淋漓的脏汗,厨房里传来炒肉菜才有的嗞啦声。声音渐消逝在另一种锅铲和盘子的碰撞声里,然后我慢慢打开眼,看到苟旬无奈的目光和上挑的嘴角。原来睁开眼,也能置身梦境。但幸福的是,这一切都不是梦,他身上特有的家一样的味道,是油烟气味所掩盖不住的。
我老同学“无意间”对他说起,我为了挽回他而错过了一直钟意的邮轮公司的招聘,甚至放弃了当海乘的愿望。他知晓后,连打游戏的时间都省来陪我。
不过奇怪的是,他经常看着同一部美剧,看到睡着。他常常在清晨放起《他妈的》,单曲循环一遍又一遍。他不再肯陪我吃韩料,陪我听CNBLUE,更不会陪我看他定义的烂片。最最让我神伤的是,昨夜他跟同事聚餐喝多归来,把自己堆在沙发一角,狠命地捉着我的手,一次次地念着“阿妆,阿妆”。他身上的家一样的味道被酒气抹除,我盯着自己被他捏红的手腕跟指节,感到头皮内似乎有千万支针尖在向外刺探着……
2、阿妆
二胡在实验楼下等我。我从五楼的窗口探出头,风赶来把长了一截的短发糊了我一脸。在发丝间缝里,我瞅见二胡手上的白色塑料袋。兴奋地打电话让他上楼来,由于太激动,胳膊肘沾上了PVA。胡乱抹到实验服上,溜到高高塑料板的背后。辛苦与教授打着游击战,本计划在实验室再来一点偷吃东西的刺激,结果二胡上来我才发现他拿的白色塑料袋里不是刺身。而我明明告诉他,一定要买三文鱼刺身。
自然,又一次吵架是在所难免的。原来不知不觉,我脾气变得这么暴躁。每当这时,每当我跟二胡吵架时,我总是分外想念从前和阿旬在一起时候的自己。和阿旬在一起时,我总是温柔的。后来想想,那种温柔也许是阿旬的体贴孕育出来的。阿旬离开了,也带走了我的温柔。但从什么时刻开始,我就不喜欢他了呢,我不清楚。或者,是不想清楚。
在实验室吵嘴,是不体面的。我骂了二胡几句便觉不妥,于是把袋子连同里面的凉皮鸡排卤肉卷扔出五楼。几乎没听到什么破碎的声音,我觉得它们摔到树丛里草堆里,应该不会太疼。二胡拿不可理喻的眼神望我,望得我心上好像流过一束清冽泉水,冰的冷意麻痹了整个心。他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这一瞬间,我多希望他走了后再也不会回来。我就再也不用见到他。
不知别人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感受——很深很深地深爱着一个人,却偶尔有某些时刻想要他死掉,毁灭掉,好似他消失才是对彼此最好的解脱。有一次我跟二胡做完爱,他摸着我头发,这样跟我说。我很累,连想扯开他抚我发梢的手都没有力气,我就只问他,那你现在想我去死吗?他没吭声,隔壁宾馆房间里传来辱骂声,尖叫声,哭喊声,如同相爱相恨后的诀别。后来我睡着了,不知道二胡究竟有没有回答我。这种言论大抵刚好能够解释,我此刻想让他再也不回来的心情。可是,我爱他有足够的所谓很深很深吗。
与阿旬分开后的难过,大概展现在拒绝二胡的追求上。一拒绝就是三年,在我保研本校成功后,可能喜悦冲淡理性的光,我才答应跟二胡在一起。不明白有什么力量支撑二胡喜欢这样一个我这么多年。后来阿旬大学毕业回来找我,我甩了二胡跟他在一起后,我跟他随便聊起这件事。阿旬说,他知道那是什么力量。到底是什么啊,我问他,他说以后再告诉我。他一定没料到,我们根本没有以后。起初,我也没料到。
那道谜题跟一枚白果似的,被我们碾入回忆的土壤里。也许再回首,往事包裹着它,已长成参天大树。枝繁叶茂得令人觉得是幻象。
三年来我对阿旬的执着也是一种幻象。
当幻象开始慢慢瓦解直至崩塌的过程里,我越来越依赖二胡。他比我大五岁,认识他时,他还是我大物重修课的助教。而今,我都已是大二小崽子们的助教了。
他说他在蓉城持续的日子像是简谐振动的平面图像。我不明白这句话是对我故乡的喜爱还是厌恶。只是,他所来自的那座城,是阿旬奔赴的那座城。大多时间跟他在一起,我都在问那座城。大到文化经济,小到邻里性格。我变得关心那座城的天气比关注蓉城的天气多得多。然后又变得什么都不上心了。
阿旬复读了一年后,仍旧没能考到我所在的大学。有些时候弄不懂的事情可真多,比如高中三年,阿旬的成绩比我的都好,为什么高考他就会落败。而我毫无悬念地被A大录取。我曾慌张极了,担心阿旬的分数比我多很多,担心他跑到帝都留我一人守在蓉城。我实在害怕他抛弃我。被留在原地的那一个,不就是被抛弃的那一个吗?
