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

窃贼

爱情不仅可以改变一个人,还会改变他所从事的职业,有时也会把他送进看守所。

10月 27, 2022 阅读 1722 字数 11382 评论 0 喜欢 0
窃贼 by  乙左左

一名狱警解开我的手铐,另一名狱警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在我身上来回扫描,以防我带入任何金属物件,伤害别人或者伤害自己。接着,我跟随几个新近的犯人一起排队到走廊的尽头领取一个小包,里面放的是一条毛巾、一支小牙刷、一支牙膏、一块肥皂、一打厕纸、一条内裤、一件背心,这叫“小七件”, 是后来在里面的人告诉我的。狱警给了我编号14891,让我住3号牢房。一进到牢房里,号长(每间牢房都有犯人担任号长,帮忙管理所在的牢房)就叫我脱光衣服,在水池那边冲澡,很多人围着我看,这是第一次在这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洗澡。洗完了,我赤脚蹲坐到冰冷的地上,旁边的人依旧盯着我,仿佛在等待我做自我介绍。牢房的铁门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敲打声,有人从外面打开了门中间的小窗口,“盛饭!”外面的声音喊道,所有人都动了起来,白色的塑料碗和勺子拿在手里没什么分量,我排着队领到了在看守所的第一份晚餐,南瓜炖肉和稀饭,旁边的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大口嚼食起来,我没什么胃口。晚餐结束,号长让我自己找地方睡,二十平方的大小住了十几个人,几乎没有什么空位,号长让我睡在蹲坑旁,很臭,但是整个牢房原本就有股臭味,离蹲坑近点远点其实也没多大差别,还没想好怎么躺下,号长就问我怎么进来的。

——7月4日

我并不想讲述一个看守所的故事,只是因为我做了那样的事情而进来,对我而言已经是终身难忘了。并不像大部分见义勇为的人在媒体面前那么说:“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依旧会那么做的。”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我肯定不会再那么做了,一定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事情要从我的职业说起,一直以来,我都羞于告诉别人我所从事的职业,就仿佛我是一名清洁工,或者殡葬工作人员。虽然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早已从西方传入东方,但是在这么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高低贵贱之分的固有观念永远无法从人们的思想中去除的。人们总是能找到衡量他人身份的尺子。比如地位、金钱、声誉、受异性欢迎的程度等等。虽然单从金钱方面,我一点也不羞于和其他人比较,我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地处闹市中心,层高二十,朝南的阳台没有像大部分人那样焊有难看的防盗窗,视野很开阔,可以俯瞰全城,我还有一辆价值不菲的私车,没有银行贷款。虽然年收入不固定,但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是可能的,而且,不用缴纳一分钱税款。对所有的商人而言,不用缴纳税款,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但是和那些漏税的商人不同的是,我并非不缴税而是根本没法缴税,如果非要缴税,那么我将失业,并且进牢房。因为我是一名职业盗贼。通俗地讲,我是个小偷。

和人们印象中的小偷不一样,我比他们高级多了。我不会出现在公交车站从挤着上车的人群里盗取一部高档手机,也不会混在拥挤的步行街或者旅游景点的人们身后扒窃一个厚实的钱包,更不可能佯装成旅客在长途巴士里趁其他人熟睡的时候去偷他们的贵重物品。虽然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小偷使用刀片和镊子的手法确实是经过长期的训练,但是他们还是太低级。就好比他们只是些摆地摊的小商贩,而我则是进驻大商场的高档店铺的商人。

说到这里,必须澄清的是,我作为一名职业盗贼,从未被逮捕过,这次进入看守所,从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我行迹败露的原因。

我们处在一个全面信息化的时代,依靠网络、媒体、科技的途径,可以让工作事半功倍。我之所以能跟其他小偷区别开来,也是因为我很好地利用了这些科技手段。细分小偷这个行业的话,我的工作应该属于入室盗窃。和大部分上班族一样,周一到周五也是我的最佳工作时间,当然,经常是在夜里。周末则是我的休息时间,除非有令我无法拒绝的盗窃机会才会加班。

