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母亲变了。自父亲去世后,在生理心理的双重压力下,母亲漫长的更年期终于以绝经告终。叶露好不容易从生活的重击里回过神来,却发现母亲有了变化,像是有什么东西脱离了桎梏,自顾自地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滋生起来,这个变化,不单是主卧马桶上空荡荡的收纳盒,母亲上衣里代替了调整文胸的小背心,更多的是一种让人不安的叛逆。
清明过后,母亲每餐都会喝一杯药酒。小酒盅是父亲在世常用的,一杯二两,药酒也是父亲泡的,一罐二十斤,灌的是二锅头,泡的是当归和黄芪。第一次母亲接药酒,她以为是祭奠父亲,没想到酒没倒在地上,而是被母亲一仰脖倒进喉咙里。
第二天母亲又接酒,她憋不住问道,今天是怎么啦?不怎么,就是我胃寒,要喝点药酒暖暖胃。母亲道。她搞不明白喝药酒为什么能治疗胃病,人还愣着,母亲已经把酒干了。
她的话被堵住,当时没有发出来,也就失去了机会,后面母亲再接药酒,她当做没看见,大口吃饭。她也习惯于自我安慰——不就是二两吗,也就一百六十大卡,老太太吃完饭下去跳一个小时广场舞,也就代谢得差不多了,多大个事,何必惹她不高兴,想想也就算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母亲竟然抽烟。之前看到打火机,她以为是小超市送的赠品,可是星期五提前下班,打开门满屋子烟味,母亲就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手上的红点闪烁,像蝙蝠的眼睛。她整个人愣住了,脑袋里一片空白。
叶露的外公是军人,参加过解放战争,小腿上缀满了炮弹绽开的洞眼,退役后转到地方的事业单位,仍然不改军旅生活的做派。没有兵,老婆和孩子就是兵,六点起床,饭前晨跑,被子要叠成豆腐块,说话要举手打报告……家里是另一个军营。
在外公的管制下,母亲是小心翼翼地长大的:勤快、话少、温驯、胆小,如同被套在一个被设定好的模具里,成年后直接成型——处理各种家务都是能手,不管在哪儿眼睛都有活,温婉贞淑,服从家长的一切安排,她嫁到叶家后,生活和在娘家没有区别,驯服的黄牛耕地时不需要用鞭子,既成的程序已经深入她的骨髓。
叶露从没见过父亲做家务,家里证件票据放在哪儿,退烧药剪刀在哪个抽屉里,他一概都是不知的,母亲只要离开一天,家里的一切都会停摆。父亲不管小事,只管大事,不自己操作,只技术指导,家里钱怎么花,哪些东西能买,事情怎样做,孩子怎么教育,都是用嘴巴下指示,而母亲就像个完美的下属般尽心尽责去完成。
叶露七岁时,外公就因肺癌去世了。长大后的叶露对外公印象很浅,他的霸道,他的严厉,他生活中的强迫症,都记不住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第一天上小学外公去接她的情景,那天他穿着一件簇新府绸衬衣,显得人异常庄重,和老师寒暄完,他将一个洋娃娃塞进她怀里,说是祝贺她上学的礼物。与母亲说起外公时的苦大仇深不同,她对外公印象很好,那个洋娃娃是百货公司的高档货,普通工薪阶层半个月的工资,父亲和母亲是绝对不会给她买的。
得知外公去世,她哇的一声就哭了。葬礼上,父亲神色自若地招呼着宾客,母亲红着眼圈牵着她,大舅和外婆捏着手绢坐在椅子上哭,眼睛和手绢都是干的,最伤心的人反而是她这个刚满七岁的外孙女,当然这眼泪大部分是源自再也收不到洋娃娃的悲伤。
外公去世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头七和三七,母亲只在家叠了一串金元宝,照常在下班的路上和人说笑,照常在晚餐后看两集电视剧,等到五七那一天,前面解脱的自由积压到了一个顶点,反作用力爆发出巨大的愧疚,她开始哭着对叶露说起外公对她的种种好处,买了整箱鞭炮,还花八十块定制了全套豪华纸扎。
父亲抱怨母亲太浪费,是封建迷信,是愚昧,一贯说话细声细气的母亲却尖声反驳,说父亲没良心,外公活着时对他毕恭毕敬,死了马上就变脸,连纸扎也舍不得给他烧。这是叶露第一次看见母亲和父亲争吵。
过去几十年里,母亲一直是以一个贤妻良母的模版来生活的。这是记忆,也是真实。叶露从没想过有一天,母亲会改变。她应该是系着格纹围裙在厨房里忙碌,又或是穿着月白色睡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面前这个藤椅上歪着身子抽烟的女人像烟雾,像幻觉。她定了五秒,低下头放包,把钥匙挂在门后,然后一只手撑着鞋柜脱鞋,语气轻松地开口。
“妈,你怎么在阳台上抽烟?”