但后来,我一直留在这里,阿旬却用断断续续的声音砸向我,阿妆你从来都不珍惜我,是你抛弃了我。
我很讨厌身边的朋友或者家人说我不珍惜他们。怎么做才算珍惜呢?我怎么就没有珍惜呢?二胡的话就好听多了,他说,他想要一直一直珍惜我。
跟阿旬没能走到以后的原因,大概要算上他不喜欢我清晨放歌这一条。他不喜欢我钟意的那些歌儿,他觉得那些歌儿太晦涩阴郁。他说我变了。变得跟高中不一样。这简直跟笑话一样,我TM都二十五的人了,还会像个二八小少女吗,还会整天看狗血韩剧蹦跶小泪珠吗。
阿旬就是这样,他不喜欢,他不想接受,他就说我变了。
其实我变了,也是另一种定义里的没变。
他总是温柔地说些残忍的话,让人不好发作。每当我生他闷气,我就放一首《他妈的》。其实也没有多喜欢这首歌,我只是想对阿旬骂一句歌名。正是因为骂不出口,才会积累这样的任性吧。
阿旬有时候像蓉城的冬天,处处散发着一大片一大片冰冷的绝望,潮湿的寒意沁到骨头里,让人发抖,牙齿们奏出乐章可依旧恐惧从此再无法与冬辞别。可我还是不得不爱蓉城,因为那是我的故乡。
二胡很神奇。他好像总能第一时间知晓我的情绪变化,感情动向。阿旬从屋子搬出去的下午,他就立马从双流机场奔到我旁边。我说,你五一不回家啦?他说,请让我住进来照顾你吧。
我还是拒绝了他这个提议。但是没拒绝他想重新当我男朋友的愿望。三十岁的人了,竟像个分到糖果的小孩子一样。我讨厌他这种类似故意的欣喜若狂,却又充分享受着这种内心的讨厌。也并不是只有阿旬才有那么痴情的女孩儿在等他,我也有专一的二胡在守着我啊。我不知自己脑袋里怎么忽然闪过这样的想法。这个想法让我开始恐慌,开始恐慌在屋子里再闻不到阿旬身上好闻的味道。
他才走,我就开始怀念他抱着我,我身上沾了他味道的感觉。我安慰自己,二胡身上也有好闻味道呀。另一个自己皱眉,用怜惜的眼神看我,“可,阿旬身上的是费洛蒙味儿,二胡身上的是洗衣液味儿……”
那个女孩说她叫小庄。她约我见面的地方,是当初我和阿旬常来吃的韩料。就在那之前的一个月,阿旬还硬扯我来怀了一把旧。那时候我还没剪成短发,他超喜欢轻轻拧我的长发,两绺头发打一个结。然后他总是嘀咕,为什么结老是散开呢。我说我头发丝儿太软太顺了,不行的。
阿旬说,那我要驯服你的头发丝儿,连你的头发都听我话了,你就不可能离开我了。
为啥子,我问。因为你的小辫子在我手里啊瓜娃子。阿旬说这话的时候才像极了瓜娃子。
跟小庄见面的前一天,我特地把头发剪了把粉紫换成暗紫。我想让自己看起来不像自己。也许自己心里都在暗示了——跟她见过之后,你会变得不一样。那就提前一点吧,没理由让决定权在别人手里。
我收到她私信后打翻了本科生的研钵,据说那是他们最后一组实验,他们要早早做完毕设跑去实习的。我对在他们前程的路上播了一段小插曲而感到抱歉,但我没想过为了弥补他们去帮他们做实验。算他们倒霉吧,遇到我这样的师姐。
我翻她的微博。翻到一张他送她的耳钉的图片,很漂亮。我没有扎耳眼,我想,如果我也有耳眼儿,阿旬会不会也送我一对那么好看的耳钉。见到她的时候,我靠耳钉认出她,于是我又在脑里问了一遍另一个自己,“如果我也扎个耳眼,你说阿旬会不会送我个更美的耳钉呢?”