一般来说,准备一次完美的入室盗窃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确定盗窃目标。我所锁定的盗窃目标全部是贪官,确切地说是贪官藏在家中的现金或者值钱的东西。其中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哪个贪官会报警说家中失窃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现金呢?这个想法的萌生,是从某条反腐的新闻上得到的:“警方从X市市长家中搜出千万现金。”

二、获取目标的基本信息。通过网络,很容易获取目标人物的职位信息,再通过某些地下交易平台,可以从专业贩卖信息的人员手里,拿到目标人物的住址、家庭成员、电话号码等等。之所以能轻松地完成这项工作,全得归功于我们处在一个个人信息四处泄露的环境。好好回想一下,我们是否有在某个租房网站上注册或者在某个商户办完会员后几天内就能收到大量广告信息的经历。也是这些经历给了我启发。我只是对于这些被泄露的个人信息加以筛选,从而进行更深入的利用而已。

三、确定盗窃时间。对目标人物进行长时间的跟踪,摸清他们的工作规律,上下班时间,交际情况,甚至生活习惯、性格等等。没错,这种近乎中情局的跟踪手法,被我应用到了盗窃上。这需要耐心和细心,有时跟踪目标将近两个月,才下手。有时不走运的话,我宁愿放弃一个把握不大的目标,也不愿意让自己陷入巨大的风险之中。

四、其他手段。可能还会运用心理学,对于阴沉而多疑的目标人物,只需要打电话到他家里,然后说要找他的妻子,等她妻子接通电话的时候,马上挂断,如此几次,那个多疑的主人必然会在某个妻子外出的夜晚尾随其后了,那时也就是我的最佳入室盗窃的时机了。有时则需要运用黑客技术,上一次用到,则是对一个工作狂目标人物(谁说工作狂不会成为贪官的),在他赶着审批报告的夜里,黑入他的笔记本电脑,使电脑死机,那么在楼底守候的我就能看到一个抱着笔记本电脑急匆匆开车离去的身影。只要能在实践中使用上的技术,我都乐于尝试,除了入室盗窃到手的财物,这种跨界的技术配合也是让我对这个职业兴奋不已的原因。我绝对拥有高昂的职业热情。

只有在一切都准备妥当后,我才会进行盗窃,精准无误的盗窃。每一次行动,我都会让自己保持最佳的状态,除了带上必须的工具和少量的现金外,手机钱包首饰等一概不带,出门前还必须排尿。我知道说到行动前排净尿液很多人会笑出声,但是这是很有科学依据的,如果憋着尿的话会使原本极度紧张的神经绷得更紧,而且据我所知,有个同行就是因为在行窃的过程中因为实在憋不住尿,只好在偷窃的目标家中直接上了厕所,而习惯性地随手按下马桶的冲水按钮,在静谧的夜晚,那冲水声别提有多响了,恰恰是这个声音把原本熟睡的住户吵醒了,结果他当然是被逮个正着。养成好的习惯未必会办成好事,但是保持谨慎的心态必然不会犯大错误,从事这一行,我处处都得小心。

值得一提的是,开锁的技术是来城里之前在我们镇上的开锁师父那边学来的。俗话说,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凭着我的天资聪明,通过视频、书籍以及实践研究了各种门锁的开法,从弹子锁、球形锁、花色锁、电控锁到汽车锁甚至飞机锁,我都认真钻研过。对的,就连飞机锁也钻研过,虽然我并没有打算劫持一架飞机,或是在搭乘飞机的时候进行偷窃,但是知识这种东西不该等到要用了再学,而是应该不断地汲取,你永远没法预料下一秒会遇上什么境遇,需要用到什么知识。应该把学习变成一种本能,不是吗。可惜我唯独没研究过的是监狱锁,因为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进去。

当然,对于我将开锁技术用在盗窃上,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师父知道的。我记得当年在拜师前,师父可是让我在观音面前发过誓不把这技术用在不正当的行业的。不过这玩意,我的理解是信则灵,不信当然是不灵的。现在,我们这个世界大概只有穷人才信佛。