她以为母亲会惊讶,会羞愧,会像小孩子般慌乱地解释,结果等她慢吞吞换完拖鞋,母亲都没动。
“妈,你怎么在抽烟?”她又问了一遍。
“没事儿,窗子开着,味道一会儿就散了。”
父亲去世后,家里就再也没有烟味,长时间没闻到烟味,陡然一闻,从胃底到气管都痉挛着翻滚,她捂着嘴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你今天这么早?”母亲把烟熄掉。
叶露这才发现,墙边花架下放着一只可乐瓶,盖子掀了,装了半瓶水,里面密密麻麻漂满了烟头,汁水如咖啡一样黑浓。只看了一眼,她又开始反胃。看来母亲瞒她很久了,可不管是抽烟这件事,还是用空塑料瓶来当烟灰缸,都让她不解,而这不解又加重了她的愤怒。
“你不是不会抽吗?什么时候学会的?”
“平常我不在家里抽。”母亲说道。
“抽烟有什么好!外公是得肺癌走的,大舅也是肺癌,你一把年纪了学抽烟,是哪里想不开?”干咳过后,叶露头都是晕的,父亲抽烟,是她童年时最讨厌的事,没想到父亲走了,母亲马上接棒。
母亲站起来,藤椅嘎吱一声尖叫,阳台变得逼仄起来。
“我是想开了。”母亲看着窗外,“抽烟要是不好,怎么他们都喜欢?这的确是个好东西。我操劳了半辈子,现在就想松快两天。你闻不得味儿,我以后不在家里抽了。”
二、
叶露有心修补与母亲的关系,现在家里只剩下两人,还都是女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比从前更亲密才对。周末她带母亲去逛街,给她买了一套护肤品,一双乐福鞋,自己倒是没什么想买的。中午吃日料,她喜欢鲑鱼子寿司,点了六个,以为母亲不会吃生的,结果母亲不仅吃了鲑鱼子,刺身也能大胆尝试。
“小姑给我介绍了一个人。明天见面。” 食欲满足后,人会变得心平气和,她捧着棕色的粗陶茶杯,看着母亲夹着天妇罗往小碟子里戳弄。
“她怎么不和我说。”母亲放下筷子。
叶露端着杯子不说话。小姑和母亲关系并不好。
“你要是不想去,就算了。”
“我已经答应了。”
“你不要勉强。”母亲道。
“不勉强。现在相亲不是很平常吗?”她不想和母亲过多地讨论婚恋问题。心底里,她认为母亲是个失败者,所以也没有资本来发表见解。以前她迷信缘分,现在倒觉得缘分其实也是拽在人手心里的,不争取,永远不会来。
“反正你自己拿主意。”母亲擦了擦嘴角。
“你以前干涉得也不少。”她笑道。
“你已经大了。我们那套早就过时了。”母亲眼角已经有了深深的纹路,随着表情纵横变化。
“我倒觉得你以前说得也有道理。”
母亲以前总是说男娃儿服学堂管,女娃儿服丈夫管,女人总是要嫁人的。说她不会哄人,太倔。男人啊,不管是什么样的,骨子里都是老一套,你太要强了,嫁人了会吃亏的。大二那年的除夕,母亲语重心长地对她说。
她当时嗤笑,除非能哄一辈子,要不有什么用?忍得长满小叶增生,忍得得癌,那才是真吃亏呢!从青春期开始,她就开始反驳母亲,母亲嘴里那套陈旧的观点,事事以夫为天的做派,她逮到机会就讥讽。可时过境迁,两届前任的分手理由都是说她太过强势,母亲的话也没说错。