我感觉自己很恐惧小庄预谋要说的话,同时我又是那么期待她快点说出那些话。她果然说了,说了很多很多。多到我几乎记起与阿旬所有高中的回忆。她说的那些事情,都是我与阿旬曾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我像在面对一个从前的自己,仿佛是失忆多年后终于记起了自己曾经的模样。她让我重新阅览了自己的曾经,如同再次翻读一本皱巴巴的旧书。而书读到尾页,结局呼之欲出。
年少的我坐在我的对面,让我离开阿旬。年少的我对我说,你,不过是我的影子罢了。
之前看过一个写兔子故事的作家说——我们之间最大的情敌就是从前的我们。
我如何能敌得过她呢。
那晚,我回到屋子,打开电脑随便挑了个下载好的电视剧来看。我知道自己不是在看剧。可是空白的脑子需要画面需要声音去填充才能显得我没那么无能。然后阿旬加班回来了,他走过来,拿满是灰尘和带着外面细菌的嘴亲我的额头。我那时就只是想,还好他没亲我的嘴唇。
他说,你怎么又看这部剧啊,都看了多少遍了。可我明明记得这才是第二次看。但我没做无意义的反驳,我问他,你觉得Olive的老公是爱她比较多还是爱Denise比较多?他疲惫地答,我爱你比较多。
阿旬收拾行李之前在屋子里赖了九天。整整九天,他不上班也不出门,任我怎么放那些他觉得阴郁的歌,他都没意见了。我突然想到,原来阴郁的歌往往都是有隐喻的。
大概是我用九天决绝的表情击垮了他心中对我最后的一丁点儿不舍。他又一次说,阿妆你从来都不珍惜我,你抛弃了我。他上一次说这话的时候,是他离开蓉城去另一座城的大学。可能那时候,我脸上的决绝跟如今没什么不同。看啊,有些东西是人骨子里变不了的。
那年夏天,骑着自行车追在他离去的出租车后的我,直至追到机场也没被他发现。我已经不愿意自己立在悲伤中目送他离开的桥段再发生一遍。
我只是想要唯一的安全感。就像我们高二那年地震时,阿旬逆着逃出教室的人群跑到我面前,握住且只握住我的手的那种安全感。我想,只有二胡能让我不去患得患失。尽管他对我的所谓安全感嗤之以鼻。二胡说,小朋友啊,安全感只是自己才能给自己的幻觉。
可对于有些人而言,幻觉才是更重要的真实存在。
二胡又在实验楼下等我。我对着手机话筒吼他上来,他说你们楼里的味道太迷人,怕被诱惑晕倒。我不明白,明明我对他那么凶,他为何还卑微地跑回来。
电梯显示1层到了。走出几步,二胡已经转身面朝我对我微笑。
刺身买来了,他提起袋子跟我邀功,又指指草坪说,垃圾也处理到垃圾箱了。
蓉城的夏季是不停歇传播一簇簇热烈的蒸笼。人们的忧伤气愤胆怯麻木以及后知后觉的不甘心化成的汗,仿佛怎么也蒸发不进闷潮的空气里,只能裹住身体,蒙住心的眼睛。
但我想,我还是喜欢热烈,喜欢夏季。尽管,我不爱。
3、 小庄
怎么也搞不懂,短短几个月里,她究竟用了何等段位的迷惑汁把苟旬灌得神魂颠倒。我跟他可是将近四年的感情摆在那儿,他居然喝醉喊她的名字。这件事像粒小木屑刺进我手掌,但我没有胆量去质问清醒后的苟旬,久而久之,木屑仿佛溶在手心,变成颗轮廓模糊的痣。是的,它没被挑出所以一直在那里。