由于我的专业和勤奋,还有从事的是具有独创性、高门槛、低竞争的职业,这么几年下来,通过这个行当,我也赚了不少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改行。而最近萌生金盆洗手的想法,却是因为一个女人。

那是去年秋季一个晴朗的午后,有些秋风,树叶都还没来得及发黄,外面的行人依旧熙熙攘攘。由于是周末,我也不会“工作”,就在九号大街上闲逛,一来是观察附近的交通状况,二来是看看小区的安保情况。即使在这种休息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着“工作”的事,如果大部分人都像我这么敬业的话,应该都不至于生活困顿吧。街边的一家全球连锁的咖啡店总是门庭若市,那天和往常一样排着长队,队伍很夸张地从店里排到了店外,排队的几乎都是年轻人,大部分是学生模样,还有几个老外。我对咖啡没有任何好感,只是觉得性情温和的东方人更适合喝茶。在浑浊甜腻的咖啡和清澈芳香的茶之间,我肯定会选择后者。之所以那时会注意到那条买咖啡的长队,是因为我看到了同行的身影——一名“铁工”——这是我们行内对使用镊子作案的小偷的专用称呼。

只是刚入秋,天气并不寒冷,他右手手臂上搭了件外套显得特别别扭,而那只手正握着长长的镊子深入排在他前面的女生的挎包,那只银色略带锈迹的镊子泛着微光,在我眼里却像冬天太阳底下的一片雪地那么耀眼。被盗的女生很年轻,打扮也很时髦,黑色的T恤半掩着短至大腿根部的短裤,露出修长白皙的双腿。她正抬头看着咖啡店里挂在墙上的菜单,完全没有察觉到身后的男人比起她裸露在空气中的身体,对她裹在挎包里的钱包更感兴趣。小偷可能是个新手,手法还不够娴熟,镊子在包里倒腾了好几次才夹到一个粉红色长型皮夹,夹出来的瞬间,他还不忘环顾四周的情况。在他还没来得及将战利品放进自己口袋的时候,我快步走上前去撞了一下他那只还握着镊子夹钱包的手,啪,钱包顺势掉落在地面,我立刻弯腰捡了起来。

“你的钱包。”我笑着对前面的女生说道。上一回搭讪一个女生使用的手段是先偷了她的钱包,然后再假装捡到还给她,这次小偷倒省去了我不少工夫。

“咦,怎么会掉出来,谢谢。”她低着头接过钱包。

我看了一眼早已悻悻离开的同行,说道:“确切地说,应该是被小偷夹出来的。”

她回给我的是一脸茫然,表情显得单纯可爱。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男人总喜欢在女人面前卖弄和表现自己,为的就是看看女人们这种难得的表情。

接着,我也加入了队伍,在一番推辞之后,她才答应让我请她喝咖啡。也许我说买咖啡的钱是刚才偷她钱包的小偷请的,就会少掉这些多余的推辞。刚才撞上那个小偷的时候,我顺便从他的口袋里抽出了他的钱包,没想到扒手的活计我还没完全生疏,在专业入室盗窃之前,我也靠着这点本事撑了一段时间。

就这样,我和她从如何根据东张西望的眼神来辨别一名小偷开始聊起,一直聊到了天黑了下来,才互相留了电话,依依不舍地分别。她告诉我她叫小莫,还在读大学,而我也告诉她我叫阿多,当然,除了名字,我虚构了我的工作经历、家庭背景。

虽然她是附近一所大学哲学系的学生,而我是一名职业盗贼;她喜欢看的书是《西方哲学史》,我则更倾向于钻研《实用开锁技术大全》;她喜欢喝咖啡,我喜欢喝茶,但是没过多久,她还是成了我的女朋友。

