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庞城已经走了,带走了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六年情感,只值这么多,压缩起来,一个立方不到。
其间,她站在阳台上抽烟,手里拿着整理庞城留在家里的东西时发现的信。电视里滚动播放当日财经、体育,以及社会版中一个对生活绝望的人路过某户人家顺便杀了那家的主人——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自己没有勇气自杀。曾经的每个晚上,她很爱和庞城一起看这种节目,一边吐槽一边看,模拟着未来生活的状态。她曾觉得很幸福,现在,她努力回想,庞城只跟她说:“那,再见。”明知不会再见了,还“那”个屁。感情嘛,就是这样,在一起在一起,同进同出同床共枕,但真的就在一起了么?再深的拥抱、亲吻,不也还是两个人么?
实际,谁也没有变成谁。
是非、对错随着她点燃第二支烟,慢慢变得模糊。她穿着上个生日庞城送的高跟鞋,他在巴黎见客户的十分钟间歇,跑出去买了这双高跟鞋。他说她穿上高跟鞋看起来像18岁又像35岁,反正,就是女人最好的区间。现在呢,她穿着女人最好的区间,脚踝有一点疼。男人为什么不穿着内增高站在男人最好的区间呢?所有男人都比女人该增高。高跟鞋轻轻踢着阳台护栏,她双手撑在护栏上,试图让自己更高一点。
旁边阳台费力伸出一只带着驱蚊圈的手:“我叫汪欢实。”目测手的主人不超过22岁。
城市里似乎已经很少这种主动结识邻居的人,她吓了一跳,一只鞋掉了下去,对面阳台那人也应声消失。三分钟后,汪欢实出现在楼下,大汗淋漓向楼上的她挥舞捡到的那只高跟鞋。再三分钟后,汪欢实呼哧呼哧跑上楼,把鞋递给她。她并没有道谢,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整个世界只剩庞城抛弃她这一件事。汪欢实对于她没有道谢,感到有些不高兴:
“最起码说声谢谢吧?你是没有礼貌?还是想自杀啊?”
后面这个问题过于尖锐,直指实质。她本来自己沉浸在无边无尽否定未来、否定自我的情绪中,却被这个简单又无聊的问题撕开一道滑稽的口子,她下意识辩解:“你吓到我,鞋才掉下去。”回答完,顿感自己的伟大悲伤也变得无聊了。虽然不是基督徒,没有宗教的禁忌,她也觉得被洞穿了这隐匿的内心,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地上散落着她没清理完的东西,汪欢实撑开门,硬挤进来:“我礼拜天听到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他是不是又欺负你了?他……”
“走了!”她被汪欢实这话再次戳中软肋,大哭起来:“我礼拜天出差了,那天不是我……”
马上汪欢实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我听错了,他一直一个人在家,对你很忠诚,没有其他人……对不起。”
灯光萎靡,尴尬的沉默时间里,汪欢实站在她家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着,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汪欢实试图转移话题,避开眼前这个女人的爱情悲剧。他说,自己开学大四,非著名大学不著名专业待业生。他还说,学校宿舍暑假装修他无处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学的书,决定拿出所有积蓄在她和庞城这个“高尚精英”小区租一个月的房子,争取认识几个精英邻居,为未来找工作打基础。
汪欢实喋喋不休地说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满两人之间所有的尴尬,她含糊地点头,还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恋多像一语成谶啊,无数次的问对方会不会因为另一个人离开自己,当时的庞城都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可走的时候还是毫不留情。
“你不觉得我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么?”汪欢实突然问她。
“嗯?”她走神了。
“你们公司还招人么?我开学大四,可以先去实习一年,你觉得我不错,再转正。”汪欢实胸有成竹。
她摇摇头:“我已经申请出国工作了,帮不了你。”
“就因为这事儿?”汪欢实表情有一丝不屑,一丝遗憾,他严肃又认真地问她,“你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就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怔怔地看着对方,突然爆发了:“凭什么就不能呢?计划了结婚计划了旅行,为一个人计划了一辈子,那个人却退出了,我凭什么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本来是要去死的,跟家里打好招呼要出国,却在跃上阳台的瞬间掉了鞋。
