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大年三十。北方的某一条城镇公路上,树木干枯,泥土坚硬,偶尔一只麻雀“倏”的从空中飞过,仿佛都有冰渣儿落下来。
公路狭窄,路边是一条封冻的河。公路上,一辆破旧的白色面包车正在疾驰,抓着方向盘的是男人粗糙泛红的手。过了这个年,他四十二岁,头顶已经开始秃,两个斜溜的肩膀,肚子和大多数中年男人一样,软绵绵地凸起,逼得皮带松了一个又一个孔。
他是镇上一所养老院的院长。这天中午,他请员工们喝了本年最后一顿大酒,然后放假。他喝得有点儿多,脸、脖子、胸口都红得像开水烫过,他坐在那辆空调早已失灵的面包车里,寒冬冷气“嗖”的钻进毛孔,他抿紧嘴,挂挡、加油、转动方向盘,往单位开去。大年三十,他一个人值班。
公路上空荡荡的,他脑袋里也空荡荡的。他只想回到宿舍,往那个硬邦邦的单人床上一躺,裹紧身上的羽绒服,打着呼噜,狠狠睡一觉,睡到大年初一。
也许他已经睡着了。
“砰”一声,整个世界突然崩裂坍塌,向他砸来,他感到自己在坚硬的大地上滚动,骨头碎裂的“咔嚓”声异常清晰,路面的沙子飞溅,他的血飞溅,河面的冰张开大嘴,冰冷的唾液迫不及待要吞食他。
他以为是梦。梦中,一辆重型斯太尔货车向他冲来,在这条偏僻空寂的公路上,如狂躁的野兽一样踏过他的身体。血管断裂,弹出皮肤,鲜红的蔓延的血像灰白寒冬里猛然开出的花。热气在他眼前氤氲,他熟悉这种热气,喝进一斤白酒之后,他眼前就会涌起这样的热气。
轰隆的汽车声卷尘而去。面包车四轮朝天,他的头朝下,血飞速地从他身体各个部位向外流淌,流向河床,流向冰面。除了意识,他丧失了一切活动能力。
他不想死,一点儿也不。他的父母70多岁了,正在老家的土炕上盼着他的电话;他的女儿明年就要高考了;他的妻子……这一刻,他却恨那个女人。他想爬出去,想呼救,想摸索口袋里的手机。公路上寂静如午夜,远处传来隐约的鞭炮声,那辆斯太尔好像凭空冒出来,只为把他撞得粉碎。
恐惧像巨斧,劈砍着他的脑袋,比肉体的疼痛更疼的,是生命一点一滴被抽离。他的瞳孔忽然放大,像电影院里灯光熄灭,巨大的屏幕覆盖了一切。他感觉不到躯体,只剩一双睁圆的眼睛,眼前冰封的河融化了,半生回忆开始流淌。
他从卫校毕业后,分配到县城一所公立养老院的医务室,一个四层的小药柜,一张重新刷了白漆的旧写字台,一支血压表,一堆一次性注射器。他的工作简单轻闲,除了开点儿简易的处方药,他每天翻翻报纸,泡一壶茉莉花,和同事们打几圈麻将,赢了钱,就到街边小店吃两个驴肉火烧。
他娶妻时,人们都说他命好,一个农村出来的小伙子娶到一个县城里长大的姑娘。姑娘是家中老幺,上面三个哥哥都是生意人,对她关照有加,她衣食无忧,就缺一个老实听话的男人。订婚时,她要求他买下一块沿街地皮,盖一栋三层商铺。他回家跟父母商量,父母没吭声,几天内取出家中所有存款,借遍亲戚朋友,把钱交到他手里,让他给姑娘一个交待。
婚后,他的妻子没上过一天班。每个月,她收了商铺的租金,就去买衣服。她总是把脸抹得煞白,嘴唇猩红,浓烈的香水四下飞散。白天,她戴着墨镜,嘴角微微一动,脸上的粉粒就跌落到空气中。她骑一辆嫩绿色的坤式摩托车,像一片新鲜的落叶在商场、美容院、美发店间飘荡。晚上,她去跳舞,把烫得蓬鬈的头搁在陌生男人的肩膀,轻佻地笑,扭动某条新买的花裙子。
她总是不满意。他的父母来住了三天,就被轰走,她说,“我受不了他们身上的味儿。”他每天早早下班回家,做饭,打扫,辅导孩子作业。她却一直在埋怨。她嫌他没本事,挣不了大钱,不像她的三个哥哥,聪明狡猾,黑白通吃。纵使夜里,他压在她身上,胸膛滚烫,像一台失控的机器一样疯狂运转,她的目光还是不在乎的,透着轻蔑。
一晃二十年。
孩子上了高中,妻子依旧那样阴阳怪气,他还是一个养老院医务室里优哉游哉的小医师。他习惯了忍耐,习惯了过年时才给老家父母打一个电话,习惯了妻子日复一日的骄傲蛮横。偶尔,他和领导去KTV,看着那些鲜嫩的姑娘从眼前走过,他缩在角落里,一句歌都唱不出。他听到身体深处某种模糊的欲望在窜动,撞他的胸口,让他用力地吸一大口气。他手掌汗湿,稀疏的头发在霓虹里落寞枯燥。
回到家,是一只冰冷的枕头。妻子睡了,她现在已经讨厌他的碰触。他像一只老鼠踮着脚尖儿,这么多年,他在她面前,只敢小声出气。