她已经很久没和母亲一起逛街。读书时和母亲逛街,她看中的衣服,母亲多半不会买。这条裙子太短,不像学生穿的。这件衣服太透,内衣都看得到。镶水钻的骷髅头不好看,女孩子还是穿得素净点好看。母亲脑袋里拧着一根发条,唯恐踩线,不仅自己怕,还要监督女儿,每回高高兴兴出门,垂头丧气回来。衣服是买了的,也不是不好看,但心里就是憋着一股气,但小的无关紧要的地方,她愿意做一些让步。
这股积压的火气在她正式工作的第二年爆发,自己有了钱,腰板就硬了,每个月交过生活费,还剩大把闲钱,仿佛是要把以前错过的遗憾都补齐,她买了很多运动鞋,因这满鞋柜昂贵又上不得台面的鞋子,她和母亲大吵一场,然后搬了出去。
搬家之后,她就脱离了家庭的掌控。一开始,父亲的同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面上应了,转过头就戏弄人,打字聊天全用英文,聊国际局势和专业知识,对方语法和单词的错处,她还圈起来修改了给对方发过去,不像是交朋友,倒像是考学生,那股威严的气场穿透屏幕,足以让人联想起高考的痛苦,微信加了好几个,竟是没一个能聊到见面。这一点恶趣味很快就让她臭名昭著,再也没人愿意做这样费力不讨好的事情。逢年过节回家吃顿饭,总是会闹得不欢而散。
在父母心里,女儿最好从小学到大学都没有花花肠子,一门心思考重点大学,然后毕业就谈恋爱,二十五结婚,二十六岁生孩子,每一步都踩在鼓点上,可惜她没有乐感,高中把情书带回家,大学和男友逃课看王力宏演唱会,毕业后反而清心寡欲一心扑到工作上。那些年,和家里闹到最僵的时候,虽然都住在二环,可一年到头,她回家的次数两只手数得完。
父亲走的那天,上午还在上班,下午就走了,说是脑溢血,一点征兆都没有,葬礼上她哭得嗓子都哑了,主要不是伤心,更刺心的是自责,如果在他活着时哄他高兴点,那该多好!父亲去得太突然,她担心母亲,又搬了回来,一出一进,房子里的生活却已经完全换了模样。
“能自己认识,还是尽量自己认识吧。”
“工作中认识的人,都是无性别的人呀。”她自嘲。
“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你说的什么话?”母亲满脸不赞同。
母亲没上过班,不懂什么叫社畜,什么叫现代搬砖工。工作劈头盖脸砸过来的时候,老板不会因为你身娇体软就轻点砸,凌晨三点带着团队在办公室改方案时,甲方不会因为你熬夜熬成黄脸婆就尊重你的付出,为了在这个位置上站稳脚跟,她手机二十四小时不关机,机场高铁处处都是移动办公室,口红的色号永远是牛血红枫叶红砖红,每次开会时据理力争的样子就像捕猎的母狮子,她的女性气质除了每月的大姨妈,已经不剩下什么,筋疲力尽的人是碰撞不出来费洛蒙的,何况公司没几个单身男性。
“螺丝钉有性别吗?”她笑道。
“那电视里,乔菲和程家阳在高翻院那么忙,也没耽误谈恋爱啊?”