汪欢实叹了一口气:“我带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礼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来,我们还有七天的缘分,你失恋,我也没找到工作。”
直觉上,她应该拒绝,毕竟加上捡鞋的6分钟,她认识这个男孩也不过20分钟。
她想关门,对方却把手坚决地按在了门框上:“你死都不怕还怕我对你怎么着吗?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有一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在她心里纠缠,她在一本书上看过,与想要自杀的人谈判时,不能回答诸如“几点了?”“起风了?”之类的问题的。因为这种问题都会暗示对方“时候到了”。后来想想,她之所以能答应跟汪欢实去散心,完全是因为当时的汪欢实给了她一个新的暗示“七天之后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于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欢实提议开车带她去看现场,但到了停车场,汪欢实推出一辆电动车,她却不合时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车。她以为的开车是开车,而汪欢实以为的开车,反正就是开嘛,管它什么车。她不想以29岁高龄坐在电动车后座秀发飞扬,那种感觉有点像郭德纲演林志颖,虽然年龄相当但怎么都透着一种违和感。汪欢实讥她,死都不怕了,还怕丢人么?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于是,北京东三环的辅路上,他们踩着电动车超过了行人与自行车,超过了奥拓和兰博基尼,她觉得穿着Lanvin套装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欢实的某宝大王牌电动车上的自己,有一种特别后现代的拼贴感。
他们去了音乐节,在下着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摇滚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号。汪欢实帮她买了一双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给自己弄了个撬——她死都不愿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对的!她本来准备穿着这双鞋去死。于是推电动车的青年带着穿撬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乐节。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庞城也一起去过音乐节,他们租了帐篷、挤脏厕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当时也是高兴的,主要是穷开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电动车没电了,汪欢实吃力地蹬着车子,他们还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会肌肉酸痛。汪欢实说要不你帮帮忙吧,她说“好嘞”,然后笑着打开手机里的电台软件,下载了一段“呼儿嗨呦”的劳动号子。
男孩在前面无力地大声抱怨着:“不能帮点实际的么!”
她笑着摇头,沉默着流泪,那年她和庞城的音乐节后,北京暴雨,他骑车带着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两个人染成阿凡达和蓝精灵。回家后,庞城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则多了一套扎染内衣。后来,庞城再没穿过蓝色衣服,她再没有去过音乐节。
多年以后,庞城开车载她去看演唱会,依然是大雨。
庞城叹了一口气:“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蓝色的了吗!”
至少,她保有了关于庞城不穿蓝色衣服的秘密,这个秘密他或许再也不会对第二个人提起了。
第二天,汪欢实带她去搞浪漫。他跟喜欢的女孩闹分手,对方不肯原谅他。他想了一万种道歉方法,想在女生家楼下摆蜡烛,99支白蜡烛摆成一个心,再捧一束花,一遍遍对着楼上大喊“对不起”。她教他安静在楼下等女孩出现,真诚道歉就好,原谅就复合,不原谅就好聚好散。
汪欢实有些犹豫:“这样,不会显得不真诚不隆重么?”
她反问:“难道要隆重到尽人皆知、道德绑架么?”