只有电脑开着,这是卧室之外,唯一能让他放松的地方。他喜欢进聊天室,跟一些隐姓埋名的人聊天,他两只手笨拙地在键盘上敲打字母,一句,一句,那些话比他半辈子说的话还多。就是在这里,他认识了“优雅丽人”,这是她的网名。她在贵阳,跟他同龄,她离了婚,自己带着一儿一女,她做生意,生活优越。
他越来越粘那台电脑。电脑里的“优雅丽人”成了他的知心人,他抱怨妻子冷漠,她就说,“来我这儿吧,我会对你好的。”他的心狂跳。
他心不在焉,回到家,什么都不想干,坐到电脑前,他才能精神抖擞。妻子一进来,他就急急摁灭显示屏,他总是凌晨才上床睡觉,他也不再试图去抚摸妻子的身体。她不明就里,大发怒火,扯断电脑线,骂他是个蠢货,每天就知道围着电脑转,连饭都不做。她让他滚。
那段时间,他住在单位宿舍,电脑成为他所有快乐和希望的来源。“优雅丽人”体贴入微,给他寄来了礼物,一件粉红色的T恤,花纹在肩膀缠绕,他穿起来,满面光彩。他跟同事们炫耀,“这是女网友送我的!”他有了个绰号,“粉红男”。“优雅丽人”让他离婚,“我嫁给你”,她的声音在听筒里柔情百转地传出来,让他耳朵酥麻。
他没想过离婚。孩子,家,还有那个凶悍的妻子,虽然一切那么不美满,但是,他没想过离婚。
他在单位住了半个月,妻子一个电话都没有,他能看到她冷漠不屑的表情。后来,杀上门的不是妻子,而是老丈人,替女儿鸣不平,在他单位,挺着矮胖的胸脯,大骂他是混蛋。老丈人年龄大,嘴皮子却利索,编造出各种不堪的字句辱骂他,连“同房时不能令女儿满意”也堂而皇之地骂出来,成为他的罪状。他缩在宿舍里,锁着门,拉紧窗帘,肮脏叫骂从窗户缝隙钻进来,像针扎,他耳朵轰鸣。
他不想忍了,不想后半辈子也在一个女人面前夹着尾巴做人,哪怕为了温柔如水的“优雅丽人”。妻子冷笑,看他的表情像看一只狗,“离啊,我才不怕。”她当然不怕,他除了身上穿着的衣服,什么也不能带走。他跟女儿张了张嘴,还没出声,女儿就说,“我要跟妈妈。”连女儿都瞧不起他。
离婚,辞职,大醉一场,40岁。他望着这个生活了二十年的县城,天空沉得仿佛压在头顶,压得眼皮垂下来,压出眼泪。他一无所有,一切只剩下遥远的南方一个未曾谋面的女网友一句轻飘飘的,“我嫁给你”。
“优雅丽人”嫁给了“粉红男”。但是,她并不优雅,也不太美丽。她是个强势精明的生意人,不缺老公,缺男保姆。她让他做家务,接送孩子上下学,自己却常常夜不归宿,她不断在电话里和别的男人调情,丝豪不避讳他。完全陌生的环境,没有一个朋友,他孤独窝囊地寄人篱下,不敢发出一点抗议。他在小县城里那点儿本事,到了她的城市毫无用场,她干脆让他去做小区保安。
陌生的城市里,他最后一线希望破灭,这里没有爱情,只有更大的屈辱。一年后,他咬碎了牙,给原来养老院的领导打了个电话,乞求复职。他要回来。
人们假装关心他,却只想看他笑话。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妻离子散,身无分文,跑到千里之外去投奔女网友,艳福不成,垂头丧气一身落魄地回来,多么可笑,他听见无数细小的声音碎碎地说,“活该!活该!活该!”医务室早换了新人,他已经被取代。领导和他谈话,谈得客气,意思不过是“你自找的”。他被派去乡镇养老院做院长,离县城几十公里,条件差,活儿多,菜里没油,薪水低微。问他同意吗?他忙不迭点头。
活着就好。他想。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同事朋友,熟悉的街道商店花草树木,甚至吹过脸的一阵风,都熟悉。事到如今,只有这种熟悉,才让他觉得安全。他找不到人说真心话,那就不说;他知道人们都在背后嘲笑他,那就随他们去;他知道自己人到中年奋力一跃之后,跌回一潭死水,唉算了,将来的日子就靠自己,无论多卑微,活着就好。
面包车熄火,冷风像一只只透明的手,从四面八方伸进车内,捅穿他的身体。冒着热气的血渐渐凝结,他的身体微微蠕动,有眼泪噙在散开的瞳孔里。公路寂静,云朵深青。依稀傍晚,鞭炮声热闹起来,人们举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