母亲现在迷上了黄轩,只要他演的剧都会追,中老年粉丝的火力也不容小觑。
“你也说了,那是电视。”她已经很久不看电视剧了。
“年轻人,别总是老气横秋的。”母亲劝,“我们年轻那会儿比你们现在单纯。”
叶露笑了笑没说话。她已经过了二十九岁生日,时间来到一个新的截点,一切处于不可捉摸的状态,仿佛是学生时代熬夜打斗地主时等候洗牌的那个瞬间,眼睛盯着纸牌在赢家的手指间流淌,所有的感官都在那一瞬间的空里。
“其实对女人来说,结婚了未必轻松。”母亲叹息。
“那为什么大家都结婚?不仅自己结婚,还要天天劝别人。”她低头端详茶杯,杯中的红褐色在昏暗的灯光下泛出深浅不一的层次,像是在和时间赛跑,脑海里不自觉跑过一连串分子热运动的公式。
店里的服务生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女生的和服白底蓝花,男生的和服蓝底白花,鲜嫩得像刚洗过的水葱一般。收银台的女孩有一双清凌凌的凤眼,笑起来嘴角有两个小酒窝。上菜的一个男孩只要路过,就会偏着头和她说话。隔着远,听不到声音。她看过去的时候,男孩正扬起手飞快地抚过女孩的头顶,她收回目光,这次听到了女孩清泉般的笑声。
“因为寂寞吧,人总是想找个伴儿!别人不能跟着过一辈子,结了婚就绑在一起了。其实真正结了婚,该寂寞的还是会寂寞。”母亲喝了一口茶,缓缓说道。
三、
相亲安排在周六晚上,这个时间很巧妙,周末两天,一天做准备,一天筹划后续。
地点就在上次的那家日料店,叶露选的,中餐气氛过于亲昵,西餐又太端着,初次见面,吃日料最轻松。位置在过道尽头的包间,一面是透明玻璃,可以清楚看到商场,另外三面吊着竹帘,她坐在沙发上,服务员奉上一杯茶,弯着腰把暗红色的纱帘放下。隔着雾蒙蒙的细纱,这里就成了个半封闭半透明的孤岛,能听到外面假山上的潺潺水声,听到音响里播放的悠悠尺八乐声,却听不到一丝人声。
叶露以为会迟到,来的路上连托词都找好了,没想到自己反而是到得早的那一个。三十五的男人和二十九岁的女人,从年龄上看倒是般配。年纪越大越老成,越是老成就越是不相信浪漫,很难有只取一瓢饮的决心和执着,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等了费尔米娜·达萨半个多世纪,但是等待的时间里他也没闲着,这就是人生。上一段恋情结束时,她失去了幻想,失恋带来最大的痛苦,在于它会粉碎你一直努力建立起来的幻想,以及坚持的信念。
“对不起,我迟到了。”
男人长得浓眉大眼,笑起来的样子,眼睛里闪烁的全是细碎的阳光。他可能有点轻度近视,她想。
“你好,我叫王思明。”他的头发很浓密,看起来倒是比实际年龄小一点。
“我叫叶露。”她放下手里的茶杯,伸出右手。
“幸会。”两人的肌肤短暂地触碰。
“听说叶小姐年纪轻轻,就已经是4A公司的创意总监,真是厉害。”王思明笑着夸奖道。
“哪里,王先生这样的科研人员,才叫人佩服呢。”叶露谦虚一笑。
“其实我这个人不怎么会说话,从小到大,也很少和女孩子接触,生活上反而有些笨拙。”王思明挠挠头,“我妈总是担心我。其实我都是明白的,就是不愿意在这些小事上花时间。”
“太会说话的,女孩子也不一定喜欢。” 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夸赞,总会带来好的暗示。母亲有句话是说对了的——人总是要找个伴儿。
“叶小姐吃点什么?”王思明问道。
她翻开菜单,从前往后浏览了一遍,“不如点个双人套餐吧。”
“那好,就这样吧。”王思明抬起头来,从善如流地说道。
套餐比单点便宜,显得更会过日子。吃饭的时候,她一直打量王思明。他低着头,露出头顶的一个发漩,头皮洁净,衬衣的衣领洁白坚挺,桌上的手机和她是同款。她心里舒了一口气,像考试时蒙题蒙对了正确答案。
“你平常玩些什么?”她用手掌撑着脸,笑着问道。
“有时候周末打打篮球。”王思明喝了一口茶。
“我每周都去游泳。”她说完一笑。
“叶小姐平常也很忙吧?”