随着感情的深入,我们见面越来越频繁,先是每个周末才见面一次,改成隔一天见一次,最后在我的建议下,她干脆搬到我的家里住了下来。

我面对的是真实的她,而她面对的却是虚构的我,这总让我感到几分愧疚。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每次看着小莫那天真的表情,一股要从此停止盗窃的念头不断地侵扰着我,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占据的面积越来越大。我想着有一天会改行,结束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然后把我的过去全部告诉小莫,让她完全接受我,真实的我。所以才有了进行最后一次行动的决定,这个决定也导致了我被警察逮捕,进了看守所。

可见,爱情不仅可以改变一个人,通常还会改变他所从事的职业,有时也会把他送进看守所。

不管是狱卒还是犯人都把牢房称作仓库,所以每次有人进来就叫进仓,出去就叫出仓,听到这种说法,我只能把自己想象成住在神舟飞船的宇航员。这里除了有律师会面外,很少有能出仓透风的,很多犯人为了能争取多一些机会出去透透气,都抢着帮狱警干些杂活,也就是他们嘴里说的“打酱油”。牢房里每天晚上都必须有犯人轮岗,也许是为了防止在夜里出现什么意外,比如防止有些犯人在牢房里莫名其妙死亡。自从我对号长说了我是个职业盗贼的秘密后,号长对我的盗窃技术很有兴趣。晚上号长故意将我排在和他同一个时段轮岗,趁机向我讨教盗窃的技术,而白天有时“打酱油”的活,号长也安排给我做,算是在巴结我。他说在这种地方,强奸犯是最受鄙视的,而除了那些有背景的人物,盗贼是最受尊敬的,因为好歹也有门手艺。这倒让我吃惊不小。

——7月8日

决定改行后,我就一直在做职业规划,也许我会成为一名开锁师傅,就如我的师父一样,老老实实地替某些忘了钥匙的住户开门,或者帮哪个粗心大意忘记密码的银行职员开保险柜;也许我可以开一家防盗门销售店,从专业的角度推荐人们使用那些更安全更难被撬开的防盗门;也许我可以成为国家防盗门协会的顾问,为整个行业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比如有些电控锁的防盗系数几乎为零,只要使用比它内置电磁锁磁性更强的强磁铁,不用一秒钟就可以打开它。

可惜无论是将来想从事哪个职业,先从看守所出去才是我展开新生活的第一步。当然,我并不是说我准备越狱,而是要光明正大地离开这里。

由于看守所在郊区,每天早上叫醒我的不是广播也不是其他的犯人,而是外面布谷鸟的叫声,门外有片草地,很近,绿油油的一片。夜里轮岗的时候,我喜欢把鼻子往门缝外凑,除了铁锈的味道,能闻到门外草地的芳香。

并不蔚蓝的天空,日渐稀少的树林、脏兮兮的大海、随地乱堆的建筑垃圾、拥挤不堪的公交车,平时在外面容易忽略甚至被我嫌弃的事物,到了这里都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奢侈品。

这是我进看守所的第五天,一大早,狱警让我穿好衣服鞋子,准备出来见律师。在被警察抓住的第一天,我就联系了律师,他姓林,三十岁,虽然还算年轻,却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家伙。由于繁复的手续,直到今天,他才能来到看守所和我见上一面。

我由进来的时候完全相反的方向在走廊上行进,每经过一间牢房,都能听到红色的铁门里面起哄的声音,没走多久,狱警就带着我拐进了一间准备好的会客室。林律师也正好走了进来,他西装笔挺,油亮的皮鞋,手里还拎着一个古怪的手提箱,而我虽然解开了手铐,但是穿着短裤拖鞋和醒目的橘黄色背心,一切都和他形成鲜明的对比。

会客室里很暗,中央放着一张小桌子,天花板吊着个白炽灯,淡黄色的灯光像给这个不锈钢桌子罩了个帘子,桌子两边简单地摆着椅子,四周的墙体并未完全从黑暗中挣脱开来,但却很坚实,一侧的墙面嵌着隔音的透明玻璃,两个狱警就站在外面直勾勾地盯着我们。我顿时觉得自己像一条在鱼缸里被人观赏的鱼。在这里,没有强烈的光线,没有太大的约束,但也没有更多的自由,有的只是内心无尽的黑暗。