这种事,她身体力行过。大学毕业时,庞城带她想回家乡过安稳日子,她却想要出国再读书,提了分手却在临走前后悔了。当时的她干了现在的她不同意汪欢实做的事情——她在庞城楼下摆了蜡烛求复合,她爱的庞城在所有围观群众大喊“在一起”的气氛中同意放弃家乡的工作。最终,她没出成国,庞城为了她飘在了北京。于是,后来的每个不美满,她都背上沉重的枷锁:假如当初放他走,她和他的人生会不会好一点。
汪欢实最终没有等到他的女孩,那女孩早已出门旅行了,走时没有通知他,甚至换了手机号。汪欢实还想挽回,她却力劝年轻的男孩:
“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就会搞得像我。”
当你失去他(她)时,你怎么办呢?年轻时不懂得的装逼道理,在某个时刻会忽然醍醐灌顶:比如,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终将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新闻里每天都在上演孤独的故事:那个因为门没关好无辜被杀的人,也有挚爱的家人,但最终只能独自面对生与死,他在自己家里被杀,凶手甚至不慌不忙地用他的菜刀把他分装进他的行李箱。可就算,临终环绕身边的是亲人又能怎样?他们握着你无力的手,温柔地鼓励,你也终将独自面临最后的白光,走马灯一样闪过你的一生。
回去的路上,她和汪欢实从爱情聊到了死亡,汪欢实说她“解high”——稍微大个几岁就能装尤达大师、心灵鸡汤。她恍然明白,自己已经变成当初自己厌恶的“过来人”。
第三天,汪欢实带她去看798里不要门票的展览,他带着她倒了两次公交车,只为了指着其中一幅照片告诉她:“这幅画我三年以前在创意市集上看到过,当时卖50块我没舍得买,你看后来在香港拍卖居然值5万了!”
“你怎么50块都没有?”
汪欢实不好意思地低头:“女朋友想吃冰淇淋。”
她想了想,严肃地恭喜汪欢实:“幸好你跟她分手了,你女友绝对是扫把星转世。”
汪欢实却说:“就算回到当初我也会买冰淇淋不买画的,那天是我们的初吻耶!”
第四天,汪欢实教她打网球,她汗都没出,汪欢实捡球捡到腰肌劳损。她想,她会坚持打网球,很多人在生命里来来去去,总要留下一些什么,比如,庞城留下了一段感情。
第五天,汪欢实送给她一本食谱,叮嘱她即便他离开,她也应该好好照顾自己。
第六天,他们坐在阳台上,喝了一瓶红酒,看了一次日出一次日落。
第七天,她告诉汪欢实,她已经不想死了,就算庞城离开了她,她的人生也还是要继续。
还是隔着阳台,汪欢实吻了她,他身后是已经整理好的两只行李箱。
他说:“这世界上再浓烈的情感也不该逾越作为人想要活下去的本能。”
她站在阳台上抽第三支烟,对面阳台的汪欢实就那么忽然的消失了,像从没有出现过一样——她终于完成了她幻想中的走马灯,回顾的只有爱情。但她想,这不会是她临终的那个。
她终于放下了支撑在阳台上的双臂,虽然她还是不知道怎么释怀:假如,当年庞城不是暑假租了她隔壁的房子,就不会因为帮她捡晾在阳台上掉下去的鞋认识她;假如,那年庞城买了那幅画没有买冰淇淋给她,或许就没有那个吻;假如,那次闹分手她换了号码不要换回来,庞城或许就不会为她放弃出国读书的机会……假如没有过去,他们不会有七天前因为一件小事的争执,不会有她愤而离开没告诉庞城自己要出差,不会有庞城因为担心她没带钥匙又赌气不肯打电话却执意为她留着门……假如这一切,有任何一件事改变了轨迹,今天,应该就不会是庞城的“头七”。
可庞城已经走了,一个一米八五的人,只带走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她哭着想,如果不是迷迷糊糊中他以为是她回家,也不至于如此措手不及……她真是他的扫把星啊,她却还是必须苟活于这世上。
她手上还拿着庞城的信:
“下次吵架,你不要离家出走了好么?你说,如果我向你求婚,我们应该像交换戒指一样交换人生的一个秘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秘密,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奶奶迷信,让我认过一个狗爹,给我取过一个好养活的孬名。别人的孬名顶多叫狗剩、拴柱,我比较倒霉,还得随狗爹姓汪,叫欢实……我想向你求婚,我的秘密说完了,你的呢?”
是啊,她的秘密是什么呢?或许是,她会把这个故事假装成别人的故事那样讲出来。
或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