“我们这个行业,加班是常有的事,有时候赶起方案来,整个小组的人关在办公室一起熬夜。我们茶水间专门配了咖啡机,就是因为我们这些广告狗啊,都是靠咖啡续命的。”
“那你应该不会轻易放弃事业吧?”王思明问道。
叶露心里一紧,开玩笑地说道,“饭碗怎么能随便丢呢,不过要是有天得到笔几辈子用不完的巨款,那上不上班也就无所谓了。”
“我最佩服有事业心的人。”王思明声音充满了热情,“我觉得,要不我们就这样吧,你我假装看对眼了,互相打掩护,免得以后他们老给介绍,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
叶露一愣,筷子不知觉戳进芥末碟子里。
王思明笑得十分真诚,刺目的快乐犹如盛夏来袭,她被晃得头晕,不知不觉就点了头。
“你为什么想到假装?”她夹起一块三文鱼刺身,一大团芥末粘在筷子上,辣味从舌尖冲到鼻孔里。
“我妈泡在公园相亲角已经整整一年了。给我做了份简历,逢人便发。我不出来,她就闹,我也没办法。我觉得你应该能明白我的心情。”王思明一脸无奈,“我平常时间本来就少,还要抽空应付她,不如干脆安了她的心,也省事。我看你工作也忙,不如就我们互惠。”
“好,我们互惠。” 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男人,越是单纯的人,往往越是严苛。
“太好了。我回去做个表格。把我们的‘约会’的频率和时间排好。”王思明高兴地说道。
她又夹了块三文鱼,这次眼睛盯着,芥末不多不少,微微浸一点酱油,碟子里,白与黑,橘色和绿色,完美交融在一起,像幅现代主义的油画。她一口吞掉这艺术品,和这冰冷的菜肴一起冷静了下来。
四、
她开始和王思明假装情侣,过家家般,每天还在微信里互道晚安,仿佛又回到青春期,原本干涸的心在这个夏天又返潮了,假以时日处下去,泉眼重新流淌也未尝不会。王思明人品没话说,吃饭主动买单,见面会送小礼物——圣诞节的苹果礼盒,路边随手买的花束,她控制着冒出头的悸动和他保持着友谊,希望量变可以引起质变。
人和人之间很奇妙,早一些,她不会答应相亲,晚一点,泉眼完全堵死了,只有现在最恰当——去世的父亲和变了样的母亲,整个世界被颠覆后重新打磨,就连记忆也变得晦涩而不可信,她迫切需要抓住一点不变的只属于自己的东西。
“你这几天怎么都没出去?”
晚饭后,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换上运动服的母亲问道。
“懒得出去。”她拈起一片薯片丢进嘴里,把脚搁在沙发扶手上。
“都不出去玩,谈什么恋爱?”母亲弯下腰换鞋,把衣架上挂着的提包拿下来。“我觉得你现在处的这个,不靠谱。”
微信里,王思明的朋友圈转了一篇学术文章,虽然不是他写的,她仍是点了个赞。她倒是想出去,苦于找不到机会。他家里最近也不催了,她期待的开窍依旧是遥遥无期,两人之间的气氛反而比之前更要冷淡。
“你又没见过,为什么这样说?”她坐直了身体,认真问道。
“就是我没见过,才这样说。”母亲道,“按说你们彼此满意,也处了两个月了,他也该到家里来一趟,就是再不济,请你小姑吃顿谢媒饭总是要的。可他倒好,什么也没有。人家小年轻谈恋爱,一天十几通电话还嫌少呢!你们一天打几个电话?”