“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吧。”律师走到桌子对面,一坐下就直接切入话题。

坐在这么一间冷冷清清的房子里,我感觉到浑身不自在,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他接着说:“现在看守所的会客室已经比以前人性化多了,至少没有监听或者录音,头顶的那个摄像头也只有拍摄图像功能。所以你可以放心地把你知道的告诉我。”

“是吗?”我抬头看了看墙角那个摄像头,镜头上红色的灯光突然亮了起来。

“以前,有些地方的看守所,律师见嫌疑人除了律师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这俗称的三证外还必须自己带一副手铐,在见面的时候先把犯罪嫌疑人铐住,说是为了保护律师的人身安全,多么愚蠢而多余的规定啊。”律师说完自己笑了起来。

我知道他是想让我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但是我根本笑不出来,自从进了看守所我就没笑过,每天都像心脏被挤进了某个封闭的小盒子里。

“告诉我真实的情况吧?”律师从口袋里拿出钢笔和一个小本子准备记录我们谈话的重点。

“人不是我杀的。”这句话从我被逮捕到现在已经说过无数次了,但是根本没有人认真听。

律师把手里的钢笔放下,从他那个难看的手提箱里拿出一个用棕色牛皮纸袋装着的卷宗,抽出一沓资料,他像在浏览某本过期杂志似的,漫不经心地翻着,显然,他也没有认真听我说话。

 “7月3日,星期三的晚上,大概八点半左右,我和往常一样在路上散步,经过九号大街的A小区,想看看里面的环境怎么样,因为我正好想搬家。我就顺着进门的住户一起通过门禁进入了小区的二号楼,乘坐电梯到了十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上十层,只是想随便看看。出了电梯,我发现楼道很黑,只在尽头开了一盏灯,除了能看见脚底的路以外什么也看不清,里面一点有住户的门敞开着,并没有透出太多的灯光,我就走过去想看看里面的户型结构,我走到门口,往里瞧了一眼,可以一眼望见客厅,装修很别致,客厅也很宽敞。突然,我发现红色沙发旁边的地毯上趴着一个人,他头朝外一动不动的,那人穿着灰色的运动上衣,白色短裤,我犹豫要不要进去询问是否需要帮忙,于是我在门口喊了两声,那人依旧一动不动,当我下决心要往里走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冲出了一个人影,把我撞翻在走廊的地板上,那个人跑得很快,迅速地往楼梯跑去,我根本来不及看清他的长相。只记得他好像穿着白衬衫,深蓝色的西裤。即使刚被撞懵,我也立即爬了起来进屋检查那个趴在地上的人,我发现他的后脑勺在流血,于是我拨打了报警电话……”律师按着卷宗里的内容念了出来,他念完抬头看了我一眼,笑了。

“这是我在警察局录的口供?”我问道。

“是的,我托人把这东西搞到手的。”律师得意地说,“你是否考虑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呢?”

“这就是真实的情况。”

他把双手放了下来,身体往椅子上靠了过去,不耐烦地说:“显然警察不会相信你的话,死者是脑部被硬物敲击导致颅内大量出血死亡,凶器还没有找到。而又你不合时宜地出现在现场,据死者小区的保安描述,你近半个月经常出现在小区附近,又是为什么呢?即使不把你当做这起凶案的嫌疑犯,也会认为你有入室盗窃的嫌疑。我看你还是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我才能为你做无罪辩护。”

我听他说完,低头沉默了一会,他只是看着我,什么也不问。似乎一盘走到了僵局的棋,谁也不愿做出让步。

不知过了多久,经过一番内心的挣扎,我还是决定告诉他那天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是的,我当时是使用开锁工具进入死者的住宅的,半个月来我都在附近踩点,观察保安轮班情况,以及死者的作息时间。那天是极好的时机,死者刚离开小区,我就进去了,关上门后,马上开始搜寻值钱的东西,什么都还没找到,就听见开门的声音,我害怕极了,赶紧躲进客房的衣柜里。只听见进来了不止一个人,先是关冰箱,有人拉开易拉罐的声音,接着是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声,像在争吵什么,我在衣柜里听不清,就稍微打开了一点点缝细,他们突然安静下来,我害怕极了,以为他们听见我打开衣柜门的声音了,不过还好他们又接着争执起来,好像是关于钱的问题,接着我看见那个穿西装的男人趁死者生气背对着他的时候,从身后抽出一把扳手用力地往死者脑后砸去,很快他就跑了。”