在痣生长的过程中,我又点进阿妆微博重新设置悄悄关注。她似乎性情大变,一天发微博的数量比以往几个礼拜都多,还常常跟她的新男友秀恩爱。所以她能有多喜欢我的二旬啊?这么快就找好下家了。她有时会刷屏,搞得我现在玩微博都要背着苟旬,以免他发现我在关注她。苟旬已经对她取关了,不知他是否跟我一样,对她是悄悄关注。
自从发现她微博分享了很多苟旬常常听的歌,我就鬼使神差地听遍了她分享的歌,甚至一些小视频。我拉着苟旬一起去吃她称赞过的饭馆们,一起去她定位过的公园们散步,像故意讨好苟旬似的。我觉得自己只差一步就进入疯魔。
心里往往是焦急又惶恐,连午睡都做同一个梦。梦是脑袋里排练着一场幼儿园时的戏,我看起来那么小,比周围小朋友都小,大家比赛沿着绘画本上的图画来描边廓,我总是最先描好的那个,举起瘦胳膊洋洋得意的神情却好让人心疼。
然而我仍然沉溺于她的微博图文。像迷恋一种能令人上瘾的食物。也许不是,我是迷恋苟旬的那种表情,就像我每次陪他看美剧时他的表情。那部剧我看得心不在焉,却对那个弹钢琴唱歌的女人印象深刻。她似乎置身于何时何地都可以弹着琴唱着歌,餐厅可以,宴会可以,养老院也可以。她从长发飘然唱到金发褪色。我想,她得有多爱啊!
老同学吃火锅吃撑,结果上吐下泻住到医院里。他还有气力开自己玩笑,“想不到我纵横吃货江湖这么多年,还是跌进水里,把鞋打湿了。”
我没接他话,照顾了他一天,累得我眼皮都泛酸,只等着苟旬来接我回家。算算时间,他应该还有十几分钟才到,我就在医院走廊里瞎转悠看墙上的预防甲流小贴士。甲流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啦,这医院还不把壁板换掉,我正这么在心里乱指责时,不远处有熟悉的声音冲进我耳膜。
“他怎么搞成这样?”
“我太生气,把他从二楼阳台推下去的。”
“噢。还好只伤到腿,打几个月石膏应该就好了。”
“你是不是特庆幸早就跟我分手,不然现在躺在那儿的可能就是你了。”
我赶忙奔到苟旬身边牵住他的手,我不知自己在怕什么。没等苟旬介绍我或者她,她就开口笑。“你女朋友?”她像没见过我一样,在苟旬点头后跟我打招呼说你好,后面她说了句什么,我没太听清。
下降的电梯里只有我和苟旬,他却一句话都不说,他学我。在闹哄哄的夜色里,他靠近我,近到几乎嘴唇贴着我的面颊,说:“其实,她是我前女友。”
我知道自我心理暗示没有听清她后面说的话,实在太蠢笨。她说得那么清楚——你好,我是阿旬的高中同学。
但我多希望我不用看清所有事物的全貌啊,我多希望苟旬没有最后再诚实地补上一刀啊。我松开他的手,才发现手心的汗都是冷的。
天还未全黑,街边的灯却突然都亮了。一瞬间,高悬成海鸥翅膀模样的路灯,把我眼前尘埃的形态来了番淋漓尽致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