“现在都是用微信啦。”
“反正淡得不像处对象。”
“最近舞跳得怎么样?要不要我给你买台蓝牙音响?”她朝母亲努嘴。
“挺好的。音响不用买,老何有。”母亲拉了拉天鹅绒运动服的下摆,“以前你爸在的时候,不许我跳舞,说一把年纪了卖丑。可别人都跳。现在我去跳了,还真是好玩,一起热热闹闹多好。果然大家喜欢的,都是好东西。”
“你们跳什么啊?”她又问。
“蒙古舞学完了。现在跳拉丁。我开始还怕学不会,没想到学起来很简单,她们都夸我聪明呢。”
“你和那个,到底怎么回事?”没说两句,母亲又调转回头。
“就这样呗!”她又躺了下去。
“要不行,就算了。你们公司男生少,写字楼里应该多吧。”
“咦?”她发出长长的尾音。
“咦什么啊?三条腿的蛤蟆少,两条腿的男人多。不行就换。”母亲说得斩钉截铁。
“哎呀,你再不走,要迟到了。”她看了一眼墙上的大钟。
“迟到就迟到,又没关系。”母亲嘴里嘟嚷,到底还是站了起来。
母亲的生活很规律。六点半起床,七点班在小区的广场练太极剑,一大群老太太穿着同款功夫衫,一手做剑指,一手握着明晃晃的宝剑,架势十足。练剑后大家结伴去买菜,然后回家做午饭,中午睡会儿午觉,下午看两集电视,晚饭后出去跳舞,九点回家洗澡,比她这个年轻人生活更丰富多彩。
母亲剪了短发,穿着修身运动服,像是蜕壳儿的蝉一般,把旧日累赘全部抛下,她慢慢想不起母亲原来模样,只觉得似乎本来就该是这样,过去的生活都是桎梏,回过神来后,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对父亲多有不敬,忙甩甩头不再想。她搬回来原本是为陪母亲,现在反倒变成母亲陪她。
母亲走了后,她关了电视,又拿起手机。工作群一进去就忘了时间,退出来后,微信里熟悉的头像依旧是安静的,说不上失望,只是有些怅然。
“砰砰砰。”母亲敲门了。
“我就知道你还没睡。”母亲身上还穿着运动服。
“怎么了?”她把枕头垫到腰后,支起身子。
“我有个事情想跟你说。”
“你说。”她突然有个直觉,这可能是件会对自己生活造成冲击的事情。
“妈妈如果再找,你应该不会反对吧?”母亲顿了顿开口。
“不会。”果然来了,她麻木地回答。
“你有对象了?”
“就是一起跳舞的那个老何,平常比较聊得来……哪晓得他今天当众送我一捧红玫瑰,唬我一跳,怪不好意思的。”母亲红着脸解释。
“你喜欢他?”
“他人蛮好的,看我抽烟,就专门托儿子给在日本买了香烟送我。日本烟味道淡,抽着舒服。”
叶露此刻没有感同身受,反而心里烧起一把火。
“我不反对你再找,可是爸爸走了还没一年,是不是快了点?”她语气平淡地问道。
“我就知道,你还是偏心你爸!”母亲眼圈儿一下就红了,“你是要我给他守三年孝?”
“我没这个意思!”她马上否认,“我就是担心你被骗。想着日久见人心,慢点较稳当。”
“怕什么,我们又不结婚!”母亲气冲冲说道。
“不结婚?”
“我们都不愿意再婚。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结了婚,孩子房子退休工资都是事儿,麻烦。”
“你们中老年人,思想都这么开放的吗?”不婚主义、恋爱至上主义的字眼从脑海里囫囵飘过,她张大嘴巴问道。
“我活到这把年纪,才明白一个道理,做人就是要怎么舒服怎么来。”母亲说完施施然出去。
良久,叶露捡起手机。王思明的头像依旧沉没在微信底部,朋友圈同样安静。那些悸动期待都像是自己为自己排演的哑剧,只停留在这里。她揉了揉自己的脸,觉得自己还是喜欢王思明的,只是她用怯懦把自己困在幻想里,妄想用喷水壶去灌溉整片沙漠。也许她也该找回一些年轻人的朝气和勇气,让自己舒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