“你没看清凶手的长相?”律师打断了我的叙述。

“由于衣柜里视野不是很好,加上从头到尾凶手都背对着我,所以我没看清他的长相,凶手的衣着倒是和我笔录里描述的一样。”我见他只是在本子上不断地写着,并没有其他的问题,就接着往下说,“我等了很久都没看到死者爬起来,就从衣柜里出来,走到死者身旁,按了按他的颈动脉,还能感觉到脉搏,我也犹豫了好久,究竟该直接离开还是该报警,而他的脑后还在不断地冒着血,如果让他这么趴下去,肯定会死的。思想斗争了一会后,我还是决定报警,并从浴室拿来毛巾压住他的伤口止血。”

“可惜即使是这样,医生赶到的时候他还是断气了。你却解释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家里。”律师说完叹了一口气。

“所以我实在是很倒霉,多此一举。那时直接抱着现金跑了就好了,也不至于搞得这么狼狈!”我生气地说道。

“什么现金?”

我压低了声音:“当时,我躲在衣柜的的时候,闻到了钱的味道,你知道的,钱除了对人有种魔力外,还有种特别的气味,我能闻得出来。而且那会我的手臂突然碰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原来,在衣服挂杆后面有个金属把手。谁会在衣柜里镶一个把手?我就猜测里面有暗门,果然,拉开暗门,我发现有个纸箱子,箱子翻开一看,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一整箱的现金,保守估计也得有个一百万。”

“一百万?”律师瞪大了眼睛,“谁会没事把这么多现金藏在家里?据我所知,死者只是个失业的家伙,别说现金了,估计连吃饭的钱都要找人借。”

“是一百万现金,只会比这个数目多,不会少。现在应该还在那间房子的衣柜里,也许是黑钱,也许死者就是个替哪个走私的商人或者贪官洗黑钱的家伙。不过说这些有什么用,还是赶紧想办法让我出去比较好。”我很不耐烦地说。

还没等林律师回答,会客室的铁门嘎吱嘎吱地被打开了。“时间到了。”狱警在门口嚷嚷道。又到了我回去那个阴暗的地方的时候了。

“林律师,你一定要帮我啊。”我抓紧最后的时间央求道。

“我会尽力的。”律师说这句话的时候连看都不看我,只顾着往手提箱里塞东西,桌面很快就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他从来没来过似的。

3号牢房朝南,本不应潮湿,但是由于人多,吃喝拉撒都在这里,所以空气还是显得不那么干燥。外出放风的机会很少,不少人只有离开看守所的时候才能出去,在这里呆久了的人都很白,因为平时缺乏阳光的照射,所以每天下午夕阳从窗户那边透进来一点阳光,就显得格外珍贵,他们都要排队轮流晒一会太阳,算是补充一下维生素D。第一个晒太阳而且时间最长的当然是号长,从晒太阳的顺序就基本可以看出每个人在这间牢房里的地位高低,让人感觉到一种身处猴群的原始的秩序。我不打算跟他们争这点小福利,因为我知道我不属于这里。别以为号长只是在牢房里有些权利,据说他还有很多其他门路,我指的是在牢房外,谁要托他在外面办点什么事,只要给够钱,没有什么办不了的,他总有办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这也是大家不仅仅惧怕他,有时还带着点崇敬的原因。

——7月10日

牢房里很多人是数着日子过的,有人用指甲在墙上刻“正”字,有人每天都要问别人两三遍今天是几号。我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数着,总共十三天零七个小时,我在看守所呆了将近半个月,也就是我和小莫已经这么长的时间没见过面,没说过一句话了,比我预想的长了一点,不过没事,我还是顺利地出来了。

今天是我离开看守所的日子,因为凶手抓到了,我是无辜的,这要归功于我的律师,对,就是那个林律师。并不是他为我做了什么无懈可击的辩护,而是警方告诉我,凶手就是他。

那天来看守所见完我后,他对我的案子根本毫不关心,真正令他感兴趣的是我提到的死者客房衣柜暗门里的一百万现金,我说我当时是闻到了钱的味道,我想他在听我描述的时候肯定也闻到了,令人无法抗拒的钱的气味。

他回去后的第二天晚上,就通过职业的特殊性取得勘察现场的便利,进入死者的房子,把衣柜里的一箱子钱和我当时留下的开锁工具给抱了出来,不走运的是还没出小区的大门,就被守候的警察给人赃俱获了。随后,警察在他的办公室抽屉里找到了凶器。

一起凶案的嫌疑犯的律师才是真凶,这也许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但是却完全在我的计划之中。

如果我之前在警察局做的笔录,也就是卷宗里的那份记录是这个案件的第一个版本,而在看守所会客室里我对林律师描述的是案件的第二个版本,那么,现在我应该把这个案件的第三个版本描述一遍了。

为了和小莫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我决定金盆洗手,那就意味着我必须不再进行入室盗窃,而应该放弃盗贼的职业,寻找新的职业。然而这并非我一个人做完决定就能行得通的。一直以来我都有个助手,他负责在地下交易平台上获取目标人物的信息,必要时包括通过网络黑入目标人物的电脑。他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宅男,更是一个技术无与伦比的黑客,上次新闻里说的那个在美国白宫官方网站上插上中国国旗的事件,就是他干的。我如果改行,也就意味着他一直以来稳定的高收入需要告一段落,他当然不同意,我们为此不知道争执了多少次,到后来,他竟然威胁我要是我退出,他就去警察局自首,把我们的事全部供出来,我记得他当时还调侃说反正他这么宅,呆监狱跟呆家里也没什么区别,还有人管饭。于是,我决定将他杀了,除此外我想不出更好的方式。我知道他这么几年跟着我攒下了一笔现金,在一次他外出的空当,我早就入室查清楚了他把现金藏在客房的衣柜暗门里,远不止一百万,也许这还包括了其他的收入。于是我开始在心里酝酿一个完美的计划。和进行一次完美的盗窃前的准备工作一样,我首先要寻找目标人物,一只替罪羔羊。

从林律师在看守所会客室和我的谈话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不过是把替我辩护作为他的工作而已,我也不过是他众多的委托人中的一个,而对我而言,他却是我能否离开看守所的救命稻草。同样的,对于他的背景和生活习惯,我也像对待我的工作一样,在犯案之前就对他进行了彻底的调查和跟踪。他有着光鲜的职业、稳定的收入,既不抽烟也不喝酒,甚至也不好女色,但是,每个周末的晚上,他都要到地下赌场赌上两把,他不仅赌技差,赌运也不好,几乎逢赌必输,和大多数赌徒没什么区别,输了就想赢回来,不断借高利贷,不断赌输,如此周而复始,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在赌场里不仅输光了积蓄,还欠下了八十几万的赌债,近期必须还清。跟踪他的过程中,我甚至发现有职业要债人到他家里威胁他,他们交谈的内容虽然我没听清楚,但是可以想象得到,肯定是以切割人体器官为重点。所以他完全有理由为了还赌债而冒险。而周一到周五晚上七点前他下班了肯定会回家,由于他单身一人,并没有太多的社交活动,到了夜里经常独处,不是窝在家里看电视,就是对着电脑玩网络游戏,更无法提供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这个替罪羔羊再完美不过了。

那天晚上,我行凶后就将凶器包好藏在楼梯口巨大的下水管背后,接着再返回现场,做出施救的样子,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只是看着他断气,才报警。至于我是如何在看守所里还能把凶器转移到林律师的办公室抽屉里的,只要你处在我的处境稍微动点脑筋,就能找到不下十种方法的,然而我总会选择最稳妥最快捷的那一种方法。

这个案件还有第四个版本,那就要看警察是如何审问林律师的了。哪个版本才是真实可信的,也许你知道的和我知道的还有警察知道甚至林律师知道的都不一样。真实本身通常是如此的明了而简洁,但是到了每个人眼里,就变得各不相同,变得复杂起来,多么有趣的世界。

也许我待会回到家里,见到小莫,就会跟她讲述第五个版本。

尾声

离开看守所的时候,我没有和其他犯人告别,因为我不想跟他们说“再见”。就像参加葬礼,在离去时没有人会跟主人说“我先走了”,是一个道理。

——7月12日

执行这个计划之前,我告诉小莫我近期要回一趟乡下,那边连手机信号都没有,所以要停止联系一段时间了,希望她能帮我看管一下房子,她并没有什么怨言,欣然接受了。

从看守所出来,我并没有马上通知小莫,而是直接乘出租车回家,虽然看守所距离我家只有二十几公里,坐在行驶的出租车上,看着窗外不断变换的有些陌生的风景,我觉得这几天自己像是绕了整个世界一圈,做了一次长途旅行,而无论旅行到了哪里,总归还是会回来的。回到城里,我就下车买了一束花,希望可以给小莫一个惊喜。

一进家门,看到家里的一切都和我离开时没有什么变化,我深深地吐了一口气,重新回来的感觉真的很棒。

“小莫!”我喊道。她没有回应,应该不在家,可能只是出去一会,呆会就会回来的。

我把花先放在玄关的小桌子上,然后走进厨房,拿起杯子,从饮水机里盛满一杯热水,接着从柜子里取出一盒龙井茶,往冒着热气的杯子里撒入茶叶,看着茶叶顺着蒸汽在热水里慢慢立了起来,茶香在空气里弥漫着,我往嘴里稍微送了一小口,就端着杯子走到客厅。一屁股坐上沙发,就听到沙发发出噗呲噗呲的声音,沙发柔软无比,也许是这么半个月折腾下来,我实在太累了,竟然感觉身体深深地陷了进去,比以往坐下的时候陷入得更深,像陷入了没有底的泥沼。我似乎察觉到某种异样,立刻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滚烫的茶水被我撒得到处都是,包括我的手,由于条件发射,杯子被我甩在了地上,玻璃磕碰地面崩裂的声音跟我心里惊恐的感觉一模一样。我看到茶几上小莫的咖啡杯压着一张白纸,上面用铅笔写着这么几行字:

“阿多,我并不喜欢你,只是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开心。你说你只是一个开锁的,但是一个开锁的怎么买得起这么好的房子,于是我开始调查你,发现你是个贼,我相信一个贼是不可能把偷来的钱存银行的,我就满屋子搜索,果然被我找到了这么多钱,所以我决定带着它们离开你了。

PS:为什么家里有这么多带锁的箱子,你竟然还把钱藏沙发里?”

右下角的落款处写着:不是哲学系学生的同行。

看完小莫的留言,我在原地愣了很久很久,脑袋里一片空白。我想,我是不会报警的,和那些不敢报警的贪官一样,哪有小偷报警称赃款被偷的?而且,她偷走的是我的一切。

这时,我才发现阳台落地窗敞开着,两片窗帘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起,它们不停地飘起、延伸,不停地试图靠近我,做着某种近似卷曲的动作,仿佛在向我招手。

乙左左
10月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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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用舌头舔了舔前爪,站立起来,三条腿着地,刚被舔舐过的那只前爪依旧收窝在胸前。风不仅刮得猫身后一排芒果树的树叶带着细长的树枝剧烈摇晃,也把猫嘴边的胡子吹弯到鼻子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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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眠体

    那天早上,我差点把刚入口的速溶咖啡都喷在电脑屏幕上。不,确切地说,我已经把它们大部分喷在电脑屏幕上了,我敢肯定杰克逊·波洛克都没这样用嘴作画过。棕色的液体星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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